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将艺人当作偶像听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世界各地不知道有多少人将艺人当作偶像去崇拜,但我总觉得若是一个国家的青少年统统将艺人当作偶像,恕我目光短浅,下此妄言:这个国家在思想和精神的传承上是贫乏的。这绝非是我轻视艺人这一行业。艺人作为现今最风光的职业之一,受人追捧,追逐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其中不乏刚进入社会的新鲜血液和青春的少年们。谈论流行明星、当红花旦是他们的日常,更有甚者为之尖叫为之狂热,甚至不惜一洒热泪,好似获得珍宝一般的捧着、护着,不容他人损伤一点一滴。
可是难道除了艺人,中国青少年再也找不到更好的人当作偶像了吗?如若不是,那为何有如此多之人这般坚定执着地将艺人当作自己的偶像,将艺人当作自己所崇拜的对象,将艺人看作追求梦想的动力?是因为这是一个娱乐至上的时代,人们早已不会“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是因为这是一个浮躁不堪的社会,人们容易随波逐流,还是因为这是一个和平年代,中国青少年们自出生起就未曾亲历战争,所以眼泪无处飘洒,只能白白送给艺人?
有人说你不能要求每一个人心怀国家前景,愿为国家奉献牺牲一切。但我想说的是,青少年们,他们应不应该?“应不应该”本就是一个理想化的条件,在这个理想化的条件下,中国青少年最朝阳最热血的姿态,应该是如梁启超先生所说的那般“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一定会有人这样反驳:艺人身上也有正能量,我就是受其影响才决定发奋学习的。试问,哪一个温暖纯良之人,身上没有正能量?既然选择了艺人这种职业,他就必须做好这个职业所代表的社会形象。毋庸置疑,艺人所能传达的社会影响同其他许多不同的职业一样是有限的,是很难突破职业所带来的限制的',而中国的青少年应该先看到事情的本质,再看到更好的选择并意识到我们所担任的社会责任,深切感受我们的文化、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希望中国青少年不要仅仅关注当今社会上世俗的风气,有时也应该去看看过去,看看那些被历史所铭记的人,感受他们的人格与精神,去感受那一声“哀民生之多艰”的叹息,那一句“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那“虽身无完骨,尸供蚁蛆,愿所甘心”的无畏,这些都是中国的脊梁,这些才是值得我们屈膝以表敬仰的人。这些人才应该是中国青少年的偶像!
周杰伦、潘玮柏、蔡依林,他们都在这时大放异彩。
他们不一定有多艰辛的磨难,也不一定有多显赫的背景,但他们都是时尚的引领者。周杰伦的歌曲掀起一阵“中国风”的热潮,蔡依林的造型也一直是许多女生所模仿的样板。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引领者时尚的动脉。
90年代的偶像不靠经历,也不靠背景,靠的是对时尚的不懈追求。
不同年代有着不同的特点,到底谁是人们心中的偶像还是让人们自己去判断吧。
首先,我们为什么会有偶像。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不具备什么特殊的才能与天赋,正常地出生、成长,过着正常的生活。但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一些人具有这种我们所不具有的才华的,而这种才华可能就恰巧吸引到了你。于是被他所吸引,奉他为偶像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一件事情了。其次,我们从偶像身上渴望得到什么。对偶像才华的欣赏永远是我们对他崇拜和喜爱的出发点,至于了解他之后从他身上发现的人格与素质等方面的闪光灯则是附加物,是以欣赏为基础和前提的。偶像绝不是简单的性幻想对象,那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我们绝不是为了满足对自己另一半的幻想而挑选偶像的,如果你的'偶像只是你想象中你的另一半的替代品,那么这个人可能根本算不上你的偶像。我们从他身上得到的首先应该是艺术的享受,其次才是人格的鼓励与对成长为像他一样优秀的人的向往以及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动力。最后,我们与偶像的关系是什么。我们与偶像之间是绝对平等的,并不因为我们是他的粉丝就使我们站在了高低不同的两个位置。
我们平等地发出自己的喜爱,他们也站在相同的位置上接受这份喜爱。我们可以为了他们付出一些金钱或者其他的代价,只是为了换取一次与他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但这些代价同样是我们对自身艺术满足的投资,不存在与偶像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
我们是平等的两个个体,在特定的机缘下,一个个体被另一个个体所吸引,仅此而已。近期关于偶像的各种怪象甚至丑象层出不穷,对偶像的重新思考与定义可能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做的事情。
偶像这个词,本意是指泥塑的神像,是宗教信仰方面的一个词。随着历史发展演变为今天的“被追捧的艺术家、作家、娱乐圈艺人等在某些方面有一技之长的人。含义是仰慕的对象。偶像是被追求、被崇拜的对象。”这种含义。我们不去讨论它的词汇学意义,仅就偶像这一名词以及与之有关的现象作简要分析。
首先,我们为什么会有偶像。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不具备什么特殊的才能与天赋,正常地出生、成长,过着正常的生活。但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一些人具有这种我们所不具有的才华的,而这种才华可能就恰巧吸引到了你。于是被他所吸引,奉他为偶像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一件事情了。其次,我们从偶像身上渴望得到什么。对偶像才华的欣赏永远是我们对他崇拜和喜爱的出发点,至于了解他之后从他身上发现的人格与素质等方面的闪光灯则是附加物,是以欣赏为基础和前提的。偶像绝不是简单的性幻想对象,那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我们绝不是为了满足对自己另一半的幻想而挑选偶像的,如果你的偶像只是你想象中你的另一半的替代品,那么这个人可能根本算不上你的偶像。我们从他身上得到的首先应该是艺术的享受,其次才是人格的鼓励与对成长为像他一样优秀的人的向往以及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动力。最后,我们与偶像的关系是什么。我们与偶像之间是绝对平等的,并不因为我们是他的粉丝就使我们站在了高低不同的两个位置。
我们平等地发出自己的.喜爱,他们也站在相同的位置上接受这份喜爱。我们可以为了他们付出一些金钱或者其他的代价,只是为了换取一次与他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但这些代价同样是我们对自身艺术满足的投资,不存在与偶像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
我们是平等的两个个体,在特定的机缘下,一个个体被另一个个体所吸引,仅此而已。近期关于偶像的各种怪象甚至丑象层出不穷,对偶像的重新思考与定义可能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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