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又降临了,收拾好东西的我走出了教室,教室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本想在教室在等待妈妈的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走到路灯下,我想那个光亮的地方应该足够让妈妈看到我了吧!抬头看了一下天空,今天倒是没有点点的繁星,只有一片黑压压的宇宙顶在我的头顶上,它可真重啊!压的我透不过气来,脚步也不禁缓了下来。
自从中考失利后,我再也没有灿烂的笑过了,由于没有考上理想中的高中,所以我只能舍近求远选了一个离家很近的学校。
本就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顿时肩上又多了一条担子,每次看到妈妈那布满皱纹的脸,我的心里总是会痛苦万分,心里责备自己当初没有考上那个可以减免学校的学校。
而他们也无须再奢求独立能力并不好的我外出锻炼,闯世界,只想紧紧拉着放我这只风筝的线,似乎风筝飞得越远,线会拽得越紧。
十多年的含辛茹苦,换得的,却是漫长的等待,放风筝的人就会日思月盼,等到头发花白了,却兀自不盼,盼着看那个从生下来就哇哇大叫不爱吃饭,却在背地里抓好衣服,那个有过叛逆,有过懂事的孩子。可是,那个已长大了的孩子呢?
那个孩子或许应该懂得,风筝飞得够高了,也要下来看看,不能让下面的人等待太久,而且不只是匆匆的一瞥,而是,一生的坚守。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死了哈利的父母,却***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14岁的少女苏菲在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寄信人名字的信。苏菲不断收到艾伯特的信,因为他的问题使世界像谜团一样在她眼前展开。后来在艾伯特的指导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从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树立的哲学有了初步的了解。她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课主要认识了罗盘、火器和印刷术这三大发明和它们的作用……苏菲运用了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的知识,想要解开这些谜团。可是,事实和真相比她所想的更加怪异、更加离奇。
刚拿到书的时候,我随便翻了以下,整本书都是字,连一幅插图也没有。我心想:这本书怎么可能在欧洲畅销三百万册呢,不看就知道,一定很枯燥。但花时间看的时候,发现书中的话就像动画片一样展示在我的眼前,很多部分我看了一遍又看一遍。在看到苏菲进入少校的小木屋时,我很奇怪一个少校的房子干嘛要建在那么远的地方;在看到汉密士开口祝席德生日快乐时,我感觉非常不可思议;在看到席德的爸爸知道女儿在监视他却仍然给她买东西时,我十分感动,尽管他是一个少校。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既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认识了很多哲学家。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哲学家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第一个在雅典诞生的伟大哲学家,他和他的两位传人都在雅典生活和工作。他或许是整个哲学史上最神秘难解的人物,他死后很快就被誉为许多哲学派的始祖。虽然他长得很丑,但是非常的和蔼可亲。我之所以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哲学家,是因为柏拉图是他的学生,也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苏菲的世界》既是智慧的世界,同时也是梦的世界。
百年沧桑,洗不掉昔日的耻辱;
时过境迁,淡不过昔日的疼痛;
遍体鳞伤,找不回昔日的容颜;
物是人非,找不回昔日的辉煌。
富丽堂皇,无与伦比,巧夺天公,气度不凡,只是曾经的神话,而现在只是残坦断壁,杂草丛生,无人问津的废墟拨开历史的烟雾,穿过时空的隧道,插上想象的翅膀,让我们看看这位皇家小姐--圆明园。
她是皇上最疼爱的女儿。皇上把世界各国的珍奇古玩都赐于了她,把世界各国的建筑艺术都搬来放进她的闺房中。皇上不惜一切为她建造了大水法。旭日东升她是朝阳中带着露珠的花朵。夕阳西下,她是微风中随意摆动的细柳。她张扬着自己的个性,张显着自己的容颜,展示自己的鹤立鸡群。
她有飘逸的长发,发间戴着各种珍宝,把她那长发衬托的更加超然。她有销魂匿迹的容颜,肌肤如雪,细腻光滑,自中透红,眼睛像一潭湖水,清澈而有神情,让人看不到底。她有魔鬼的身材,纤细而阿娜,跳起来舞来,每一个动情的眼神都牵动着每一个世人的心魂。她有数不胜数华贵的服饰,她有数不胜数的宝,她有数不胜数的……
如此美丽,如此有魄力,怎能不令人销魂?然而,她的恶运也是从她的数不胜数与她的鹤立鸡群开始。一天,从西方来了两个人,一个叫英国,一个叫法过.当他们见到这个绝世佳人,顿时惊呆了,那呆呆的神情芑能用语言形容的出?自私与***像火一样烧着他两的心,他们要把这位皇家小姐占为己有。皇上把所有Lovetoher,but当她受到耻辱时,却没有能力保护她那两个东西像饿了多天的狼.突然,发现了小样似的,猛的扑向了她。
她的头发不再飘逸,容颜不再美丽,衣服不再避体。这为皇家小姐顿时变了模样,她***着、挣扎着、承受着、呼唤着,呼回的知是那两个强盗无耻的奸笑……那两个强盗抢了她的珠宝,毁了她的容颜后并不满足,竟无耻的把她烧掉!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硝烟弥漫了整个天空,烟火中她已无力挣扎,只有一双不屈的眼睛奋力的怒视着.香消玉损后,只留一堆残骸……
她向世人证明了自己曾经的辉煌,她向世人证明了自己的不屈与傲骨;她警醒着人们她曾受到的耻辱,她唤起世人泯灭的良知。
读《春》有感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
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
俗话说“春雨贵如油”。“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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