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久前观赏电影《荒野生存》,很感动,觉得自己也可以这样去活,但最后终究没有这样去活。现在阅读小说《在路上》,又有类似感觉。很多时候,一切疯狂仅在心里翻腾,因为我知道自己摆脱不了习惯,习惯的生活,习惯的气候,习惯的睡床,还有黄昏时刻一杯习惯的绿茶。习惯好像一棵树,在一个地方站久了,就会生根抽叶开花结果,再也不愿意挪步。
在《在路上》中, 迪安是有勇气的人,就是不会被习惯约束着,不会长久地被束缚在某个地方,过着四平八稳的生活,过着可以预见而波澜不惊的生活。 他喜欢背叛渐渐熟悉的环境,喜欢在路上。 是的,在路上。
二、在路上,这三个字充满了神秘的诱惑。在路上,意味着已经启程了,还没有抵达目的地。在路上,有点宿命的意味,意味着可能没有终点,所有的异乡都是路过的,所有的风景都是往后退隐的,所有的清风轻快地欢叫的,所有的梦想拍打着翅膀先行的。
在路上,会感觉自己属于世界,又疏离着这个世界;奔走在世界里,又陌生着这个世界;热爱着世界,但又恐惧着这个世界。
在路上,去哪里?干什么?为何目的?一直在路上的人,会不会想着这些问题?迪安不会考虑如此累人的问题。如果把这三个问题都想明白了才启程,那不是迪安的“在路上”,而是繁华城市里小白领的旅游。
在路上,所有的需要都在路上。去哪里?在路上!干什么?在路上!为何目的?在路上!迪安是神圣的傻瓜,过着悲哀又热切的生活。为什么要一直在路上?或许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如此不安,无法在一个地方和一个女人过着安分守己的生活。因为他在寻求,寻求一个地方,寻求一个人,寻求一种生活,寻求一种精神,可以安顿他们一直流浪的心灵。
三、如游鱼这样的宅男,藏在家里读《在路上》,有反讽的味道。或许,肉体已被囚在寒舍,可心已经潜出闭塞的房间。想起《海上钢琴师》里的1900,一辈子就困在船上,他愿意如此自困,他情愿如此自缚,因为他的心随着双手飞舞在黑白琴键上,翻过高山奔过草原潜过深海走过城市越过沙漠,一直在路上。是的,1900的心一直在路上,寻找,再寻找。心的旅程即是他的生活,他不奢望谁来理解他,其实,也没有谁能够理解他,就好像没有谁能够理解迪安为什么将“在路上”当作生活。
四、想起一位朋友的空间,她的空间注释着:一路走来,这样无奈,这样精彩。仔细想想,用这句话概括《在路上》里的迪安的折腾也是比较适当的,再仔细想想,这句话用在许多人身上也是没错。每一个心跳迟缓又还疼痛的人,每一个沉没在生活下又在扑腾的人,每一个孤独着又不甘寂寞的人,每一个忧伤着又自我逗乐的人,你们都在路上,因为你们总觉得远方在远方,路上在路上,一定存在一种意义,值得你们一直跋涉。
我们都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一直在路上。生活着,就是在路上。思索着,就是在路上。痛并快乐着,更是在路上。
或许直到走不动了,死在路上,一颗灵魂才肯歇息,和路边的青草一起微笑在春风里。
带有泥土味儿的野风吹来,随风摆动的绿叶丛中,隐约露出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像是青年人,可仔细一看,似乎又老了点儿,他就是我的外公。
我的外公很健壮,又很能干,在田里一待就是一整天,他的精力仿佛不会随着年纪的增长而消失似的。
记得儿时的某天,我一进外公屋里就四处转悠,四下寻找,却寻不到外公的踪影,只见到桌上那碗微微冒着热气的白米稀饭。我恍然大悟,撒开两腿朝屋外的小路跑去。刚下过一场雨,地上湿漉漉的,小路上弥漫着泥土的清香,菜叶上还闪动着晶莹的露珠。脚下的方砖被黝黑的泥土糊住了,还长着绿油油的青苔,一脚踩下去,滑滑的,印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脚印。
穿过鸡圈,眼前一亮,一望无际的田野呈现在眼前,熟悉的、不熟悉的蔬菜郁郁葱葱,绿得直逼双眼。我四下张望,终于在一块烂泥塘那头一人多高的草叶里找到了忙碌的外公。他穿梭在乱草间,不知在干什么,只觉得他精神抖擞,浑身是劲。我沿着曲曲折折的羊肠泥路来到泥塘对岸,才发现烂泥塘里横架着一根细细的竹竿。我很好奇,一脚就踩了上去,竹竿压弯了,顿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往下一瞧,黑如墨汁般的臭水上漂着几丛浮萍,还有几只苍蝇落在水面上享受生活。我心里直翻腾,想着千万不能掉下去,这才注意到脚下的竹竿非常脆弱,踩一脚就吱呀吱呀响。我的心怦怦直跳,冷汗直冒,湿透了我的衣服。我死死地盯着弯得不成样子的竹竿,视线模糊了,眼睛发酸,眼泪都出来了,不停地喘着粗气。
“哎!你小心点儿!”外公洪亮的声音传了过来。我抬头一看,只见他抹了抹汗,用手抹了一把黑白剛劲的头发,正甩着双手走过来。我心里一喜,脚下一滑,刹那间,感觉双脚腾空,身子一歪,眼前的世界瞬间颠倒了,心“咯噔”了一下,一头栽进臭水里。只觉得一种腻腻的感觉直刺入我的每寸皮肤,全身痒痒的。眼前不知是什么东西,好多泡泡和黑水蒙住了我的双眼,或许是被垃圾埋起来了。我被恶臭熏得喘不过气来,使劲儿翻腾着,我满嘴都是烂泥,眼泪和臭水混在一起。这时,突然感觉身体一下子轻了,我吐了一口黑水和杂草,发现外公正托起我用力地向岸边划去,激起的水花溅了我一脸。他眯着混浊的眼睛看了看我,若无其事地对我说“没事”……
安顿好我后,他又冲到田里去了,我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屋里发呆。
在人生路上,外公一刻都不停歇,他对生活充满热爱,奋力劳作。我们已好久没见面了,他现在一定还在田间地头干活儿吧。外公走过的路,是奋斗拼搏的路,是越走越年轻的路。
走在成长的路上,一路欢笑,一路悲伤,一路挫折,一路坚强,体味着失落与惊喜,成长的滋味只有自己会知道。
童年时,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记忆中小小的自己坐在父亲结实的肩头,走过青草铺就的田垄,走过溢满芬芳的小径,和家人一起去郊游。映入眼帘的是满满的绿色,幼小的我便发挥自己不懈的探索精神,好奇的走来走去。牵着我的手的父亲,总是满脸宠溺的被我拉着:耳边隐约回想着父亲轻声的叮咛“小心点…”,那是记忆中被疼爱的味道。回想起那时心灵的触动,即使呼吸的空气也是甜蜜的。
少年时,是在去向学校的路上。年少轻狂的自己没有那么多的顾虑,总是我行我素,从不考虑别人怎么看。那时的自己总是不把学习当回事,从来都只是考前临时抱佛脚,考后伤心一会会,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虽然总是被家长教训,却依旧无动于衷。现在想想,还好自己意识到世上没有后悔药的时候,不算太晚,还来得及奋起直追。回首身处少年叛逆期的自己,愚蠢大意险些葬送了自己,是身边的人一直都在提醒我:回头吧,去推开那扇背后阳光明媚的窗。
现在,仍是走在上学路上,只不过换了个目的地。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的认知,新的生活,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有时脑海中也不免浮现出以前相似的生活片段。跑步时虽然累得够呛,却会边喘气边和同学私聊;思考题目时,会和好友商讨,有时也会各执一词开始争吵;参加比赛时,心里会惴惴不安,却往往因为她的笑容而瞬间镇定,充满自信。学习的旅途是寂寞的,但只要一路上与朋友携手前行,快乐总是多过伤感的,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便不再孤独。
走在成长的路上,走过崎岖的小路,经过分叉的路口,也体验过狂风和暴雨。但是要坚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走在路上,无论悲喜,都会有人陪你到天亮。
我可以走在回家的.路上,也可以走在去外地打工的路上……但是它们是不同的,因为一个你知道结果,一个不知道……
路漫长而无尽。我们不知道尽头到底是快乐还是悲伤,只要我们走下去才会知道。
有人说:“我们生下来,明明知道会在尽头时死去,为什么还要生下来呢?如果如同他这样说的话,那么在走完这一生的过程时不也是丰富多彩的吗?在经历人生时会遇到困难和坎坷,虽然这些是不幸的,但这也不正是精彩所处吗?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只有在所不完美之处,添上一笔不就更完美了吗?何必去伤心,难过。我们的路,不可限量。谁也不会决定别人的明天,未来会怎样。”走在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吧。不要去羡慕别人的成功。因为,我们永远也看不到他们在走这条路时所付出的一切。"走在路上“不要在最后关头放弃。当你坚持到了最后关头,仅仅差一步就到达成功时,你却放弃了。就如同你在寻宝时,只差一步之遥你却放弃了。你也就放弃了钻石何不可衡量的胜利。
我喜欢走在路上,因为它充满了神秘。让这条路成为你成功的起点把。
慢慢走,用心赏,最美的风景在路上。
那日,我正走在去奶奶家吃饭的路上。路经一个广场,广场上的人零星点点。偶然的一瞥,我望见了那般唯美的风景。在夕阳的余晖下,一位老人推着轮椅上的老奶奶缓缓地前行。樱花树下传来了他们欢快的笑语闲谈,溪水河畔目睹了他们深情的彼此凝视。看着眼前这一幕,我似乎明白,永远的陪伴之路是人生最美的风景,能够陪伴着一起慢慢变老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我慢下脚步,欣赏着这美丽的路途,仿佛脱离了尘世喧嚣,沉浸在这安静而温暖的风景之中。
我轻轻地走进他们,每走一步,心都颤颤的,生怕自己一个脚步声重了些,便打破那世间难得美好。
我就着他们最近的椅子坐了下来。那两位老人循着广场散步,轮椅上的老奶奶也想要站起来。我瞅见老人在老伴地搀扶下艰难地站起来。我便急忙地跑过去,帮着老人站起来,老人抬起头,那岁月的风霜在老人的脸上留下了点点痕迹。
她朝我笑着,艰难地吐出几句“……姑娘,人真好啊,总……总能有好报啊。”此刻的我,微微一笑。
我陪着两位老人走了一会,交谈中我了解到他们的子女都在外工作,他们也早已是年过八旬,平时他们就经常这样,两个人在外面散散步,吹吹风……日子也过得很幸福舒适。是啊,怎么会不幸福,这是一辈子的守候与陪伴,是相濡以沫,爱情的诠释,是回归本真的自然与洒脱。
夕阳的余晖似要散尽了,时候不早了,我早已错过了晚饭时间。我向他们挥手道别,渐行渐远……
倏地回头,两位老人彼此搀扶着,向前走着,夕阳西下,漫长的时光影印在他们身上,如此美好。
我们素不相识,我们在路上偶遇,但温暖早已注入了我的内心。
我再次踏上去奶奶家的路,看着身边的每一处风景。因为我明白,风景在路上,温暖感动随时拾得!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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