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做全职太太,但,有时间一定要出去玩玩,要有角色的改变,要学会轻松的生活。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梁凤仪,在回答城市快报记者时说的。这种生活是每一位女人都想要的,但,能有几个放得下?我就是那其中的一个!瞻前顾后总是怕离开我,人家过不了!
其实,地球没谁都照转不误!
晚上在饭店,我看着书,外甥女无比羡慕的说:“哎呀,真是羡慕你啊!如果我再找男人的话,我也找一个会做饭的,看着你就眼馋!”
女儿接过姑爷递给她的炸烧饼,冲着她姨姐眨么眨么眼,她姨姐马上把脸扭一边说:“哎呦,放电啊,我本来就眼疼,你别灼我眼!”
按刚结婚的小夫妻来说,我女儿目前是够幸福的!昨天姑爷给女儿炸的鱼丸,就已经让我们羡慕不已了!我也拿牙签戳了一个鱼丸,粘了一下孜然,往嘴里一放说:“哎呀,咱也快粘粘小女人的幸福吧!”
今天姑爷又给老婆炸的烧饼,还是偏开炸的,里面夹的麻将,白糖和圆生菜,跟汉堡包赛的,哎呀,馋得我和她姨姐直流口水!
看着女儿美美的吃着,我说:“羡慕啊,幸福的小女人!”
外甥女馋的哈喇子差点流出来说:“唉!你们幸福也不至于非得在我们面前显呗吧?我受刺激啦!不行,我也得赶紧找一个会做饭的男人去!”
我故意吸溜一下口水,接茬儿说:“都找会做饭的男人,那男人也想找会做饭的女人咋办?谁家男人找了咱这样的女人,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其实别管男人还是女人,都要知足。如果不知足,即使找到一个会做饭的人,而且做的还非常非常的可口,他也不会感到幸福。幸福是比出来的,多看看那些不幸福的人,再看看自己,找到一位会做饭的人,即使穷点,吃的是粗茶淡饭,活得也快乐。
幸福的小女人,你要知足哦,别到手的幸福,再自己毁坏掉。
我祝女儿永远幸福……
如果你问我,一生之中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是谁,我一定会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的妈妈,她是天低下最美的女人。”可能你会嘲笑或是怀疑:“你都还没过完半生,怎么就谈上了一生的事了,你又见过多少人。”诚然,我走过的路还不够长,见过的人也并不多,但是我相信我的回答并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有丝毫的改变。因为这份美是很纯碎的赞美,是出于内心的,是带有情感的。
自我出生以来,这个女人就为我操碎了心。一方面要工作挣钱,另一方面还要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然而,淘气的我却一点都不懂得理解,更谈不上体谅了。每天都捣乱来博取关注度,做一些荒唐事:不做作业以为自己很有个性,不交朋友以为自己很独特,殊不知在老师、同学眼中却是怪胎一枚,屡次被老师要求见家长。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老师已经对我很失望,同学已经习惯了远离我了。而此时,不变的是,她仍旧在我身边。给我鼓励,给我建议,帮助我重新的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建立良好的形象,收获良师益友。
平平淡淡的几年过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进入了叛逆期。她又成为了第一个“受害者”。处于叛逆期的我,在独立与依赖间徘徊,迷茫之间,总爱发脾气,总爱抱怨,无疑,她便成为了我的出气筒了。令我感动的是,每次我发脾气,她总能平静的看着我,然后给我默默的讲道理,即使我似乎都没在听,她还是十分富有耐心的教导我。
一个在我心中最伟大的女人——我的母亲,明天就是母亲节了,在外求学的我,难以陪伴在您的身旁,只能在远处默默的为你祝福,透过文字跟您说声我爱你。
母亲,全天下最伟大、最美的一类人,为我们遮风挡雨,是我们永远的支持者,谁能找到其它人比她更美呢?如此美的无私、美的动人、美的温暖,唯一的女人只有母亲!
眼前开门的女人,虽一头凌乱不堪的头发,不加修饰的面容,宽大的居家服上还沾着污渍,看起来普通到了极点,但她却一直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女人。
她,曾经是一个肤白貌美、行走于村子时尚前沿的女子。裙子尚未风行在乡村时,她就穿上了众多女孩儿羡慕的第一条裙子。染发风潮飘来时,她又成了这个素朴村庄里的一抹亮色。在庄稼地里,可以看见她劳作的样子;在进城的拖拉机上,亦可寻着她雀跃的身影。八、九十年代沉寂的乡村里,竟然跳跃着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张扬着青春的气息,行走在田埂村间。
她,曾经是一个个性洒脱、追求自由恋爱的女子。一双洁净无尘的白球鞋,一身无烟酒气的着装,一个工作于省城的男子,那双发白的球鞋,竟是她迷恋的缘由。为着这个,仅仅1900元的彩礼,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爱情,成为了人妻。
她,一直是一个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女子。青春的激荡回归平静的日常,洗衣做饭耕地顾家,她都能做到有条不紊;家庭锁细各种苦楚,她也会默默忍受。为了我们姐弟的吃穿用度,她干过小卖部,放过流行的录像带,为了照顾读高中的我周末省却奔波的路程,吃上一口家里的饭菜,她进城开过小饭馆,卖过麻辣烫……生活将她带进柴米油盐,渐渐抹拭了她的青春浪漫,却锻造了一个刚毅的母亲。
二十一世纪风卷云涌。在这个时代的浪潮中,她是一个看不见身影的中年妇女,但在生活下她又格外显眼。随着小外孙的出生,为了减轻女儿的负担,她成了看护大军的一员。精致的烫发凌乱了,做护理的时间几乎被遗忘了,洗衣做饭,看护喂养,事事她都安置得妥妥当当。新生,满月,一岁,两岁,三岁……三年之间,一双手,两个家,上上下下,忙里忙外,一切井然有序。
她还是她,但又不是从前的她。岁月在她身上烙下了印痕,她不似往昔那样神采奕奕,面上有了倦容,身上也有了些毛病,但依旧用不甚宽阔的臂膀,给予子女最厚实的依靠!
半世间,一个普通的女人,从少女到母亲,演绎各种角色,穿梭于生活间,无怨无悔!
她,只是万千平凡母亲中的一人,却是带给我生命、为我奉献了一生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男人是一种性别,一个自己的世界。越来越多的男人说,他们很难也很累。要在世界上拚搏,养家糊口,还要承诺起女人的那种寄生的情感。于是男人开始反叛,重塑自我。但是,还是有这样的男人,发出这样的宣言:让所爱的女人感动是一种力量。
所谓“感动”也就是让她流泪。新世纪的男人首先应该让女人流泪。时至今日,男人让女人感动流泪的能力好像越来越退化了。究其原因,是男人们已经吝啬到不肯为女人的眼泪而付出。或者说,男人已经丧失了这方面的能力。
其实男人要让女人流,并非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有时一句不经意间流露的话语或一个轻轻的拥吻,便能打动女人的心。
但如今的男人们大都先建立“丰功伟业”然后再向女人“报喜”。这样的做法颇有些南辕北辙,因为把你的女人感动“一千年太久”,要“只争朝夕”。往往惊天动地的事儿须假以时日,女人们大多没这个耐性;并且“惊天动地”惊动的只是“天地”而不是“女人”。
伸出你的手,张开你的嘴,只要心中有爱,你随时可以让你所爱的女人感动。
不信?就从新世纪第一天开始做起吧!
附录:感动女人若干个场景
1、身边的女人睡到半夜两点突然感到肚子很饿,你不妨起床专门为她来一碗“开杯乐”
2、其实你并不懂五行之术,却装出江湖术士的样子煞有介事地给她看手相,然后将自己的掌心和她的掌心紧贴在一起。
3、出其不意地给她写上一封长长的情书,使她在这“情书抵万金”的年代里感受一份别样的温馨--尽管你的文笔不怎么样。
4、你公务在外,本来说好10天后回来,但在第3天你就回来了。因为你突然想起这天是你们相识纪念日,你回来与她共度这个日子。
5、你们分手已经整整3年了。在新年零点钟声敲响时,你拔通了她的电话,向她致以问候和祝福。
6、她在街头责怪你,可能为了一些连她自己都回想不起的原因。你一声不吭老实,等她骂得差不多时你再说话:“别气坏了身子。不管什么原因惹你生气是我不对。”
他确有路数,估计如没有急事,也不会向我这个穷亲戚开口啊。哎,说出来没面子,自己全部家当就只有九千多块,要不,去借一千,补足一万,表表心意,可希望亲戚度过难关。周表哥向钱妹夫说明了情况,好哦,要么我给你账号,你打过来,我人还在外地。周表哥老婆也同意。暴雨依然没有停,周表哥浑身湿透,就赶紧去银行汇了过去。
时间嘀嗒嘀嗒地过,一个十天,两个十天,十个十天,没了回应。老婆嘀咕,你给钱妹夫说十天的钱呢?这个,那个,都是亲戚,就这点钱,我也不好意思要啊,也许他真遇上困难了!一天,路上偶遇钱表妹,闲聊,表妹随意问了句,哥啊,我家的可没有问你也借钱吧?周表哥却一脸愧疚,这个,那个,就借了一万块,我没钱,帮不了忙。
哎呀,你这个糊涂的哥啊,你身体不好,还借钱给他,我跟他日子都过不下去了,他不顾生意,已赌输了四五百万,还不思悔改,到处借钱说要翻本!周表哥顿时懵了,无论想不通,这富人有钱,为什么还要去赌呢?
换季了,街上的许多服装店都在打折,这可乐坏了我们家那两个爱逛街的女人。
天刚蒙蒙亮,她俩就大呼小叫的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拖起来,急匆匆地催促着我吃完了饭。来到大街上,服装商场都还没开门,只有一些卖服装的小店儿才刚刚开张,门口挂着“二折”、“三折”“五折”的牌子。两个女人见了,立刻眉开眼笑,挨家挨户地逛了起来。她们俩左挑挑,右看看,不一会儿就看上了一件不是很好看却很便宜的衣服,服务员小姐微笑着,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这件衣服的好处。我为了尽快结束这次“旅途”,也不停地说“好看”。两个女人一点儿也不动心,扔下衣服,扬长而去。不知过了多久,她们终于看上了一件比较好看的衣服,就去试穿。然后,在镜子面前,扭动着腰肢,左看右看,觉得不错,便开始与老板砍价。老板说什么也不肯便宜点儿。于是两个女人就开始不停的挑衣服的毛病,直挑到衣服没有的毛病都被她们挑出来为止,这两个女人这才喜笑颜开的离去。老板还得满脸堆笑:“欢迎下次再来!”然后小声地嘀咕:“真是气死人了!”
就这样,直到中午,这两个女人也没挑到合适的衣服,而我的肚子也开始唱起了“空城计”,我便大声的**起来。两个女人把我拽进了一个冰淇淋店,塞给我两个冰淇淋,又走进了另一家商场。
她们逛完大街逛小巷,逛完小店逛商场,直逛得我眼冒金星,腿发酸。害得我每到一家商场就急急忙忙找凳子坐下,直到她们招呼一声,我才屁颠屁颠的跟上前去。终于,她们找到一件非常非常好看的衣服。我长舒了一口气,“我的苦日子总算到头了。”没想两个女人却说:“说不定前面还有更好看的呢!”老天,谁来救救我!
直到晚上八点,两个女人才选到满意的衣服。我想:这下总该回家了吧?没想到老妈把眼一瞪:“还有你老爸的呢。”啊?不会吧!我的天……
就这样,直到晚上10点我们才回家。这两个女人竟然还嘀咕道:“还有摩尔商场没逛到,明天再去!”噢,天哪!
读书,是为了让我们增加知识量,是为了让我们学到课本之外学不到的东西,扩充我们对其他知识的补充,而读书,也是有技巧的,在此刻的书店里,琳琅满目,让你看的眼花缭乱。此时各种各样的书,各式各样,让你不明白到底去看那一种书了,其实也不难,你去选取图书时,先明白,你想读那一类的书,如历史,文学,童话……多看几本这种类型的书,觉得哪本书的资料更好,字体更适宜,就去选取哪本。当然了,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下方,我们要关注另一个在读书时要意注的问题,那就是,保护好自我的眼睛。为什么在学校,往往都是学习好的戴眼镜,学习不好的反而不带了呢,不是因为学习不好的就不看书了,因为他们的看书时间短。那有人就该说了,“虽然我近视了,此时但我的知识量比他多,还是我好。”但往往这种人反而是错的,知识量不够,能够慢慢补充,毕竟时间还很长。但眼睛近视了,那但是永久也挽救不回了呀。而且如果你的眼睛不好,你的一些理想就会灰飞烟灭。在看书时,在注意时间的把握,这本书就算再吸引你,你也要把握时间,虽然多多看书有好处,但没有个度也是不行的。还有就是看书时的姿势了,此刻大多数人,都喜欢躺在床上看书,(也包括我)但大家明白吗,躺在床上看书是很毁眼睛的。此时所以为了自我好,必须要把握好呀。
在读书中,我们肯定会为书中搞笑的情节而哈哈大笑,也会为了一些凄凉,悲惨的情节,而默默流泪。在读书时,我们的表情是千变万化的。随着社会的加速发展,人们对书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而我对书却没有什么要求,只要适合我的年龄段,只要我喜欢,还有就是只要书中的'字体不要太小就行。书都是一样,不管是哪一类书,都能够为我们带来知识。文学类的,带领你走进诗歌、散文的王国。历史类,让你感受到历史的精彩。就连漫画,也可让我们充满幽默细胞……书,此时都是好的,记住吧,读书只会让自我更上一层楼,让我们一齐翱翔在书的海洋中!
我非常喜欢课外阅读,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我的课外书很多,如《一千零一夜》、《科学家的故事》等,但我觉得“写给小读者”这一套系列丛书给我带来得快乐最大,其中《快乐精灵》这本书讲了一个叫罗小卜的同学把快乐丢了,他经过千难万险,终于找回了快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快乐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美德花园》讲了美德花园里住的50位品德高尚的仙子的故事,它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梦想风暴》讲了梦想女神点石成金的法宝,只要拥有这些法宝,你所有的梦想都会实现。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怎样给理想插上翅膀,成为一个梦想成真的人。《比糖果都甜蜜》这本书讲了二十九个棒棒糖的神奇魔法,让我们知道了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能够比糖果都甜蜜,教会我们如何与他人和谐相处。
这套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快乐,使我享受书中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的同时,教我如何做一个时常快乐的人、有远大理想的人、品德高尚的人、被人喜爱的人。并且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想像这样好的书读多了,写起作文来,还会犯愁吗?唐代诗人杜甫小时候读书,反复朗读品味,非把书读熟读透不可,后来才写出那么多优美的诗歌。我想如果我能像他一样用心读书,也一定会写出许许多多的佳作,那才是最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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