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在上海这个旷世的巨型焚化炉中,无论是什么,都会被烧得干干净净。当然,友谊也不例外。
如果说,第一部的时装秀是情绪的最高点的话,那么顾里的生日会,则是引爆又一颗重磅炸弹的导火索。
当南湘像午夜的鬼魅一般优雅地移动到顾里的身边时,看得出来,顾里的心里早已惴惴不安。一杯红酒泼了下去,把生日会的气氛降至冰点。摔酒杯时玻璃的碎裂声,恰似顾里的心被摔碎的声音,清脆而又令人扼腕叹息。最后,南湘擦了擦手,干净利索地把餐巾扔向顾里的脸……对于十分骄傲的她来说,这是一种莫大的耻辱。现在的她,就像是滴着血的可怜虫,完全失去了往日的女王气场。
俗话说得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没过几小时,顾里又接到一个噩耗:她的父亲,也就是顾延盛,死了。
医院里,林萧和宛如抱着顾里,哭得不成样子。我永远都不能忘记顾里此时的表情:眼圈是红的,但是一滴泪也没有。她仍然高昂着她的头颅,眼中却是难以言说的悲痛。耐人寻味的是,顾源始终站在离她们不远处。无论是在医院的走廊上,还是在墓地旁的树林里,顾源都在自始至终注视着他的挚爱———顾里。
最好玩的,绝对是顾里和宫洺的商谈以及上述二人”讨好”林萧的一段戏了。林萧受宠若惊,把”存折”拿了出来……这种欢乐,真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笑会儿啊,呵呵呵呵呵……
崇光的胃癌在下部里被“提上日程”,当他向马桶中吐出一口鲜红的血液时,心中不免揪心了些。这也使宫洺与崇光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的亲情昭然若揭。冰山般的.宫先生奇迹般的露出他柔软的一面,也就是对崇光的心疼。另一方面,着实佩服崇光,为了林萧竟然可以奋不顾身,去做成功率仅为25%的手术!在这里,小熙不得不感叹一句:“爱情真是伟大啊!”
与此同时,简溪和林萧那“固若金汤”的爱情也因为林泉的介入而开始土崩瓦解。林泉的温柔可人触动了简溪。在机场,与简溪远走高飞的不是林萧,而是林泉。一男一女,一黑一红,一高一矮。航站楼里,这两个幸福的背影深深刺痛了远远站着的林萧。正在林萧灰心丧气走出航站楼时,她遇见了生命中最能使她温暖的人————崇光。
订婚舞会,无疑是全片最令人觉得酣畅淋漓的一场戏了:当顾里穿着一条后摆约莫有十多米的黑色长裙盛气凌人地走向会场时,小熙我受到了惊吓:哇,这是来砸场子的吧?!曾在电影终极版预告片中出现顾氏夫妇斗舞的情景,当时我就震惊了:“不是吧,搞什么?”不过,百闻不如一见,果然跳得很好,苦练总算是没白费!唐宛如同学第一次见到活的宫先生,激动啊……于是便想方设法接近他。觉得唐宛如好有笑点,拥有能使全场笑翻的本事。说来也是,要不然在书中,林萧与如如分享的,为什么是她的愚蠢……“谁跟他(她)是朋友?我们是情侣。”这句从顾氏夫妇口中说出的话,颇有些守得云开见日出的味道。
人生如戏,戏若人生。在这部云谲波诡的好戏里,只要是其中的一员,便会放射出与众不同、无与伦比的光彩。
这个暑假,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简爱》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童年的回忆,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色彩明艳、形态各异、数不胜数。其中,最吸引我的贝壳藏着一件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尴尬万分的故事。
那天,我和表哥在市场上游荡着,忽然看见了水果摊上一串串晶莹透亮的葡萄,我顿时垂涎欲滴。表哥看见了我嘴馋的模样,就果断买了一串,我们两个吃得津津有味,满嘴流汁。可一眨眼功夫,一大串葡萄就被我们吃了个精光。我们完全没有吃尽兴,于是我和表哥眼珠子一转,决定晚上去山上偷葡萄吃。因为白天我和表哥要规规矩矩地写作业,所以我们只能在傍晚,偷偷摸摸地跑到山上去。天色渐晚,我和表哥抄小路来到了山顶,我们翻进别人家的果园里,隐约看见那葡萄架上一串串晶莹剔透,紫水晶般的'葡萄,顿时我们口水直流三千尺。我和表哥为了不被果园的主人发现,我们即将做一件极不光彩之事,我们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接近葡萄。我瞄准了一串最大的葡萄,我踮起脚尖,成功地摘下来。我盘腿坐下,津津有味地吃起来。糟糕!一阵脚步声传了过来。一串手电筒的光束照进了我的视野,我和表哥顿时手足无措,我俩好像即将被捉拿归案的“罪犯”。我们透过漆黑的树影,我们惊喜地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一个深水潭,表哥健步如飞地拉着我,我们奋不顾身的跳了进去。
顿时一股恶臭席卷而来,原来这根本不是一个水潭,而是一个化粪池,但我们为了躲掉主人的追查,也只能在这里躲避了。果园的主人还在园里晃着手电筒,排除安全隐患,即将离去。似乎表哥已无法忍受粪便的恶臭,我给他挥挥手,示意他再忍忍。结果,他还是爬出粪坑,跑了出来,在漆黑的夜里,他散发着恶臭,浑身沾满了便便。胆小的果园的主人看到了表哥,居然以为他是一个鬼,吓得急忙逃窜掉了,主人连手电筒都掉在了地上,我们趁此机会赶紧逃走。回到家,我赶紧将衣服脱掉,跑进洗手间将身体彻底清洗干净,但似乎恶臭还是席卷全身,最终我还是没有逃过爸妈的一阵毒打,整个小山村都似乎可以听到了我和表哥嚎啕大哭的声音。
这件关于偷葡萄的“粪坑”趣事既好玩又尴尬,让我刻骨铭心。但这件事也给了我深深的启示:做事不能冒冒失失,更不能贪图小便宜而失去大体。
上次妈妈在整理书柜时,送给了我一本书,书名是《简爱》。书很旧很旧,纸已经泛黄了,还有一股霉味,在粘满透明胶带的书脊上,还有编号和日期。妈妈说这是她上初中时自己攒钱买的一本书,那个编号就是第几本的意思,日期就是当时的购书日期,一直保留到现在。
一开始,我不喜欢看,因为里面的字很小,又没有图片,觉得很没意思。但是在妈妈的监督下,我只好当做是完成任务,硬着关皮看下去,但越往后看觉得越有意思,我渐渐的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它主要讲述了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变成了孤儿,寄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里。可是里德太太的儿约翰经常无缘无故的打她、欺侮她,里德太太发现后不但不制止,把而支持约翰,把简爱关进了红屋子。里德太太让简爱干各种各样的活,像个灰姑娘一样,但简爱还是在磨难中反抗、回击,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了幸福。
我很喜欢《简爱》中的“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这句话,可见简爱崇高的精神和人格魅力。
我也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不向困难低头,敢于和命运作抗争。当受到别人的欺负时能勇敢的回击。简爱视金钱如粪土,宽容大度,原谅里德太太。我也希望能成为像简爱那样的人,宽容大度、勇敢顽强、坚持自我。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的面对和战胜困难,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我要好好的把这本书珍藏起来,向简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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