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年之前去的葡萄牙,并且只去了两个城市,首都里斯本和盛产葡萄酒的波尔图。看央视的纪录片《大国崛起》,第一集海洋时代,开启欧洲现代文明的就是伊比利亚半岛上的两个并不是特别突出的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萨格里什,罗卡角,恩里克,迪亚士,达伽玛,卡蒙斯…一个个熟悉的地名,人名,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一回,我也正是沿着他们的足迹,在葡萄牙寻找历史的记忆…
葡萄牙位于欧洲大陆的最西端,罗卡角就是欧洲大陆每天最后看到日落的地方。在茫茫的大西洋边上,竖立着一座十字架碑,上面刻有一行字“陆地在这里结束,海洋从这里开始”。当年,迪亚士,哥伦布,达伽玛,麦哲伦,正是从这里出发,开辟海上新航线,发现新大陆…
为什么会是葡萄牙?仅仅是因为他临近海洋,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实,翻开历史,这里面有太多的必然和偶然的因素。葡萄牙是欧洲大陆第一个独立的君主制国家,强大的王权为大航海事业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与精神上的条件。事实上,葡萄牙的航海事业的兴起,与葡萄牙王室的恩里克王子密切相关,这样一位终身未婚,在萨格里什苦修了四十五年的圣徒,正是在他的组织与感召力下,集结来自欧洲,来自阿拉伯的专家学者,改进指南针,改进帆船,开设航海学校,为远洋航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尽管恩里克王子自己一生都从未出过海,但是,欧洲早期的每一次航海创举,都和他密切相关。而也正因为是强大的国家机器做后盾,葡萄牙人从罗卡角出发,绕过非洲大陆的最南端,达到了印度,而麦哲伦,更是环游了世界…
里斯本的热罗尼姆斯大教堂是葡萄牙的精神圣地,这里长眠着两位对葡萄牙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的历史巨人,大航海家达伽玛和大诗人卡蒙斯。从教堂的正面,进门就是两幅精美的石棺,左边是达伽玛,右边是卡蒙斯。达伽玛到达印度,从那里源源不断运回了黄金,香料,这是欧洲人最早实现东方的财富梦,而卡蒙斯的长诗,《葡萄牙人之歌》,其灵感也是来自于海上,他吟诵出的是葡萄牙人的精神与灵魂。
其实相比于作为政治中心的里斯本,我更喜欢波尔图,我觉得这里是更能反映葡萄牙当年靠率先开启海洋文明,有过昙花一现的繁荣的地方。杜罗河穿城而过,一直延伸到大西洋,而两岸,遍布的教堂,那种典雅与奢华,你能够想象当年,葡萄牙人从亚洲,从非洲,从美洲,掠夺来的财富,用黄金,象牙,堆积起来的信仰…葡萄牙人凭着一股冒险的精神,凭着对财富的渴望,还有对宗教的无限热情,突破生理和心理上的极限,开辟新航线,积累财富,但是最后却并没有像后来的荷兰,英国一样,转化为生产力,而是将之用于享受,用于维护已有的精神统治,当新的国家在海上开展与他们的竞争,他很快就走向了没落~
走在里斯本和波尔图的街头,阳光很明媚,空气都是暖暖的,缓慢的节奏,低廉的物价,精致的建筑,我能感受到一种没落的贵族气息。有一种气质,是没有深厚的积淀和漫长的时间沉淀养成不了的,里斯本和波尔图的这种氛围,也正如卡蒙斯的诗,一边是象征着葡萄牙的精神与灵魂,那是图腾一般的存在,一边,却也有着真实如路人一般对生活,对爱情的吟诵~
《当我离开的时候》:当我离开的时候,那双明亮的眼睛,脉脉含情,泪水莹莹。有谁能告诉我,他们现在的情景?对我可有思念之情?你可曾记得,惜别时我的忧伤,你可曾想到,他日相见时,我的心情?你在推算着日月星辰,哀叹度日如生,还是在托心事于飞鸟,轻风?啊,幸福的相思啊,为什么要在这离愁别苦之中,用甜蜜的幻觉来欺骗我悲伤的心灵…
我喜欢的水果有很多,有金黄色的香蕉、碧绿的西瓜、紫红的葡萄,其中,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紫色的葡萄。
葡萄球像一颗珍珠,又像小皮球圆圆的,好看极了。放在手里凉凉的,轻轻一按就像在抚摸婴儿一样,软软的。
拨开葡萄的外皮就看见了亮晶晶的要肉,闻起来很甜,我忍不住尝了一口,又酸又甜。
葡萄还可以做成葡萄干、葡萄汁、葡萄酒。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口水都流出来了吧,要不买一串尝尝吧?
我喜欢的水果很多,有金黄色的香蕉、鲜红的苹果、紫色的葡萄,其中,我最喜欢葡萄了。
到了秋天,葡萄都成熟了,一串串葡萄挂在葡萄架上。有绿色的、红色的、黑色的、像小珍珠,风一刮起来,像小朋友们在玩荡秋千。摘下一颗放在手上,凉凉的,轻轻一按软软的弹性十足。
拨开葡萄的外皮就看见里面的果肉,绿色的像水晶球一样。闻起来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我忍不住尝了一口,又酸又甜,就好像吃了一口蜜,真好吃。
葡萄的吃法有很多,能酿酒,能做成点心。
资本主义的早期阶段是重商主义阶段。重商主义是一种经济理论,但更是一种实践。重商主义和后来的经济理论相比,尤其是和20世纪以后的经济理论相比,只是一种非常简单的思想。按照重商主义理论,财富唯一的表现形式是贵金属,简单地说就是金和银。我们都知道金银是货币,它们不是财富本身,而是财富的衡量标准或保存手段。可是重商主义把金银看作财富唯一的体现形式,这样一来,任何人要想富有就要拥有更多的金银。但重商主义是讨论国家贫富的一种理论,所以所谓的财富多少,是针对国家而不是针对个人的。
弄到最多的金银,可以采用什么方法呢?实际上无非两个途径,一是经商、贸易,二是暴-力抢劫。我们发现在15、16世纪之交,西方有些国家走出国门开始进入海洋,做什么?第一经商,第二掠夺,经商不过瘾就掠夺。
最早的殖民-主义国家飘洋过海到处觅宝,结果出现了“地理大发现”。没有地理大发现,我们这个世界还不成为一个“世界”;地理大发现之后,不同的地方都联系起来了,形成了“世界”,一个世界体系。
地理大发现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追求财富,而且财富的概念非常明确,就是贵金属,是金银。这样我们就能理解西班牙和葡萄牙在那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尤其是西班牙对所谓新大陆的劫掠极其残暴,充满了血腥。印第安人90%以上被消灭了。为了填补人口空缺,就开始从非洲进口黑奴,这样又造成一种新的类型的商业贸易,即奴隶贸易。这就是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的情况,西班牙和葡萄牙代表着重商主义的早期阶段。
我们可能要问:为什么最早出现在大国舞台上的是西班牙和葡萄牙,而不是其他国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两个国家在欧洲最早从封建分-裂状态中走出来,形成了自己统一的国家,出现了强大的中央政府。当时,国家统一的形式表现为绝对主义王权(我们过去翻译成“专制王权”,在欧洲所有国家中,这两个国家最早出现这种国家形态。资本主义追求金银财富,绝对主义王权则执行和推动重商主义,两者结合,才使西班牙和葡萄牙成为近代以后世界上最早的“大国”。
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重商主义是早期重商主义,在这个阶段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一种血腥的暴-力、直接的抢劫、赤裸裸的争夺。西班牙和葡萄牙当时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中世纪的封建主义残余,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到19世纪两国残存的封建主义因素仍然相当多,因此,它们没有继续发展。
一九0四年,托马斯在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孩子、父亲之后悲痛欲绝,从此倒着走路,当他在图书馆中的书籍里发现历史上某位神父记录的圣物时,决定借伯父的汽车前往葡萄牙的高山区寻找这个圣物。而当时,汽车还并未普及,他也几乎不懂如何驾驶,在临时抱佛脚跟伯父学了基本操作之后便匆匆驾车上路,一路上他驾驶着这个被看做“新式马车”的家伙遭遇各种侧目、挫折和事故,还撞了一个孩子,最终他终于见到他所要寻找的圣物——一个十字架,而十字架上的圣人却像一只“黑猩猩”。这个部分,作者起了章节标题叫“无家可归”。
一九三八年,病理师欧赛比奥迎来了一位奇怪的访客——一位提着破旧手提箱,从葡萄牙高山区的小村庄跋涉而来的老妇。箱子里有她亡夫的遗体,老妇要求病理师对遗体进行解剖,她想知道关于亡夫的信息。然后,病理师在划开遗体脚后跟的时候渗出的居然是呕吐物,而将遗体的胸腔打开后竟然看到里面蜷缩着一只“黑猩猩”和一个“熊崽子”玩偶。而,这个老妇和她的亡夫,似乎就是“无家可归”那个故事里,托马斯前往葡萄牙高山区寻找圣物的时候在路上不小心撞那个孩子的父母。这个部分,作者起的章节标题叫“归途”。
一九八0年,加拿大参议员彼得在造访灵长目研究所时感到与一直黑猩猩心意相通,然后偏执地要买下这只黑猩猩,然后他带着这只黑猩猩一起乘飞机踏上了自己的寻根之旅。在家乡,彼得与黑猩猩生活在一起,他看到某个村子里的人都奇怪的倒着走路。他发现自己被安排住下的房子竟鬼使神差的刚好是自己外公的房子。而彼得的外公刚好是那个可能被托马斯在几十年前的寻圣物之旅中撞的父母的哥哥。也就是在前一个章节中那个去病理师家里要求解剖自己亡夫的女人和她被解剖的丈夫。最后,彼得和他的黑猩猩在一个巨石上发现一头利比里亚犀牛后,彼得流泪后平静的死去,黑猩猩奥多把他的尸身平放在巨石上,然后追着那头利比里亚犀牛而去。这个章节,作者取名为“家园”。
这是《少年Pi的奇幻漂流》新书《葡萄牙呢的高山》讲述的故事。三个章节的`故事隐约都有暗线关联,前后跨度近80年。这种关联都是随着故事的推进通过一些细节和伏笔来呼应:比如倒着走路,比如故事的最后被人认出叫做教堂天使的那个男孩。还有直贯穿始终的“黑猩猩”的意象。刚开始读的时候除了那些富有奇幻色彩的描写,可能会让人感到乏味,但是经过内容逐渐展开,作者埋下的伏笔逐渐显现的时候又会让人突然感到意外和困扰,进而刺激人产生好奇和思索。不知道这是否作者有意为之。
大概是作者是哲学系出身的原因,这些魔幻现实主义的故事本身充满了强烈的“寓言”色彩,除了那些没有明说可能也不必明说的寓言,书中作者假别人之口或者直接以场景、心理等描写呈现的一些语言也富有美感和哲理:
比如:“人在路上走,总要迎着风雨烈日,防备扑面而来的飞虫,忍受陌生人的阴郁眼神,面对无法预知的未来。”;比如“孤独仿佛一条狗,循着气味凑上前来,绕着他转了一圈又一圈。他挥手驱赶,它却不依不饶。”;比如“爱是一座有许多房间的房子,一个房间供爱就餐,一个房间供爱娱乐,一个房间供爱沐浴,一个房间供爱更衣,一个房间供爱休息;每一个房间同时也可以用作欢笑的房间、聆听的房间、倾诉秘密的房间、生闷气的房间、道歉的房间,或者亲密相处的房间,当然,也可以是迎接家庭新成员的房间。爱是这样一座房子:每天清晨水管里汩汩涌出崭新的情感,下水道冲走昨日的争吵;推开明亮的窗户,清风扑面而来,满是友善的味道。爱是这样一座房子:它的根基不可撼动,它的屋顶坚不可摧。他曾经拥有一座这样的房子,直到它被摧毁。现在他已经没有家了,他在阿尔法马的公寓空空荡荡,像个僧侣的房间。”等等。
但是,如果问:这本书这故事,到底想表达什么?或者问你读懂了么?我却反而觉得,读不懂就对了!同出自该作者之手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到底表达了什么?见仁见智。同为魔幻现实主义的《百年孤独》,你读懂了么?可是什么叫读懂?在这本书的内容简介里有一句话我觉得很精彩也很适合回答类似的问题和总结类似书籍的阅读体验——你将看到一个暗流汹涌、堆满“镜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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