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笨汉汉斯》之后,感觉它太有意思了!汉斯拿了一袋脏脏的泥巴,就当是烤乌鸦的调料,他还把没有鞋跟的鞋子当成烤炉,但是最后他居然得到了公主。他的哥哥们面对公主太紧张了,以致于说不成话,而笨汉汉斯则对答如流。
这说明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要保持平常的心态,这样才能取得好成绩。我们每次考试时也一定要像汉斯那样保持平常的心态,不要紧张,认真思考问题,就会取得好的成绩。
读了《笨汉斯》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不要自己懂一点知识就笑别人,看不起别人,别以为聪明人有用,笨人就没用处,有可能聪明人在其他人面前根本不说一句好话,笨人可能会把人逗得合不拢嘴,带给人们欢乐。
在故事里,汉斯的爸爸给汉斯的两个哥哥每人一匹马,让他们去回答公主出给他们的题,好让他们有机会能迎娶公主。在路上,两个哥哥想着见到公主该怎么说能让公主开心的话。而汉斯却得到一只山羊,汉斯骑着山羊在后面追两个哥哥,两个哥哥头也不回,谁也不理他。
汉斯在路上拾到了一只木鞋和一只死乌鸦,又拿了一把泥巴就去了。到了宫殿,看到好多的求婚者,还有许多秘书和参议员,两个哥哥吓得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其他来求婚的人也都因为紧张没有回答上公主提出的问题。轮到汉斯了,汉斯不慌不忙把乌鸦和木鞋拿了出来,给公主烤了乌鸦,公主很高兴,就答应了汉斯的求婚,汉斯就这样做了国王,得到了美丽的公主和一顶王冠。
从此汉斯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今天读了笨汉汉斯的童话。我觉得两个哥哥自以自己很聪明看不起他们的\'弟弟,还叫他:“笨汉汉斯”。但是,笨汉汉斯凭着自己的聪明得到了公主的喜欢,于是,公主选择笨汉汉斯做老公。
这个童话让我知道一个道理,不管什么事情只要认真做就会成功。
这篇文章讲:在乡下住着一位绅士,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很聪明,三儿子的学问比两个哥哥差,被他们叫做笨汉汉斯。有一天公主要选丈夫,兄弟三个一起去参加,结果两个聪明哥哥都落选,公主选了笨汉汉斯做丈夫。我细读后发现了一个道理就是:别人认为的聪明人并不是一定就聪明,平常被人们认为是笨的人也不一定就笨;汉斯不但不笨,还能够随机应变很机智。因为:
一、汉斯的两个哥哥并不算聪明。“一个能够背下整本的拉丁词典和本城三年的报纸”的哥哥,当他见到公主时“什么都忘了”,除了说“这里面热得要命!”这一句之外,“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说明他平时的所谓“聪明”是靠死记硬背的,并不是真的聪明;另一个“知道行会规章和行会首领应该知道的一切事情,而且,他还会绣束马的腰带”的`哥哥,当他见到公主后也只能说“这里太热了!”,公主回答说“因为我们今天烤小公鸡!”时,他却没有反应过来,也只是说“什——么”,这就说明这个人的“聪明”是靠简单记忆的,也不能说他就是真聪明。这两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只能依靠简单的死记硬背而掌握到非常有限的一两项知识,缺乏临场随机应变的机智。
二、笨汉汉斯不笨。汉斯在去见公主的路上捡了一只死乌鸦、一只木鞋和装了一口袋脏土,这说明汉斯做事是有所准备的,他父亲不给他马骑,就骑自己的公羊,说明他能够随机应变。他见到公主后更加体现出他的随机应变能力:
汉斯说:“这里真是热死人!”公主说:“是的,我正在烤一只小公鸡!”汉斯马上接过话说:“太好了!把我的乌鸦也烤一下吧!”当公主答应并提出“可是我这里没有罐子,也没有锅,拿什么烤呢?”的问题时,他马上说:“我有!”并拿出木鞋;公主再说:“可是去哪里找酱油?”汉斯立即从衣服里掏出脏土说:“我这里有很多!”逗得公主说:“你真有趣!我要选你做丈夫!”当公主当心他们两个人的对话被书记官和行会首领记录并登到报纸上而出丑时,汉斯把一大把脏土泼在了行会首领的脸上,更加赢得了公主的赞赏。
于是,汉斯娶了公主,当上了国王。
另外,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是成功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当汉斯要去参加竞选公主丈夫时,别人并不看好他,他找父亲要一匹马骑时遭到了拒绝,但是他没有放弃,而是骑上了自己的公羊就去实现他的梦想。
安徒生的童话写地太有意思了,我今后一定要多读他的作品。
今天,我读了笨汉斯,我觉得很好玩,为什么好玩呢?我来
有一位年老的乡绅,他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二都非常聪明,只有小儿子没有学问,大家都叫他笨汉斯。大儿子、二儿子想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因为他们很有学问,父亲给他们准备了两匹漂亮的马。笨汉斯也要去,父亲却给他一只公山羊。兄弟三人出发了。
在去皇宫的路上,笨汉斯拣到一只乌鸦,他觉得乌鸦很有意思就决定把乌鸦送给公主。到了皇宫汉斯的哥哥看见他拿着乌鸦还要送给公主,两个哥哥哈哈大笑起来。
大哥二哥先去见了公主,平时他们最有才华了,可一看到公主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公主看见大哥二哥语无伦次很生气,就把他们赶出皇宫了。
笨汉斯见到公主后把乌鸦送给了公主,公主非常喜欢。笨汉斯给公主讲了很多有趣的事,公主从没有听过,别提多高兴了。
国王看见公主这样高兴,最后决定把公主嫁给笨汉斯。
读完了笨汉斯,我明白了:其实真正聪明的人应该是勤奋、谦虚的人。我要向他学习。
这阶段,我阅读了《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时,就被鲍雷伊日记和给汉修先生的信给迷糊住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鲍雷伊。主要讲了鲍雷伊二年级时,读了一本好书,他很喜欢作者汉修先生,便与他联系,汉修先生为了让他表达能力好,先在通信中要求雷伊回答他十个问题。雷伊很不理解,大发雷霆,最后在妈妈的督促下完成了。升六年级时,他的日记只能写一点点字,便向汉修先生请教,每天坚持写日记。在他的日记中写到:每天的午餐都会被偷,不是蛋糕没了,就是三明治没了,因为他妈妈在快餐店上班,可以给雷伊好吃的,所以有人会偷,法兰格林先生知道了,建议他装一个午餐报警器就好了,装了以后效果好多了。通过和汉修先生的书信往来,雷伊不但学会了如何面对生活和理解了父母无法共处的原因,体会到父母对他的爱,还练就了一手好文笔。一篇描写他和爸爸坐卡车出游的作文使他获得了小作家征文的荣誉入围奖,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他要成为一名作家的决心。
在生活中,我就是一个不爱主动看书的孩子。就拿暑假前马老师让我们每天都看作文书并摘录好段来说吧,一开始我总是抱着完成任务的态度来抄写,抄写的也很少,当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才明白,要想写好作文,必须要多看多写,这样才能写出优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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