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小作文

第一次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小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12-29 19:36:26
第一次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小作文

第一次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小作文【一】

今年寒假期间,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香港游玩。

一大早我们来到了“星光大道”,星光大道位于维多利亚海港旁边,由于时间较早,星光大道上的游玩的人还比较少,维多利亚港显得格外安静,像刚睡醒的小女孩。“星光大道”上印着很多明星的手印,人们同自己喜欢的明星手印合影,我也同成龙、刘德华、周杰伦等好多名星的手印拍照留念,这成为“星光大道”一道独特的风景。

我们漫步在“星光大道”上,欣赏着维多利亚港的海景。阳光洒在维多利亚的海面上,在微风吹拂下泛起一圈圈金色的波纹,非常壮观。“星光大道”上前来游玩的人越来越多,维多利亚港也越来越热闹,海面上渡轮来回穿梭运送游玩的人。海面上不时有海鸥飞来飞去,引来人们阵阵欢呼。

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星光大道”,来到了下一个景点——“太平山”。这里的人可真多,排队等候的人群蜿蜒几百米。虽然有这么多人,但大家都非常遵守秩序,没有插队、大声喧哗的现象,我们排了半个多小时才坐上缆车。来到太平山顶,视野一下子开阔了,空气格外清新。这里既干净又非常安静,没有那车水马龙噪杂声音,虽然前来游玩的人多,但没有大声叫喊,没有人乱丢垃圾的。在这里你会看到很多人坐在那里悠闲地喝着咖啡,吃着冰淇淋,也有的人独自坐在那里让自己彻底放松。

从太平山顶往下看,整个香港尽收眼底。那一座座高楼顿时失去了那高大的形象,它们变得那么渺小,仿佛用手轻轻一拨就能把它们弄倒;那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也变得像一条细细小河蜿蜒穿过整个香港。站在山顶极目远眺,可以发现香港四面环海,香港就像大海中一个小岛。

当我们下山时,太阳渐渐落山了,晚霞染红了天边的云,维多利亚港在晚霞的映衬下更加美丽。夜幕降临,维多利亚港两岸的霓红灯灯陆续亮了起来,那五彩斑斓的灯光倒映在水面上,使维多利亚港在夜色中更加摇曳生姿、更加迷人。

第二天,我们来到了“海洋公园”。这里依山而建,三面环海。我们从下面坐空中缆车到山顶。坐在缆车里望下看,大海就在脚下,缆车有时被风吹得微微晃动,感觉好像要看下去一样。我吓得紧紧抱着爸爸,心提到噪子眼,连气都不敢喘。终于到了山顶,就听见人们“啊啊”的叫声,原来是玩过山车的人吓得发出的声音,那过山车就建在山边,下在就是大海,我真担心被甩到大海里,吓得我连看都不敢看。

我们首先玩了“超级旋风”,这比我在其它地方玩得更刺激,它的速度更快,升得更高,坐在上面感觉自己真的像飞起来一样。几圈下来,我头晕目眩,几乎要吐了。

接着我又坐了“摩天轮”,这“摩天轮”建在海边,当它升到顶端时,我感觉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天空,坐在里面可以看到“海洋公园”的全景。

我们又玩了“海盗船”,随着“海盗船”来回摆动,我的心也跟着紧张起来。当船摆到最大幅度时,我身体几乎要倒立起来,感觉好像要被甩下来,我吓得不敢睁眼,真是非常刺激。

这里不仅有好玩的娱乐设施,也有好看的“海洋世界”。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海洋动物,看得我应接不暇。那些大鲨鱼、海龟等海洋生物就在我们头顶的玻璃柜里快活地游来游去。我伸手摸摸它们,它们也很好奇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一点也不害怕。

最让我感兴趣的地方是“水母世界”。进入这里面仿佛来到了梦幻世界。那一片片小水母身体打开,就像一把把透明小伞在水里飘浮着,在彩灯的映衬下五彩斑斓,非常迷人。

短短两天的香港游,我还发现在香港的大街上没有人闯红灯,没有人乱丢垃圾,大家自觉排队,在餐厅里也没有大声喧哗的。有一件小事让我印象深刻。我们在一家快餐店吃饭,邻桌一位穿戴普通的妇女在她快吃完时轻声地对服务员说了句什么并指指盘子,那服务员马上向她道歉并答应她重新上一份菜,这位妇女笑了笑摆摆手,我纳闷服务员为什么道歉,后来我知道了原来这位妇女的青菜里有一个虫子。我想这要是在深圳餐厅,客人肯定会大声责骂服务员并要求重做的。

我也曾经去过其他地方旅游过,但香港游最让我难忘,不仅因为这里的景色,更因为这里良好的秩序和环境。

第一次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小作文【二】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第一次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小作文【三】

我相信大家都一定有自己最喜欢的明星吧,而我就格外喜欢杰娜,哦,那就是张杰、谢娜啦。你们肯定多少知道它们的一点事迹吧。

对了,张杰是从【快乐男声】出来的,他虽然没有拿到第一名,但他是快乐男声里面最红的一位,也是混的最好的一位。

那你们说,虽然是陈楚生是冠军,但现在几乎没有他一点消息了,最后还不是吃上了官司/

我喜欢张杰的理由是因为她唱歌很好听,声音又有磁性,又有孝心,对歌迷也非常的好,没有一点大牌的`架子、。

而谢娜呢,主持的节目也非常红,她本人也非常搞笑。很多人说他是疯子,其实她是为了节目效果啊,有谁像他一样为了观众一笑。而不顾自己的形象呢,没有对吧,他是最伟大的

张杰、谢娜你们不要担心,你们是最相配的,你们要继续相爱哦,我们永远支持你们。

第一次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小作文【四】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第一次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小作文【五】

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第一次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小作文【六】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第一次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小作文【七】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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