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我独自在外婆家屋后的树林里玩耍,走到一棵树旁,听见一阵声音:“你从哪里来?”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心想:是谁呀?她在哪里?我来的时候怎么没有看到她?我向四周环顾了一圈,只见一个小女孩坐在树上,她穿着一件红色上衣,豆绿色的裤子,两条腿荡来荡去,阳光照在她黝黑的脸上,小辫子一甩一甩的,显得怪自在的。
“刚才是你在问我吗?”我问那个在树上的小女孩。
“不然呢,你还没回答我呢!”小女孩回答道。
“我生活在嘉兴,对这儿有些不熟。”
“哈哈,我就知道,来,我带你去转一圈!”小女孩从树上跳下来,话语中有些兴奋。
一路上,小女孩不停地向我介绍这里的环境有多好,山中的野果有多可口,烤鱼有多好吃……她讲得滔滔不绝,活像个小导游。有时还从树上摘果子递给我,一点也不见外,反而像是一对认识好几年的老朋友。
走到一条小河边,小女孩顿住了,扭过头,问我:“我们一起抓鱼怎么样。”
“抓鱼?我们又没有钓竿?”我有些诧异,“也没有工具,怎么能抓到鱼呢?”
“切,拿钓竿钓有什么好玩的,多俗气。用手抓才好玩,快点把裤子挽起来。”说话间小女孩已经在小河中了。
我也学着她的样子把裤子提高,脱掉鞋子一步步走进河水中。突然一条小鱼游了过来,我双手一合,拢住了那条小鱼,大喊道:“我抓住鱼了!”可这小鱼拼命地挣扎,“啪啦”一声,小鱼扭着身子游走了,我有些失落。那个小姑娘走过来跟我说:“你第一次来就抓到鱼,很不错了,下次记得把手捂紧一点,这样小鱼就不会跑了。”
听了小女孩的一番劝慰,我和她一起努力,一起嬉戏的同时还抓了十多条鱼。
这时已是黄昏时分了,我该回家了,小女孩把抓到的鱼都给了我,临走前还不忘叮嘱:“这里的鱼十分好吃,一定要烤着吃哦。”就这样,我抱着一怀的鱼,想着和小女孩一起发生的点点滴滴,回了家。
这个小女孩,虽然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是在这半天里,她已经成了我的好朋友,同时也成为了我生活中的小老师。她的所作所为令我难忘!
小时候,我最崇拜电视里的人。慢慢地,我开始崇拜身边优秀的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我最崇拜的人是竟然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相貌平凡,他留着一头黑黑的短发,弯弯浓浓的眉毛,一笑眯成一条缝的单眼皮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树脂近视镜,有一张爱逗我哈哈笑的会说话的甜嘴巴,他一笑起来,嘴巴两边漏出了两个小酒窝,白皙的脸蛋上有总是扎我手的胡子,因为爸爸总喜欢用他的胡子来逗我开心。
老爸可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他优秀的表现可多了,一天一夜都说不完。我去爸爸班上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几位叔叔称呼爸爸’’申老师’’,因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老爸的书法在比赛中得过奖项,叔叔阿姨们都佩服我爸爸。
除了书法,在家做饭爸爸也是比较拿手的。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特别美味,外香里嫩,再加点可乐,那就成了绝世美味,连厨艺精湛的妈妈都比不过他呢。
爸爸做事是那么的认真仔细,就连捏个泥人都是那么的惟妙惟肖。有一天,爸爸坐到我的学习桌旁,认真的看书,在我出去洗苹果的十多分钟时间里,爸爸正在聚精会神地捏着一个猪八戒。回到房间后,我一看,这个猪八戒胖嘟嘟的,耳朵垂直向下,已经盖住了眼睛。在我欣赏的惊叹不已之时,爸爸却一直摇头,好像一点也不满意这个猪八戒。这时,他又拿出了一些红色的泥和绿色的泥,揉了揉,不一会就做好了一瓣西瓜。然后再用黑色的泥做成西瓜籽粘在西瓜上,把西瓜放在猪八戒的手上,那形状简直让我拍手叫好,赞不绝口。
爸爸孝敬长辈,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都是令我学习的榜样,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欣赏的人不少,我的姐姐就是其中一个。姐姐比我大四岁。高高的个儿有一米七三,尤其是那对会说话的光。大眼睛更让我羡慕。姐姐读高二时在我家住过一年,那是最让我留念的一段时光。
姐姐来我家后,不但和我做伴还处处关心我。她来不久就是国庆节,提前好几天我就开始琢磨着想和姐姐一起外出旅游,精心整理了行程计划拿给姐姐,没想到让姐姐一下就给否了。姐姐说要利用这个假期解决我学习上的问题,还说英语“开口难”这个拦路虎通过强化训练一定能除掉。姐姐说她早想好了要和我一起去参加“疯狂英语”训练班。姐姐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英语说的可溜儿了,她的建议我不能不试。心动不如行动,我们马上报名参加了。在姐姐的带领下,我每天准时到学习班“疯狂”近11个小时的英语,回家抓紧一切时间赶假期作业。整个黄金周,姐姐用她忘我的学习激情影响和带动了我。
姐姐的话真管用,节后第一堂英语课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巴不得老师赶快检查我读课文。当我流畅地读完课文又一个意外,老师对全班说“以后读课文都要像她的声音一样”。那天的情形直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当众说英语从此就成了极平常的事,学习英语的最大障碍就这样在姐姐的帮助下克服了,我对姐姐充满了感激之情。在以后的日子里,姐姐继续不断的鼓励我向英语挑战!她说练习就是找问题、解决问题,不要怕出错,不要让问题像“定时炸弹”一样埋藏在身边。通过姐姐的开导和训练方式,我不再逃避问题,从怕做阅读、完型等到一口气要练十几道。通过近似“疯狂”的训练,那学期期末我英语考了91分。姐姐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有恒心你的英语一定能学的呱呱叫!
现在我和姐姐学习都紧张很难见面,但姐姐的那股学习激情、敢于向困难挑战的那股拼劲儿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值得我永远学习。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我的第一个反映“姐姐,不就是我最佩服最欣赏的人吗?”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是一个高级工程师。
我爸爸其貌不扬,国字脸,偏正方形,发际线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向后移动。在人群中,他并不是一个特别显眼的人,但在工作中是十足的领头羊。
他总是对工作尽心尽力。别的员工在偷懒时,他却在修机械。有时机器坏了,其他人都修不好,老爸奋斗了一晚上就能恢复原样,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是他修不好的。
老爸认为平常没有对于的地方可以给同事发放水杯。于是苦思冥想,反复试验,终于为公司设计并发明出了一台自动放水杯的机器。
这个机器共有十层,每一层有五个轮盘,一个轮盘可以放五个水杯,同时可以容纳75个水杯呢!你只需要把水杯放在固定位置,并记住自己的号码,当你再次喝水的时候,你只要说出自己的号码,机械臂会自动转到对应位置。这样你就能拿到自己原来使用的水杯,是不是很厉害?
老爸的公司为此奖励了他五千元的奖金。虽然他不是老板,却像老板一样操心,仿佛是自己开的公司一样。他也乐于助人,别人需要帮助时,他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别人。所以他在公司的人缘也很好,每次老爸需要什么时,都会有人及时提供。
尽管老爸在工作上相当出色,但是他这人性格有点不好,买衣服鞋子的时候,只要他认为不好看的,就不允许别人买。从来都不怎么听别人的意见,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特别强势。为此,我们家经常爆发口水大战。
还有一些更不好的行为。就像昨天,我上完补习班,老爸叫我回家的时候,为了图近,他竟然要我横穿马路,甚至翻围栏。上次下雨的时候,还埋怨我,说因为我没有翻越围栏,所以他回家晚了。真是气人!平常他带我也会闯红灯,每次我都阻止他。他总说:“你说的对,不应该闯红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是话说的好听,恶习却是不改。
我真心希望老爸都改掉这个坏习惯,不过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和认真专研的精神,还是让我非常崇拜。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爸爸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相信大家崇拜的人一定都是韩国的BIGBANG或是EXO-MAN啊,我也不想弄虚作假,写自己的父母或老师,我唯独喜欢一位励志歌手——王力宏。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帅气,也不是他的资产多么丰厚,只是因为他纯朴的歌声与白手起家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王力宏已经出道快十五年了,后来他在中央电视台的《开讲啦》栏目中这样说道:“我记得九几年吧,我从美国回到台湾,因为那时不会说国语,在台湾时又没有亲属,所以当时真的蛮难生活的。”这点就足以让我佩服,就像是你来到香港却说一口方言,那种无法交流的痛苦又有谁能知道呢?
还有我欣赏王力宏的一点就是他的语言才华,听听,那是他写的落叶归根的歌词:“背包塞满了家用,路就这样开始走,日不见太阳的暖,夜不见月光的蓝,不得不选择寒冷的开始,留下只拥有遗憾,命运的安排,遵守自然的逻辑,谁都无法解密。”听吧,他的歌声中申请的表达了外出独闯的人的苦,秋季时留下的一种悲伤,像给整首歌曲绕上一层薄薄的雾,他的文学才华赋予了歌声悠扬,我多么羡慕他呀!
我爱王力宏,是因为他的才华,他的歌声,他的精神,这才是我真正崇拜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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