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动车,刚刚坐稳,动车就飞驰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坐动车呢。动车跑的好快啊,如果不看窗外的景色,感觉就像是在飞一样。
第一天,我们先到了天安门广场,广场上人山人海。我还看到了纪念碑,人民大会堂等。9点左右,,我们就离开了广场,来到了十三陵。我们只去参观了定陵。定陵深在地下二百多米,有八九层楼那么多。我们来到了地下,地下十分清凉。在那里,我看到了皇上的宝座,红色的木棺。在定陵,我还看到了一座巨大的石门,这座石门整体是用一块石头做成的,难以想象古人是怎么把这么大一块石头运到地下的。
回到地上,我和爸爸看到了四块石头做成的石墩。爸爸告诉我,这原来是一座木制的亭子,结果被一场大火给烧毁了。我感到很痛心,这么好的建筑居然被烧了,太可惜了。
从十三陵离开之后,我们来到了长城。以内爬长城路途太长了,所以我们先做缆车到第七个烽火台。坐缆车非常刺激,俯视下面的树林,虽然觉得很害怕,但还是想往下看。1分钟左右,我们就到了第七烽火台了。长城的砖头都是用长2分米,宽1分米的砖制成的。爬长城时,时而斜坡路,时而楼梯,最高的楼梯可以到达我的膝盖。我和爸爸终于爬到了第八个烽火台。以前,***就是在这里留下了千古佳句:不到长城非好汉。
从长城离开后,我们又到了国家科技馆,来到科技馆,我们去了各个展馆参观。在那里,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收音机的发声原理,可燃冰的作用,古代建筑的原理……在那里,我了解了很多我不知道的科学知识。
第二天,我和爸爸四点半就起床了,因为我们要去看升旗。我们到的时候,天安门前早已是人山人海。喂,快看啊!爸爸指向天安门方向,我远远望去,只见一支军队迈着整齐的.步伐走向升旗点,国歌响起来了,国歌响了三遍,国旗也已经升到顶端。士兵们又迈着整齐的步伐,昂首挺胸的回去了。
看完升旗后,我们又去参观了故宫。在故宫,我看到了古代的画作,古代的地砖。这些地砖足足有十七层,古代小偷挖地道时,就不会得逞了。
后来的几天,我们又去了王府井,天坛,颐和园,鸟巢,水立方等。每一个景点都让我难忘。
这次北京之旅,我一定不会忘记的。
职责——永不凋零的花
将士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国泰民安时依旧艰苦训练; 白帆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风平浪静时依旧鼓足勇气; 蜜蜂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丰衣足食时依旧辛勤工作。 而当那吃着鲜美的鱼的小猫依旧不忘职责去捕鼠之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叩问自己的心灵——我们的职责是否该铭记于心。
职责是一盏明灯,它亮在我们的整个生命中,让我们时刻铭记着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当朋友把幼小的孩子和丢弃给他时,他明了自己身上那份卸不下的职责,从此,他日夜奔波,将汗水汇成了一条长长的河,滋润着朋友家人的心田。然而生命对于他过于苛刻,朋友的妻子患病在床,年幼的孩子又需要照顾,他还要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所有的艰难一时间都重重地压在这个并不健壮的男人身上。这时的他就是抛弃他们而寻求自己的生命之美本无可厚非,可这个伟大的男人从未忘记过那份职责,他坚强地承担着,用自己的行为谱写着一首充满仁义的职责之歌。他就是朱邦月,一个感动了千万人的牢记职责的英雄。
职责是一朵芬芳的花,它开在我们人生的各个角落,让我们时刻感受着它的芳香和美丽。在四川地震中,一个中年男子为了自己的职责护住了身下的四名孩子,他似乎微笑着感受着人么用无限的崇敬为其铺就的天路,那路旁的花朵是孩子们的微笑,那芬芳也留在了人们的心中,任时光流逝岁月变迁,他那份为了职责而奉献的精神将成为永恒,在这个世界屹立成一座也不退色的丰碑。谭千秋,这个在危难之时固守职责的人民教师所带给沃恩的感动,将如其名字般千秋永传诵。
职责是一曲悠扬的歌,它回荡在我们生活的不同阶段,传诵着我们不同的生命之美。在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忠诚之语付出沉重的代价,宫刑这个折磨着他的灵魂和身体的酷刑,如一把扎在他胸口的刀,让他生不如死,但就在这最痛苦之时,他没有舍弃自己的职责而安度晚年,他忍痛写作,为了“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言”的职责,为了父亲生前的遗愿,他苟且偷生,备受鄙视却著成了“史家之绝唱”。司马迁这个可怜的人啊,在巨大的痛苦中仍坚守职责,这是一种怎样伟大的情怀?
当我们拥有了可以不去捕鼠亦可以生活美满幸福时,别忽略了那朵永不凋谢的花朵——职责!
首先,要写好人物作文,就要写自己熟悉的人。只有自己熟悉的人,才能感受得最真切最鲜活,对他(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才能有最直接的、深刻的印象。如下面例文《我是你爹》(见后文,写的是作者非常熟悉的人,所以全文写来既栩栩如生,又给人非常亲切的感觉。如果你写一个陌生的人,虽然也能够写,但写出来的就可能毫无特色,会是千千万万个中的一个,这样写来不要说感动别人,有时就连自己都觉得别扭、生造。
其次,要凸显人物与众不同的个性。共性的东西人人都有,写得再多作用也是不大的。只有有特色的、独具个性魅力的东西,才能给人以冲击,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才能让人拍案称奇。
第三,不要什么都写,更不要事无巨细地写,要择其一二浓彩重墨地写。这当然是要根据主题需要去择取了,决不能无的放矢。如《我是你爹》中,“爹”的话语很少,前后加起来总共才三四句而已,可一个独特的“爹”的形象却跃然纸上了。
第四,要让人物的言行、心理、个性特征等符合人物的年龄、经历、身份、文化教养等特点。不要让一个两三岁的孩子说六十岁人的话,也不要让一个无文化的老太太专说些理论大话等,否则就是无视人物的年龄、经历、身份、文化教养等特点而乱写人物,是不能写好人物的,更谈不上写出个性特点了。
第五,写人物离不开写事、写细节。要仔细地观察人物的日常行为,挖掘他们的典型事例,而且事例要新颖,因为人物的性格和品质,是通过具体的事例表现出来的。比如我们要写一个热心肠的人,就要写他怎样帮助周围的人,或哪里有困难他就在哪里出现等事例。写事的时候,我们完全可以从细节方面入手。细节描写包括对人物的动作、语言、神态和心理活动以及特定的环境等的描写。描写一个人的时候,我们要把这个人的每一个能体现人物特点的动作都描写清楚、具体、详细。
我们来看这一段话:“回到教室,大家全都涌到郭枫面前,问:”坏小子,你捐一毛钱怎么能代表我们呢?‘郭枫眨了眨眼,骄傲地说:“其实我捐了100元!说捐一毛钱,那是逗你们玩的!’听了郭枫的话,同学们哭笑不得……”这一段话把细节描写得很好,“眨了眨眼”“骄傲地说”“哭笑不得”等词语把“郭枫”可气又可笑的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
三个人走进商店,各自买了果汁,咖啡以及矿泉水,原因是他们各自喜欢甜味,又苦又甜的滋味,以及淡淡的感觉。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假若三位顾客年岁相异,恰为少年,中年人和老者。那么该是少年喜欢那甘甜,中年人品尝甜苦之味,老者享受淡淡之醇吧。将这三味推之于人生,不亦妙乎?
我们在世上走着,都要经历少年、中年及老年三个阶段,从少年到中年的蜕变,从中年至老年的风化,不啻是身体的成长衰老,更是心智的成长,心境的渐变。
少年时,热爱那甜甜的滋味。少年总爱用美好的幻梦来裴点世界。这时候的我们,还单纯、还稚嫩,在激情中燃烧自己。我们“少年不识愁滋味”,我们可以自得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我们徜徉在对未来的希望之中,年轻气盛,尽管“粪土当年万户侯”!少年是一个热爱美好的境界,是以,许多在少年时已崭露头角。“数学王子”高斯年轻时已誉满世界;年轻的丁俊晖向世界冠军叫板;仍带着稚嫩的郎朗正优雅地为人们送来悦耳琴音……少年时,不言愁,雄赳赳地向人生进军。中年时,已识了尝了那愁苦滋味,是以喜欢又苦又甜的感觉。人生至此,宛若一杯香茗,我们在苦味中挖掘甘醇。这又是另一境界。中年之时,事业与人生大都处于鼎盛之时,许多人生的无奈亦已尽收心底,氤氲出了更为成熟稳重的眼光看世界。“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中年就是一种继往开来的承接时期。携幼负老,中年又是个责任的时期。惟咖啡,苦甜参半,才彰显中年之况味与魅力。
到了老年,大约人生之百味已遍尝。互相帮助之甘甜,梦想之芬芳,责任给人的愁与乐,落井下石之苦极,过河拆桥之辛辣……最后糅杂成了什么?却是一瓶矿泉水。正如白色,其实是由七色汇聚而成。人生最高之境界,便在于饱经风霜之后,心底经过大风大浪归于平静。世界的风浪,击不起心底一丝涟漪。这便是真正的成熟,用一双真正宠辱不惊的眼看世界潮起潮落,花开花谢。也只有这般闲适心境,才品味出清水中淡淡却浓郁的感觉。
人生必然是这样,渐行渐远。有言曰,少年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中年看山不是山,看水亦非水;老年看山还是山,看水仍是水。此言得之。人生就是从单纯到复杂,又归于平静简单的周而复始。而我们要做的,是享受每一种滋味,感受每一种境界,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提纯生活之意义。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可见无论是一沙一木,还是一叶一花,总在细枝末节处隐现端倪。
小小的蜡烛竟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它改变了整个山洞的环境,迫使那些斑斓的大蝴蝶只能另寻栖所。
一叶零落,便知秋天将至。的确,注重细节需要有如“尘”的心思。这是一门洞察世事的学问,并非机械地观察记录,也不是四处探听偷窥,而是以一种至情至性的眼光来看待万物。这几位朋友,在进洞前只有对大蝴蝶的好奇和探索,全无对生命的尊重,因而他们贸然点燃蜡烛。如“尘”的心思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心灵探索,并不是高等生物对低等生物的征服。“钩帘归乳燕,穴纸出痴蝇。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这是苏轼对于生命的大度。这位执铁板唱大江东去的真男儿,心中也有这种如“尘”的时刻。不过,此情并不令人费解,倘若没有这等如“尘”的心思,又怎能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绵绵无绝的佳句?
心思如“尘”,不仅需要“怜蛾不点灯”的大度与包容,还需要我们有触动事物核心的敏感。
当我们有了触动事物核心的敏感时,才真正明白细节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力量,因为它可以使我们看得更多,看得更远。佛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佛独具慧眼,从一花一叶之中,看到比凡人深得多也远得多的东西。懂得细节的人,往往能占尽先机。但凡有智慧的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总会表现出一定的先知性。同为凡人,为何他们会有这种先知性?究其原因,是他们触碰到时代的脉博和神经,从细节出发,观凡人之不能观,悟常人之不能悟。
细节,总是腐朽事物的报丧者、新鲜事物的召唤人。当宗法制度在第一个诸侯国被破坏时,当文字狱兴起、抓起第一个书生时,当官僚资本主义压迫第一个民众时,当中国国门第一次被外国列强打开缝隙时,这些细小的迹象都预示着某种地覆天翻,而有智慧的中国人会毫不犹豫地见微知著,迎接变化,抓住机遇,从而成为一个时代的先驱者。
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但凡心中怀有大爱又能关注细节的人,必能为时代所成就进而成就一个时代。
爱迪生在天堂生活了多年,2013年5月的一天,过中午了,他还坐在自家檐下看小说。自从来到天堂居住以后,他有了许多闲暇读他喜欢的天马行空的幻想小说,以为读小说比搞发明更有趣。黄金做成的漂着小雪的天空无言地看着他,他投入的样子似乎比专心致志做试验更可爱。这时几声看不见影子的鸟啼惊扰了他的梦……许多年过去了,正如小说所揭示的,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埋葬,但他却觉得自己愈来愈怀念从前。
爱迪生重新披上草青色的镶着刺绣的风衣走到餐桌边。无数仆人精心制作的山珍海味还是不能勾起他的胃口。他又站了起来。天堂也不过如此,他想,为什么往事爱一次次自行爬上他的脑海……是不是该回去看看了……那个也住在天堂的作家福克纳不止一次地提醒他,“老兄,你应该发明一种能实现我小说里的东西……最好重新回到人间看看……我猜想,现在人间比天堂还有趣!”
在天堂,爱迪生天才的勤奋和无数发明依然闻名遐迩,受福克纳影响,经过漫长的数百次试验,爱迪生终于发明了一种重回人间的复活术。这是一种由光电和基因复合而成的新型仪器,多少曾经的还惦念着人间的权贵巨贾纷纷争相购买它……爱迪生也想回去了,特别这几年,一想到家族的衰败的荣誉这件事,他弯曲的嘴唇就紧抿着,脸上显出肃穆的痛苦。
爱迪生于是又回到了美国的尘世中,多少年了,他现在看到俄亥俄州米兰镇却并不是他的前生……故乡盖满了高楼,污浊的空气中充满了各种噪音和磁波,哪里也不安静,非常肥胖的人多了起来,人们更加习惯了彼此孤独地相处……他唯一的`的孙子对他的到来先是感到诧异,但很快变得欢天喜地起来,祖父回来了,重振家族的财富与名望又有了希望……
孙子名叫阿尔伯特,一连几天,他先是滔滔不绝地向祖父讲述自己的遭遇,然后没完没了对着一个小小的没有外接设备的机器说话。这倒是一件新鲜玩意,爱迪生不明白为什么千里之外到处购买产品专利的企业机构能瞬间听得清偏远小镇所传出的声音。孙子不能解释手机工作的原理,只想一味博得祖父的同情——他只知道祖父是一座金矿,能使濒于***的家业东山再起。
为了搞清新时代这项发明的原理,爱迪生访问了科研机构中的一些科学家、工程师。每一个受访者都知道他的大名,对他都尊敬有加。
“我们都是站在您的肩膀上走出来的!”他们纷纷谦虚地表示,并请他签名合影。“造福人类,好,好……”爱迪生抚着长须,“我走之后,看来,人类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和创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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