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
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最好吃!
王大爷的小店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 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向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订:“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声了。
“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
“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 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
“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
“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
“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
“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
“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
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
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
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霓虹大街上车水马龙,来往行人神色匆匆,汽车鸣着响亮的喇叭飞驰而过,这城市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每天两点一线,大脑时时刻刻在高速运转,可每当入了夜,总会想起已故的人和那段慢下来的旧时光。
记忆里的那人似乎还在抱着儿时的我,坐在粗糙木椅上唱曲摇蒲扇,偷偷在我怀里塞个红包说能买颗糖。那时爷爷的大院子里有好多好多的菜,清早起来总会看到爷爷拽着长长的水管听着评戏给它们浇水,橘红色的阳光都被揉进了湿漉漉的泥土。我卷起袖子跑到里面去看那带着晨曦的水珠,揪下一片菜叶再埋到地里,爷爷只是微微地笑着,可是连时光都变慢了。
三月三惊蛰月沿海多蚊虫,咬得我大大小小的包,一路烦躁一路提着小铲一路挠,小杂草故意挂在我裤脚,爷爷挽起衣袖为我涂上绿莹莹好闻的风油精,嘟囔着帮傻笑着的我摘下颗颗草刺。整理罢起身摸摸我的头:“走,妮儿,咱俩吃火烧去。”随后爷爷牵起我的`手,慢慢走出铺着青石板的林间小道。
盛夏的蝉声落了一地,我踩着骄阳的影子蹦蹦跳跳地跑去爷爷的大院,拉着爷爷的衣角央他给我买冰沙。公园门口卖炸串阿婆的保温箱里总是有凉丝丝的冰。阿婆望见我们,大老远就招招手,揭开保温箱的盖子,斟了满满一杯红彤彤的果汁,又舀上一大勺冰递给我。我咬着吸管一下子就喝光了塑料杯里晶莹的汁水,晃着腿坐在大大的树荫下嚼着嘎嘣脆的碎冰渣,看爷爷和阿婆唠着家长里短,偷偷把吃不完的冰倒在墙角的小花上,慢悠悠地晃荡着过完一个暖暖的午后。
公园的小池塘边,爷爷装好鱼竿架起小伞,我照例被爷爷调鱼饵时的香味俘虏,甩出了一道弧线的浮标摇摇晃晃,我就看微风吹皱池水,看浅底几条小鱼游荡,看落在爷爷肩上的温柔阳光,最后提了一尾鲤鱼回家丢进盆里,想着会在奶奶锅里出现的冒着咕嘟咕嘟气泡的鱼汤,舔着嘴唇慢慢溜去找锅子了。
躺在床上的我缓缓睁开眼,无奈想起爷爷已去数载,我已经不能再与爷爷共同享受那段旧时光,只好把这悠悠岁月藏在心间去面对这飞快的世界。
上午去市一中送考,在校园里拍到了以前没有注意到的风景,发现了以前没有发现的美丽。是的,生活中许多美丽需要我们放慢脚步才能发现,需要我们静下心来才能品味出精彩。
平时,我们习惯于匆匆前行,忽略了身边无数的美丽和精彩,总是埋怨生活的无聊,慨叹日子的乏味。殊不知,这并不是生活的责任。生活本身精彩纷呈,是我们前行的步履太过匆匆,没有留心观察,没有用心体味。同样的风景,在不同心境下,会展示出不同的风韵。
慢下来,会精彩,充满哲理。
我们学习,不宜求快,太快,囫囵吞枣。我们搞改革,不宜求快,太快,会付出更大的代价。无论是个人成长,还是国家建设,欲速则不达,慢下来,会精彩!
学习中,有的学生连课本上的文章还没有读过一遍,就去练习册做题目,怎么能做好呢?况且,仅仅读一遍还不够,还不能真正理解文章的精髓。只有反复咀嚼原文,在经典文章中获得真谛,才能从容解答问题,取得举一反三的效果。慢下来,会在原文中悟出很多道理,会发现许多真知,你的能力就会不断提升,否则,你也许会提高了解题速度,但是正确率肯定会低得惊人。再比如,假如我们的老师在传授知识的时候不重视基础知识的传授,一味地过早强调综合能力的提升,那也会让学生们栽跟头,真正的能力培养不起来,速度是快了,但效果会很糟糕,绝对不会有精彩绽放。放慢速度,打好基础,反正会精彩呈现。
如果说到国家的改革,道理也很明显。哪一次高速发展没有留下惨痛的教训呢?以大量消耗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的高速发展究竟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好处呢?以发子孙财为代价的高速发展究竟有什么必要呢?现在我们看起来是放慢了速度,但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无疑是大有裨益。只有这样,慢下来,才会真正有益于中华民族的未来,让中华民族真正以自己的精彩傲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今年暑假,我回了一次老家,才发现,那里的色彩,比布满钢筋丛林城市里的更绚丽,更鲜明......
那抹纯洁的蓝
都说城市里的天空是灰暗迷蒙的,雪白的云朵早已被工厂里的黑烟熏得不见了踪影,就连夜晚,天空也是灰蒙蒙的,颗颗繁星躲在了黑灰色大幕的后面。在乡村,我才到了什么叫蓝。晴朗万里时,天空是一片纯粹的蓝,漂浮着几朵棉花似的白云。晴空的那种蓝,是淡淡的,是明朗的,是纯洁的。当夜幕降临,天空是一片深邃的蓝,一颗颗星星清晰可见,织女星纯洁高雅,就像镶嵌在深蓝天鹅绒上的钻石,熠熠发光。夜幕的那种蓝,是浓烈的,是深邃的,是纯洁的.。
那抹清新的绿
在乡村,最常见的莫过于绿幽幽的植物了,漫山遍野只有一种颜色---绿。不过这种绿是有层次的,有嫩绿,有墨绿,有黄绿,有翠绿,有鲜绿,有碧绿......各种颜色的绿,像一朵朵绚丽的花,绽放在山野丛林间,释放着自己独特的清新。城市里的绿色,是不太常见的,就算见到了,往往也是覆盖着一层灰,是那种灰绿,少了一份清新,倒平添了一份阴郁。
那抹温暖的黄
都说阳光是金色的,其实不然,我觉得倒是黄色的,而且是那种昏黄。穿透嫩绿的树叶,洒在红色的泥土上,给人以温暖的感觉,是那种从心底深处透出来的暖。昏黄的阳光照在脸上,那种温暖,是一种幸福。在城市里,阳光赤裸裸地照在脸上,那种就不是暖了,而是热,像被烘烤这一般。
或许,有些颜色,在乡村,才会变得真正的绚丽吧。
当一个人读破万卷书,可以悠然吟出意韵深远的佳句时,我们便说他拥有了智慧;当一个人阅尽沧桑,可以淡泊而傲然地生活时,我们也说他拥有了智慧。智慧作为人内心的闪光,总是呈现出五光十色的缤纷光彩。
智慧可不是投机取巧的小聪明,它是因洞察世事而具有的眼力。卞和透过粗糙的石坯见到和氏璧,这就是火眼金睛的智慧。在人世间的纷繁复杂间一把抓住事物的本质,认清事理的真相,条分缕析,抽丝剥茧,让快刀斩开虬结的乱麻,这便是“世事洞明皆学问”的智慧。
智慧也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蛰居,而是艺高人胆大的能力。在一个从眼镜度数判断学历深浅的时代,智慧总被人误解为文凭的多寡,知识的乏与盈。智慧不是学校教育中书本的内容,它与知识或有关系,却并不等同。王熙凤身为刚出阁的少女,论学识必不如林黛玉渊博,却协理宁国府将事务治理得有条不紊。反观如今层出不穷的“专家”,知识有余,常识不足,实践能力低下。智慧的能力往往存在于社会交往与自我生活中,那些在生活中游刃有余、井井有条的人,想必都是些身怀智慧的人。
最高明的智慧,并不存在于史书中跌宕起伏的英雄人生,反而存在于藉藉无名的布衣百姓身上。智慧到了这种地步,已然接近自然和哲学。青山绿水中的简陋居室,渔樵江渚的朴实生活,摒除了逐鹿中原的刀光剑影,余下了清贫安逸的闲云野鹤。古代德士向我们展示了什么是超凡脱俗、超然物外的智慧。如庄子所云:“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当一个人的心灵可以遁于世俗、融入宇宙时,这种糅合了静与慢的心态与生活,就是智慧。智慧至此脱掉了华贵的外衣,露出了亲和质朴自然的真实面貌。人人都向往这种境界,但大多数人都还未来得及拨开心头的迷雾。
“什么是智慧”的争辩绵延千年,智慧的内涵无限地拓宽。今人窥古人的书卷以收获智慧,成了一种时尚捷径。殊不知这样的体悟或许只是入门。智慧早已超越了文字,它事关心灵,事关生命,它瞄准的是一个圆足的灵魂。
站在时光的倒影里,看梦与生活的交织无常。在匆匆的光阴里,回首驻足观望,你会在不经意间发现,还有那点滴的刻骨铭心在你曾经上演的故事里呆笨地停滞着,仿佛在提醒你,这一切,不曾被时光冲淡……
它背着坚实的盔甲,慵懒的在冬日的午后沐浴阳光。我轻轻地往他的小屋中递了些鱼虾,它便慢慢地探出头来,不慌不忙地品尝这午后的“茶点”。惬意地闭上双眼,把头微微缩入盔甲中,做起了好梦。我呼吸着温热的空气,手捧香茗,看着阳光下油亮的盔甲,它褶皱的皮肤,绿的那样的亲切,我看着它,嘴角45°上扬。就这样,阳光,午后,我和它,构成了一幅别样的和谐。
日光渐渐昏黄,它在一个充实的午觉之后苏醒过来,已是傍晚。我似乎感觉它在找寻我的踪迹。我停下手中的笔,俯下身,摸了摸那纹理分明的盔甲,它被晒得有些微微发热。我用手接了些许的水,洒在它身上,它像是在享受,一动也不动。这个午后的时光就这样像是巨大的砂砾还不愿从窄小的颈口下来,变得如此的缓慢。
每天放学归来,我都会像是完成任务一样去看看它。倾诉忧虑,分享快乐……它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它是我的朋友,甚至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
又是许多许多个这样的午后,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不同的人物,不同的风景,不同的心情。如今的它已经悄然消逝在匆匆的岁月中。可我反而却不曾觉得它离开过。是啊,它就在那慢下来的时光里,在那个冬日的午后,永远地滞笨着它的步伐,我也就那样会心地对它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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