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思想要明确集中,是对所有文体的基本要求,所选的材料都是要紧紧围绕着中心思想的,让读者在看完文章之后对文章所写内容有一个清晰透彻的理解和认识。如果文章的`中心思想不明确,所写内容散乱,读者便不知作者所云,更谈不上理解文章内容了。在一篇文章中,最好集中表现一个中心思想,即使写几件事,也应从头至尾一线贯串,不能搞多个中心,喧宾夺主。
记叙文是很讲究布局谋篇的,一件普通的小事,如果我们善于安排文章结构,也能体现出波澜起伏的艺术效果,要注意安排好文章的开头、过渡和结尾。
从行文次序来看,记叙文的结构安排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以介绍人物、事物为主的记叙文,结构上通常按照“总一分一总”“总一分”“分一总”这三种方式来安排,其中“总一分一总”运用最普遍。所谓“总”,即是概述;“分”就是对,‘总”的展开,展开的内容之间一般是并列关系。
以叙述事件过程为主的记叙文,通常按照时间、地点的转换,或者事件发生、发展的顺序来安排结构。其中,以事件发展变化为线索的做法较为常用,即按照”发生一发展一高潮一结局”来安排结构。
以叙述感想、看法为主要内容的记叙文,结构安排一般遵从感想、认识的发展变化,例如不喜欢某人—因某个契机而对此人产生兴趣—通过交往真正了解此人—赞扬此人的品质
回忆性的记叙文通常以倒叙手法开头,结尾再“回到现在”,使全文的结构形成环状。行文中如果有需要补充说明的事件或人物,可采用插叙的手法,但文字不要过多,同上下文的意思要连接起来。
1、太阳烤着大地。
改:
2、我很着急。
改:
3、月亮挂在天上。
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以是用几件事表现某个人的一种品质;二是用几件事表现某个人的多种品质。
要注意:用几件事写人,这些事可以是完整的,作者必须把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一一交代清楚,也可以是不完整的,只着重于某几点进行叙述。更多的是在一篇文章中,有的事详写;有的`事略写;有的事要求写得比较完整,有的事要求写得比较简单。通过几件事写人,同样要对人物进行必要的外貌、行动、语言、心理的描写。
在记叙文中,一般有两三种人称,即“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前者用“我”“我们”来作为叙述的主体,后者用“他”“他们”来作为叙述的主体。第二人称使用一般较少,但在记叙文中抒情时可用到它。用第一人称可使叙述显得真切,而且便于表达细致的思想感情;用第二人称可直接倾诉感情,与未出场的“你”直接对话,自然亲切;用第三人称则便于超越时空限制,更便于叙述发生在不同时间与不同地点的事情。
对于作者来说,不管选用哪一种人称,都应把那一种人称使用到底。也就是说,不应在行文中间变换人称,如果变换了人称,文章的线索就会中断,叙述就会混乱,从而显得不近情理。
1、白云飘来飘去。 扩写:
2、主人是个少年。 扩写:
3、天空飘着白云。 扩写:
4、小鸟在天上飞。 扩写:
5、小草钻出了地面。 扩写:
6、阳光照耀着地面。 扩写:
7、岸边停满了小船。 扩写:
8、雨下着。 扩写:
9、小弟弟躺在草坪上。 扩写:
10、阳光照着草原。 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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