小学是棘手的难题,开始无从下笔,慢慢地进入佳境,后来又回味无穷。小学的生活是漫长的瞬间,等你明白它的珍贵,它已经变成抹不掉的记忆。
每当自习课时,教室里鸦雀无声,我会抬头环视四周,一张张脸庞映入我眼帘,每张脸都是那么熟悉,那么可爱,那么真诚,那么友好。
开学之前,我会提前到学校,为老师做事。当我踏进校门时,总会看见一个个小孩被父母牵着小手来学校报到。回想起当年父母送我来上学时,耳边总回响起一种千叮咛万嘱咐的语言:努力学习,才能有优异的成绩。当我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有些同学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有些同学向我投来挑战的.目光,但这些目光中都流露出同样的一件东西—友谊。
往事历历在目:一年级全班同学第一次聚在一起互问姓名,二年级一起春游,三年级在课堂上全班吵闹,四年级在班主任的带领下一起进行班级大扫除……这四年中间,有苦有甜,有喜有忧,有笑有泪,但所有的都值得你去细细品味,而那时,全班同学都不懂得去品味,去珍惜。到了五年级,当我们明白品味和珍惜时,前四年的学习和生活已变成了尘封的回忆,它留给我们的是复杂的心情与感悟。只剩两年小学生活了,同学们之间变得比以前更友好,更团结,大家此时都懂得了一个道理:小学是个聚会,这个聚会是较久的,但又是一眨眼就会过去的。
马上就要进入六年二期,屈指一数,全班同学聚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百四十天了,我们马上就要告别这难忘的六年。记得有一句话这样说: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总会走,你如果留恋,就将“过去”记在心上。
是的,在心上,我在心中轻轻地重复……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那一年,有一群老师叫奉献,有一群孩子叫纯真,有一片阳光叫温暖,有一个班级,叫永恒。
那一年,我们每天沉浸在卷海中,听窗外知了不倦的叫着。那年的数学课总是令人难忘,您诙谐的话语,总是能让我们在紧张的复习之中抽出一丝捧腹大笑的机会;那一年,还有活泼开朗的英语老师,您的`课堂,总能吸引住我们,总能让我们感受到别样的欢乐;那一年,还有语文老师的大嗓门,有科学老师的唠叨,有……,有你们所有的爱。那一年,你们呕心沥血,倾吐了自己所有的芬芳。
那一年,操场上,校园里,六五班的爽朗笑声响彻云霄。那年,班里个子最小、学习最差的你们俩,被班主任视为“废物”,差遣你们每天去倒垃圾,结果后来,全年校的老师都找你俩倒垃圾,你俩成了名副其实的“破烂王”;那年,运动场上的你,想在女生面前显摆显摆,你飞身一跃,凌空来个“大灌篮”,不料一个大跟头,摔了个满脸花,差点破了相;那年,语文课上,你正津津有味的偷吃东西,却被老师逮了个正着,罚你站了一节课;那年,六班学习从来都是第一,快乐也永远是第一……,那年,太多,值得记忆。
那一年,奢望着时间的延续,却还是抵挡不住分离的手。时间,如梭穿线,如箭穿光。那年的少男少女们,那年辛苦的老师们,那年多多少少的喜忧,都被永远定格在那张毕业照里。那一年,我们因一张考卷而聚,又因一张考卷而散。冥冥中,回首一望,淡淡的记忆里,如又回到了那熟悉的课堂,看到了那亲切的笑脸,听到那曾经的教诲,还有那,久违的永恒……
四头成年骆驼和一只小骆驼,大骆驼一直都在小骆驼身边,爱他,但是,在小骆驼的青春逆反期时,大骆驼过于溺爱,他们形影不离,最后大骆驼死了,小骆驼自己无法生存,由一头珍贵的野骆驼,变成了一头一文不值的家养骆驼。
感悟一: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小骆驼之所以变成家养骆驼,是因为它没有锻炼的机会,家人过于溺爱而造成的,它一直生活在爱中,自己分不清自己能吃什么,不会对付狼、豹等食肉动物,不知道什么水能喝,这样离开家人,自己怎么能独自生活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等名言警句,都是要告诉我们,要锻炼自己,磨练自己。
感悟二:不要过于溺爱孩子。
一些家长总是关心孩子,但关心过了头,就成了溺爱,因此,让孩子多去闯荡,多锻炼,大家想想,如果大骆驼不那么溺爱,让小骆驼去锻炼,说不定,它会一直当野骆驼,并把野骆驼族群,发扬光大!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人若不生不灭,永不衰老、改变,那将是怎样的情境?如果你拥有一眼神奇的泉水,喝下它便能成为永恒的存在,不会变化,身体仿佛定格,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娜塔莉在她的童话中,就挖了一眼这样的《不老泉》。
温妮是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小女孩,家族有着一片林子。偶然地遇上了塔克一家,得到了一个惊天秘密——她的林子里竟有不老泉。
长生不老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谁都想长生不老,永世长存,但是塔克却阻止温妮喝下泉水,因为塔克觉得人若一直活着,跟石头没什么两样。是的,人若不经历生老病死,那还有什么意义。生命不是用时间衡量的。而且若世上的人都是如此,那世界不成为了一张定格的照片?不老泉的秘密,就因此深埋于塔克一家的心中。
但是,这个秘密还是被一个阴险的人发现了,为了守住秘密,塔克一家倍受牵连,女主人梅因为误***了那个对泉水虎视眈眈的人送进了监狱。最终,温妮救出了梅。经历了一次次风波之后,生活又归于平静。林子再也无人深入。
但这个神奇的故事并未结束,温妮,还将面对那个也许决定她一生的选择。
尾声,带着几分凄凉。时间,磨平了往事。林子没了,温妮的宅子也没了,最后,温妮的选择浮出水面,带来了无限的伤感和震撼。一块墓碑上镌刻着温妮.福斯特的名字。
读完后,它带来的冲击仍萦绕心头。无论构思、语言、情节、文字都精妙无比,如真被不老泉滋润过一般,经典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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