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给人带来的持久旷达的感觉,并不在故事本身。这是很多人都会忽视的一点。我认为它的妙处在于环境气氛的设置及主人公内心情感的表现。因为故事不过是平常的,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两个人,俗套又乏味。
湄公河,越南。颠簸的汽车穿过热带长长的椰林。正是暑热难耐的时候。她戴着不相宜的男士呢帽,才十五岁的身子显得幼小而坚毅。白色连衣裙,镶金边的鞋子,长长海岸线平凡的身影。而他,头发油亮地捋在后边,笔挺的白色西装,来自中国北方,是湄公河边难有的有钱人。他与她,来自不同的国度,有着不一样的肤色,在包含了形形色色人群的越南彼此遇见。没有王子公主般的美妙。那是一种充斥了社会声响的邂逅:岸边长长的号角声,工人搬运留下各种迷朦的烟尘,装满货物轰轰烈烈开向前的车子......
其实那也不算是惊世骇俗的爱情。混迹于乱世,不相称,这才是他们爱情的标志。所以,离别是一定的。美妙爱情是属于最不圆满的。仿佛是由来已久的定律。
而内心的伤痛也是由来已久的。
法国少女卑微的身世。没有父亲的依靠,有的是自私卑鄙的母亲,和母亲如出一辙的大哥,唯一心怀善心却懦弱早逝的小哥哥。没有爱,充斥生命的是别人的忽视和并不软弱的内心。一切前景的铺设,都在情人到达之前。只等着故事继续展开下去。
他在初遇她的时候说过,他的父亲在母亲去世之后,十年来一直躺在床上,处理事务也是如此。
这是她所不了解的。那个神秘的国度,一直没有出现在他们的交谈里,爱情里,生活里。却像不能阻隔的湄公河,真真切切地存在在生命里,存在在这个男人的血管里,脸庞上。她是时时都面临着这样的别离,哪天,那个国度会召唤着他回去,回到本应该的轨道上。
这一天总算是来到,预定的结局,显而易见的未来。她为她奉献了一张永不会再回归年轻的脸庞,奉献了自己所有稀薄的希望。最后只化作遥远东方一场喧闹的喜宴。
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都老去。其实情人,只是年少时伴随内心的一个梦,虚幻而美丽。
我们都知道《小王子》是一部童话。我认为:其实不管年纪多大,我们都需要童话,它将伴我们一生,让我们的心灵永远像孩子般的纯真。这一点,假如你读了《小王子》就能感觉到。 是的。《小王子》是一部童话,而更值得一提的是“它是一本给成人看的儿童书籍”,“在他富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的哲学思想”。这本给成人看的儿童童话包含着象征意义,这些象征看上去既明确又隐晦,因此就格外的美。起初我还不知道这部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它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于是,我的手中有了这本书,并且现在第二次来读,又有了另外一番感觉。
书一开始,就讽刺了缺乏想象力的大人们,作者在很小的时候画过两幅作品。画的是蟒蛇消化大象,而“这些大人从来就不主动去了解任何事情;而对我们小孩来说,老是跟他们再三作解释??”“于是,我就不会再跟他说什么蟒蛇、原始森林或是星星了。我只会谈他们能够理解的事,譬如谈谈桥牌、高尔夫球、政治,还有领带等等。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会非常高兴,一位遇到了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而孩子们跟大人说:“我看到一栋漂亮的房子,它是用玫瑰花砖砌起来的,窗口有天竺葵,屋顶上有白鸽。”他们一定没办法想象那间房子的样子,你得说:“我看到一栋价值两万美金的房子。”他们一定会说:“那栋房子铁定是美呆了。” 圣艾修伯里也许就是在成年人里感到了孤独,于是就通过小王子的眼睛来发现成年人的无事空忙,为了占有财富,为了金钱权力学问等忘掉了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真正需要,失去了自己最可宝贵的童真和无邪,失去了宝贵的想象力和美感。
小王子是一个忧郁的小人儿,他来自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他总是喜欢问问题,并且一问到底。他很容易忧伤,多愁善感。一次和作者在撒哈拉沙漠中相遇,期间发生了很多感人的故事。这些故事,朴实无华,没有离奇的情节,但是里面包含着耐人寻味的哲理。
我发现我开始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了种爱好,比如对几米手绘画的喜爱。在诗歌阅读上,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也许也不尽是。曾很多次在看的书里面都有提到《小王子》。以为是很深刻,很有内涵的,也许是很晦涩的,然而,当我捧起着本书的时候,心却忽然放松了。也许看到简单、留白多少回除去很多压迫感,它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孤独和忧伤。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她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不知道怎样开启对《小王子》的理解,过多理性的分析不是我的期望,也不是我的专长。我只是简单的说着我的见解。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其实他们都是我们人类自身的缩影。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们怪怪的,不可理喻的,失常的??
我见到的第一个人形容枯搞,双手和脸都像烟一样的黑,头发、胡子很长,衣衫褴褛,而且有几处被火烧糊了。他的外衣、衬衫和皮肤全是一种颜色。
八年以来他都在埋头设计从黄瓜里提出阳光来,密封在小玻璃瓶里,在阴雨湿冷的夏天,就可以放出来使空气温暖。他告诉我,再过八年他毫无疑问可以以合理的价格供给长官的花园足量的阳光;可是他抱怨原料不足,请求我捐助点什么来鼓励发明的才能,特别是因为在这个季节黄瓜价钱特别贵。我送了一份薄礼,好在我的贵族朋友特意为我准备了足够的钱,因为他知道他们惯于向参观的人要钱。我走进了另一间屋子,但是马上就要退出来,差点儿被一种可怕的臭气熏倒。我的向导催促我走进去,悄悄地告诉我:不要得罪他们,他们会恨你入骨。因此吓得我连鼻子都不敢堵。这个房间里的设计家是学院里资格最老的学者,他的面孔和下巴都是淡黄色的;手上、衣服上都涂满了污秽。我被介绍给他的时候,他紧紧地拥抱了我,当时我多么想找一个借口谢绝他这种亲热的礼仪啊。他自从到科学院工作以来,就是研究怎样把人的粪便还原为食物。他把粪便分成几部分,去掉从胆汁里得来的颜色,让臭气蒸发,再把浮着的唾液除去。每星期人们供给他一桶粪便,那种桶大约有一个布利斯脱酒桶那么大。还有一位最巧妙的建筑师,他发明了建筑房屋的新方法,就是先从屋顶开始建筑,自上而下一直盖到地基。他的根据是他的办法和两种最精明的昆虫——蜜蜂和蜘蛛——的方法相同。在另一个房间里,我非常高兴地看到一位设计家想出了一个用猪来耕地的方法。这个方法不用耕具、牲口和人力,只在一英亩的田地里,每隔六英寸,在深八英寸的地方埋上许多橡实、枣子、栗子和这种动物爱吃的其他榛子和蔬菜;然后把六百头或者更多的猪赶到田里去。几天以后为了找寻食物,它们就会把土全部掘起,不但适于下种,而且拉了满地的屎也上好了肥料。
虽然经过实验,他们发现费用太大,也太费事,而且几乎得不到什么收成,但是大家都认为这种发明毫无疑问是大有改进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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