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爱你,小狼“格林”
到底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
最爱的一位女作家,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按照三毛的理论,书,倒是真没有好坏了。但是,不知您是否留意?这里有个前提,那便是“读书多了”。如果仅仅是一本书呢?我们又能从中受益什么呢?
我以为,最好的书,莫过于你读过之后,心灵有所触动,行动有所改变。而《重返狼群》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1.
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有太多次的震撼,太多少次的开怀大笑,亦有多次的皱眉、咬牙切齿,更有太多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这哪一次,又不是心的触动呢!
我震撼于“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丢羊的消息一传开,打猎的人就去下了狼夹子,没几天,狼夹子居然不见了!后来找到夹子,但上面只有一只咬断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这样自残活命的勇气,处于食物链最顶端,有最高级之美称的`我们,又有几个人具备呢?
我震撼于,公狼死后,母狼发疯般的报复,夜夜泣血的哀嚎,无能为力、心焦力竭却只能忠贞不渝的自戕;
震撼于,狼在战斗中的每一次殊死一搏,他们的身上的每一处伤口都让人尊敬,都让狼引以为傲,因为那每一道伤口,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
震撼于,小狼“不自由,毋宁死”“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的作风;震撼于,狼强大的模仿与学习能力;
震撼于,他们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所铸就的自强独立的狼性;震撼于……太多太多,每一个震撼都铺洒在100万字的每一个字里行间,等待你去感受去发掘。
当五天未吃奶,已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在作者悲痛的长啸中悠悠转醒,作者笑了,笑出了泪。文字后面的我,也笑了,笑开了那团揪着的心;当作者带小狼入市时,“小狼一声不吭的躲在箱子里装死,即使车子再颠簸,即使有人敲拍纸箱他也悄无声息”我又笑了,为小狼的“合作”,为小狼的聪明和强大的忍耐力;
当小狼“格林”口吐白沫,满身都沾满吐出来的白泡泡,吓得作者魂不守舍,以为是狂犬病,却后发后觉原来是牙膏时,我再次的笑出了声,为小狼的调皮可爱;当小狼,挖好只有自己能钻进去的洞穴,然后看准时机,自己喝饱水之后,将饲养员给所有藏獒的水全部掀翻倒掉,再看着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的藏獒们,优哉游哉的跑回避难所时,我惊呆了,随后哈哈大笑。这家伙,虽然做的好不地道,却是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完美演绎了一遍;
2
皱眉时,咬牙切齿时,我真的宁愿自己是一只狼,因为正如作者所述:“狼和狼一个样,人和人不一样。”
小狼“格林”身上的第一道伤疤,是在对我们人类表示友好时留下的,也成了它终生的印迹,它的一个足趾从此缺少了一块。我不明白,那个穿高跟鞋的女子,她是如何狠心踩下去的,又想起了网上那些踩碎小猫脑袋的高跟鞋视频,一阵阵的反胃,痛时才惊觉,自己已经双拳紧握,手心已是满满的掐痕。
当作者发现一头死掉的羊,想拖回去给格林吃时,她礼貌的征求牧场主人的意见。结果,牧场主人出尔反尔的从不要钱,到要卖给作者,再到要卖的比活羊还贵,再到活羊不卖。还特意叫来帮手,道是作者弄死了他的羊,再到为了勒索作者的望远镜硬是将公羊信口雌黄的说成有身孕的母羊,终于恬不知耻又沾沾自喜的达到了自己猥琐的目的。农场主那张丑陋,令人作呕的嘴脸,真的让我好想反驳:他不是我的同类。可我,再清楚不过,这样的嘴脸又岂止这一个呢!除了咬牙切齿的恨意,除了不让我自己及周围的朋友变成这样,卑微渺小的我,又能做什么呢?似乎,还可以警示正在阅览本文的你,不要变成那令人讨厌的样子,愿你我始终是同一类人。
而每一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我都好想说:“我愿成为一只狼。”
当藏獒群战时,作者将刚刚受伤还未痊愈的格林关在了笼中。格林将坚硬的狼头,在铁栏杆上碰的“当、当”作响,它的“颈毛根根树立……眼睛里透出***戮之前的绿光和与此极不相称的痛苦、绝望、羞愤与凄然决绝。”那一刻,我也恨作者,格林的感情仿佛移情于我,我愿化身为一匹狼,即使粉身碎骨又何妨,尊严无价,情义更无价。但我亦能理解作者的痛快,没有哪个母亲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送死。所以,我也只能如作者般无奈、心痛的流泪;
“格林安静沉默的,爬在受伤的藏獒黑虎的笼子旁边,警觉的看着门口……我小心翼翼的给黑虎去掉头皮上的血水,抹着消炎药和白药……格林抱着黑虎的头,用暖暖的舌头一遍一遍温柔地为他舔舐伤口,舔化上面的冰渣……”
看到这段,我再次泪崩。谁说最是狼狠?谁道最是狼无情?脑中再次浮现出作者的独白:“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造就成了‘宿敌’”
作者因为严重的肺水肿,不得不暂时离开草原,离开格林回成都治病时,格林红着的眼圈,咬的咯咯作响的牙齿,以及挣脱铁链在公路上发疯般的拼命追赶,这哪一个情景想来不让人潸然泪下?心如刀绞般的离别,或亲身经历或从书中读来,早已逐渐习惯、麻木,唯独这人狼之间的情谊来的太过猛烈而震撼。不知中,已是泪雨阑珊。
从小便听腻了这个成语“狼子野心”,更是口口声传着东郭先生的故事,狼来了的故事,早已根深蒂固的以为狼就是最可怕、最可恶的动物。
结果,作者以身犯险,向我们呈现出的真实却是:当作者以为格林被捕,回草原营救时,找了那么久,久到已到了快要放弃的极限。而大狼格林从未露面,却是带着妻女,日复一日的将自己搏命猎取的食物,放在作者每日必经的路口。突然就想到了,当大狼格林还是小狼时,正逢冰天雪地,食物匮乏之时,当发现自己藏的肉食被作者掉包成压缩饼干时,舍命护食的小狼格林,沉思许久。之后,他居然每一次猎食之后,都将猎物藏在那个已经被发现的藏食点,然后默默吃着作者放下的y压缩饼干。
这样狼和狼一样的狼,真的是“狼子野心”吗?这个狼子格林,为何让我看到了人性都不完全具备的爱之心呢?即使他的母亲是人,是那类要将他们赶尽***绝,让他们退避三舍的人类。试问,如果换换角色,如果是狼将我们逼到绝境,我们会是怎样的反应?不用问了,我们多少人不就已是见之怕之***之了呢。
3.
真的好想化身为一匹狼,随着狼的族群,奔走在自由的荒野或雪原。也能够“不自由,毋宁死”,也能够为每一次的尊严和义气而抛头颅、洒热血,也能“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也能多情如格林,决绝如格林。
梦醒,我还是我,格林却早已远去。但这个我,又已不是之前那个我。
曾经,我讨厌一切猫狗,我不会残害他们,却也从未亲近。格林之后,每次看到街上的流浪狗、流浪猫,赶时间时我会对他们笑笑,闲暇时,我会买一些狗粮或者猫食,静静的蹲在一旁看他们进食。我甚至第一次,没有狂叫着扔掉跳入自己怀中的小猫;第一次,打车去看望一条狗,第一次抱了我家那条陪伴了我们十年,离别五年的大狼狗,虎子。五年未见,见面那一刻,虎子摇着尾巴冲向我,不断用舌头舔着我裸露的胳膊。他居然还记得我——我,这个冷漠的,从未抚摸过他的主人。我的泪,滴滴答答的掉在了虎子的毛发上,有悔恨,有感动。
曾经,我热衷于给母亲买皮草,热衷于那毛茸茸大领子。格林之后,我将格林的故事讲给所有家人听,并祈求他们和我一样从此拒绝皮草。我们能做的实在有限,但我依然相信,少一分买卖,少一分***戮。
曾经,我的课堂只有考试会考到的应试内容,从不讲废话。如今,只要涉及到动物、环保的内容,我都会讲很多废话,讲格林的故事,讲《重返狼群》。领导不认可又怎样,不是优质课堂又如何,我自觉问心无愧。我为我是一名教师而自豪,因为我的学生爱我,他们愿意听我说,更会按照我说的去做。他们的背后有多少家庭呢?小手拉大手,总有一天,我相信,再读《重返狼群》我不会再皱眉,不会再有咬牙切齿的恨。
所以说,美女作家李微漪,为我们呈现的记实小说《重返狼群》,真的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值得我,值得你,值得我们每个人去阅读,这本书会让你重新定义狼这个聪慧的物种。我已读过,已感受过,已被触动,也已有所改变,有所行动。愿你,走进那个世界,去看看,归来之日,你讲,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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