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只胆小的小刺猬,他整天跟在妈妈旁边,不肯离开妈妈一步。一天,刺猬妈妈生病睡在家里,小刺猬也和妈妈睡在一起。刺猬妈妈对小刺猬说: “孩子,我肚子饿了,你去给我找些野果来吃吧。”
小刺猬摇摇脑袋,说: “不,我怕,我怕!”
刺猬妈妈说: “你已经长大了,不能老是跟着妈妈,要做勇敢的孩子。”
小刺猬走出了家门,独自向森林走去。突然,小刺猬被树枝上挂着的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吓了一跳,他没敢细看,回头就跑: “老虎来了,我怕,妈妈快来呀!”
金丝猴“嚯”地一下跳下树枝,笑着说: “别怕,我是金丝猴,我不会欺负你的。”
小刺猬指着金丝猴背后一动一动的尾巴,说: “你背后藏着棍子,你会打我的。”
金丝猴“滴溜儿”翻了个筋斗,说: “你看,这是我的尾巴,不是棍子。”
小刺猬这才放心地向前走去。
走不多远,树丛中“腾”地跳出一只大老虎。老虎张着大嘴巴,要吃小刺猬。小刺猬吓得缩成一团,像一个带刺的大皮球。
老虎用爪子摸摸刺球,这些刺呀,又尖又硬。老虎想,这可不好吃啊,尖刺会把嘴巴、舌头都扎穿的。老虎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眯起眼睛打起瞌睡来了。
小刺猬偷偷一看,心里急了,妈妈还等着吃果子呢。小刺猬想了想,壮了壮胆,用脚“啪”一蹬,滴溜溜向老虎屁股上滚过去。老虎屁股是碰不得的,被小刺猬“咔嚓”刺出了血,老虎可火啦。但是,他想不出对付小刺猬的办法,只好到别处去了。
金丝猴“嗖”地一下从树上跳下来,跷着大拇指,说: “你的胆子不小啊,把老虎都吓跑了。”
小刺猬擦了擦头上的汗,说: “刚见到老虎,我怕得很,后来见他对我没有什么办法,我的胆子就渐渐大了。”
小刺猬把野果采下来,堆在地上。他用身子“呼啦”一滚,果子一个个都被钉在长刺上。
小刺猬背着很很多果子回到了家,一边给妈妈吃果子,一边把刚才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高兴地说: “你变得勇敢了,把老虎都吓跑了。”
以后,小刺猬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大家都叫他勇敢的小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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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刺猬敢刺老虎,看来老虎也不是不可战胜的。一定要有自信!
这个寒假,我们的必读书目是大文豪马克·吐温的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仔细阅读后,我受益匪浅。
书中主人公汤姆是一个活泼又顽皮的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大笑的事。像汤姆被罚刷围墙时,竟使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的替他干,还送他礼物。后来他和夏克逃到荒岛,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给他们举行丧礼的时候,他们却在教堂的钟楼上偷着乐。但在顽皮的同时,居然和夏克一起破获了一桩谋***案,成了众人敬佩的小英雄。整篇文章写的就是汤姆的童年,惊险、不平凡。
看着这本书,汤姆总能给我一种正义、勇敢的精神。想一想,如果你是一个跟汤姆一样大的孩子,亲眼目睹了整个凶***案的经过,你是否会恐惧之余,还有勇气去指认凶手呢?可见,汤姆的勇气可嘉,是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孩子。我们的童年充满了欢声笑语,而汤姆的生活中却充满了危险。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孩子:在学校走廊上,看见几个男孩打成一团,经常成为老师家长心里的一块石头。汤姆虽然调皮,但面对亲人对自己的思念时,也忍不住哽咽了。我从汤姆身上得到的最大收获就是:永远以微笑面对生活!
这样,生活才有意义。
其实,拉个啥啥啥的.教堂就是眼前这一座,不是吗?
这时候真是有种找不着北的感觉。因为从道理上也讲得通,这个地方已经是朗香的界了,而眼前的,又确实是一座教堂,所以合起来,它就是朗香教堂。不过我忽地一看,就在这教堂的左边,在远处的山上,那不正是心里想了很久的朗香教堂吗?
和Louise驱车直上,到了门口先席地而坐,掏出了几份路上买的沙拉,吃饱午饭再说。右下那份是猪脸肉,想必大惊小怪的德国人听到这种吃食,又要瞪大眼睛,表示不可思议状了。
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参观朗香的过程中,最激动人心的居然就是在山下,浑浑噩噩之中,忽然找到顶上灰白交错的一刹那。比较奇怪的是,现在回头再来看这些朗香的照片,居然又能有了激动的感觉,可是实地看的时候,却全然不是这种感觉。
这大概和旅游也是一个道理,有些地方,亲身走过之时,有的是从里到外的感触,回来给别人拉洋片的时候,却总也找不回拉种Feel。而另外一些地方,就正好相反。
下面这张照片是朗香的雨水口,单从这张照片就能看出这所教堂的真谛了。柯布西耶把原本功能化的元素提取了出来,同时加以夸张和放大,进行艺术创作。所以从整体上来感觉,朗香教堂更像一座雕塑,而非建筑。
由于朗香的室内也不能拍照,所以我就恪守伦家的规矩,没有拍照。朗香最有名的图片应该就是那张室内大大小小的彩窗,照得教堂里面五光十色,很有宗教的气氛。但是实际情况是,这个挑战中世纪的光的手法并不是很成功。那面开满窗的墙壁是平行于礼拜的座位的,而中世纪的教堂,最华丽的彩窗永远正对礼拜的人群,成为他们的视觉焦点。当你位居侧翼之时,是让人分散注意来看你呢,还是集中精神去礼拜呢?单从细节上,我们也无法直面中世纪的那些教堂,那种光线,熏香,静谧给人带来的冥想。
最让人感动的空间是三个高塔。我和Louise一致认为最高的那座营造的氛围最佳,它通过间接的光,将高塔从上往下逐渐点亮,创造了一种神圣的感觉。而且,在人们走进这座高塔之间,会有足够的缓冲空间,不像另外两座那般局促。其中的一座塔被涂成了红色,所以从光感上来讲对比就不够强烈。另一座则在我们参观的时间段处于阳光直射的角度,窗棱的影子都一道一道打在墙上,神圣感立刻消失殆尽。
围着教堂走了一圈,我一直在问Louise,你有什么别样的感觉吗?她表示没有。可是当我们俩个1个月前,在网上聊起要来朗香朝圣的时候,那真是兴奋不已。她还连连说,对头对头,参观朗香只能和同学建筑的一起去,不然完全无感。而现在她的说法是,真正看到朗香却少了那份兴奋,反倒是当时坐在电脑前,说着这件事儿的时候更加激动人心。我也差不多。不过尽管如此,比起之前参观到的两栋住宅,朗香在艺术创作上还是要略微高妙的。柯布西耶从本质上来就是画家多于建筑师,所以让他搞一栋雕塑,可能会更加得心应手。
边上有一座格格不入的南美金字塔,结果听了解说才发现那是用原先旧朗香教堂拆剩下来的砖块砌筑的。
离开的路上经过了一组现代建筑,做得非常有感。一听解说,果然出自皮亚诺之手。
晚上抵达里昂,按图索骥去LP推荐的餐厅吃饭,结果到的时间晚了,已经没有东西吃了。只得折回路过的广场,点了两杯啤酒喝喝。
初见里昂就已经很喜欢,待到第二天白天走起那些高高低低的山路之时,就更加有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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