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与英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拼音可以说是两者的一部分结合体,生活中的很多事都要用到拼音,那既然这样的话,三者一定有很大的共同点,我们可以来讨论讨论。
先说汉字,汉字是源于中国,是中国的古老文化、中国的国粹。我们现在有些人甚至一些老师都认为他们已经算是识字了,可事实上并不是如此。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根深蒂固,
从最初的甲骨文到金文再到后来的隶书、篆书、标准的`楷书、和现在的行书成千上万,现在发现的甲骨文有4500多种单行字,可我们能够识别的只有1000种。金文是甲骨文的演化,是新的智慧的结晶,而现在发现了4000种,但我们能够识别的只有20xx种,可见中华文化的精彩。文字有两种含义,“文”代表的是某种事物的外形表现,艺术的表现。而“字”则是在外形表现上的规范化。
英语是来源于欧洲,而实际上,英语比汉字更加复杂,、繁琐,英语与中文的相同点在于都有类似于主、谓、宾,这样的语法规则,都有音标,中文的拼音。而不同点在于,发音规则,比如:中国人发音位置在喉咙处,因此声音清脆,而英国人发音位置则是在胸腔、腹腔位置上,声音比较浑浊,沉重,语言习惯,语言序法不同。比如how are you?意思是你在干嘛?而中国人一般在后面加一个疑问字加一个问号,如果用我们中国的文化来翻译的话则成为:“什么、是、你、做”,显然不通顺,而这就是英国人的习惯了,把重要的词语放在前面,作用不太大的放到后面,与中文相反,这就是两种无言的相同处于不同处。
拼音是两种语言的集合体,运用很广,它有英语的音标,中文的规则。而实际上,它是一种发音的语调,与英语、中文相同的一点是。它拥有鼻音、前鼻音、后鼻音等发音规则,只要使用这些语调,就会发生改变,通俗的说:就是方言。实际上,这个世界上哪里有最标准的语言?每个人与每个人说话的音调不同,比如:四川人于云南人的话语有很大差别,当你敢说不是中文吗?不是中国话吗?外国人也有,民族与民族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曾经就有这样的一个笑话:以前云南省有位干部是南方一个小城市的人,再一次大会上,拿着文稿在演讲到:我们云南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时,一阵风把稿子吹飞了,他便发火说道:“雀神怪鸟的”。听众疑惑,有人便对他说道:“是要先放气球,后放鸽子。”于是他说道:“放雀”于是有人又说:“是鸟,不是雀。”可他仍然说道:“是雀的嘛。”这个故事实际上是让我们知道:话,都是中国话,但由于音调使得听的人听不懂,从而变为了另外一个意思。而拼音实际上就是取到了规范音调的效果。这是与中文、英语最大的相同点!
语言,看似千变万化,实则一通百通,只要懂了习惯与不同点,是可以归纳出另一种语言的规则,从而更好的学好语言!
‘人生’觉得好伟大、神圣的一个词啊。我不是一位哲学家,也不是一位演说家,我呢,只是一名中学生,自认为自己没有什么资格、责任去谈天说地,特别是谈‘人生’。而今天在这里呢就是想说说自己心中的想法。
见笑了。
我觉得人生英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再细一点解释呢就是与英语中的时态息息相关。
当我们变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坐在摇椅上回想着我们这一生,每件往事都会清晰的浮现在眼前,任回忆说着过去时态的语言演绎着昨天的故事,那时的我们啊就是在温习英语中的‘过去时态’不是吗………。
破镜重圆时,我们啊乘坐着时间的飞船回到了中年时期。那时的`我们正在为自己的生活而努力奋斗着。在这个科技爆炸的现代化时代里,我们被生活践踏的体无完肤《话可能有点严重了》。我们得买房、买车,过上小康生活,要不都说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快呢,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吧。所以啊,那时的我们就是演绎着英语中的‘现在进行时’不是吗………
现在呢,我们来到了人生中的黄金时期———青春期。青春是人生的花样年华,身处青春期的我们总是会憧憬着这样或那样的未来。这不就是英语中的‘一般将来时’吗………。
其实啊,不管怎样,无论是‘过去时’、‘现在时’、还是‘将来时’,都需要我们为现在的生活去努力、拼搏、奋斗不是吗………。
歌词写得好啊‘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这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
。我为自己代言
最后呢,因为我也是一名初中生,即将面临着中考。在此呢,就祝愿普天下所有的中学生在中考中能考出一个好成绩、实现自己的梦想
悦。加油,相信你自己。加油加油加油………
谢谢观看……
先前为我们每一个人所无意识地拥有的对人类生活的合理性和可理解性的信仰破灭了,必须寻找新的信仰,否则生活便会成为酷刑。《裘力斯·凯撒》便是一个找寻者的第一次试验,他已不能忍受,需要这个问题的答案立即出现。而普鲁塔克似乎是一个解:一个道德家,深信道德是全权的、万能的,凡人只需信守责任,便能在任何生活变故中得到安慰。即,一个人只要自己不做不公正者,就能忍受无论怎样的'不公正。
普鲁塔克的道德是纯洁的,却并非自律的。他的道德是宗教的道德,不公正者必遭神谴。而17世纪的莎士比亚尽管把道德与宗教完全分开,但却并未放弃宗教思想,即,这个无形的上帝,可以享有贡品,甚至是人类这样的贡品。
作为一个道德家的高尚的勃鲁托斯,即***害凯撒的凶手,最适合用来证明这一思想。勃鲁托斯也是有哲学的,他教人正视任何灾难,并且敢于承受一切偶然的不幸。这种哲学,以神权为依据,无数次要求勃鲁托斯做出牺牲。在凯撒和庞贝厮***时,他选择站在***死自己父亲的庞贝一边,因为他认为庞贝的事业是正义的。当凯撒开始对那古老的自由构成威胁时,他选择便选择把凯撒——自己的恩人和朋友,献祭给道德。
被献祭给道德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许多人,不是随便什么人,而是自己最亲近,最钟爱的人……如果问:道德要这些祭品究竟有什么用呢?而道德的立足点却似乎是高于这样的问题的,即:不需要理由,这是我的意志。
勃鲁托斯往往被批判为“不实际的理想家”,但是这所有的谴责所应当针对的,不是勃鲁托斯,而是道德本身。勃鲁托斯刺***凯撒,并不是出于任何利己的动机,也不掺杂任何目的——不含任何幸福论的因素,而仅仅是为了履行道德指责的要求。他甚至没有一句质疑,一句抱怨——任何抱怨都意味着对道德的不信任甚至是谴责。勃鲁托斯有责任认为自己有着幸福的命运,因为刺***凯撒意味着成为道德的选民。
莎士比亚并非对已然消逝的罗马抱有任何希望,他只是需要在生活中寻找到某种最高本质,在绝望和无望的时刻来支撑一个正在堕落的人……他被要求献祭,于是他想要弄清,他的祭品将被奉献给谁。他该如何为勃鲁托斯辩解,处于不幸和挫折中的勃鲁托斯,要比幸运的凯撒更高,更正确,更值得尊重?
“道德是正确的,献身于道德的人也是正确的。所以最大的幸福不属于凯撒,而属于勃鲁托斯们。需要的只是始终不渝,只是不怕牺牲,相信最高的遗训——其余一切都会迎刃而解,而受难者终将得救。”——而这是否是一个骗局?
勃鲁托斯按照命运的要求做了,而这一切的不幸换来的只是一句宣告:“这是一个汉子!”这种麻木不仁的奖赏,就是道德所能还报的一切?不,比这还糟——就连勃鲁托斯本人,在最后时刻,也失去了继续服务的兴致,拒绝了那一最高的“绝对幸福”。
剧中的其他人物——凯撒,是一个几乎漫画化的人物;而安东尼,则是一个杰出的、无与伦比的野兽标本,比凯撒更加远离道德自律;勃鲁托斯的可怜的伴侣鲍西亚,在任何方面都没有过失,却被永不餍足的道德吞噬了;另外还有一个具有多侧面的剧中人,轻信的、善变的、忘恩负义的、残酷的民众。得胜的既然是正义,那么罗马何妨烟消云散。
而在这个五彩的假期,我看了这本风靡全球的童话《爱丽斯漫游仙境》。
可以说,这本不过百页的童话,却令我久久不能忘怀。合上这本童话,书中的内容仍像流水般淌在我的脑海中,一遍遍的。还记得柴郡猫那忽现的身影;毛毛虫沉稳的表达;红桃皇后傲气的声音、贝兰德矫健的步伐和疯帽子坚定地眼神。最忘不了的`还是爱丽丝。
那个勇敢、善良的女孩。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其中轻松幽默的语言,还有爱丽丝的那颗纯真的心。她善良,肯去帮助他人,她勇敢,可以面对并打败凶恶的炸脖龙,她机智,遇见红桃皇后可以用适当地语言潜入城堡,她有礼,面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而这些东西,我们有吗?
我们有吗?像她一样的心。也许,善良的人多一点,就不会有山区的孩子受冻挨饿;勇敢的人多一点,就不会有太多没有及时抢救而离去的人;机智的人多一点,我们的城市也许会更进一步;有礼的人多一点,就不会有那么多因口角而发生的暴力……
如果人人都可以像爱丽丝一样,那该多好呀!这个美好的城市里将不会有纠纷,不会有争吵,没有小偷,没有暴力,人与人之间相互和谐。可惜这只是个梦,梦醒了,也就破碎了。
相比之下,我更缺的就是勇气。我经常害怕迈出第一步,觉得胜利离我太远太远,唯唯诺诺的不敢。可现在,我明朗了。放弃就等于失败,毫无商量的理由。可不放弃,还有一线希望,可以胜利。听说过一句话:“学习就像顺水舟,不进则退。”而对于生活,也是这样的,尝试一种事情,不是失败,就是胜利,我应该抓紧胜利的线,不放弃!
在此,我想谢谢爱丽丝,谢谢这本书,这本奇迹般的童话。永远铭记着,有个头发乱乱的女孩,在被求婚的那天,跟着一只穿着西服的兔子,闯入了一个仙境,开始了她的奇妙之旅……
我坐着车,看着百度搜来的梅里斯湖的图片,不禁又按捺不住激动的心了,当我们抵达目的地,第一个要去游玩的自然是划船,工作人员驾驶着竹筏,并且小心翼翼地说:“你们可以将脚放入江中,都是活水,所以大家不用担心。”过了一会儿,只见船的中间摆满了小凉鞋,哈!大家把脚都放了进去,我将小脚轻轻地放入江中,水清清凉凉,舒适极了,我用小脚丫拍起了阵阵水花。欣赏着两岸的美景,不一会儿船就停下了,我们只好恋恋不舍的走下了竹筏。
下船了,大家最大的'收获就是裤子湿了。我领着一个小弟弟直冲前方,因为我看到了我最喜欢的游乐项目——蹦极。我们买好了门票,上了装备,我轻轻一跳,整个人身轻如燕,我在空中摆了各种造型,妈妈在一边拿着相机拍照,蹦一会儿歇一会儿,一眨眼的功夫,工作人员就下班了,我们不得不回到陆地上。当我们再次踏上大地时,太阳公公已经快下山了,我看着眼前的夕阳,忍不住吟了一句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晚上,大家吃完饭,走到了一旁的火堆,我们在开一场篝火晚会,火溅出来的火星如同烟花一般。我欣赏了好一会儿,火渐渐灭了,我马上拿起几根大木棍往里面添,过了一会儿,果真如我所愿,死灰复燃了!
大家就这样在梅里斯湖玩了短短的一天,但在我心里却是一个长久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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