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个大都市,整天演奏着忙碌的曲调,马路上车水马龙,但是这些如此忙碌的旋律中还夹杂着一些不和谐的乐章。“现在的上海人真会斤斤计较!”这是许多外来者对上海人的评价。的确,现在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邻里之间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争吵起来;别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因钱的事争吵起来,甚至打斗……为什么城市发展得越来越快,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渐渐疏远了呢?
记得父母提起过以前的上海市区,是非常热闹与和谐的。那就要回到上海的老弄堂时代了——
那时候的上海,随处可以听到叫卖声和吆喝声:“栀子花,白兰花……”“修洋伞……”而如今,这些都已成为了老上海弄堂的象征罢了。以前每天傍晚,大家就都搬出了家中的藤椅、板凳,坐在门口乘风凉,就这样三三两两地,大家都出来了,挤满了整个弄堂。爷爷奶奶们就都聚在一起喝喝茶、下下棋,爸爸妈妈们就在一起拉拉家常,小孩子们则聚在一起玩一些我们现在连提都不会提起的弄堂游戏,一片其乐融融的景象。
还听父母说过,以前他们小时候吃一顿饭要跑好几家呢!每当晚饭时间,小孩子们就端着饭碗去串门,去东家搛点青菜,去西家挑点肉。不一会儿,饭碗上的菜就堆得像丰收的小山似的了。
以前邻里之间还互相帮助。下雨了,帮邻居家收被子、收衣服,所以你永远不用愁自家的.衣服会被淋湿。看到邻家门前很脏乱,也会帮忙清洁。
而如今,这些和谐的情景被一扇又一扇坚固的防盗门给隔了起来。人们信奉“自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原则,变得不再相信任何人,处处提防着别人,生怕别人会损害自己的利益。那消逝的风景——和谐的老上海弄堂去哪了呢?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国际化,而这个城市以前的风景呢?这些城市之前的风景已慢慢消逝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或许再过不久,老上海弄堂会彻底的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
这些老上海弄堂的风景真的消逝了……
看风景,不该在山顶,因为东坡曾云:“高处不胜寒”。其实,我更欣赏的是尼采的处世之道,也就是从半高处去看,这个世界真美好。最美的风景,就在路上。
最美的风景,不是山顶的无限风光,而是路上邂逅的鸟语花香。
周汝昌先生无愧“为芹辛苦见平生”的美誉。虽一生坎坷,耳聋目近盲,但他在辛苦的研究路上一走就是六十载。时年九十余岁,他仍坚持每天用盲文写作。
是什么东西有如此大的魅力,令一个人为此痴迷一个甲子?不是名和利,而是在过程中享受的.乐趣。班廷说过:“人生最大的快乐不在于占有什么,而在于追求什么的过程中。”最美的风景,不在山顶,而在路上。世上为一项事业痴迷的人之所以痴心不改,大抵是因为他们深知这个道理。
最美的风景,不是巅峰上的天光云影,而是路上的“流水飘花”。
“刀锋战士”皮斯托瑞斯被誉为“征服冠军的冠军”。他不因先天身体缺陷自暴自弃,而是用“丁”形义肢踏上跑道。艰苦的训练,只为登上奥运赛场。他鼓足勇气竭力在赛场上奔跑。虽然他最终无缘领奖台,但微笑仍在他脸上绽放。
为什么幸福不只眷顾达到巅峰的人?因为尚在路上的人有目标与追求,正如王绍男所说:“人生的意义不在于得到什么,而在于追求什么。”纵然路远天寒,但只要有追求,路上流光溢彩、摇曳多姿的美景照样迷人!
最美的风景,不是顶峰的手可摘星辰,而是在于路上的披星戴月,风雨兼程。
衣着土气的“大衣哥”凭借雄厚的实力唱响中国。此后,他的生活便被鲜花、掌声簇拥。然而,这一切给予他的不是幸福,而是无奈。追梦路上享受的单纯快乐似乎已被所谓荣誉光环渐渐消磨殆尽。于是,他毅然决定回归音乐本身,与路上的美景重逢。
史蒂文森说过:“怀着希望去旅行,比到达目的地更有趣味。”即便是顶峰之景也无法取代路上的风景所具备的美。追梦的路是坎坷的,但也只有踏上征途,我们才能享受那份充实。
路上的风景最美,路上的人最幸福。正因如此,单田芳年逾七旬,仍不“封口”;理查德痴心于汉字,乐此不疲;姬十三剥科学松果,满怀激情……
前行的人们,你们是幸福的,因为:最美的风景在路上。
在生活中,我见过无数的感动的事,但是,有一件事,让我感觉这件事就发生在昨天。
那一天,我坐一辆非常拥挤的公交车,坐在一个椅子上,准备去公园玩。突然,我看见一个年过古稀的老人吐出了恶心的饭和菜。旁边还有很恶心的液体。几乎所有的乘客都离她很远,包括我。我坐在最后面的椅子上,因为我不想闻到恶心的气味。
几分钟后,我发现一个从来也没认识的,只有八九岁的小女孩来到了还在呕吐的老奶奶旁边。
她拿着一位叔叔送给她的纸巾擦着地上的呕吐物,然后把沾满呕吐物的纸巾扔进公交车上的垃圾桶里。然后,她问那个老奶奶:“老奶奶,你的肚子疼不疼?”那个老奶奶回答道:“呕吐之前还痛,呕吐之后就好很多了,现在一点也不痛了。”“真的不痛了吗?你不会骗我吧?”小女孩说。“不会骗你。我真的不痛了。”老奶奶回答。
“女士们,先生们本车即将到站……”广播的声音在公交车上徘徊。那个小女孩,从公交车上下去了。
那个小女孩让我非常感动。因为她那助人为乐的品质。那件事,能不让所有人感动吗。这就是最美的风景—虽然不是真正的美景,但在我心目中,这就是最美的风景。
今天早上,我刚起床,就听到外面寒风凌凌,光听那声,就冷得我牙齿直哆嗦,妈妈看我那哆嗦的\'身体,充满母爱的对我说:“我给你去熬碗粥吧!“话音刚落,妈妈就走到厨房去给我熬粥去了。我被那寒风吓得穿了一件厚厚的棉袄,刚从房间走出来,妈妈就端出一碗冒着热气的粥,我看着那碗粥,呀,那颜色,白白的粥上,有了青菜胡萝卜的衬托,既不失典雅又不失高贵,再闻闻那香味,有着一种原生态的香,从骨子里散发出来,我不顾还未梳好的长发,就拿起碗筷,迅速的吃了起来,吃一口粥,喝一口汤,瞬间觉得那外面的寒风算什么呢?
冬日里的一碗粥,又是一碗妈妈熬的粥,在冬日里能和和喝这样一碗粥,是何等的幸福?
外面是寒风,里面是充满爱意,在这样冷的天气里,我却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间倾情……
冬日里的一碗粥,也许,在你们看来是一碗平凡的粥,但却让我感到了温暖……
不同的人,看到同一片风景,感受会不一样。我是山里长大的孩子,自小对大山就有一种母亲样的感情,我把爬山当回归。老公是在平原长大的孩子,他对广袤无垠的平原更喜爱,他把爬山当运动。每次我和老公去爬山,他就表扬我天生有爬山的能力。望着陡峭的山崖,我竟然可以不凭借任何东西,三五下就爬上去了。
那一刻,如同我的脚上有吸盘一般。只要进入大山,我就感到一种神奇的记忆,手脚开始灵便起来,内心湖水一般的平静。进入大山,向内的静音模式启动,树林里的鸟、地面上的虫,一声声清晰悦耳起来。登临山顶,那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更是心旷神怡,似乎心里的浊气都可以全数倾吐,再次吸纳的都是清新的山林之气。站在山顶,贪婪的欣赏着眼前的风景,远望可以看到天地相接,近望可以看到树叶和行人。
对同一个人同一个地方来说,想到的和看到的风景,也不会完全一致。站在山脚下,风景是想出来的。山在你脚下,才能领略风景的真面目。我记起去年五月在襄阳爬卧龙山的情形。站在山下看,觉得山并不高,只是隆起的一个大包而已。登到山顶,站在隆中纪念塔上,我们一行不约而同尖叫起来。在这里,可以看到整个襄阳城,可以看到脚下的树木呈现各种不同的绿……上山只为打发时间,到了山顶才知人生不虚此行。
经过千般辛苦看到的风景,其实不再只是风景,它包含的还有付出和收获的快乐。老公说去旅游不如在电视上看旅游节目,那介绍得更仔细,视角也更好。我说,你在电视上看磨基山,和站在磨基山看磨基山,这感觉能一样吗?他想想这么多次的爬磨基山,不再说话。《小王子》里的小王子为什么爱那枝玫瑰,是因为他在那枝玫瑰上付出了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费尽千般苦心得到的,和轻而易举拿到的,风景怎么会一样。
再一次地,经过千般辛苦,我终于站在山顶看风景。这一刻,我觉得生命是如此美好。当然我也知道,老公不爱山上的风景,所以有时候,我也会陪着他去看草原。和而不同,互相尊重,是我们十几年的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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