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作文美国留学生(留学生英语作文范文技巧)

大学英语作文美国留学生(留学生英语作文范文技巧)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11-13 17:51:32
大学英语作文美国留学生(留学生英语作文范文技巧)

大学英语作文美国留学生【一】

一个父亲守着他注定要夭折的孩子,这种场景虽异乎寻常,却令人心碎地发生了。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世界上是存在绝望这种东西的!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这《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中,周国平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他和妻子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

对于作者夫妇来说,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一岁半的妞妞,摇着她的小手,轻经地叹了一口气,停止了呼吸,离开了这个世界。至情至性的周国平却用他的笔留住了和妞妞相处了五百六十二个日日夜夜,留下了满纸的冷峻与温柔。

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父亲用感情的一砖一瓦垒筑起来的一座坟!周国平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父亲,一个爱他的孩子胜过一切哲学的父亲,甚至只要他的孩子活着,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

曾经有人问过周国平,既然妞妞已经注定是要死去的,何必在她身上倾注过多的爱,何苦以后让自己抽不出身。周先生说:“爱不怕徒劳。”这句话深深刻在我的脑海中,是的,心里的温热,脑里的激烈碰撞都证明这个爱与被爱的过程真的不是徒劳。有时间的话,让我们一起来拥有妞妞,一起“犹如死了一回,却因此最真实地活了一场”!作为父亲的周国平,教会了我们珍惜亲情与生命;而作为哲学家的周国平,却启发我们直面人生的苦难,从中发现生活的价值和意义。

整本书看下来心是痛的。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仿佛看到自己曾对生命的虚度与漠视。生活中有苦有甜,只要还活着,就是一种幸福,一种恩赐,与其抱怨,真的不如感受其幸福。珍惜着每一天,珍惜着所有的亲情,友情,爱情,就那样爱着,不要过多的积极计较回报,就那样爱着。在此我真心的祝愿爱我的,我爱的,我所认识的和不认识的都能够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对生命的尊重和珍爱是父母的本能,如果你还没有身为父母,请不要亵渎这本书和玷污这份纯真的亲情;在我还想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妞妞,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割断父母对孩子的牵挂,连死亡也不能。我们健康快乐的活着,就是给与父母最大的幸福和礼物。我们都是妞妞,为了父母,我们一定要好好活着!

大学英语作文美国留学生【二】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 克莱登大学" 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作者通过写方鸿渐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 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告诉我们无论婚姻、事业还是学习,整个生活都似乎在一个围城之中,

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书中那句"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的经典名言让人回味悠长。书中揭示了生活的" 围城" 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 其实很多人的成功是自身奋斗和运气相结合的成果,只看到别人的成绩,看不到别人的辛苦努力,老想冲出被自己理想化了的" 围城" ,好高骛远,是无法获得成功的。

我认为有积极向上、敢为人先的上进心是可取的,但成功不仅要看结果,更要看过程,一时的投机取巧虽然可以获得暂时的成功,但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的精神更加伟大,奋斗是永恒的话题,是社会持续进步的不竭动力,但是衡量成功不能只局限于金钱和物质层面,更要看是否取得了进步,是否有利于自身和社会发展。当今社会上流传着" 一切向钱看" 的不良思想,误导很多人衡量一个人的才能只看是否可以赚钱,事业是否成功只看赚到了钱没有。这种思想是很狭隘的,它让很多人围绕金钱和财富,进入了追逐物质成功的" 围城" ,甚至扭曲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酿成苦果。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现在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在我心中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才是真正的生活。有句话这样说:“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之所以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我们给自己设定了许多不符合实际生活的围城,并想方设法的进去,就像主人公方鸿渐对待婚姻一样。或许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向着目标慢慢迈进。我们会获得更多的

快乐,会活的更加超然。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无论世界多么嘈杂,都要在心里为自己保留一片净土。嘈杂的社会给无形中我们限定了很多围城,我想不管是在现在的学习还是在将来的工作中,我们都不要为自己设定这么多围城,用一种超然的态度面对生活,就不会太累。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元素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大学英语作文美国留学生【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时间来阅读这封自我推荐信。

我是XX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金属冶金专业应届毕业生。在此临近毕业之际,我希望能得到贵单位的赏识与栽培。为了发挥自己的才能,特向贵单位自荐。

我在学习上勤奋严谨,对课堂知识不懂就问,力求深刻理解。在掌握了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忘拓展自己的知识面,特别是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及时阅读相关书籍,并购置了个人电脑,掌握了VisualBasic程序设计方法和PHP&MYSQL、JavaScript等动态网站建设技术。我很重视英语的学习,不断努力扩大词汇量,英语交际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为了全面提升个人素质,我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加入了XX大学射击队,经过长期刻苦的训练,在多次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这个经历使我认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也学到了很多社交方面的知识,增加了阅历,相信这对我今后投身社会将起重要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阅读这份自我推荐信!

祝贵公司事业欣欣向荣,业绩蒸蒸日上,也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推荐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大学英语作文美国留学生【四】

一个很随意的时间里,坐在屋里十分郁闷的我,顺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计划消磨这个阴雨绵绵的无聊的夏时周日。

这是一本我珍藏的《张爱玲散文集》。

大概是看过不止一次了吧,我的手不自禁地直接翻到了《秋雨》这一篇。

看这标题《秋雨》,我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可悲,夏雨天里看《秋雨》,好讽刺,自然指的是我的心情。

我喜欢看张爱玲的作品,大概我和她有着一些共同点吧,也比较喜欢追求有些阴雳的凉凄完美,甚至把目光盯上意识上的完美极致。我常常会把自己和她作品里的孤戚相融,在伤感里读着荒漠的失落。虽然,她的作品本意并不是想让读者在荒凉里去寻找刺激精神的那种冷美感。

在《秋雨》里,张爱玲大加浓墨着秋的烟雨朦胧,用简短的语言将秋雨抒写的淋漓尽致,让我的整个情绪都被一种忧郁紧紧地束缚着。

云山一体的天,在《秋雨》里阴沉着。那些破落颓废的古老宅子隐现着曾经的繁华和现在的没落,寂静且又寂寞。如果能听到“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那就是“灰色的癞蛤蟆”在发霉潮湿的泥地里跳跃的响动,这大概就是《秋雨》里唯一的一个活着的让人厌恶的东西了,当一切都处在黯然里,污秽却充满了生机。虽然,还有那株桂花尚存一丝希望,可这也无法掩饰《秋雨》里的冷寂。原本因《秋雨》带来的润意大地,被一只无形却又庞大的“网”,网在了阴暗中。

《秋雨》里,首段“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和尾段“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紧紧地相扣着,把“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裹在了所有看《秋雨》者的心底。“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无尽的伤感笔墨把天色染得愈加沉闷。

《秋雨》能够做到对人情绪的感染之处,就在于文字里的用景、形和情,将秋雨下的有生气或无生气的气氛做了一番浑然一体的刻画:“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成了过去,而今这里已成为“沉闷”的世界。“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这里的所有,都被“凄凉”所笼罩。

如果说《秋雨》是一首悲伤的音乐,令人听来心底黯淡,满腹惆怅,满目的哀愁,那么,《秋雨》更像一幅画,一副黑白相间的`素描画。画上面,一笔一个泪痕的绘满了悲怆、凄惨、痛楚。

时值豆蔻的才女张爱玲,在写这篇《秋雨》时的所处环境和当时的心情,我自然不得而知,仅就这一篇《秋雨》的着笔点,便让我不由自主地进入了她那迷蒙文字里。我不知道,张爱玲在写《秋雨》时,是否含着泪,可能她还小,只是一位少女。但我看完后,却是泪涌满眶。因为,我已进入到了中年,尚无成就。

如果,很机械地去理解张爱玲所写的《秋雨》,就是在以景抒情,是在宣泄内心的“幽怨”,似乎有失偏颇。曾经红极上海直至后来与世隔绝的张爱玲,在人们的视野里总是那么寡情和冷漠,时刻与人群拉长着距离,让人无法揣测她的内心世界。这就是张爱玲自小时就形成的孤寡性格的一面,也是她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待事物的一个面。《秋雨》,是她把情景与自己的心境揉合在了一起。

由此可以看出,张爱玲在十五岁时所写的《秋雨》里的繁华和落魄,成为了张爱玲成名之后的张爱玲的自身心理预言。

虽然,在张爱玲这篇字符短小的《秋雨》文字里,写满了忧郁,色调灰黯,情感寥落,但仍然借助那株低矮的无人问津的桂花树,萌芽着一束希望之光。这大概就是张爱玲当时心情展现吧。

说起来,我也比较喜爱文字,犹独钟散文,时常写出一两篇来,但出文多为枯燥干涩,无有一点建树,对张爱玲的作品怀着膜拜的心态去学习,就自然而然了。反复研读张爱玲的这篇《秋雨》,非常钦佩她的文字风格,是那样的细腻温婉。特别是张爱玲以后的许多诗作中,用笔之间,都能够自如地掌控文字的语言象形,用雍智的思维写意,达到对人物心理的微妙刻划。这些,当是我辈所无法能比肩的。

我慢慢地合上了这本《张爱玲散文集》,望着窗外依然夹着风的雨,陷入了对自己检讨的深思中……

大学英语作文美国留学生【五】

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格林童话的故事丰富多彩,我每次有空的时候我就拿起格林童话读的,我有一次的夜晚,我拿起格林童话到我房间读的津津有味妈妈叫我睡觉我就睡了,但是,她没有发现,我偷偷的在看,让后,我就慢慢的睡着了。我最喜欢的是里面有篇文章的题目<<叫穷人和富人>>以及《狼和七只小羊》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位上帝来两户人家投宿的故事。

他首先来到富人家。富人说家里堆满了蔬菜和粮食,融不下上帝,把上帝拒千里之外。后来,上帝又来到穷人家,穷人很客气的把上帝的请到了家里,他还把好吃的东西拿出来和上帝一起分享,上帝给了穷人荣华富贵。富人知道了上帝给了穷人家那么多荣华富贵,他开始嫉妒起来,并想自己也能得到这些财富,富人绞尽脑汁的开始想办法,而换来只有痛苦和折磨。他最后除了烦恼、痛苦、咒骂和失掉一切,别的什么也没有。而穷人夫妇则过上了快乐、安静的幸福生活。

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做一个人,不能好吃懒惰,也不能贪富妒贫。不管你遇到什么样的人,做什么事,首先要认真的去思考,做出来的结果才会让大家满意和认同,不能盲目的去断定一件事的结果。

《狼和七只小羊》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主要写了一只狼来敲门,小山羊一听大灰狼粗哑的嗓音就没开门,第二次狼用白面粉涂在脚上,

捏着嗓音,小山羊门正等着妈妈,等的很心急呢,他们一看到白色的脚,以为真的是妈妈回来了,马上打开了门,狼把它们六个全吃了,只有小七躲了起来,妈妈回到家一只小羊也没了,后来找啊找啊,最后找到了小七,小七对妈妈讲它们几个全被大灰狼吃了,妈妈带着小七一块到山上救了大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专心仔细的动脑思考,不能盲目的相信别人。

我喜欢《格林》这本书。他给我带来了快乐,而且还给我带来了丰富的童话知识。

《渔夫和他的妻子》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贪心,否则会变的一无所获;《青蛙王子》的故事叫到我我做人要诚实守信;,《小红帽》的故事则让我看到人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还是做好人好;《白雪公主》这个故事则告诉我人类不能有嫉妒之心……

《格林》中的故事太精彩了,我特别喜欢。

大学英语作文美国留学生【六】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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