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第一大题,是选择题,考的是所谓的语文基础知识的掌握。上来便是教人闻风丧胆的天下第一题,考拼音,多少英雄好汉折戟与此,老师尝云:“第一题皆送分题也。”果然送分,不过是送给出卷老师。“小弟出来乍到,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老兄太客气了,且看下一题。”考生一看,大呼后悔,该在第一题上磨蹭几分钟,好做心理准备。第二题乃字形,其畸形程度毫不逊于第一题,A,B,C,D俨然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不做DNA鉴定,鬼才知道谁真谁假,“对了,我会用语感。”纯正的普通话,字正腔圆,一两题做完,才知道出卷者的意图就是为了让你明白语文同英语的差别。罢了罢了,再看第三题,第三题一惯来讲是修改病句,读一遍,怎么四个都对,不可能,一定有错的,深入读几遍,咦?不好,好象四个都是错的。生离死别了好久,挥泪斩了三个,由天吧!爬出了前三题的幽暗昏惑,只有第四题才绽放出一点人性的光辉,排序或文学常识。排序体现能力,考“标”;文学常识展现知识素养,考“本”。让真正喜欢文学懂文学的人找回了一丝自信。
前三题说是考基础,但试问又有多少文学大家做这种题目能做全对呢?恐怕很少,因为他们所着的文学大作里也会有一些错字,病句。难道就说他们基础不行根基不稳?同样的句子,放在名着里便是名句,放在语文试卷里则是病句,这只怕会让热爱文学的人心寒。名人讲演,其间难免会有一些字音错误,若是被耳尖又极富责任心的优秀学子听到,少不得会大呼错了错了,随即跳将起来纠正发音,维护真理,不言而喻,下面便是“献身”了。
着实滑稽,想想也没什么意思,真理是少数人发现的,但却掌握在多数人手上。即便是真理,也未必不会成为谬误,所谓通假字,其实许多也就是古人写的错别字而已,只是由于众人都将错就错,错别字也就被办了证,成了我们现在拼死要记的东西了。
原本所谓的事实与真理,也会被轻易打倒,有据可查的“据”也会变得子虚乌有,《现代汉语大辞典》常常修订,不就是在干这事么?比如“空穴来风”一词,原意为:有洞穴才有风进来,比喻消息和传说的产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同样一个成语,到了后来的修订版中,引申意却正好相反,比喻消息和传说的产生是完全没有原因的,管中窥豹,由此可见一斑。
再说阅读,近些年高考阅读题分值在攀高的'趋势,分值走高,文章也愈见水平,可出的题却愈发玄乎了。常常题目一出,让人摸不着头脑,瞪圆双眼,绞尽脑汁,也没发现题目是在说文章的。总有这么几道题,问某个字用得好不好,请说理由。答曰:不好。但凡见这两个字,评卷老师便会翻翻白眼,坦然而诚恳地吐出两个字:白痴。随即一个交叉的符号落于纸间,尘埃落定。那就说“好”,但具体好在哪里,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对于这样的情况,有一个通用的法子——打擦边球,既然是打擦边球,自然是球做得越大,越容易擦边,于是乎一篇阅读做下来,好似写了一篇六百字文章,答案终究是简单的,长篇大论,多是废话,有用的只有寥寥数字而已,这还要看评卷老师爽不爽帮你找到它。还有的题问作者为何要发出这样的感叹,不用看,答案中定然会有与国仇家恨、作者背景相关的文字,其实欣赏文学作品考虑作者背景这没错,但却万不可陷入这个死胡同里,并不是所有的作品写出来的时候,作者都想到了国家和社会,也许只是一时触景生情发出的喟叹,具体是什么情感,恐怕连作者本人也未必知道,因为文章是感性的。而现在出的阅读题,明明是作者的闲情文字,却硬要和劳什子国仇家恨扯上关系,好像作者每一次动笔之前都要在心中默念三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并为黎民苍生祈祷求福一般。
着实教人恼火,怪不得有传言说韩寒写按自己文章出的阅读题却考不及格,张爱玲国文不过,真是讽刺。现今有许多阅读题出的与文意相去甚远,高考乃人生之重大关口,如此出题,岂不怕招人唾骂。
最后说说,作文分值很高,这是对的。文学的最终表现形式就是写文章。既是写文章,除去题目,其余便不该再做限定。单纯的考生总是一味的信“评分标准”,却忽视了“评分细则”,这种错误与混淆“原则”和“原则上”的所产生的后果是一样的。只要与万恶的社会、丑陋的政府接上火,任你思想再深刻,文采再斐然,也是徒然。于是乎,众多考生避开交锋,纷纷拥上高楼,怀古伤今,你拽了李白的一条胳膊,我扯了苏轼的一条腿,屈原投江投了又投,韩愈胯下钻了又钻。任题千遍,我意不变,以不变应万变,写作文,就得讲究个无招胜有招。怪不得,我一朋友说,他在初三抄了一个排比句式,以后每次作文都能博得个波浪线,拿个高分。基本上是:“人生就像一个五味瓶,装着酸甜苦辣咸”云云。
有人说,高考写作文,就像是“戴着镣铐跳舞”,笔者认为形容的十分贴切,可搞不明白的是国家教育部门为什么要给学生戴上镣铐,无论从政治上还是文学教育上来说,我以为都是弊大于利。
有一个很著名的实验,说一只青蛙被放入一个瓶子里,扣上带了孔的盖子,青蛙刚开始还会努力撞击瓶盖,意图跳出去,可反复跳了许多次后,发现没用,时候久了,将盖子打开,青蛙便再也不会跳出去了。同样,长时间的“戴着镣铐”,受着拘束与压迫的人,也终究会失去创造力与斗志。
中学语文教育,是为了让学生提高文学素养,培养文学悟性和对生活的感悟能力,同时也为将来走文学之路的热爱文学的学生打基础,因此尤为重要。而现今的语文教育模式与原意却大相径庭,适得其反,这终归不是大多数人想要的。
夜晚故乡的`天空总是深蓝色的。在深蓝色的天空总有数不完的星星……小的时候每到傍晚的时候,一个村子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子里边出来纳凉。大人忙碌了一天了,老人在拉家常,小孩在嬉戏打闹。就在这样的深蓝的星空下,我总喜欢一个人躺在奶奶的竹椅子上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
我在读小学的时候就知道了那片星空下有很多很美的神话。“嫦娥奔月“、“牛郎织女”让我明白原来古人也对那深蓝色的天空充满了无限的遐想。再后来我才明白那数也数不完的星星都是有名字的,而且远比我们肉眼里看到的大得多了。冥王星、海王星、天王星、北斗七星……
上了中学以后,数星星的日子已经很少了。在那片深蓝色的天空下,偶尔和朋友聊着未来的梦,仰望那片天空,觉得那深蓝色的天空真的是深不可测。读到了高中以后,我已经没有很多时间在那深蓝的天空下玩耍聊天了。
孩提时那东家串西家的时代早已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的楼房。大家一回到家就把门关上,就连住了那么多年的邻居是谁都不知道。有了电视和电脑,大家都把空余的时间都“贡献”给了那永远也看不完的连续剧,永远玩不完的游戏。哪里还会去看那深蓝的天空呢?
经常在晚上六点钟的时候急急忙忙往家里赶的路上仰望天空,就会觉得“夜是故乡明”。都市的天空是没有多少星星的,更别说满天繁星了。都市的霓虹灯很亮,把天空都照得通红一点也没有夜的感觉,更别说“深蓝”了,所以这里被称为“不夜城”。我喜欢故乡的天空,故乡的人,故乡的水。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的根在那里。故乡的天空永远都是深蓝色的,永远都是深不可测,还有那数不完的星星……
(1)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止水旱灾害的作用非常大。据专家测算,一片10万亩面积的森林,相当于一个200万立方米的水库,这正如农谚所说的:”山上多栽树,等于修水库。雨多它能吞,雨少它能吐。”森林因这种特殊的”吞吐”功能而被科学家称之为”吞水吐雨器”.
(2)说起森林的功劳,那还多得很。它除了为人类提供木材及许多种生产生活的原料之外,在维护生态环境方面也是功劳卓着,它用另一种”能吞能吐”的特殊功能孕育了人类。因为地球在形成之初,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很高,氧气很少,气温也高,生物是难以生存的。大约在四亿年前,海里的先进植物登陆,陆地才产生了森林。森林慢慢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同时吐出新鲜的氧气,调节气温,这才具备了人类生存的条件,地球上才最终有了人类。所以科学家又称森林是”吞碳吐氧机”.
(3)森林,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大自然的总调度室,是地球的绿色之肺。森林维护地球生态环境这种”能吞能吐”的特殊功能是其他任何物体都不能取代的。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植树造林,并且保护好森林。目前,值得我们每个人关注的是地球的绿色之肺在日益萎缩。近200年间,地球上的森林已有1/3以上被采伐和毁掉。而另一方面,由于地球上的燃烧物增多,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急剧增加。此消彼涨,使得地球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主要表现为全球气候变暖。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甚至威胁人类生存。因为全球气候变暖,水分蒸发加快,改变了气流的循环,使气候变化加剧,从而引发热浪、飓风、暴雨、洪涝及干旱。
(4)为了使地球的这个”能吞能吐”的绿色之肺恢复健康,以改善生态环境,抑制全球变暖,减少水旱等自然灾害,我们应该大力植树造林,使每一座荒山都绿起来。
19.第一段中画横线处文字运用的说明方法有什么?(3分)
20.文中将”森林”说成”地球的绿色之肺”,其理由是什么?(2分)
21.第二段的”说起森林的功劳,那还多得很”一句在文中的作用是,第三段中”地球上的森林已有1/3以上被采伐和毁掉”一句中的”1/3以上”强调了。(2分)
22.阅读选文第三段,回答下面两个问题。(4分)
(1)找出造成地球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原因。(2分)
(2)试找出地球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带来的影响。(2分)
23.我市正积极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作为攀枝花市的一员,阅读本文后你对攀枝花市的”双创”活动有什么好的建议?请用简要文字表述出来。(提出的建议不少于四条。)(4分)请重视”弹性水库”
人生几十年若白驹过隙,瞬间而已。然而就这么若白驹过隙的短短几十年,你可曾认真地看过你故乡的天空,静静地,心平气和地,心无杂念地看过吗?
我喜欢在夏天天气晴朗的凌晨爬上后院的屋顶,然后随便一躺,就是好几个小时或者小半天。凌晨时,我会很早很早地起床,顾不上洗漱更顾不上吃饭,只是匆匆地套了件外套便跑下楼去。我会在后院的屋顶上呆上一个早上,因此,我享受了日出的全过程:
周围还是黑的,只有天上还隐隐约约地挂着一轮月亮,但,慢慢的,月亮越来越淡了,天空却开始亮了。在天空的最东边与连绵的山峰的交接处渐渐的被金黄色渲染,待到天空的五分之一都被染上了金黄色,远处的东边冒出一个橙黄的圆盘,在圆盘出现的时候,伴随着一根根金针刺向大地,使大地猛的就亮了,使天地都被笼罩在一个由无数金针构成的“大阵”之中,视线所抵达的地方都是一片金黄色的。渐渐的渐渐的圆盘越升越高,金针随着圆盘的升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炽热;圆盘的颜色越来越纯;白云越来越少;天空天空越来越蓝,偶尔有飞机飞过留下的尾迹。
随着天空开始亮起来,鸟儿们开始吟唱,蜻蜓开始飞翔,家家户户的厨房开始陆陆续续地响起淘米声、洗菜声、炒菜声……而这时,奶奶总会在窗口叫我吃饭。
暑假期间,大部分的时候只要知道晚上不会下雨,百分之四五十的时机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吃完饭,有时甚至连饭都不吃,就爬上屋顶,抱着个相机,带着个耳机听着轻音乐。
血色残阳挂在天边,远山暮色浓重,天地山川便如同一幅朦胧的画卷。闭上眼睛,透过眼帘,感到光线越来越暗;透过衣服,感受着微凉的夜风;透过耳机,听着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
暮色中的一抹夕阳,依依不舍带走最后的晴朗,却留下了久违的寂静。当我透过眼帘,无法感到任何光线时,只有一望无尽的黑暗时,我会缓缓的睁开双眼,映入眼中的是那璀璨的星空。
幽蓝色的天空散发着神秘而又浪漫的氛围。有时,可能是阳光太过调皮了,将夜空染成了深紫色或幽绿色。但那点缀着夜空的星星,永远是那么的密集,那么的耀眼,那么的引人注目。
北极星、天鹅星、织女星……无数的星星在夜空中闪耀着。有时,看的眼花缭乱了。直把星星看得动起来,像一群在空中舞动的萤火虫。然而闭会眼睛再次睁开,看见远处一群闪着尾灯的萤火虫,却又觉得它们像是天空中的群星。
有时,我也有找过那夜空中最亮的星,但却总觉得它们好像知道我要寻找最亮的那一颗,每一颗都无比闪耀,无法媲美。
这是我的故乡的天空,她美轮美奂,总是让我应接不暇,不管在哪里,只要看见天空,我就会想起故乡的那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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