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兰八岁生日的那天,她在自己家里开生日会,姑姑送她一包花籽。
第二天,小兰迫不及待地在自己房间的窗台上,拿来了一包泥土和一个花盆,把花盆装满泥土,再把花籽洒在泥土里,这时,引来了一只小蚂蚁。小蚂蚁和小兰都很期待花籽的生长。小兰每天都给花籽浇水,小蚂蚁也天天来看它。没过几天,花籽从泥土里探出头来,长出了三片叶子。
经过小兰的细心照料,三个月后,花籽终于长大了,开出了三朵粉色的花朵,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小兰开心地举起双手跳了起来,激动地喊:“好棒呀,太漂亮了……”小蚂蚁也开心地和她一起欢呼。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我爱花,所以我也爱养花。我养过许多花,但是没有奇花异草,有桃花、梅花、茶花、仙人掌、含羞草......
我很喜欢花,但是,我任其自生自灭,花草还是养不活的,因此,我就得天天照管它们。这样一来,我从中找到了许多养活花草的方法:有的喜阴,就别放在太阳地里;有的喜干,就别给它浇大量的水。只要按照这种办法来养花,一定会把花草养活,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既开了花,又散发出一鼓诱人的清香味,使人神情气爽,多么有意思呀!
家里来了客人,一进门就能看见各式各样色彩鲜艳的花,他们总是要上前去看看,去闻闻花中散发出的香气,这使我的父母都感到骄傲,当然了,我也不例外。等到花分根的时候,父母总回送给亲朋好友一些;当看着好友们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的滋味有说不出的高兴。
不光有使全家人心情愉快的时刻,那当然,也有伤心的时候,这就发生在去年的时候。那一天,爸爸买回一棵茶花,当时已经打苞了,我把它移到花盆中,浇了水,可过了不久,我就把那盆茶花搬到了楼顶上,使它接受阳光,没想到,茶花连续几个周都没有继续生长,慢慢枯萎了,这使我几天都没有愉快的心情。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这话,老舍先生说得一点儿也不假,在养花中,会丰富自己的感情,使你增长了见识,这真是养花中无穷无尽的乐趣。
对于养花,我向来只是听说却无实践。而这次,我却要亲自体验一番养花的感受了。
面对刚刚移盆过来的芦荟,我应付得有些手足无措。又是换土,又是浇水施肥,还要把楼下别人种田的沃土偷偷拿到家中给花换上。一天下来,整个人腰酸背痛,手脚发软,浑身无力躺在床上。刚想把种花这些烦人的琐事丢给爸爸妈妈,自己倒时候拿个结果去应付学校,可换个念头一想,这不正是培养我责任心和自理能力的大好机会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想罢,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去观察芦荟。
仔细观察芦荟后,我发现,这个在花中不怎么起眼的小家伙,仔细观看后竟别有一番滋味:那碧绿带刺的厚叶瓣上还残留着刚才浇水的水滴,在阳光的照射下,犹如几颗璀璨的钻石,四射着迷人的光彩;原本错落有致的叶瓣在水滴的点缀下,在我看来,绝不亚于一朵朵娇艳欲滴的牡丹和香味四溢的玫瑰。
日子一天天过去,芦荟在悄悄长大。但是由于学习繁忙,很快,我对养花就没有了耐心,渐渐的我不给它浇水施肥、换土了。芦荟毕竟是一盆花,没有仙人掌顽强的生命力,时日不长,那原本洋溢着活力的\'叶瓣变成了枯萎的黄色,当我发现后,赶紧请妈妈帮助我想办法采取补救措施。妈妈细细端详了芦荟的叶茎,说还来得及。妈妈教我小心翼翼地松开土,修剪枯萎的黄叶,浇水施肥,打那天以后,我每天都观察着芦荟的变化。终于有一天,我发现芦荟的叶瓣渐渐由黄转绿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
芦荟虽然不是娇贵难养的花,但我差点没把它种活。这件事使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有责任心和毅力,否则,即使我种的是仙人掌,到头来也会种死掉的。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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