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向我们介绍了如何快速阅读的方法,如“流水式”阅读、“一行采集”等阅读技巧和如何挑选书籍,整理书籍等。当然作为一本介绍阅读方法的工具书,它所阐述的方法并不普适于所有读者。通过作者的自述,快速阅读仅适用于可以快速阅读的书籍,如商务书和时下新书,而就我个人而言,我很少触及这些类型的书籍,我更偏向于故事性较强的小说和随笔游记等书籍,那么我就不能像作者一样去阅读。因而对我来说,本书的价值有限。对于阅读有着不同需求的读者,本书的价值也因人而异,但我们可以采取其中仍对我们有着普遍价值的方法,如“一行”理论。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本书的某些观点也存在问题。作为职业和兴趣不能像作者一样对书籍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大部分人而言,一年阅读700本亦或是作者所倡导的300本的阅读量是不可越过的门槛,兴趣爱好,阅读需求,生活理念以及时空间的限制,使得每个人的阅读量有所不同。对于作者整理书籍的方式,根据阅读时间的远近和书籍的时效性来决定书籍是否有继续保留的价值,对此我亦不敢苟同。我们不能因为一段时间没有阅读一本书而判断这本书对我们是没有什么用的,由于眼界和当下需求等原因,我们没有精力和时间去阅读,但这并不代表它对我们的价值有限。
归根结底,本书的价值因人而异。读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个人能力,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心灵愉悦。因而我认为,面对一本书,你想从中获取些什么和你对该书的态度,才是对你阅读速度最大的影响。
为提高修养而读书。
这是一个无聊的命题。这是作者说的,不是我说的。
此书名为快速阅读术,似乎更像是在辨析,而不是在介绍方法。如果真的是想学快速阅读,那么看这本书,恐怕得不到你想要的。推荐一本叫做《事倍功半读书法》。
开篇作者提到能仔细阅读又能快速阅读,这样的人,我也很羡慕。嗯,我也做不到,我更偏向于快速阅读。而读书到底是快好,还是慢好,似乎没有定论。我中学时候语文老师说过我,你看那么快,记得住什么。我说,看得慢也未必就记得多啊。当时比较年轻气盛,想什么就说什么了。现在看来,很难说在单位时间内,同样一本书,是仔细看一遍好,还是快速看三遍好。
作者提到一点,我觉得,很有道理。用手抄而不是电脑录入。我从小到大学四年级,都是手抄。但是觉得手抄太慢,携带不方便,检索不方便。所以改电脑录入,那效率的确是蹭蹭上涨,我本来就是写字偏慢的,大概电脑输入是比手写快四倍有余。而正如作者所说,因为速度快了,所以这个也想写,那个也想写。而且,虽然检索方便,但我也很少去回看。手抄,还是录入,这是一个问题。
作者驳斥了为了提高修养而读书,读书提高自身素质这些观点。深以为然。我也不知道从何时起,读书成了万能药(也许真的是),所有励志书、成功书、教育类都会告诉你要读书。
诚然,以我的阅历和年纪来谈论读书能不能提高修养,有点不合适。我只是认为,即便读的是同样的书,每个人读法和收获都不同。而把书,视为解决困境的解药,恐怕,没得治。
又看完一本书。这段时间尽量强迫自己在地铁上看书,为了能讲究一些方式方法,特意找一些可以传授阅读和学习方法的书。在b站上看到蜡笔小勋是一对这个up主的视频(好有趣的名字,是一对姐弟)讲了很多学习方法方面的内容,推荐了这本书就找来读一下。能学到点东西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不要觉得从比自己年级小的人身上学东西是难为情的事,如果你觉得是那说明你没把学东西当做一回事。当然这里面我们既要虚心学习又要有自己的独立思维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有点扯远了,说回此书。此书作者讲了一些读书的技巧,说明了哪些书可以速读,那些不适合跳读。速读应该在笔记本上做笔记,在读之前有目标,读序和看目录是很关键的,读的过程中提取关键字,可以摘抄做笔记,觉得好的地方应该用自己的语言组织归纳出来一句话,这样比直接画在书上清晰明了又可以拿过来就看。
读的时候也可以读一段的头和尾,这样中间自然就穿起来了。
于我而言做笔记可能是一件难事。在地铁上用阅读碰到共鸣的可能会直接标记一下,这其实和摘抄到纸上是一个道理。如果说随着在纸上写书目摘录的增多而感到有成就感,那么在读完书在手机上写读后感也可以体会到这种成就感,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你看有时候不一定要严丝合缝按照标准做,要有变通思维灵活运用。
如果读完书发现没记住什么内容,可以参考作者的这句话。
“没有记住大部分的内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意味着“记住的内容都是对自己有益的精华”。
20xx年,希望自己每天都能坚持阅读,不是负担是习惯,加油!
如书中所言,信息时代,我们的专注度在消解,注意力也在消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指出,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再是价值,而是注意力。置身在这个巨量信息的海洋里,你是否有喘不过气、无所适从、无所自拔的失控感?是否有被巨量信息呛着噎着的淹没感?是否有茫然不知所措的迷失感?书里面说的这些现象,我都有。现如今许多人起床第一件事看手机,晚上睡觉时手机看不到上下眼皮打架决不罢休,本来手机是人类的工具,而如今似乎人类差不多已经被手机奴役。
怎么办呢,怎样不被浮华遮望眼呢。怎样才能走到最高峰呢。要守住我们的注意力,先要守住一颗安宁的心,不浮躁。不喧嚣,微信,QQ即时交流平台上没有重要到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马上就要进行的信息暂时先放一放。用好每天当中整块整块儿的时间把那些碎片化的时间留给处理那些即时交流的杂事。信息时代。要守住我们的注意力还需要留一些时间供我们静思默想。
这话对我来说非常受益,我们抵御住了很多进攻,却在软习惯上自己给自己埋了大坑。
看到这本书名叫《快速阅读术》的书时,简直是如获至宝。这本书字数不多,所以一向看书很慢的我,这次居然很快就读完了,并且觉得获益匪浅。
作者是印南敦史先生,曾经也是一个读书很慢的人,自嘲读一页书需要5分钟,后来因为工作的需要,他成了一个书评人,每个月写60篇书评,一年可以读700本书。
其实现在我们想读书却读书慢的人,总会觉得阅读量减少了,作者阐述的理由就是阅读量减少很正常,因为我们觉得的读书是传统意义上的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但是现在手机网络都很发达,我们每天也会读大量的新闻和文章,但是这些都没有归结为阅读。
作者有一个特别触动我的理念是,像听音乐一样去读书,不用被仔细阅读的念头束缚。我们听音乐的时候不会提醒自己现在是前奏,现在是副歌。即使我们以非常轻松的心情去听音乐,也依然会记得一些旋律。所以印南敦史先生说不需要把读书想的过于沉重,不用读完一本书要全部记得,哪怕一本书里有一行文字一个片段触动了自己,那这本书就没有白读。
全书除了分析阅读缓慢的原因,介绍阅读理念之外,也讲了一些快速阅读的技巧,选书的方法,管理书籍的方法。这本书最大改变了我的就是读书的心态,不会再强求逐字逐句的读。
最后作者作为一个博览群书的书评人,也说了自己的体会:读书不应该是一个强求的行为,不要把读书想的过于沉重,更好的`是享受阅读。
“读一本书只为遇见一行文字”,这是书里面的一句话。感谢这本书让我遇见了这行字文字,我应该不会再惧怕读书了。
蒙田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认识自我。”卢梭说:“所有人类知识中最有用也是最欠缺的就是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特来斯说:“人生最困难的事情是认识自己。”
而我缺乏对自我的更深认知,认知不明,则自我管理不明。我是一个有点温吞,明白事理,自律性不够强,但是又不愿意拉别人后腿的人。所以很多自己的事情,明明可以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因为讳疾忌医,因为怀疑逃避,所以有些进展停滞不前。人在舒服区待久了,一定不是一件好事情。
所以今天,我要向自己下战帖。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一个时时试图妥协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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