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附近有一个池塘,池塘里长着一些芦苇。
我不太喜欢芦苇。它其貌不场,既不如腊梅枝婀娜多姿,也不像荷花亭亭玉立,还没有玫瑰那样鲜艳的色彩,不仅枝叶不美,芦苇也没有牡丹般美丽的花朵和落花生一样美味的果实。仅仅外表不美也罢了,可它既没有仙人掌、胡杨般的抗旱,又不像菊花一样敢于与秋风搏斗,更不抗严寒,丝毫不像腊梅般迎霜傲雪,一枝独秀。因此,我认为像这样丑陋又平凡的植物,只配与污泥为伍,长在臭水塘里。
这个春天,一件事让我更看不起芦苇了:一天夜里,下起了中雨,早上我出门时,小草、树苗都把身体挺得直直的,沐浴着春雨,可当我来到水塘边,发现芦苇几乎把身体都埋进水里了,唉,真是“苟且偷生”的典范、楷模啊!我打心眼里讨厌芦苇。
转眼,夏天到了,一天下午,突然乱起了大风,街上行人都争先恐后跑回了家,风到第二天早上才停,地上积了一层沙子,不少树枝飞的到处都是,我来到池墉边,发现池塘边两杳树被拦腰折断,不少树身上只剩两三根树枝。我觉得经不起一点儿风雨的芦苇一定被吹得不知道哪去了。我走上前一看,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芦苇仅仅被吹弯了一些,正缓缓挺直腰板呢,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很奇怪,怎么大树被乱倒了,芦苇反常安无恙呢?
我静下心来仔细想了想,终于明白了,原来,面对逆境时,坚强不屈必不可少,但也要学会适度后退,“大丈夫能屈能”嘛。如果一味前进,不知回避,最终会被困难压垮的,不如软硬兼施,适度回避,这样才能更好地度过难关,获得成功。看来,芦苇的“苟且偷生”并不失为一种非常成功的生存策略呢!
太阳出来了,芦苇恢复了以往笔直的姿态,我却一点也不讨厌它了。
在自然界中,我把自己化作为一只猎豹。我出生在非洲大草原东南部,我的父亲是智慧的化身,可惜他被现在的豹王暗算致死,因此我发愤图强,坚持提高自己,而且每日每夜都在想如何报仇雪恨,这也奠定了我凶残和智慧的基础。
今天,是特别庄重的日子,因为,今天是我第一次狩猎。秋天的草原,草都枯了,正是狩猎的好季节,这枯草颜色正好掩盖住了我的身影。我挑了个伏击的好地点,很快,黑压压的夜晚来了,一场血腥屠***就要开场了!
此刻,鹿群正好刚喝完溪水,圆滚滚的大肚子会使他们的速度减缓。嗷!我如利箭般奔了出去,那群惊慌的鹿群左冲右撞,那样子就像马戏团的小丑,那滑稽的样子,令人哈哈大笑,一个紧接一个倒在了我的爪牙之下。
次日,是我复仇的一天。擒贼先擒王。我来到豹群之中向那不堪一击的豹王挑战。为此,我提前制订了战略。在他跳过来的时候,我一闪,趁机揪住了他的豹尾,把他扔出老远,又用豹爪一击,结束了他那猪狗不如的贱命。于是,我顺理成章成为新一代豹王。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带领着我的团队,铲除***扰者,奖励有功者。很快,我族名声大震。我的团队开拓了很多新的疆土,并成立了自己的国度。我乘胜追击,带领军队继续统一动物世界,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我打败了各种部落,把他们统统纳入我的国家。之后,我下令用花岗石建了城池,我们国家的全体成员从此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
在我们小区后院里到处可以看见绿绿的野芦苇。
芦苇有一米高,茎很细和织毛衣的纤子差不多,一节一节的。每隔一节就长着一片叶子,叶子是长条形的,下面一部分将茎紧紧的裹着,上半部分弯弯的。摘下一片仔细端详中间宽两边细,最宽的地方只有2厘米,末梢象根线,叶子共有我胳臂长呢。取下有一片叶子的一段茎,拿在手中,看起来就象一个长长的指南针,象马鞭又象鱼杆。剥去叶子的茎是米黄色的空心管,一节一节的象竹子。取下一节可以当吸管呢!开在枝头的花,一束束,白白的象松鼠的尾巴。针尖似的花瓣摘下几朵一吹,象雨丝纷纷落下。它还可以当作扫帚扫地呢。
一阵风吹过来芦苇发出沙沙的声音,花左右摆动象是给我招手。没有人给它浇水,更没人施肥,但它还是顽强的生着。
我喜欢野芦苇,更喜欢它顽强的生命力!
从前,有一个国王,他有十五个儿子和三个女儿,本来过着每天平安快乐的生活,直到国王娶了一个王后,一切都变样了。
王后把三个女儿分别送到农场、军营跟早餐店,把五个儿子变成猪,其它的'十个变成鸵鸟。
有一天她们三姐妹在夜晚十二点散步,在农场工作的小妹看到农场里猪的身子在发光一瞬间变成了帅哥,其它的两个姐姐也遇到了鸵鸟变成了帅哥,他们一问之下才知道那些动物都是自己的哥哥弟弟。
那三个女儿因每天被上司责骂,没想到那些恨变成了魔法,三姐妹同时使用疯狂的怒吼把所有的哥哥弟弟都变回人样,从此以后他们就过着正常的生活了。
每当到夏天,吸血部队就会出动,来吸取人类的鲜血,但是,我不能再让他们胡作非为,到处横行霸道,我要展开灭蚊行动。
这天早上,我正喜滋滋的看着《水浒传》,突然听见耳边有嗡嗡嗡嗡嗡的响声,我看得太入迷,没怎么注意,过了一会,我觉得手好痒,我让我的眼睛离开书本,往手痒的地方一看,呀,手上突然“长”出个大包,我生气极了,我打算秒***蚊子。
虽然,我和人类家里养的小猫是“亲戚,”但是我的身体却有小猫的十倍甚至二十倍大。我的速度也不是任何一种动物可以媲美的,如果我全速奔跑,可以达到每小时130公里,相当于火车速度的两倍。我的身上长着棕色的毛,而且还有着黑色的斑点。虽然我们的身体很显眼,但是我们有着出色的`隐蔽技巧,我们成功的几率十有。
除了我们迅猛的速度之外,更不可思议的是,在从前我们竟然为人类捕过猎。就在从前,人类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抓不到猎物,它们就想到了猎豹,人类就开始用各种方法驯服我们,让我们来帮他们抓猎物。后来,人类用猎犬替代了我们,因为我们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想办法把我们的主人咬死,可猎犬却比我们更加的温顺一些。
虽然我们猎豹家族各个都是独行侠,不过有时,也会合作着一起捕捉一只我们单个应付不来的动物。
有一次,我发现了一只正在河边喝水的落单的公牛,我刚想冲上去,可是发现又有一只猎豹叮上了它,我刚想吼叫让那只猎豹走开。不过公牛那健壮的身体和锋利的牛角让我胆怯了。我走到另一只猎豹的旁边说:“你谁呀,这谁的领地知不知道?来!叫声豹哥,这公牛咱俩三七分,我七,你三。”我还没有说完,这只猎豹已经冲了上去,一跃跳到公牛的背上,撕咬公牛的后背,我也不甘示弱地冲了上去,抓住公牛的一只腿就开始咬,这时这只公牛已经毛了,拼命地想把我们甩下去,不过四脚难敌八爪,公牛因为失血过多,死了。我们两个也贪心地吃着肉。
我就长话短说了,还要去准备下次捕猎了,再见!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呼吸着草香,草原的风光,沉浸在美丽而平静的天鹅湖。
这一年,蒙古的草原还是那样碧绿,满山的青草茁壮的成长。眺望几里外的芦苇,犹如一道屏障,遮住背后的`美景,骑马来到芦苇旁,轻轻地走近芦苇,天空中惊起一片水鸟和天鹅,飞了一会儿,又降到水面。天鹅门优美的身姿使我不禁感到大自然的神奇。
走过了天鹅湖,就闻到花香,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大片的芍药开的正旺,不细看,还以为是天女下凡了呢!我禁不住跑入花丛,久久的沉浸在花香之中。
这里也许是中国的最后的处女地,我想这里才应该加强保护,作为禁区。新的草场,人们必须去保护,我不希望几十年后,这儿变为一块干燥的土地。作文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一首大自然还未写完的美丽绿色盆景,几十年后还会毁灭在人类手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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