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辩篇》读书札记终于做完了,这算是我做的第一篇真正的读书札记。以前我曾经做过一篇类似读书札记的东西,那就是我那篇《借鉴名人,促进英语学习》的博文。那篇文章是我读了几本书后,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和,对书中英语名人经验的分类总结。但那篇文章后我隔了近半年才算真正做读书札记。
我在读书著名学者论读书治学经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要做读书札记或者读书笔记或读书报告什么的,也在网上下了很多关于如何做这些东西的方法之类的材料,我是知道其重要性的,也知道怎样做,但我却迟迟没有做。我觉得很浪费时间,另一方面也有点眼高手低。我犯了混淆知识和技能之错误,犯了唯方法论之错。对于方法论之类的东西,知道关于方法的知识并不意味着掌握了方法,就像背熟了游泳手册并不意味着就会游泳。知道了关于某方法的知识还要实践才能真正掌握该方法。而我在做读书札记和其他科研方法方面正是犯了这种唯方法论的错误。一味地追求方法,知道了很多关于方法的知识,但若没有去实践,则一个方法也学不会。我们的教育也有这种倾向,使我们的学生混淆知识与技能,眼高手低。
《申辩篇》读书札记做完后觉得自己才算是掌握了做读书札记的方法,才算在有了该方面第一次真正的实践。很多事情想起来简单,说起来也简单,做起来是很难的。以前只是知道多读书札记的重要性和如何做读书札记的知识,只有真正做了才真正知道其重要性。以前书读后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书的内容,实际上只是一种错觉。书读后只有能用自己的话把其内容复述出来,只有把自己的所思加进去,并且诉诸文字才能真正掌握,而读书札记正是其这方面的作用。《申辩篇》读了两遍后觉得已经掌握了其内容,可写的时候才发觉并非如此。等写的时候,要组织思想,才发现大脑中还是空白,还要继续翻书,而且没有把握住重点,只有真正写了才觉得算是把握了文章内容。读的时候,由于养成了速读的习惯,因而没有思考,但在写的时候问题也就出现了,思考也就有了。就是用自己的话复述文章内容也是一种思考,要用自己的话重新表达出来,并要把握要点,并按照自己行文的思路来组织,没有思考是不行的。而写的时候出现的问题,自己的感悟,更是需要思考的。这样还锻炼了自己的总结概括能力。柏拉图的着作是做读书札记的好资料,要把对话体做成读书札记,需要把握要点,重新组织思路,对思维总结能力是很好的锻炼。
Aimee说过要抱着做读书札记的心来读书才能真正思考,才能真正读懂,是非常有意义的。由此可见古人所说“读书须过笔”,古人所用的抄读法,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己以前太浮躁,不肯动笔,尽管读了很多书,但都如过眼烟云,如水过地皮湿,没有留下多少印象,徒读许多书,而没有思想。以前觉得在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新书层出不穷,读还读不完,根本没有时间写,实际上很多书是没有多少价值的,不值得一读,值得读的不多,值得读的书如果不做做札记,就不会真正掌握,读了相当于没有读。做读书笔记看似笨而低效,但可以读一本算一本,而且锻炼了思维能力,长期坚持看似低效实则高效。以前读书只中速度和数量,很多书读了相当于没有读,还得重读,看似快,实际上欲速则不达,从长远看反而是低效的。
《申辩篇》读完后,做读书札记期间,就很多问题和Aimee进行了探讨,加深了印象,而发现很多自己一人读书时没有发现的问题。所谓真理愈辩愈明,“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读书要别人讨论可以促进自己的理解。现在我们的教育只有教师单向的灌输,师生之间没有交流,学生之间没有辩论,限制了学生的思考。一人闭门造车,不与别人交流,只会导致狂妄自大,自以为是,不会真正的进步。
我们得感谢我们的时代,有了电脑这样高效的工具。实际上我做读书札记,是打字,而不是写。尽管打字效果没有写效果很好印象深,但速度快。尽管最后打札记是打出来的,但在读书时在树上了也写了不少东西,划了不少东西,也算过笔了。我写的所谓读书札记还很幼稚,难免贻笑大方,但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尝到了其甜头。任重道远,还须努力!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个孩子。但只有很少的一些大人记得这一点。我们应该和孩子一起长大,而不是要他们去当小大人。童言无忌是我们当年的权利,也是他们的权利。若没有这样的一颗同理心,同情心,那么在孩子面前的我们始终都是一个大人,而不是他的教育者。
很多时候,大人不光理解不到孩子们的世界,还硬要把自己世界强加于孩子。他们更倾向数字,认为通过具体的数字才算了解朋友。他们也总有一种误解:小孩子哪儿有烦恼啊?可在成长过程中,我们总会遇到这些情况:父母出门,只留你独自在家,朋友无心的一句话,让你倍感忽视,17岁初恋结束,哭到肝肠寸断,当时地我们只有一个想法:天要塌了。所以,年少时的痛苦丝毫不会比成年时少的,反而是这份年少的青涩,让生活的苦楚更加虐人。小王子这样一本忧郁的童话,是给我们一个温柔的栖息地。
因为年轻,我们充满活力,也是因为年轻,也会不懂控制情绪。小王子和玫瑰都会觉得:我太年轻还不懂怎样爱你。那么爱到底是什么呢?正因为小王子为他的玫瑰花费了时间,才使玫瑰变得如此重要。爱应是责任,在我们被对方驯养后,变成为了对方的唯一,就是要为对方负责,要一直深爱对方。
如果你的内心是孤独的,那么你如何都逃脱不了。人只有用心才能看清事物,真正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到的。
从写法上看,这是一篇常规的记叙文,结构并不新颖,但因为作者将最朴实的生活融入文中,运用了朴实却最动情的语言来行文,所以文章能在常规中脱颖而出。。
记叙文有别于议论文,它不要求推理十分复杂,也不要求抽象地表现不同层次的思想观点,只要能表现出一个主导性的主题思想就行了。重要的是要看人物、情节、环境的描写是否准确、生动、形象,是否能调动多种艺术手段表现生活。
这篇记叙性散文对“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作了含蓄而形象的诠释:儿时爱父亲,其笛声最美;年龄稍长讨厌父亲,吹笛被看作“不务正业”;到外地时复苏了爱父的情感,其笛声与我的心产生强烈的共鸣——“我”对笛声的认识就是这样受着感情的支配!笛声原本没有大的变化,"我"的认知发生巨变皆因 "我"受感情(即对父亲本人的感情)的支配!这样的内容,这样的主题,非常准确、非常形象地论释了"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这个话题。
文章中的月、路与笛声既构成了朦胧的意象美,又成了结构全文的线索。特别是笛声,既是父亲情感的宣泄,又是“我”认知的对象,还是刻画“父亲”性格的道具。父亲带“我”放牛时用笛声抒发“美妙”的感情,父亲与“我”有隔膜时用笛声传达“爱子之心”。
作者调动了叙述、描写、议论和抒情等多种表达方式表现生活。由于作者十分熟悉农村生活,所以文中描写逼真而感人,如"日暮听笛"、月下路景"等,其悠远的意境,优美的语言,深挚的浓情,无不留给读者美好的回味。
本文语言优美而形象,“路是月的痕”、“月是路的魂”,多么新奇而富有诗意的比喻!还有“用粗糙的手捏我的脸蛋”,“兀自傻呵呵地笑”,“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等细节,刻画了“父亲”的质朴、憨厚、隐忍、痴心的性格特征,蕴含着浸渍乡村的风味的浓浓亲情,不乏感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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