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期五的班队课上,咱们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王叔叔给咱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好处的法制课。
讲座上,王叔叔声情并茂地给咱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让咱们知道了领悟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其中的一个案例让我记忆犹新,十分难忘。
案例讲了一个名叫小涛的一年级孩子,他的父亲十分有钱。一些人就打起了绑架这个小孩的念头。一天,小涛刚出家门,就遇到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那个陌生人却像跟小涛很熟一样,跟他亲切的说话,还说自我是小涛父亲母亲单位里的人,是来接他的。小涛信以为真,没想到却被绑架了。最后多亏警察救出了小涛,不然就会有性命危险。听完这个案例,我明白了要学习并领悟自我保护,学习并领悟生存。
原先我对法律不以为然,以为小孩子不必知法律。但听了这个讲座,我改变了原先的看法,咱们从小要学习并领悟明辨是非,当陌生人来接你是,就应先思考一下,并且仔细地询问父母的个人信息,如果安全,也不能放松警惕。
懂法守法很重要!
提起法律这个词,或许大家会很自然的联想到法庭、监狱和犯罪,大家会认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则不然,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你我身边。法律有各种分类,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觉得,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必须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这样,在消费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从六岁那年,我就开始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介绍的节目,但是我从没想到,自己能学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于妈妈要早一点去单位,没有给我做早饭,她让我去卖些吃的。我走到社区超市,直奔买奶制品的货架。由于着急上学,我忘记了看生产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卖饼***货架,随手拿起了一包饼干,快步走到收银台结账。在路上,我一边走,一边吃早饭。喝完牛奶,吃了饼干后,我没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装袋放在小塑料袋里,塞进了裤兜。到了学校后,我得肚子有些疼,还想吐。刚开始,我还能忍受,但是过了一会儿,像有什么东西在肚子里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师发现后,连忙带我去了医院。医生问:“你有没有吃过期的食物?”我说:“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饼干,应该……”话还没说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裤兜里的食品袋掏了出来,发现牛奶已经过期2天了,饼干过期了半年。医生了解了情况,给我开了些药。
之后,我又去了社区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论:“你们怎么能买过期食品呢?这样会危害健康的!”“你一个小毛孩子懂什么?赶快回家,别给我们捣乱!”我不依不饶:“前几天,我在这里买了牛奶和饼干,导致我肚子疼,去了医院。我不仅花了100多元医药费,还耽误了课,你们得赔偿!”“你胡说什么呢,赶快走!”我恼羞成怒,大声喊:“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决问题,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别拿法律吓唬我,再说,你要告我,有什么证据?”“我当然有证据了,销售小票不是证据?况且食品的包装袋我还留着呢!还有医生的诊断证明!”我像机关枪扫射一样,把几年中积累的消法知识一股脑地倒了出来。这显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没有道理,直说:“赔你不就完了吗?”说着他就拿出了200元钱,甩在了桌子上,说:“快回家吧!别找我麻烦了。”我往货架上扫了一眼,居然还有其他过期食品。我又生气了,指着那些货品说:“你们怎么还不把这些过期的商品下架?还想让更多的人生病吗?”“行——”主管漫不经心地答着。我见他爱搭不理,就决心把所有过期的商品买下来,去消费者协会告他。他见我来真格的,害怕了,赶忙吩咐店员检查商品,我帮他们一起把好几件过期的商品挑了出来。主管对我刮目相看,连连称赞:“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并不深奥,它无处不在。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不仅能遵守法律,还能运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今天在学校,听了王叔叔的对法律的介绍,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对法律的了解,简直是太浅薄了,有的时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迈向了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光光是我们,很多大人对法律的认识还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还会疑问,我触犯法律了吗?因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们,只能在高墙里反省自己的错误。
一个民族因为有了法律,而昌盛;一个国家因为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 是维系整个世界的一条脉络,人们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我不愿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我不愿再听到,血案后,撕心裂肺的哭声,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经成定局,才明白过来,自己铸就的错误,那样,是徒劳的。因为世界上永远都没有“后悔药”。
这次的讲堂,是我心灵上的一次震撼,我从中知道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令我受益匪浅,法律宣传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导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取,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明白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我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这天给我们做《法制知识讲座》报告会的是一位外穿着警装,内穿一件白色衬衫的黄警官。我听完了法制知识讲座的资料,感触很深。
他先讲了哪些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还教育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他做了深刻的解释,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听了这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我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我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好处,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我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我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我的情绪,加强自我抗挫潜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靠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决定潜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我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潜力。
有一天,我和妈妈去逛街,妈妈看见“秋水宜人”推出了新衣服,妈妈就去“秋水宜人”里买衣服去了。
妈妈进去的时候,塞给我一点钱,说:“热的时候自己去买冰棍。”说完,就去买衣服了。
妈妈走了以后,我用N+1的速度跑到小卖部,快到的时候,我看见一个青年在跟老板娘吵架:“我给你15元买冰棍,你竟然给我一个变了质的冰棍!我要换一个!”“你已经买了,就不能换了……”老板娘说。
我跑到那个青年的前面,问:“他为什么给你变质的冰棍?”那个青年对我说:“小妹妹,你不是不知道,我在前面那家烧烤店排队买烧烤,因为人太多,所以我到那个小卖部买个冰棍,没想到她竟然拿了变质的冰棍。”
不对呀!我拿了变质的冰棍都可以换的啊。我跑到小卖部,对老板娘说:“为什么给他变质的冰棍?”老板娘重长心语地对我说:“那个青年刚才偷了那位先生的\'15元,指向一位先生,所以我给他一个变质的冰棍。”
那位先生正好发现他的钱不见了,老板娘大声地对那位先生说:“你的钱在这里。”那位先生跑过来。她对他说了事情的经过……
我现在在写一封信呢:
可恨的贼大叔:
您好!
您的“生意”好吗?说实话,我从心眼儿里佩服您“挣钱”的高超手段。您每天晚出早归,拿了这家的东西,又拿那家东西,不愧是靠胆量挣钱呀!您挣钱既不交税,又不花本钱。您白天不辞劳苦地“踩点儿”,一天三顿饭,也忙得不能按时吃,晚上还得加班加点,甚至彻夜不眠,,太辛苦了!您钻了这家钻那家,夏天被蚊子叮得浑身上下全是包,可为了“挣钱”,您从没一声怨言。您可要保重身体呀!
您每次“光顾”别人家,肯定不会空手而归。前几天,您还“光顾”了我家呢!那天晚上,妈妈把手机落在了客厅。大约夜里两点多吧,您不畏艰险,怀着“一往无前的勇敢精神”翻上我家二楼的阳台,打开窗户钻进客厅,拿走了妈妈的手机。您同时还“光顾”了另外几家。一夜之间,您的收入上万元。我真希望您再来一次,钻进我家为您布下的“天罗地网”!
可恨的贼大叔啊!我劝您一句:“贪欲无涯,回头是岸!”您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现在公安部门正在调集警力抓捕你们,你们应当早日自首,不然就会后悔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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