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真的对我影响很大的,说实话,看完乔一和F君的爱情,我对自己的爱情又充满了期待。我时不时的在想,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他会是什么样的呢?是向F君一样的高冷学霸,还是向贺季晨一样优秀有魅力又多金,宠妻的男神,还是向林嘉歌一样事业有成的高富帅呢?好吧,也许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在爱情方面我确实是一个乐天派,有时也真的很自恋,觉得自己就是女主角,未来会有一个超帅超有才又多金还实力宠妻的高冷逗逼男神来守护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不是偶像剧,并不是每一个灰姑娘都能遇到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所以我又在幻想属于我的爱情又是怎么样的呢?我希望他是万人迷,我是灰姑娘,他不顾身份爱着我,我不顾流言守护他。可是幻想终究只能是幻想,于是我就奢望他只要足够优秀就可以,别的我不强求,水到渠成就好。
今天,我把乔一的微博刷完,真的被乔一和F君的爱情深深的打动了,那样的爱,真的,让我羡慕。看了乔一的微博,看了她和F君的生活点滴,我对爱情又充满了憧憬,我在想,未来要和我度过余生的那个人,我们以后的爱情是不是也像乔一和F君一样,互怼,在这善变的世界相互依偎,晚上在家一起吃饭,早上,我依偎在你怀里,欣赏阳光洒在你脸上的那种恬淡,放假一起去旅游,去感受生活……
真的,我希望乔一和F君一直好好的,你们不愿公布隐私我尊重你们,我只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带着我最爱的人去拜访乔一和F君,然后说:乔一姐姐,我十四岁那年看了你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就对属于我的爱情充满了期待,如今我找到了最爱我的那个人,他对我也很好,也希望你和F君一直好好的。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才发现自己早已偏离了主题。总之我现在就想告诉现在这个一心想着玩的你:你要好好学习,要不负未来,不负韶华,你想要的一切都要自己去争取,你想要谈一场好的恋爱,你就要凭借自己的努力去一所好的学校,去遇见更多优秀的人,扩大你的视野,充实你的大脑。而这些的前提就是你要有一个让人引以为傲的成绩和国色天香的容貌,你现在的你,两者都没有做到,何谈未来?不努力就没有未来可言,你现在的快乐要用十年后你十倍的泪水来抵换,所以,你愿意吗?还有就是你若是进了高等学府还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也不要着急,你所经历的这些,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你,未来,会有一个优秀的男孩儿为你而迷,为你而痴,老天不是忘记了你,而是觉得这个女孩儿太好了,应该给她选一个最好的人,老天只是在反复斟酌,为你寻找良人。还有啊,人丑就要多读书,我们要学会用知识来伪装我们是白痴这个事实,用才华让那些年你深深迷恋又不敢告白的男神主动出击。记住,书本给我们带来的财富是无限的。
最后,那个要和我共度余生的你,这封信愿你未来可以看到,希望你用宠溺的眼神看着我说:你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傻?我看着你说:因为我知道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一定是我花光所有运气才遇到的,遇见你,我真的是走了狗屎运。
我家养了一只小花猫,它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四只锋利的爪子,一对灵敏的尖耳朵,最重要的是它的胡须,它可以用胡须测量老鼠的洞穴,它可是抓老鼠的能手,我给它起名叫梦里露莎。
我每天放学回家,它就会飞快的跑到我的面前,对我“喵、喵、喵”叫,我摸了摸它的脑袋,然后,去厨房拿来一盘小鱼给它吃。它低着头,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我看着它心里开心极了!我很注意卫生,几乎每天都要给它洗澡。每次洗澡它都对我点头,我明白它的意思,它在对我说“谢谢你,主人。“ 在睡觉的时候,它却不睡,应为他白天睡,晚上去捉老鼠,它用它那双像宝石一样的眼睛观察黑暗的四周,只要发现老鼠的踪迹,顿时,它敏锐的双眼闪过一道光芒,竖起耳朵、摒住呼吸,猛地扑向老鼠,用牙齿咬住猎物,然后放在嘴边不停的用前爪拍来拍去,却不急着吃的,直到那种老鼠被玩的精疲力尽,它才吃掉它。这就是它捕捉老鼠的过程。它不仅是捕捉老鼠的高手,而且非常可爱。记得有一天,我们在吃早饭,梦里露莎却不见了。我到处去找它,它早已经吃完,用前爪添着脸,见我过来,围着我转圈圈,不停的”喵、喵、喵“叫,这是让我带它出去散步呢,你说他可爱不?
它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它总是给我和家人带来欢乐、惊喜。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死贵死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故事的真真假假我无从辨知,其实真假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至始至终我都还相信爱情…
F君完全是众多女孩心中的MR.Right,当然我也不例外……如一地喜欢着乔一、时刻关心着乔一、为了乔一改变着自己…印象最为深刻的是F君回国后工作遇到困难来找乔一那段故事吧,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孩子,或许,那时用男人来称谓更为恰当吧,将自己的落魄与无助毫无遗留地展现在乔一面前,也许你会说,这需要极大地勇气,而我却说,他很爱她。当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向全世界证明自己坚强而只向她一人展示自己的脆弱,应该是爱得深刻吧。
总感觉自己某些方面和乔一蛮像的,有时候充满了自卑感,有时候却像个欢乐的中二少女,内心却有着细腻的一面。会想要记录着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矫情地将小事变得不平凡。我在想自己是否也会有为一个不顾一切去勇气…会有的,只是那个他还在路上吧!
最美好的爱情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世界。其实F君与乔一便是这样的爱情…遇见了乔一、F君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气,一些有趣的生活方式也因乔一而养成,严肃古板的F因为爱着乔一而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说不羡慕他们的爱情是假的,可天底下的爱情又怎么可能一样呢?
只愿遇见你,晚一点没关系,余生都是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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