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即逝,眼间我该上初三了。回想那些点点滴滴,初二生活的确给我许许多多的欢乐和感悟,现在的的我变得更加成熟了。
还记得那堂语文课,我们学习《孔乙己》的\'时候,我被意外地挑起来回答问题,老师问我:“作为新时代的学生,你想对孔乙己说些什么?”我听到我的名字时,我彻底的懵了,不敢看老师的眼睛,一直低着头,慌忙地翻课本,即使我知道课本里没答案。我在慌乱中看到老师失望的眼神,心中不免有些慌恐。脑子一直回想这答案,但又纠结对不对。当老师对我特别失望,要挑别人回答时,我勇敢地抬起头看着老师(其实心里还是感到害怕),我围绕孔乙己的性格特征,支支吾吾的回答着:“我……我会对他说:你不能再这么迂腐下去了……”说完后,老师便让我坐了下来。正准备坐下的我因为碍于回答结结巴巴的,害怕失了面子就看看了教室里的同学,他们没有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便悻悻地坐下了。之后,我在课堂上踊跃发言,在课下也经常找老师问问题,我觉得我变得更加开朗,外向了。不会再碍于面子而胆怯了,因为我懂得了:“敢于尝试新事物,敢于丢脸,勇于挑战。年轻时多犯几次错误是有好处。’”
还有那件事,也让我刻骨铭心。老师星期天布置了一篇写状物的日记。我便认真地完成这个任务。到了星期四,日记发了下来我的日记得了优,我之后看了看我周围同学的日记,他们都得良,我不禁沾沾自喜起来。到了作文课,老师说:“上个星期写日记得优的同学,已经写得很不错了,稍微改一下,把它净到作文本上。”听完之后心中狂喜,便拿起笔抄了起来。我写快有有一半了,便看看我的同桌写的怎么样了,谁知她一个字都还没写,正在日记上认真修改呢,我不屑地看了她一眼。心里想着:装什么装啊,再怎么改,写的依旧很烂。每次老师批改完我们作文都要评写的好的,我还以为我会受表杨呢,可是老师偏偏表扬我的同桌。我看了一遍她的作文,作文里优美的句子深深地打动了我。同时,我心中也感到愧疚。那次我真的体会到“不进而退“的感觉了。
初二的生活使我从懵懂变得成熟,使我从自卑变得自信。初二生活的精彩至今历历在目,以后的道路会更加宽广,非常感谢老师们还有我的朋友们,谢谢你们陪我一起成长。
华尔街日报重要新专利的专栏里描述美国农业部和岱字棉公司的研究人员发明了一种方法,通过修改控制生长的基因片段,可以阻止植物产生能够发芽的种子而这项新发明加强了对种子的商业控制,使得农民必须每年从种子公司购买所需要的种子。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称这项新技术为“终结者”,是对农民,生物多样性和食品安全的一种全球性威胁。如果终结者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将赋予种子和农业跨国公司以控制世界食品供应的前所未有的,极其危险的能力。
当孟山都宣布收购岱字棉之后,孟山都和岱字棉公司的交易最终被政府反垄断管制否决了。
自然物种诉讼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一种表现形式,比其他公益诉讼更难获得人们的认可,因为“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影响已经根深蒂固。但是随着环境伦理观和现代法理学的发展,有关自然权利及其法律化的讨论己日益深化,并且在一些国家开始了自然物种诉讼的实践。意大利、美国、挪威、德国、菲律宾等国于20 世纪60 年代后纷纷制定了《动物福利法》; 印度也在法律中规定了动物的诉讼权利。日本通过一个行政公益诉讼判例承认了野生鸟类的诉讼资格。我国在这方面也有所突破,北京大学法学院几位教授和学生因为松花江污染提起的以自然物( 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 作为共同原告的诉讼,也成为国内第一起以自然物作为共同原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1. 自然物种诉讼的理论基石: 蔡守秋教授认为,承认自然体的权利,对于保护环境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有积极意义,法律可以从只保护人的权利向同时保护人和自然的权利发展。高利红教授也倾向于承认动物的法律权利。她认为,法律是人类理性的一种表达形式,当我们认识到人与动物都是更大的整体的组成部分,法律完全可以重新约定动物的法律地位,赋予动物法律权利,这种约定不是仅仅出于人类自身狭隘的私利,而是出于人与动物之间的联系。“种际公平”和“自然物种权利”的讨论必然要反映在对诉讼法的冲击上,即是否考虑其他生命体对其所享有的权利而具有诉讼资格以及如何实现他们的诉权等。对于这个问题,虽然根据现行的诉讼法理论和规定,承认其他物种的诉讼资格还有些困难。但人类权利发展的历史也表明,权利体系是不断充实完善的。在当今社会,生态主义、环境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已得到广泛认同,在福利国家迈向环境国家的过程中,自然的权利主体地位的承认也成为可能。所以,虽然由于自然权利理论的不严谨性而遭到很多批评,但自然的价值仍得到广泛的赞同。
2. 国外实践: 从20 世纪70 年代起,美国就有以动植物为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记载。自然物种诉讼要获得法院的承认,需有两个条件: 一是法律对动植物的法律地位有明确的规定; 二是被告对自然物种的当事人地位不产生异议并同意人类作为原告,而人类原告提起的是公民诉讼。总体看来,即使在美国,由于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的影响,自然权利理论也还未成为司法判决的主流法理依据,美国的自然权利诉讼仍处在探索和相持阶段。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