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狼王梦》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动物的故事,但是它让我明白了两件事。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培养自己的孩子去实现这个愿望。但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相继死去,最后为了保护唯一还活着的女儿和孙子,让它们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当我看到紫岚为了女儿媚媚和它肚子里的狼崽的安全,和金雕周旋最后同归于尽这部分时,眼里不禁热泪盈眶。紫岚身为狼,应该是自私的,是狠毒的。但是,因为紫岚对媚媚和狼孙的爱,对它们的期望,所以它用自己日渐衰老的生命换取了媚媚和狼孙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像紫岚一样为了我们牺牲了很多。我们生病了,她不顾自己的身体,彻夜守在我们的身边照顾我们,生怕我们有半点不舒服。正是因为因为母亲,才有如今的我们,我们应该感谢她啊!
每当我读到紫岚培养自己的孩子狼王应有的特质的时候,总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为了让黑仔比同龄人更有胆魄,所以让它过早踏入森林,致使黑仔被金雕捕食;为了让蓝魂儿明白狼与狼之间弱肉强食的法则,让它去与其它的小狼抢食,以致于失去右耳;为了让双毛脱离自卑的阴影,紫岚失去了一只前脚,成为了一只跛脚狼。而让紫岚这么培养它们的原因就是黑桑的狼王梦。因为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所以,它的孩子所接受是的教育注定与其它的狼不同。就像你想当班长一样,你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你要多花一点时间去学习,去和处理同学们之间的小矛盾。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是班长,所以,你要做的比别人多,你要承担的责任也比别人多。
《狼王梦》以动物的视角让我明白了: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会为了孩子掏心掏肺,所以,好好对待他们吧!还有,权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收到喆妈公益阅读社寄来的《不老泉》后,我欣喜若狂,很快我被这本获奖无数的经典小说所吸引,惊叹于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和插图画家&娜塔莉·巴比特的想象力,更为书中所蕴含的生命哲理而感动。
刚开始我为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而觉得她很幸运。心想:假如她喝了那泉水,会让她长生不老。那么,她永远都停留在快乐的.童年,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11岁,她真是幸运的小姑娘。要知道这可是多少人们梦寐以求的事呀,可是继续往下阅读,特别是读到了塔特一家人的经历和遭遇后,我的观点彻底的改变了。
善良的塔特叔叔,为了让温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了让她保守不老泉的秘密,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道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要经过生长、变化,一切有生命的动物、植物都要经历生与死的轮回,这个轮回就像一个旋转的轮子一样,转的永不停息。神秘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让她明白,如果人们不遵循这个规律,都去喝那能长生不老的泉水,那么世界上的一切都会停留在原地不动,万事万物也会没有一切生机,那是多么可怕的永远停留啊!
书中的主人公温妮把杰西给她的一小瓶不老泉水给了自己受伤的好朋友蟾蜍喝,让蟾蜍永生不死,自己却放弃了长生不老,放弃了活在无忧无虑的11岁里。我想:她一定也是不想一直为了隐藏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也不想让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生命就像一支笔,用铅书写自己的人生,享受书写过程中带来的乐趣!直到这支笔用完,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比如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将来是青年、然后是中年、最后是老年、死亡,接下来又是新生……要是我们长生不老,光阴就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不再是生命之轮的一部分,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多可怕呀!
我不要喝不老泉的水,我不想长生不老。我要经历时间的磨砺,享受成长的每一点滴!我也会更加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当阳光从窗前照过,
当麻雀从房顶掠过,
当花香从盆里飘过,
我捧着书,静静地细读……
身临其境的美妙,山与水的萦绕。在这个神奇的故事中,一切都很美好。
这是一部惊秫而又美丽的小说﹕
年近十一岁的温妮,家境尤其的好,她家有一片林子,但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林子里有一个不老的泉水,如果人喝了的话,时间就会停止不前。
很多人都做梦想长生不老,可这般好事,却让塔克一家给遇上了。这件事令塔克一家百思不得其解。这天,温妮在林子中游玩,走到了那棵白蜡树下,饥渴难忍的她望见了树下的一眼清泉,她仿佛见到了面包一样,捧起一捧,便想往嘴里倒。这时,迈尔斯急速跑过去阻止她,温妮很惊讶。梅﹑杰西和迈尔斯奋力将她带到了山顶,又把他们一家的神奇经历告诉了温妮,温妮似信非信,因为她从不相信长生不老这一说。梅一家告诉温妮,这事万万不可外露,不然,生态就会被破坏。可谁知,正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她。
梅一家把温妮带回了她家,一向干净的温妮很不适应这肮脏的环境。
当然,温妮的失踪也令她的妈妈十分着急,而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却知道温妮的下落,并提出用温妮家的林子交换温妮。第二天,警察赶到了,非说塔克一家绑架温妮。梅怕此时泄露,便打死了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因此,梅要被视为死刑,但塔克一家都知道,梅是不会被打死的。
塔克一家再加上温妮,4个人齐心协力,终于把梅救了出来。
几十年以后,因为一场大火,林子被毁于一旦,温妮最终也没喝那泉水。一切仍是那样平静、祥和……
是的,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光阴。珍惜生命,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书是朋友,陪我们走过春夏秋冬,书是老师,带我们领略人生乐趣,书是我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读书是一种爱好,读书是一种道德,读书是一种修养,多读书、读好书可以从中发现自我。
记得有一次,老师问到:《九成宫醴泉铭》是哪个时期的碑刻?,我立刻回答到:是唐代碑刻。当时老师非常开心,同学们也觉得我非常厉害,我开心极了。其实原本我也不知道,但是自从我读了《古代文学——书法》后便了解到了很多有关的`知识。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不仅可以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更能提高人的修养。正所谓十年苦读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学入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读书就像一只向前行驶的小舟会经过风平浪静的水面也会遇到惊涛骇浪的时候,这样才能到达彼岸。读书不仅能让你从中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读书也能成就一个人的事业。在我们的国家曾经有一位让人难忘的革命战士***,他在小时
候就曾经立下誓言:“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新中国的成立有他不可磨灭的功绩。这其中有他爱读书,并从书中给予营养是分不开的。 我家有一个大书柜,里面全是书,从幼儿班开始,我就非常喜欢听爸爸妈妈讲故事。从识字开始,我便自己看起了书。书陪伴我一天天长大。爸爸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从不乱花,所以每年的压岁钱不管多少爸爸妈妈都是由我自己支配,大部分都是用来买书。每逢爸爸妈妈带我逛街,总会问我:“你想到哪里去呀?”我总是不假思索地说:“去书店!”从小到大,书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一直陪伴着我。
每天清晨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书,因为我每晚都要看会书才睡觉。因为我知道只要用心去读,不仅能使我长知识,更能让我明事理。我经常沉浸于书的海洋,在那里遨游,流连忘返。读到高兴处,我会开怀大笑;读到悲伤处,我会伤心流泪,从书中我知道了做人要正义、诚实,要做个务实有用的人,不要做华而不实、骄傲自满的人。书,既像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促膝交谈。在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书,她伴我成长,和我前行。
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多读书,读好书。读书真好!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的厮***中艰难地产下了五只小狼崽,紫岚希望他们成为狼王的梦就此开始了。
可有一只狼崽被寒冷夺去了生命。在剩下的三只公狼崽中,胆子非常大的黑仔,常常擅自跑出野外。有一只饥饿的金雕,在紫岚觅食时,俯冲下去,抓起黑仔……紫岚悲痛难当,但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可就是因为太过自信,中了猎人的陷阱。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因为双毛一副天生奴仆样。但双毛勇敢地挑战头狼洛夏。就在双毛即将胜利时,洛夏的悲号唤起了双毛的自卑,双毛被洛夏活活咬死……
在我们眼里,狼是凶残的,冷血的,那口尖尖的牙齿和狰狞的面孔,让我们谈狼色变。可是,沈石溪的《狼王梦》,让我感受到了一只截然不同的狼。一只为狼王梦想而奋斗,不惜付出生命代价的母狼紫岚。
虽然紫岚的狼王梦破灭了,但她为梦想而奋斗,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那我们如何让梦想照进现实呢?从紫岚的励志故事里,让我感受到梦想让我们拥有了永不放弃的的力量,当紫岚在四个孩子身上都没有实现狼王梦时,它又把梦想寄托于孙郎身上。马云说,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绝大多数人死在明天晚上。而这正是他自己的写照,马云正是在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后,才有了今天家喻户晓的阿里巴巴。
在《狼王梦》里也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让我感受到梦想让我们拥有了奋斗的力量。紫岚和媚媚经常欺侮双毛,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的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个下午,狼毛都差点让初夏炙热的阳光烤焦了……读到这里,我很震惊。为什么紫岚会忍心让双毛受如此的屈辱?原来,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锻炼自己,不与别人竞争,命都保不住,还提什么狼王梦?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学习书法的历程,从小学一年级,爸爸妈妈就让我学习书法。可是我常常三天捕鱼,两天嗮网。爸爸妈妈说我就像一颗陀螺,需要不停地鞭打才能旋转。我知道,任何梦想的实现都需要付出努力,想到紫岚的狼王梦,我真的感到脸红。
梦想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我们都应该为梦想勇于挑战,有不放弃,永不言败,用汗水浇灌绚丽的成功的花。
一个早晨,大雾笼罩了整个城市。我来到阳台上,尽情呼叫着新鲜的'空气,聆听着小鸟的鸣叫。
看到眼前的大雾,我想起了那年深秋的一件往事
一个大雾茫茫的早晨,我要过马路去买早点。可是雾太厚了,能见度只有一米,我怕汽车开过来时看不清楚,于是迟迟站在马路上不敢过去。这时,一位老人精神抖擞地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只手电筒,看样子也是要去买早点的。他看见我站在马路上迟迟不动,就对我说:“小同学,你站在这里干什么啊?是不是不敢过马路呀?我来带你过去吧!”我看了看他,满脸皱纹,眼睛都陷进去了,嘴巴里只有几颗门牙,精神却很好。我想了想说:“可我不认识你呀!妈妈说过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不然会被陌生人拐走的。”老人听后哈哈大笑,他和蔼的对我说:“小朋友,那些都是坏人。我这么大把年纪了,是绝对不会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的,相信我吧!”我半信半疑,还是没有动。老人急了,说:“你真的不相信我呀,我还要赶时间呢!如果你实在不走,那我可就走了啊!不过,你过马路上一定要小心啊!”望着他那张真诚关切的脸,感觉他并不是个坏人。我还在犹豫什么呢?于是,我连忙跟上了他,老人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牵着我,小心翼翼的走过了马路。我还没有说声谢谢,那老人早已走远了,消失在哪弥漫的雾里了。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位精神抖擞的老人,记得他那张真诚关切的脸。是他让我明白这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陌生人都是坏人!还有像他那样乐于助人、乐与帮助路边的老人。如果我还能遇见您,我会喊一声:“谢谢您,老爷爷。
又是一个大雾弥漫的早晨,我隐约有看见老人的身影,他像路边落完枯叶的老树那样,在清冷的世界里挺立着,给人指路、给人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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