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勤奋可以弥补天资的缺陷。古人说“勤能补拙是良训,一份辛苦一份才”,无数事实证明,只有付出了一份辛苦才能获得一份才气或本领。
大名鼎鼎的发明家爱迪生自幼学习不好,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后来,因为在火车上搞发明,发生了爆炸,被列车长打聋了,在别人的眼里,爱迪生更傻了,但是他仍然孜孜不倦地实验,最终有了白炽灯、碳粒电话筒、电影放映机、留声机等1000多项发明专利权。
无独有偶,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童第周小时候学习很差,只到17岁了才进中学,但他从不灰心,从不气馁,每天天刚亮就在校园里读书,晚上睡觉前还不忘复习当天学过的内容。后来,他远渡重洋到比利时留学,并在那儿完成了高难度的青蛙卵剥离手术,在当地引起了轰动,后来他成了当时有名的生物学家,在金鱼的培养上有了重大突破,培育了许多新的金鱼品种。关于勤能补拙的600字
我们的班沈同学,四年级以前学习很好,总在班上的前10名之内,许多同学都很敬佩他。可是后来,他由于结识了芮同学,从此变得不学无术,成绩一落千丈,受到家长老师的批评,而芮同学的则从一般批评对象,变成了重点批评对象。所以说,趁着我们年少,一定不能结识不爱学习,虚度岁月的朋友,一定要勤奋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读了“简爱”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说实话,这是我读过最印象深刻的一本书,“简爱我很敬佩她,她有着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她对困难永远不低头,对所以的事情都不强求,因为她有一颗善良而温暖的心,她的这种精神一直伴随着我。
还记得简爱她那受伤的脸颊,我的心一阵心痛,仿佛所有她的痛都移到了我的身上似的,让我感动的是简爱去姑妈家玩,可是,她的姑妈一直都不喜欢她,而且她姑妈的孩子也看不惯她,经常欺负她,而且她的姑妈还把她关在一间漆黑的小屋子里,不给她吃饭,不给她喝水,让她饿的……那一种表情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里。
每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时,都不应该向困难低头。
在看到“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这个辩题的时候,就我个人而言,我可能刚开始会倾向于正方“美是客观存在的”,细思的话,却是更倾向于反方。
就正方而言,我所理解的,美如果是客观存在的话,那么,不管有没有人去感受,美都是存在的,不能因为没有人去感受它,而说它不存在。而美正是因为有规律可循才能形成所谓的美学。
众人所认为的美的不同,在于他们的审美感受,而不在于物体的本身,任何物体都是有它美的地方,当然也有丑的地方,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美丑,其实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们所存在的社会,人们用自己的审美去判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因此,我们所谓的美学家不是与生俱来的,他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受到社会的各种影响,才产生了他自己的'审美,但不管如何审美,有些东西有美的地方,始终会被发现,就如吴哥窟、金字塔等的世界奇迹,或许会因为不同的人的审美不同而短暂地被认为不美,但它们的美不会因为人觉得它们不美而改变。
在美不能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这一点上,正方没有充分把握自己的优势。他们虽然多次强调反方将美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却没有更深入地去阐述,美与美的感受有何不同。另外,正方在一辩的时候,提出了美是有迹可循,是有规律的,却一直没有举例给出一个标准。
美国得克萨斯州大学(奥斯丁分校心理学教授朗洛伊丝教授根据研究得出,人脸美的判定,关键在于人脸是否趋近于一种脸的平均状态。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纵使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欣赏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主观感受,但是,美是有标准的,美还是在那里,只是人的审美不同。
就反方而言,我所理解的,如果美是主观感受的话,那么,可以从美的起源来论述。美,其实是人类所制定出来的一个标准,因此,由此看来,倘若没有人的主观感受,没有人来定出这个标准,根本就不会有所谓的美,既然美是由人所制定的,如何能脱离主观感受?
而对于动物,它们不存在思考,因此它们所喜欢的,只是本能的驱使,更不会有美的概念。由此想来,没有美的感受,所谓的美与美学也就荡然无存。吴哥窟、金字塔这类的建筑,当初既然建造出来,便是由人而设计,有人的主观感受才会有这些人为美的东西。至于大自然的美,没有人去感受,没有人去进一步体验,没有人去灌注感情,大自然纵使存在在那,但并不会有美。
举行换裙仪式后,少女就可以自由自在地逛街、赶场、看赛马、耍朋友、谈恋爱了。换裙时间是根据少女的'发育情况而定的,一般选在15~17岁之间,多择单岁。因为在当地彝民看来,双岁换裙会多灾多难,终生也不会吉利。至于换裙的具体日期,则要请老人好好地择算一下,才能最后定下吉日佳期。
换裙这天,主人家像过节一样喜气洋洋,富户要***猪宰羊,大宴宾客;穷户最少也要***鸡泡酒,招待亲邻。一大早,男女宾客便纷纷登门,送礼祝贺。按照当地俗规,举行换裙仪式时,绝不允许任何男子在场,只邀请女亲女友参加。
换裙仪式因地区不同,各有千秋。有的地方是请一位成年女性坐在果树下抽打一只小猪,待猪死后,将死猪在换裙少女的头上连续转几匝,以此来驱除邪恶。然后为姑娘挂上耳坠,梳成双辩,再换新裙。有的地方则先假设一物为夫方,如树木或磨子,然后把少女打扮成一位花枝招展的假新娘,由一位成年妇女背着,围绕假设之物走三圈,即算结婚。
在仪式进行的过程中,有的地方仅由妇女们说些逗笑少女的风流话和祝愿词,有的地方则一直在歌声和笑声中进行。先由为首的姑娘用歌声挑逗、审问换裙的少女,问她喜欢谁?是喜欢好吃懒做的人,还是勤劳勇敢的人?是喜欢诚实忠厚的人,还是喜欢投机耍滑的人?面对审问和戏弄,换裙少女一般不开腔回答,只是低着头羞涩低坐着,规规矩矩地接受一切审问。
所有审问的内容一概由坐在少女身边的一位姑娘越俎代庖,一一作答。最后,为首的姑娘总是独唱这样一首歌:要戴银牌要亲手系,要戴珠链要亲友串,要找知心人要亲自选。唱完、闹完之后,便请一位漂亮、能干、相好的妇女给换裙者梳头、戴哈帕:将原来梳在脑后的单辫梳结到前面来,正中分开,在耳后梳成双辫,再戴上哈帕。额前的刘海用少许水打湿抹光,使之整齐发亮,以显示少女情窦初开、秀丽端庄。再佩上艳丽的耳珠,珠光闪烁,更有含羞藏娇、妩媚动人的神态。最后换上蓝、黑等对比强烈的三接拖地长裙,走动起来,步履轻盈,婀娜多姿,充满了青春的美丽与生命的活力。这是最美好的时刻,在场的妇女或姑娘都沉浸在美好的回忆或幸福的向往之中,从而使“沙拉洛”达到高潮。
“沙拉洛”仪式结束后,男子才能参加欢宴。大家席地而坐,愉快地吃着砣砣肉、荞馍和炒面等,开怀畅饮,一醉方休。换裙意味着女子已经成年,可以自由地找情人,谈恋爱。
曾有个女人,小的时候,她的母亲把她送给了别人,因为家里太穷了。长大后,她知道了这件事,心里极其怨恨,觉得父母太狠心了。她的母亲几次想要来相认,她都拒绝了,连母亲亲手给她织的毛衣她也一次没有穿过,她把那件毛衣收了起来,搁在箱 底,一直放着。就这样,她结了婚,生了孩子,但她的心一直沉浸在怨恨里。在她三 十岁的那年,突然传来母亲病危的消息。那时刚好是冬天,乡里的人送来信,说母亲 想见她一面,让她穿上她亲手给她织的'毛衣。
这个女人听后,心里开始有些慌乱。再怎么样也是生母,她急急地穿上母亲织的毛衣 上路了。在路中,她觉得冷,于是把手伸进口袋中取暖,她突然在口袋中摸到了一张 折着的纸条。她拿了出来,好奇地打开,原来是母亲写给她的信。母亲说,家里的另 一个孩子是捡来的,那时候实在养活不了两个孩子,才决定把她送出去。因为,那个 孩子实在太小,又病得不成样子,除了他们两口子,没人要那个孩子。
她看到这纸条后非常震惊,眼里涌出了泪水。母亲这么多年是怎样的伤心啊,她是她惟一的女儿啊!
赶到母亲那里时,老人已经辞世了。母亲走的时候,手里紧紧地握着一枚扣子,那枚扣子是蓝色的。在母亲的身边放着一封信,信里说,送给她毛衣的那天,回到家里才 发现,那件衣服上缺少了一枚扣子,那枚扣子掉在了地上。母亲把它捡了起来,一直 想去帮她缀上这枚扣子。想了十几年,希望再见到她,希望亲手把扣子交给她,母亲 欠她一枚扣子。
她拿着这枚扣子,扣子已经被磨搓得光滑圆润,亮闪闪的,她不知道,每当深夜时, 母亲想起她,就会拿出那枚扣子,放在掌心静静地看,看了十几年。
这个女人后来在七十五岁那年去世了,去世前的日子里,她都在悔恨中过日子。前三 十年,她在怨恨中过,后四十五年,她在悔恨中过。不知她在闭上眼的一瞬间,有没 有想过自己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没有为她这一生最后一次悔恨?前三十年已无法挽 回了,为什么后四十五年还要去为前三十年付出那么多的代价呢?如果在母亲给她送 来毛衣的那天,她能够宽容一次,那么,她的一生可能就要改写。
上苍给了我们同样的生命,当走到人生的尽头时,能够留下的会是什么呢?我们留给 别人的又会是什么呢?学会宽容别人,也是善待自己的一种方式,生活,是在宽容中 越走越宽广的。何必为曾经的伤害耿耿于怀呢?时间终究会冲淡一切苦痛,但我们为 什么要等时间来冲淡呢?学会及早地忘却,及早地原谅,及早地享受生活,生命里美 丽的日子不是会多些吗?
岁月的美,就在于它流逝后再也不会回来。能在有限的日子里多些美好时光,就是在 延长自已的生命!
学会宽容别人,在我们老的那一天,就会发现生命的每个端点都不再有因狭隘而造成 的遗憾,也会给他人的生命中增加快乐和亮点。毕竟,只有美,才是永恒的。你人生 会因为你忘掉不愉快的记忆而春光灿烂
我看的书很多,可令我喜欢的书却很少,但暑假中我看的一本书,让我真正感觉到身临其境,这本书名叫《简爱》,也许作为女生,我更能体会女主人公简爱的那种艰辛。
简爱是个可怜的女孩,比起我们大家,我们太幸福了。她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如果舅舅还活着,应该对她还不错,可连他也死了。我们从小被家人保护,可简爱整天被表哥、表姐欺负。我天天有书看,她看本书也要躲躲藏藏,生怕被发现。后来就连她唯一的好朋友海伦也因病去世了。
简爱在寄宿学校过了八年孤独的日子。但当家庭教师时,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得到了属于她自己的爱情。还有了一个儿子,眼睛和他父亲罗切斯特一样大,一样漂亮。
一个人之所以可以承受这么多苦难,到底是为什么呢?可能在她背后,一直有一股力量支持着她,鼓励着她吧!这股力量有可能是远在天堂的父母,也有可能是她自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简爱这样,激励自己,让自己有勇气,也就没有困难可以难得住你,让你停下前进的脚步。
在我看来,从辩题上面来看,反方其实应该是处于上风的,毕竟万恶之源这个词有点过于广泛,而用一个物品来归结原因,有点以偏概全。但是,纵观整场比赛,作为正方的武汉大学,却仍能稳稳地站住脚跟,与反方的马来亚大学打出了一场精彩的比赛。
正方一辩首先提出了三个观点,先从钱本身谈起,效用无限性以及占有有限性;再从钱会导致的后果,钱将非商品商品化,使得精神也被污染;最后从人的角度,人对钱的崇拜,使得人们将钱当做目的,进而衍生出恶。一辩的辞藻华丽,思路也颇为清晰,但我觉得,遗憾的是一辩没有对辩题中“万恶之源”进行进一步的阐述。
与正方一辩相比,反方一辩首先对正方的三个观点提出质疑,认为正方的观点缺乏全面性,也不能说明恶的根本,接下来提出了四个观点。首先对“万恶之源”进行了解释,阐述了恶是成千上万的,正方以偏概全只阐述了与钱有关的部分,在我看来,从一开始的立论开始,反方便站住了脚跟,纵使正方在二辩提出了“万”不等同一切这一观点,但可惜失了先机,虽然后面三辩口才确实很好,刚开始听的时候确实在理,细想却会有点诡辩论的感觉。
正方所提出的观点以及反驳对方的观点中,有几个点我认为打得相当不错。在反方提出邪教以及家庭暴力这样的恶并不是由钱引起的,正方的三辩举出了详实的事例,有邪教贩卖相关的物品,有人为了金钱出卖父亲,贩卖妻子,瞬间将正方从下风地位逆转;在反方提出了恶在先而钱在后时,正方同样举出了详尽的数据,说明在钱出现之后,恶的种类形式大幅度增多,而在原始社会阶段,所谓的恶并非道德上的恶,那时的人类还没有恶这一概念。
同样,在提出的观点方面,反方也有相当精彩的点。反方二辩一开始,就对正方一辩的第一个观点打出了十分有效的一个点:正方认为钱无限而拥有有限使得钱成为万恶之源,按照正方的思路,可以同理于健康、爱情等拥有同样性质的东西,这一反击着实漂亮。后面,反方还提出了钱并不是万恶之源,万恶之源应当是人们追求钱的方法和手段,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该将责任推卸于没有主观能动性的钱上。
在自由辩论这上面,正方反方都提出了对于自己较为有利的事例,可惜的是,反方一直都纠结于负面话题上,而没有从正方提出的例子中找漏洞,双方提出的很多事例也很多没有回应,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正方反而做得好一些,正方懂得从对方提出的例子中,追根溯源地将之引到钱上面来,再反过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最后结辩上面,正方的四辩让我有些失望,辞藻十分的华丽,但恕我没有听到什么能够很好地打击对方又能巩固自己的观点,总的来说,正方四辩的观点就是“万”是指种类繁多而并非所有,对于反方的“为何有人用万恶之源开出了善之花”也只是略略地用人性一笔带过,有点太多单薄。而反方的四辩,先是说了正方的定义断章取义,接着从人没有恶的本性以及钱有助经济发展巩固自身的观点,最后,从正方的角度一点点地剖析对方打的点,得出自身的观点,四辩最后的结辩为反方增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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