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生活在城市,但我远远没有那乡村孩子的幸福,那快乐。我希望我能和他们一样生活在乡村。
春天,我可以和小伙伴们去田地里捉昆虫,在田野里奔跑着,虽然有时会被石头绊倒,但那一点也不疼,因为那开心已淹没了疼痛,我很快乐。“呀!捉到了!捉到了!”我终于捉到了,是我捉到的第一只昆虫,那时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我最开心的时候!
夏天,我可以和伙伴们去游泳,去小溪里嬉戏。我们在水里打水仗,捉小鱼,和鱼比赛。玩累了我们潜下水,去水里寻找漂亮的鹅软石,带回一两颗,当作漂亮的摆设。
秋天,我可以和伙伴们玩游戏,去那田野里玩游戏,因为那时候是玩捉迷藏的最好时候,玉米长高了,那叶子足以遮掩我们。“开始了,我要捉了。”每当听到这个声音,我们便听着脚步声来藏,我们小心翼翼的`走动着,生怕被听见了,每当被发现的时候,那脚步声是最好胡信号,可以让我的同伴知道我被捉住了,要重新选择地点,这时候是最激动人心了……直到我玩累了,不然我到天黑也不肯回家。
冬天,我们可以在家门口堆雪人,那每一个堆好的雪人都是我们打雪仗时的阵地,一般我们要堆好几个,万一一个雪人被打蹋了,我们则会去另一个阵地,直到我们的阵地都被击垮,不然我们就还没有输。每一次我都要玩到手冻的红彤彤的,直到我不能在拿起雪球,好比不能在拿起枪,我都不会放弃,回到家,把脸用热水洗干净,把手浸泡在热水里,是那时最舒服的事。等我暖和好了,我会在上战场。
我希望拥有这样的乡村生活,只要可以快乐的玩耍。不再呼吸城里污染严重的空气,不再看见灰白灰白的天空,不再看到那来来往往的车辆……生活在乡村里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
勾起了回忆,牵出了向往。
对汪老先生的印象停留在顽固的贪酒鬼,百般劝阻都拦不住他对酒的痴念,活像个掉了门牙的小孩嘟囔着要吃糖,哭闹着一定要吃糖,就算牙齿会掉光光。那时就对他有些喜欢——老顽童总是可爱地让人不觉想去逗一逗。可直到今日,我杂乱的阅读曲线才再次拐到这位老先生。
他的文字一半平实一半精细,稍而有些小道理。许是得益于他自夸的非凡观察力,从他笔下写出的乡野趣事十分有画面感,也不断地勾起自己的回忆,这一定不止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感受。
越老越贪恋过去,长大了会不想长大,而我仿佛提前进入中老年生活,对于已经不复存在的充满乡野气息的活力童年,一万个舍不得——时常想起小时候在山上的顽劣行径,一旦逮着一人可以讲起那些幼稚又刺激的小事,怎么也停不下来。
不是说现在不好,只是吧,成为过去的生活,时间会滤去那些琐碎的伤痛烦忧,于是回忆变得美乎所以。
中国这个辽阔的疆域啊,最动人的就是交揉错杂的乡土文化了。每个地方对于一些生活细节的称道,即方言中的精髓部分,说来那些缘故啊,真教人不住感叹“还真是这么回事”!我太喜欢这样的语言文化,劳动人民的智慧,岁月积淀,切切实实。
除了“乡土生活百科”,书中也频频出现汪老先生对美的态度和追求,但这对现在我来说,没什么耐心看,美是一种直观的当下感受,透过文字去感受,想象,还是很累的。
生活是很好玩的,为这句话给汪老先生疯狂站街。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非常认同汪老的生活态度,人真的要对各类事物都多点兴趣,才会越活越有趣。
汪老是一名生活家,但不代表他对世事不闻不问。他解释了他眼里的‘通达’,看透了,想彻了,不那么容易生气发牢***,但不代表对任何事情没有态度。他在写生活,写见闻,但是处处充斥着他的态度。
最近几天热度很高的‘佛系’,其实所谓的‘佛系’得分为两种,一种是‘伪佛’,即其根本是懒;另一种‘佛系’只是对大众所追捧的东西、所争论的东西不感兴趣,表面看是无欲无求,其实是所欲所求不是大众所认知的‘有追求’。生活,是很有趣的,但生命也是很短暂的,把短暂的时间浪费在别人的认同里,实在没有意思。
里面有一篇写到汪老记忆中小时候的花园,想起萧红在《呼兰河传》中也写过小时候祖父的花园,大概每个人记忆中都有一个小花园,而我记忆中的小花园是邻居家的。
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之前只是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读书和旅行都可以让人增长见识。读了汪老的散文之后,发现这句话‘读书’是放在前头,‘行路’是放在后头的。如果没有读过相对应的书,大概去了著名的景点也没有汪老那种感悟,只能拍几张照片发到朋友圈,附上几句‘曾到此一游’的语句。
这本书的散文都写得很好,只是一次性读下来体验并不好。散文可读性没有小说强,还是不适合一次性读太多,偶尔读一两篇,估计印象会更深刻,时读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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