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亨利·朗先生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音乐史书。喜欢的原因主要有3点:
1、信息密度大。学音乐史学到我这个地步也算是入门了,可读起这本书仍然比读一般的书要慢,根本就读不快!如果读一般的书像喝啤酒,那么读这本书就好比喝高度茅台——你只能慢慢品,一口一口咂嗼滋味,而且时不时还得配点下酒菜才喝得下去。信息密度太大了,包括的各类知识层峦叠嶂,有趣的观点层出不穷,厚厚一本书,从头到尾,几乎没有一句话是水的。看来还得是欧洲人写的东西经读,经得起一句一句嚼,反复嚼,常读还能常新;
2、文笔译笔都相当漂亮;
3、这是一个人书写的史书。说起来音乐史写作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悖论,一方面,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没有人能够成为所有时代的研究专家,所以,一个人写的音乐史在内容深度上、资料丰富上无法与由一群各时期专家合写的音乐史相比,一个人怎么干得过一个团队呢。可邪门的地方也在于此。另一方面,合写的音乐史注定无法成为经典的音乐史,因为音乐史写作中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切入视角、资料选择,合著是无法做到真正统一的。更何况,每个人的文笔参差不齐,这个问题根本无解!所以,能成为经典的音乐史著作,注定必须一个人写。
因为喜爱,所以我打算慢慢开始做一个长篇,一个《西方文明中的音乐》的读书笔记。这个笔记有可能是注、也有可能是疏,也有可能是随感,总之,我打算把它做下来。慢慢读,慢慢写。一边读,一边写。
序言里朗主要谈了他的修史观以及写作本书的意义。并不长,目测2000字左右,但写得非常精彩,很多句子经过几十年大浪淘沙都已成为音乐学领域的经典名言。我恨不得把它从头到尾抄一遍。
朗一开始就谈到了音乐的特殊性,认为尽管时代精神会反映在艺术中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不能想当然地以为,存在某种统一的时代精神,它固定不变地表现在每门艺术中,并传达给我们相同的内容和意义。相反,我们发现,我们寻找的是各类不同艺术的意义总和,它们的综合才能构成时代的艺术精神本质”。在朗之前的将近一百年,汉斯立克曾经说过类似的话,他抨击的是黑格尔,自以为有一个自上而下的美学体系,就可以解释所有的音乐问题,错。音乐有着它太多特殊的美学问题。汉斯立克抨击黑格尔,是在为音乐美学辩护。而朗谈到他的修史立场,毫无疑问是在为音乐史做辩护。音乐史既不是某种美学的附庸,也不仅仅是某个大时代的附庸,音乐有它自身的发展历程,而这样的发展历程,才构成了艺术史和艺术精神的一部分。朗的这句话,已经成为今天音乐史学界的共识。
关于音乐史家该做什么,朗说,“历史学家的任务是,解析横亘在我们和艺术作品之间的各种因素”。于是,朗谈到了两种常见的音乐史研究的对立,一种认为音乐史主要是研究音乐形式,另一种则主要解释一些形式之外的周边。朗认为,“然而,在公正的评价中,两种方法必须始终保持平衡。”从这一段话中,我想起了杨燕迪老师的一些文章和句子,比如《音乐的质量判断》……很明显,杨燕迪老师的写作深受朗的影响,不仅是内容,还包括形式。
在没有任何衔接的情形下,朗突然就谈到了艺术家和时代之间的关系。“时代绝不会只产生一种风格。某个伟人支配同代人,但如果仅仅被这一伟人所束缚,我们也许会失去整个时代的重要意义。考察个别人物,追循他的发展,但如果没有更远大的目标,就会损害对艺术发展的真正理解。”接着,他举了那个著名的例子,“歌德逝世之际,瓦格纳已近二十岁;佩格莱西的喜歌剧为音乐开辟新的远景时,巴赫仍坚守复调的信念,并为复调音乐的力量作出最后的证明;贝多芬翱翔在古典交响乐大厦顶端之时,韦伯正在开创德国森林和夜景童话恐怖气氛的浪漫主义风格。贝多芬、舒伯特和韦伯同时生活在19世纪头三十年。我们为了方便起见,将贝多芬和海顿与莫扎特放在一起,把这三位个性迥然不同的艺术家称为‘维也纳乐派’。规定了贝多芬的地位,我们随后才可能称另外俩人为‘浪漫主义者’——其中一人辞世只比贝多芬晚一年,另一人甚至比贝多芬还早一年。”
艺术家和时代的问题,朗没有收手,花了很大的篇幅接着谈,基本上涉及了从远古到19世纪的各个时代。可是朗却并没有直接用文字解释他为什么要谈这个问题。如果简单理解的话,这个问题毫无疑问是音乐史研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所以朗在这里谈。但如果要解读一番,朗通过这个问题真正要谈的,是音乐史本身的复杂性和音乐史理解容易出现的误区,以及由此体现的音乐学的价值。就拿刚才这个例子来说,我们学的音乐历史告诉我们,贝多芬是古典主义者,韦伯是浪漫主义者。从风格上讲这样的划分是对的,是不错的,可是这样的划分却遮蔽了历史的事实,它把贝多芬和韦伯变成了两个时代的人。事实上韦伯比贝多芬还早死一年呢,时间关系上这两个人可完全是同一个时代!可是那怎么办呢,音乐史可以不划分时代吗?不可以。那么怎样做才能够两全呢?要想平衡地“解析横亘在我们和艺术作品之间的各种因素”谈何容易!
正因为这样的复杂性,朗谈到了很多对过去发生的音乐历史容易产生的偏见和误区,当然,确切地说,其中也包括音乐史写作的误区:“虽然可以用技术术语勾勒发展的线索,但是得到的画面却可能支离破碎。”“绝不能把这些音乐家从他们的环境中孤立出来,随后讨论他们的奏鸣曲形式或者管弦乐法”“因此,人们称中世纪音乐为原始的和欠发达的艺术”“……我们的音乐知识和趣味过分狭隘,因此如果试图理解‘巴赫之前’的音乐和其他艺术,便会陷于迷惘”。
写音乐史,难哪!面对错综复杂的人和事,既要做选择题,又要做判断题,最后才是论述题。
朗的意思大约是,在音乐史的写作中,作曲家、音乐(主要指形式)、时代三者不可偏废。偏废任何一个都会伤害我们对音乐历史的理解。如果只谈时代,就伤害了音乐;只谈音乐技术的发展,则会让我们看不清技术;如果只谈作曲家,与真实的事实又是不符的`。正确地做法是,在大时代之下看音乐,在音乐之下看作曲家。当然,这意思完全不是说时代最重要,作曲家最不重要。恰恰相反。这样一个顺序审视历史,就是为了更好的看清毋庸置疑地伟大的作曲家们。
但!前面所有说的这一切,没有音乐学家的工作,我们就根本看不清楚。我保罗·亨利·朗写这本书,就是希望让我们把这一切看得更清楚。我前面写的这句话,就是本文最后部分的中心思想。坦率地说,朗从第二部分衔接到最后部分的写作方式不是特别好,他把写作的话题从远古中世纪直接引入音乐学容易引起误会,让人看不清他前面是要谈音乐史写作还是音乐史本身。
我最喜欢结尾部分的两段话,读过不下十次了,每每读来都分外感动。“正值此时,现代音乐学到来。它希图拯救、发掘、解译和说明过去的音乐,并用现代编订版本使之为现代公众所知。过去几代人里程碑式的研究工作,由众多学者参与,体现了人类的独创和博学。我们的任务是,利用所有这些劳动的成果,以教徒一般的虔诚态度履行职责,从中得到精神财富。”“这是一部有关音乐怎样参与西方文明进程的编年史……我总是在寻找伴随史实和艺术成就所出现的泛音,力图看到每一个细节背后所有创造的心灵为了清晰表达和情感表现所作的搏斗。一个活着的人企图去接近一个时空遥远的陌生灵魂深处,他发现自己有了明确的线索,借此他重新构筑起过去时代的景象。”在这两段话里,我读到了音乐学家的神圣职责,还看到了一个伟大音乐学家的高大背影。
简单地来说,如果要我解读朗格的这篇序言,我觉得他就谈了三点,音乐史家要做的工作是什么,这份工作有多难,但这份工作又有多么的伟大。写到这里,平胸而论,我脑海居然浮现出了范冰冰那句话“你经得起多大的诋毁,就经得起多大的赞美”……
今年的圣诞节,我们的学校被装扮得五彩缤纷,校门口挂上了彩带、花环,还有一棵巨大的圣诞树闪烁着光芒。
圣诞节前夕,我们开展了许多活动,其中最精彩的就数“交换礼物”这项活动了。
礼物是我们在圣诞节最期盼的,于是Shally让我们带一些5元以内的小礼品,和同学们交换,同学们都十分兴奋,期盼着得到一份精美实用的礼物。
终于,在周五下午第三节课时,Shally宣布:“交换礼物活动现在开始!”顿时,全班沸腾了起来,每个人都抑制不住自己喜悦的心情,在和同伴讨论着自己可能得到的礼物。Shally先把写有每个人学号的字条弄乱,然后在一张张的发了下去,看自己拿到的是谁的学号,就抽到了谁的礼物。我拿到的字条上写着“31”是马思伊的礼物——一个可爱的小手机挂饰。我十分激动,因为这个礼物我很喜欢:它是一个小老虎,眯着眼睛,微笑着,还戴着一个小领结。明年正好是我的本命年——虎年,它可以让我开开心心,吉祥如意。最搞笑的是高轶斐,他抽到了“23”,是柯越宇的学号,柯越宇送的是一顶女式圣诞帽,还有辫子,高轶斐十分尴尬。但柯越宇还是亲手帮他戴了上去,全班同学哄堂大笑,Shally还把这搞笑的一刻在圣诞树前用照相机记录了下来。
今年的圣诞节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美好的回忆,有快乐的,有惊喜的,有难忘的。
夏克立和安娜培养了夏天和诺一,这两个孩子简直是美好人格的范本。可以从西式教育中借鉴什么,汲取什么力量?这就是《爸爸去哪儿3》给我们的重大命题。
夏克立教育出最没有公主病的小公主夏天。夏天说,爸爸告诉她,公主的意思是,要有礼貌、懂得分享以及帮助别人。
而安娜教育出最完美的小王子诺一。如果说其他孩子参加的是《爸爸去哪儿》,诺一参加的则是《宝宝去哪儿》。当被分到烂房子时,刘烨忙着吐槽,诺一则吭哧吭哧生火去了。刘烨躺在床上,诺一叮嘱他,这是分给你的牛奶和给你玩的橡皮泥。
夏天和诺一简直就是美好人格的两种范本。为什么我们身边,这样的孩子非常稀缺?
“中国很多小孩是单亲家庭吗?为什么很少看到他们的爸爸?”
中国爸爸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隐形爸爸——在小区游乐场、在公园、在学校家长会上,最常出现的,都是妈妈,爸爸成为一种稀缺的存在,以至于很多外国人来中国都会提出一个质疑:“中国很多小孩是单亲家庭吗?为什么很少看到他们的爸爸?”
《爸爸去哪儿3》的第一集就阐释了这个命题。一上来,4个中国爸爸都坦承平常陪孩子的时间不够。密室考验,中国爸爸多少都有点儿不知所措。
胡军跟康康有过一次很走心的谈话,胡军告诉康康,他并没有偏心姐姐,他也很爱康康,然后承诺:“以后爸爸争取多陪陪你,好不好?”康康:“嗯。”然后他掏出爸爸的手握紧。
康康表达的,不过是很多中国孩子的共同心声,希望得到爸爸更多的陪伴。
一项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中国孩子认为爸爸陪伴他们的时间远远不够,平均每天不超过一小时。爸爸的时间成了孩子们的奢侈品。一个孩子说:爸爸,你现在陪我1天,将来我还你100天,好不好?另一个孩子说:爸爸除了忙就是在家接电话、看电视或者上网,偶尔逗我玩一下,他简直不像我的爸爸,倒像邻居家的叔叔嘛。
在中国,陪不陪孩子,从来就不是评判一个男人是否成功的标准
中国爸爸为什么不陪孩子呢?因为他们丝毫不认为自己有啥错。
一方面在中国,陪不陪孩子,从来就不是评判一个男人是否成功的标准,不仅不会成为一个男人的污点,反而是一大功绩——人家为了工作都到了六亲不认的地步了,多“伟大”、多“崇高”啊。大禹治水的故事不是还广为传诵吗,三过家门而不入,听上去是敬业啊,大家争相模仿,这背后,有多少被稀释的父爱,又有多少有爱饥渴的子女?
另一方面,陪孩子的男人不仅不被赞赏,反而与窝囊、娘炮、没出息等负面词汇相关。按照直男癌的说法,一个男人要多low才会成天待在家里陪孩子啊,这不是娘们***'事吗?我陪孩子了,我老婆干吗?这不是抢她的活儿吗?
所以,成功人士不陪孩子,因为忙。丝也不陪孩子,因为不屑。
潜意识里,他们似乎觉得跟孩子若即若离,还显得挺酷。因为在大部分中国男人看来,为孩子赚钱,比亲自陪孩子,更成功、更高级、更有面子。
男人真的忙到一分钟都没有吗?忙是不在意一个人、一件事的借口,像早教专家小巫说的,没有任何一份工作能把人24小时都赔进去,只有重视与不重视。如果你把孩子当成最重要的会议,再忙都能抽出时间。
当爸爸必须做出价值选择——最重要的是时间上的选择
反观欧美,爸爸要陪小孩,这是社会公认的价值观。在欧美,抱孩子的、牵孩子的,往往是爸爸。看看明星街拍吧,中国男明星几乎没有拍到跟孩子在一起的,而贝克汉姆、布拉德·皮特、汤姆·克鲁斯这类全球顶级帅哥,常常是以标准奶爸的姿态出境。就连奥巴马,都会动不动提到自己的女儿,显得自己是个多好的爸爸,可见在西方,家庭在价值排序中占有多重要的位置。
夏克立就说,他花了很多时间陪夏天。当他决定要小孩的同时,就非常明白,宁愿牺牲工作上的成就,也要给孩子充分的爱。
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之前,欧美社会跟我们现在一样。社会学家罗伯特·格雷沃在《美国父亲的责任》一书中提到,美国父亲也并不认为应该把精力放在孩子身上。那时候,父亲还是father——工作、赚钱、有事业、有责任,是一家之主。最近二三十年,父亲们则越发“贪恋”孩子与家庭生活,对照顾孩子与做家务津津乐道。
很多人说,林永健的教育方式简直就是童年阴影。而这就是中国式父亲的典型状态。
夏克立为什么是个好爸爸?从他五彩斑斓的指甲就能看出来。有几个中国爸爸愿意让孩子给自己涂指甲,并且得乱七八糟?
疏离才是威严,威严才是爱,这是中国式父爱的标准。所以中国爸爸在孩子面前,总是端着。
因为他们要扮演那个“正确”的爸爸。正确是什么?一本正经、不苟言笑。是他提出命令,让孩子服从。更极端点的,像典狱长和囚犯。
康康非常大气懂事,可作为一个孩子,很多时候让人心疼。因为他哪怕在最亲的人面前,在胡军面前,他的状态也不松弛,特别隐忍。因为胡军也总是端着啊,林永健就更夸张了,所以当林大竣犯错,他训斥一番,头也不回就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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