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学习可以比喻如何东西!
我们可以把学习比作平常的吃饭!只有你肯去努力的绞,才能吃下肚子!当然,你不可能跳过这个过程!任何人都要经过绞的.过程才能将“饭”吞下!我们还可以将学习比作走路!只有你肯动一下那懒惰的“脚”!就前进了一步!请大家不要去看“道路”的长短!要认为那是一小步!当你走到了你想要的“目标”!你再回头看看你走的“路”是多么的长远!那个时候才可以感到自豪!学习可以比作我们生活的所以事情!只要你认真的去探索、发现!就可以发现人生上的许许多多的事情都和学习有关!都可以比作学习!
学习是永无止境的!在此,本人送给各位喜爱学习的朋友几句话!“书山有路勤为进,学海无涯苦做舟”!“想要抬头做人,务必埋头读书”!大家想古人为了读书是多么努力!为什么我们这些后辈却在丢弃中国人的脸呢!大家如果学过历史的话!都知道古代的知名人物为了自己的国家可以而把生命都可以不要!
爸爸给我两块饼干,
我悄悄的留了一块,
你别问,这是为什么?
妈妈给我穿上新裙子,
我一定不会把它弄破,
你别问,这是为什么?
奶奶给我的压岁钱,
我偷偷的藏了一半,
你别问,这是为什么?
姐姐给我买的歌碟,
我选出最美丽的一页,
你别问,这是为什么?
我要把饼干送给她,
我要把裙子留给她,
我要把钱给她买书,
我还要和她一起唱歌。
你想知道她是谁?
那请你问安徒生爷爷——
她就是卖火柴的小妹妹。
女孩能在那只木箱里闻到灰尘和时光的味道,潮湿,带着股淡淡的霉味,女孩固执地认为那是一种贯穿了永恒的沉淀与纪念。她收集了不同的明信片,把墙面当作地图,一张一张贴好,一站一站到达。渐渐地,箱子装满了,她敲敲补补,腾出一块更大的空间。有时候,坐在角落里累了,便会随着那略带涩意的味道浅浅睡去,就连梦里的画面也是由黑白老照片拼成的.,像一部无声默片。
女孩家在一个又黑又直的死胡同里,阳光越过隔住喧嚣的老墙照进来,树影斑驳,让人舍不得触碰。巷口卖包子的老人住在女孩家隔壁,老人手艺精湛,精神抖擞,除去苍苍的白发,分明还年轻着。女孩觉得很有趣,不止一遍地问老人多大了,老人和蔼地笑着,肩背起伏,仿佛用尽力气地说:“太老了,记不清了。”女孩略有所思地点点头,想着:若能同老人一样在岁月的馥郁中老去,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后来,城市里兴起了复古风,旧衣裳、坏挂坠,一切染着锈迹的东西都变得分外珍贵。女孩对所谓的“复古风”很陌生,尽管是看起来精致而陈旧的物件,但女孩嗅不到那种熟悉的令人心安的气息,她黑亮的眸子明明灭灭,努力挺起腰板,透着倔强的美。
女孩没有想到的是故事竟是这样结尾的:街头卖包子的老人来收废品,母亲便把大箱子一起给了老人。女孩的眼睛淹没在阴影中,她的双手握得很紧,转身冲了出去。
老人的铺子提前收了,他端着烟袋坐在夕阳下,身子微微蜷起,像个婴儿。女孩走到老人面前时,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她酝酿好的措辞、带着怒意的疑问突然安静了。女孩不安地窥向老人身后柴扉半掩的屋子,零落的碎片重叠交错,的确是有那么一只箱子的。老人的目光很淡,很厚,又不同于浑浊,直直地盯着女孩,一瞬间,慌乱、迷茫,她跑进了巷子。
一堵墙拦住了女孩,她才想起来,这是一个死胡同,女孩习惯性地摸了摸铜匙,突然觉得不那么留恋。
晚霞红艳,映亮了半边天,女孩又缩在角落里回忆,突然发现,箱子里曾经被视为一切的字句、图案竟然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她不愿相信,回首间,恰好望见不远处徐徐飘散的白烟,无影无踪。她想起了老人。
女孩尝试着去改变自己的习惯,她甚至没有说一句话,便把木箱的铜匙塞进了垃圾桶,过去的都不存在了,没有什么比现在更重要,女孩知道为什么人们都爱上复古了。
因为失去,所以需要慰藉。时间的洪流冲走了身边太多的东西,包括生命,既然已经离开,就走得干干净净,选择了远方就不要留念过去。
因为失去,所以需要学会说服自己。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人、事、物总有一天会消逝,女孩还有更大的梦想要实现,在原地踏步,是失败者的表现。
因为失去,所以懂得拥有的不易,把握身边的机遇,才有更多的回忆可以珍惜。她不怕,她不悔,女孩知道,她丢掉的,不只是旧时光,更是一种压抑与束缚。
合上日记本,女孩拉开帘幕。窗外,阳光正好,她歪着脑袋,忽然意识到忘记本身就是一段美好的记忆,而那样的秘密又有谁会忘记?
这本书唯一不喜欢的大该是腰封写的“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这句话将书变得庸俗。你会发现,人生没有最艰难,只有更加艰难。正如我反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一句话一样,这些话只是旁观者给予在困境中的人的一碗无关紧要的“鸡汤”,甚至还带有暗示要享受这样的困境。
书中的章节分布很有趣,每一章节的开头都会引用A.J.费克里写的书评,他热爱文学,并且有自己的坚持。书里面我有三段最喜欢的句子,一个是A.J.费克里的写的书评,另外一个是伊斯梅探望A.J费克里说的,最后一段话是A.J.费克里向阿米莉娅求婚说的话。之所以印象深刻大概是因为与自己产生了共鸣,而共鸣意味着开始。
“我们在二十岁有共鸣的东西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不一定能产生共鸣,反之亦然。书本如此,生活亦如此。”正如在不同的时候我读《小王子》。初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关于纯净心灵的美好童话,接着我爱上了狐狸,因为它说驯服意味着要流泪;再然后我发现了玫瑰掩藏在骄傲之下的脆弱,每一次读,每一次以一个新的我去的重新发现书里的人物。而最重要的生活,教会我的是妥协,教会我去适应新的改变。但同时我也会很感谢那些在悠长岁月里不变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有了改变,才会觉得不变是弥足珍贵。
“我知道坏人的下场是罪有应得,但是哦,坏人也真的不想孤独一人 。”这句话让我想到的是这个***手不太冷里面开着交响乐***人的流氓头子,想到了朋友和我说过的王家卫电影里”***手也是有小学同学的。“特别文艺,有思想追求的坏蛋才能够成为不一样的`坏蛋。虽然我觉得这句话出现的不合事宜,但是还是不能阻止我热爱这一句话。
"我只能说,我只能说我们会找到解决办法的,我发誓,当我读一本书时,我想让你也同时读,我想知道阿米莉娅对这本书有什么看法。我想让你成为我的。我可以向你保证有书,有交流,还有我的全心全意,艾米。"当时觉得这是一个超级棒的求婚词。后来发觉这也是自己对于婚姻的一个态度:柴米油盐是生活的基础,但是精神之间的相互交流才是生活的内核啊。如果连共同的话题都没有该如何继续下去?
最后的最后,我也想拥有A.J.费克里的岛上书店,我会给每一本书写上书评,我会把自己的看过的书认真的推荐给读者,虽然我也可能会不喜欢那些和我品味不相同的人,也有可能讨厌和我品味一致的家伙。可是这无碍于我成为一个书店老板,我还是会一如既往的进书卖书。
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回头。我缺的正是时间。有些时候,稍微动动脑子思考思考问题,回过头来,时间已经过去一大半了。和朋友嘻嘻哈哈打闹一番,天边那晴朗的云空早已变成乌云散漫的‘‘黑窟窿’’。时间又在不停的流逝,它总是毫不留情的消磨你的时光。
在学校里我总是想着时间过得快点啊,快点啊。可是时间就是这么调皮,你越想它快,它反而越慢。你不去注意它的时候,就在你尽情的.挥洒青春的汗水的时候,你可曾想过,这些时间都去哪了?时间走过而回忆的长廊也变的好远好远,细数着门前散落的枝叶,倾听着窗外朦胧的雨声,随意的从地上捡起一片落叶,那枯黄布满斑点的叶片,透入出沧桑,高高的树上,那些嫩绿的,深深浅浅的叶子上,似乎就是它的过去,它的曾经也是如此。
每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时间总是走的很快,我却时间但时间不缺我,好想让时间永远停在这一刻,停着停着,停到我不在贪念它的时候再走,但这是不可能的,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金难买寸光阴。’’短短的几个字时间已经过去一大半了,我无力挽回,触摸不到的你,无法拥在臂弯里。
你逐渐变得透明,无法被看清,你要走我不会留,强留的不会撑太久,都怨时间太残忍。
缺缺缺,时间你走那么快干嘛,浪费时间就是最大的过失,只能够自己去把握去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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