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奇遇记》是一部童话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段木头,被杰佩罗先生拿去雕刻成了一个木偶,名字叫匹诺曹。在一个冬天,匹诺曹要去上学,但没有课本。杰佩罗先生冒着漫天飞舞的大雪,把他唯一的一件外套给卖了,买了一本识字课本。木偶去上学了,在半路,木偶经不住木偶大剧院的诱惑,把课本换成了戏票。进了剧院,班主看见了匹诺曹,要把它扔进炉子里当柴火烧。匹诺曹苦苦哀求,并宁肯牺牲自己愿意换来同伴的生命,这种精神让班主发了善心,放走了他,并给了他五个金币。在回家的路上,匹诺曹遭遇了各种事情,每说一次谎,鼻子就会长长。后来他走到了一块葡萄地,就抓了一串葡萄,可被葡萄架底下的捕兽夹抓住了,被迫当了守夜狗,主人要让他抓鸡貂,晚上抓住了,主人把木偶放走了。木偶一路走来,又看到了坏朋友“小灯芯”。匹诺曹听信了小灯芯的话,和他一起去了玩具国,被变成了驴子,又被一个人买走了,那个人准备用驴皮做一面鼓。他把匹诺曹投入水中,可没想到,驴皮被一大群鱼啃完了,匹诺曹又恢复成了木偶,木偶从水中逃走,却又被鲨鱼吞进了肚。在鲨鱼肚里,意外地见到了爸爸,原来是爸爸去找他,却也被鲨鱼吞了进去。木偶和杰佩罗先生逃了出来,到了岸上,找了一间小屋子安顿下来。木偶从此刻苦读书,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童话故事,我认识到:匹诺曹其实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但他因为懒惰、不爱学习、不想上学,而让我们觉得匹诺曹不是一个好孩子。匹诺曹从最初不珍惜爸爸把外套卖了,买来的课本,换来了戏票,却不体验一下爸爸的感受,而去看戏,他太不珍惜了。我为杰佩罗先生打抱不平,让我愤怒。所以我们要勤劳,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另外匹诺曹偷葡萄确实不对,被迫做了守夜狗。葡萄不是自己的,必须经过别人的同意才能吃。饿了也不行,饿是不能作为占有别人东西的`充分理由。所以当了守夜狗,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你已经可以马上成为真正的孩子,但是为什么你坚持不去玩具国的心,最后被打动了呢?我知道你不爱学习、不想上学,但是你已经有了很大的成就和成绩,你应该去面对现实,去做一个真正的孩子呀!你去了玩具国是不对的,变成了一头驴,这就是报应。虽然你有很多不应该的地方,但你最后认真读书,刻苦学习的精神让你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匹诺曹的遭遇让我感到心酸,而他最后的成功让我感到欣慰。只要一直朝目标前进,不管什么困难都能克服,这个理想一定会实现。
假期,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它是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代表作。
《丛林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男孩儿莫格里在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希尔汗追***,结果误打误撞来到了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丛林居民的一员。他在丛林里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鲁,正直的狼群首领阿克拉,孔武有力的蟒蛇卡等。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死了在他还是婴儿时追***自己的老虎谢尔汗,帮助狼群打败了迁徙的***手红毛狗。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一整个故事分成一个个小故事,详细地写了出来。
我最喜欢红毛狗这篇故事,一个很平常的一天,突然远处传来了只有豺跟在老虎后面打猎或者发现附近有大规模打斗时才会发出的极其难听的声音,丛林居民把它称为“菲阿尔”,听到这种声音后,莫格里和公狼都在朝议事岩奔去,法奥和阿克拉一起坐在岩石上,其它狼坐在下面,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母狼和小狼都在往各自的洞穴跑,因为菲阿尔响起的时候,弱小的动物是不能留在外面的。
忽然来了只族外兽,从他的话中狼群得知是***手红毛狗多勒在迁徙,他们一路向北***了过来,狼群首领让莫格里先走,他们留在这里拼死一战,莫格里坚决不同意,要留下来跟狼群共同进退,莫格里去找蟒蛇卡,蟒蛇卡给他出了个主意,到了决战时刻,莫格里在水中,狼兄弟在水下保护他,狼群在岸边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结局红毛狗被打败了,但是狼群首领安克拉却因此丧失了性命,看到这儿我有点儿伤心。
《丛林故事》告诉了我,每个人都需要有朋友,因为朋友会在危难时刻去帮助你。书中叫莫格里的男孩儿,作为一个人类有很高的智商,才能帮助丛林朋友度过一次又一次危难,在现实中我也要学会各种技能和本领,才能更好的帮助我的朋友们。
我一口气读完《雷雨》后,剧情如电影一般在我脑海来来回回穿梭,心始终无法平静,我感叹命运如此残忍地将一个大家庭弄得支离破碎。
阴暗笼罩着这个大家族,没有一丝温暖的阳光可以照射进来。周朴园是封建大家庭的主人,三十年前和佣人侍萍相爱生下周萍和鲁大海。之后周朴园却一心一意只为前途,抛弃侍萍而与周繁漪结婚。繁漪对周萍的热情浇不灭,她曾发了疯地反抗现在阴霾的人生,却又被命运死死地关在黑暗中孤独。
孤苦伶仃的侍萍带着鲁大海,在最无助的时候遇到鲁贵并生下女儿鲁四凤。原以为两家纠葛会就此结束,却仍躲不过命运的摆布。四凤来到周家当佣人,做着同侍萍过去一样的事情,她和周萍不顾封建的限制彼此相爱。不公平的命将侍萍再次带到周家遇见周朴园,说尽当年的委屈痛苦。侍萍怕四凤重蹈覆辙,逼迫四凤离开周家,但四凤依旧坚持要和周萍在一起。终于他们得到允许可以远走高飞时,却得知两人是同母异父的关系,深受打击。最后造成三死两疯的悲剧。
我看到的是一个旧中国腐朽罪恶的社会,人们被封建的现实压得抬不起头,被逼到悬崖无路可退。上层资本家和下层劳动人民的冲突,复杂的人物关系,纠结的感情,充斥在周鲁两家。侍萍和四凤是那个时代劳动妇女形象,面对这样的不公平和命运的摧残,她们想要脱离困苦,却选择了软弱。
周繁漪是最有特色的一个人物,她敢爱敢恨、刻薄、尖锐。几乎终日在屋子里,落得一生精神空虚。她多次恳求能得到周萍的关心,却被置之门外。繁漪本身就是充满矛盾的人物,同时她诠释了“雷雨”这个词,她有着如电闪雷鸣般的性格,也正是读者爱她的理由。
周朴园表面善良真诚,面对侍萍三十年找到周家,嘴上说家里仍保留着侍萍的习惯,但他的真实反应只有一个:“是谁指示你来的?”周朴园的内心只有利益,当地位受到威胁时,他背叛至亲的人。完全可以称他是位伪君子!
可以说着三十年来的苦难完全浓缩在短短一天之内。在那雷雨天,我仿佛听到四凤在暴风雨中哭泣,我仿佛看到周萍举着枪对着头一脸绝望的模样。一声枪响,整个时代都沉寂了。
一个大家庭崩溃的原因是什么?正是这个丑陋的社会下的死规定,没有人敢站出一步来引领人们开辟新中国,人性的扭曲也“归功”于社会的冷漠和虚伪。
我沉思自己过去对周围人是否有冷漠的表现,我想今后为他们、为社会是该做点自己力所能及之事,让现在这个时代有个依靠。
终于把李泽厚先生的《美的历程》看完了,从上美学课以来,一直对美学这门学科懵懵懂懂,也不知道美学具体定义是什么,“美学是研究形象的人文社会科学”这是我对美学的初步理解,不知道是否把美学的定义理解的很透彻。在美学课堂上一直听的迷迷糊糊,美学老师推荐了几本美学书,我选择了其中的《美的历程》来认真的读,希望能够加深对美学的认识。
看完这本书我领悟到很多,作者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文学做了概括描述。虽然我并未完全读透《美的历程》,但只是丰富了很多,同时弥补了很多以前一知半解甚至遗忘了的文学知识。《美的历程》的覆盖面很广,从远古图腾讲起一直到明清时期的美学。
《美的历程》讲述了从古至今的美学。全书一共分为十个章节,下面我把目录罗列一下,第一章龙飞凤舞,第二章青铜饕餮,第三章先秦理性精神,第四章楚汉浪漫主义,第五章魏晋风度,第六章佛陀世容,第七章盛唐之音,第八章韵外之至,第九章宋元山水意境,第十章明清文艺思潮。从远古时期的早期美学一直到明清时期的美学,全书概括性的讲述了中华几千年的美学史。
第一章主要讲述了远古时期的图腾崇拜和原始歌舞艺术。远古时期的图腾崇拜主要是对自然图腾的崇拜,华夏族对自然鸟兽虫鱼的崇拜上升到一中信仰。第二章是青铜时期的铜器文化在到后来讲到汉子的起源,汉字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并一直应用到现代。而汉字也有着自己的美学价值,这就是书法。自产生汉字起便有了汉字的书法艺术。书法是中国特有的线条艺术,书法艺术不断发展并且上升到美学的价值。第三章主要讲先秦时期的.百家争鸣。包括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礼乐精神和中国诗歌的“赋比兴”。儒家的“仁”的思想,法家的“依法治国”,墨家的“兼爱非攻尚贤”道家的“清静无为”,等这些百家争鸣的思想演绎了先秦时期的礼乐精神。而《诗经》这部伟大的著作更是把中国的“赋比兴”表现的淋漓尽致。第四章讲的是楚汉文化。屈原的《离***》是楚文化的代表,汉赋,壁画是汉代的代表。第五章讲述了魏晋时期的文化特征。第六章讲的是宗教文化,本土产生的道教和外来宗教佛教相互渗透,他们的石窟,壁画,雕塑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第七章讲的是盛唐时期的诗歌艺术。李白的浪漫主义以及杜甫的现实主义诗歌让中古的诗歌艺术达到高潮。第八章《韵外之至》包含规范化,格律化,百花齐放,充满忧伤的中唐文艺很审美内容与形式的内在矛盾以及苏轼的意义。
《美的历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一张的远古图腾崇拜,下面我就远古图腾崇拜来讲述一下自己的感受。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图腾崇拜,而中国远古时期的图腾崇拜更是表现了那个时期的人文精神与美学历史价值。龙是华夏族的图腾,现代的中国人都将自己是龙的传人,龙这种虚拟的动物自古以来都受到中国人的崇拜。人们有理由相信龙的崇拜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图腾崇拜,而在这种图腾崇拜上更突显了一种美学的价值。当然其他民族也有自己的图腾,这些图腾大多是自然物,从简单的图腾崇拜上升到对图腾的敬畏甚至信仰,图腾带来的有历史文化价值还有美学价值。这是我对图腾崇拜的自己的一些感受。
这次读《美的历程》知识泛读,相信在以后还会经常性的拿起这本书来自习读,细细品味美学的价值。因为我还想享受阅读《美的历程》的过程。最后还要感谢李泽厚先生的作品,让我对中国美学有了初步的认识,更甚者《美的历程》就是一件艺术品,值得细细品味。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暑假时,我买了一本《丛林故事》,我一回家,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在印度西奥尼丛林,有一家三口来野营,孩子的父母生火做饭,小孩在草地上玩。瘸腿老虎邪汉突然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吓跑了父母,小孩无意间爬到了狼洞附近,被狼发现并收养了,取名“毛克利”。
读到这儿,我刚开始还以为狼会吃掉毛克利,没想到他会收留毛克利。这让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后来,狼群因为邪汉的煽动,毛克利被赶回了人类社会。
毛克利在人类社会找到了亲生父母,并学会了说话、放牛,还带着一群水牛把邪汉压死了,于是毛克利就把虎皮剥了下来。正剥着的时候,恶毒的猎人首领巴尔道来了,他一看见毛克利正和一只狼在一起剥虎皮,心里十分害怕,认为毛克利就是恶魔,召集村民赶走了毛克利。
看到这,我已经火冒三丈了,毛克利为民除害已经是值得赞赏的了,为什么还要赶毛克利走呢?我不得不佩服毛克利,他竟然可以面对那么多困难,如果换成我,我早就忍受不住这么多折磨的。
回到了丛林,毛克利每天都想回村庄看看,最后,他虽然十分舍不得丛林,但是他在大家的建议下,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
读完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想:毛克利遇到困难时冷静、会思考并解决,而我呢?冲动、急躁;毛克利做事仔细、认真,我做事粗心、大意……毛克利身上还有许多优点,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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