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这个词十分抽象,它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浩瀚无穷的世界,我们人类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无论是悲与欢、穷与富、强与弱,对于这历史的长河不过是些平凡的小事罢了。我素来对平凡都是这样认为的。可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是悲剧?是喜剧?还是正剧?都有一点点。这里面省略了华丽的描写,省略了惊天动地的情节,省略了惊险离奇的故事,讲述的无非是一些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故事的主人公孙少平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从上学时候吃黑面馒头到他长大成人后成了一名揽工汉,依然很艰苦。可是哥哥的工厂又***了,全家好几口人的生活压力全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开始他承受不了,可后来他坚持住了,还总结出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他留下了眼泪。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思索了起来,孙少平留给后人的态度是什么?是一种对苦难的崇高感和自豪感,是对生活的热爱与美好。妹妹写信给他说:她后悔为什么自己是农村人,而孙少平却回信给她说“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我不仅把我受的苦和孙少平所受过的苦相比较。我的苦无非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多,晚睡会儿;或做完作业,家长不让玩电脑;或是家长多报了几个补习班,没时间玩就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孙少平呢?他每天都在危险的煤窑中挣着微薄的工资,而就这点杯水车薪的钱,却是全家一个月的费用。两者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现在我们过得锦衣玉食的生活,简直是蜜罐里泡大的,但还不满足。我经常在超市里看到有的小朋友因得不到满足,而在商店里号啕大哭;有些小朋友很自然地把鱼头夹给妈妈吃,认为这是她的最爱;还有些小朋友更是过分,竟然打骂养育他的家长,还建立什么反家长联盟,对抗家长。而孙少平呢?他顿顿喝野菜稀饭吃黑面馍,却用少得可怜的粮食为奶奶做白馍。当少平用自己唯一的钱给患有多年的眼疾、半身瘫痪在床的奶奶买了一瓶止痛药和两瓶眼药水后,奶奶的眼角滑出了两颗泪珠,我的眼泪也止不住流下来,我们和孙少平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或许,在物质上,我们比孙少平富有,但在精神上,我们却比他贫穷。茫茫天地,芸芸众生,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世界。
“行家里手”,一般很少出败笔,所以,买书的时候往往我们看看作者是谁就大概可以知道这本书的水准如何了。
当然,这里要补充一下,最好注意一下这本书的类型和作者原来关注的领域是否具有一致性,不然如果作者这次涉足了一个之前未曾涉足的领域,出败笔的几率会加大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廖沙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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