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脑海中,有一个不同寻常的教训,令我终生难忘,那一次若不是妈妈及时赶回,我将。会因为无聊而寻找乐趣,则“葬身烈火之中。
记得在我六岁那年,因为寻找乐趣的可恶心里,竟然让我玩上了火,那天早晨,我趁妈妈去买菜,就跑到了客厅,到茶几下面找出一盒火柴,这时我看见火柴盒上写着“六岁以下的儿童请勿玩火”。要在家长的培同下使用几个字,但我被无聊冲昏了头,不按照它的提醒来执行,于是我就找来许多纸,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拿出一根火柴,在火柴盒的侧面擦皮上擦了一下,哇,我大叫一声,着火了,我赶忙拿来纸,一张一张往上盖,我看着不断跳跃的火苗,在不断的升腾,我觉香非常开心,可我却不知道,在开心的背后中,危险正一步一步地向我逼近,为了让火烧得更旺更猛,我继续往火上加纸,忽然屋外传来一阵响动,把我吓的摔了一跤,我想把火扑灭,以此来毁尸灭绝,却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火苗越跳越高,愈来愈浓的二氧化碳的白烟,把我眼睛熏出了泪,呛的我直咳喇,就在这时我的裤子被不名物体给挂住了,手和腿都被火烧了一下,我就全然不顾,只喊救命,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谁来救我。
正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候,妈妈回来了,她跑进厨房,端来满满一盆水,向火苗扑去,过了一会儿,火终于扑灭了,这时我已成了国宝熊猫,手上和胳膊上都起了两个大水泡,我软软地瘫坐在地上,心想,我再也不玩火了,要不是妈妈及时回来,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一次,我真是“死里逃生”,从此我再也没有动过火柴,也没玩过火,从这件事中,我得到了一个教训,千万不要只为了寻找乐趣,而忽略潜伏在身边上的隐患和后果,这件事在我成长道路上,是一个难忘的教训。
有一件事情,每当我想起来,让我终生难忘。
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被窝里一直睡到了十点多,直到妈妈去叫我,我才懒洋洋的从被窝里钻出来,一看窗外,太阳都晒到屁股了。我赶紧穿上衣服,脸也没有顾得洗,就急匆匆地整了整书包,可我一看表,才七点半,我想:八点才上课呢,再加上路比较近,我五分钟就能走到学校,何不拿我的零花钱买点东西吃,正好和同学们一块玩一会,反正妈妈也不知道。于是,我就偷偷地拿了我的零花钱,看了看妈妈正在做饭,就一溜烟的跑下楼,来到了小商店。看看这样,瞧瞧那样,恨不得把它们都给买下来。我最终看到了一包糖和一包水。我把钱给了小商店的主人,走出了小商店。看看表,还有二十分钟,可以在玩会儿。
我一边吃着糖,一边玩。可是,这时糖在我的口中已经没有味道了,玩也玩的不热闹,我的心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慢慢的走到了学校。上课的时候,老师讲的内容我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就连做题的时候,也错了很多道。
放学后,我走在路上,小鸟的叫声好像在指责我:“小张婧,你不应该瞒着妈妈乱花零钱,不应该!”我听了,身上像被人洒了毛毛虫,难受极了。回到家里,我连饭也没有吃,就钻进了被窝里。我在被窝里翻来复去,怎么也睡不着。我的心中好像有两个“小人”在吵架。一个“小人”说:“要承认错误,才是好孩子”,另一个“小人”又说:“别说了,反正谁也不知道”。它们就这样吵了起来。把我的脑子搞晕了。最后,经过自己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给妈妈承认了错误。妈妈把我拉到她的怀里,微笑着对我说:“只要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
这个难忘的教训时时刻刻教育我,不要瞒着爸爸、妈妈乱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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