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4日星期四晚上八点电视放映了“开学第一课”,规律我早已了如执掌,一开始都是唱“开学第一课”讲故事让真人签名,接着就是课堂小结。
一共有四课,首先是由诵读《七律·长征》开始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w逶迆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度桥横铁索寒。 更喜珉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两万五千里长征艰苦卓越,走了大半个中国,走了14多个省,翻了20多座山,跨了30多条河,共计打了600余次战斗,每日行50公里,开始有30万人后期只有3万人,走300米平均死一人。
99岁的胡老先生讲了,子弹穿过裤子打死伙伴,突围吃密码本怕敌方知道。雪山上48天断粮激战,94岁梁老将与杨政委相依为命用一个碗吃饭,用一条被子,然后唱十里红军。
使我铭记的'是最小红军,不是一岁不是三五个月也不是一个月,而是18天的小女孩,她小的时候父亲贺龙将她放在马背上的篮子里,后来马差点将篮子踢飞,后来贺龙与将士一闻到哭声就证明她还没死,贺龙把他放入怀里打日本之时就将她像垃圾一样扔了出去,然后打完时发现孩子在草丛中······,后来贺龙部下说扔了孩子,贺龙回话:自己的孩子也保不住,如何保全自己的国家。
我们都应该有红军信念不移,百折不挠,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成为祖国的栋梁。
我喜欢吃水果,在各种各样的水果中,我尤其是喜欢吃草莓。
到了草莓上市的季节,每当走到草莓摊前,那红彤彤的草莓,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香味,我就会像只馋嘴的小猫,口水忍不住“飞流直下三千尺”。
我喜欢吃草莓,因为它的颜色、形状和味道都特别惹人喜爱。草莓的.形状像颗鸡心,浑身长满了细细软软的小刺,摸上去毛茸茸的,不像仙人掌的刺会扎人。熟透了的草莓穿着红艳艳的“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绿色的“太阳帽”,样子可爱极了。取一颗熟透了的草莓放在嘴里轻轻一咬,软软的,那酸酸甜甜的红色液溢的满口都是。
我喜欢吃草莓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它没有皮和壳,吃起来特别方便,这样我就不用剥皮,吐壳了。嘻嘻,一口一个,痛快极了。
草莓不但好吃,营养也非常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草莓的吃法有很多种,除了直接食用,还可以榨成汁或者腌着吃。我们家的金典吃法就是酸奶拌草莓,妈妈把刚买回来的新鲜草莓切成一块一块的放进一个大碗里,我把原味酸奶浇在上面,再拌一拌,等酸奶的颜色变得艳红艳红的,草莓就腌好了。哈哈,吃上一口酸奶草莓,更是回味无穷。
这就是美味的草莓,怎么样,听了我对草莓的介绍,你一定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吧?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暑假里的一天,晚饭后我们全家在看电视。爸爸突然对我说:“我们明天去看长江好吗?” “好呀, 太好了!”我兴奋地大叫。 “可是我们怎么去呢?” 爸爸笑着对我说:“我们走着去吧,看看你能不能吃得了苦。” 我赶紧把地图找了出来, “哇,这么远啊,要走多长时间啊?” 我真担心自己能不能走这么长的路, 但是心里又十分地期盼着这次行动,这可是一件我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
第二天,天气很热,吃过早饭我们就出发了。 走在路上, 太阳火辣辣的, 晒得我们汗流浃背, 没有阴凉的地方可以躲避, 带的水也喝光了, 已经走了几个小时, 我们又渴又累, 皮肤也被晒得发烫, 我真的快要坚持不住了, 心想:“还是回去吧, 家里有冷饮吃, 在空调房子里那该多爽啊。”
正当我要打退堂鼓的时候, 爸爸好像明白一切似的,笑着对我说:“马上就到了, 你看, 你已经走了那么长的路, 胜利就在前面了, 如果这个时候你放弃了, 那么我们前面几个小时的辛苦都白费了, 再坚持一下就是胜利了!” 我觉得爸爸的话很有道理, 于是我又埋头坚持走了起来。
就这样, 我克服了自己没有想到也从没有遇到过的困难。 经过七个多小时的徒步行走, 我和爸爸终于到达了长江与黄浦江的汇合处, 一望无际的长江宽广辽阔,黄色的`长江与青绿色的黄浦江平静地汇合在一起, 形成了一条水色分明的弧线,真是太美了。 我们坐在江边, 看着江面上来往的船只和江边嬉戏的水鸟, 徐徐的江风吹拂着我的头发, 真是令人惬意。
成功总是最后以分钟到访的客人, 今天我可是等到了这位客人!
我想, 在奥运会上应该增加一个项目, 就是徒步行走, 谁能走得最长最远, 谁就是冠军, 这可是一项既赛体力又比意志的项目啊, 到时候我也去参加比赛, 我会努力坚持, 像运动员一样站在奖台上领取奖牌的时候该是多么光荣啊!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和书的故事满分-叙事作文600字_五年级写事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伏尔泰曾说:“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
今天,我就要去找我的老朋友了,它就是《城南旧事》。因为最近新买的书还没到货,所以我只能去找这些“老朋友”玩了。
捧起我的《城南旧事》,它还是那副“面孔”,百看不厌。这本书是林海音写的,讲的是她从上小学前到毕业的故事。人物个性鲜明,情节曲折离奇,内容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有快乐,有悲伤,有愤怒也有心酸。
正看得入迷时,我妈大喊一声:“十一点了!该睡觉了!明天再继续读吧!”
我只好恋恋不舍地关掉灯,上床睡觉。但我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城南旧事》里的情节,发烧昏迷的英子(作者);和“母亲”聊天的兰姨娘;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终于,在困意的`驱使下,我睡着了,还做了个关于这本书的梦。
我在梦中用英子的视角来看这本书。看到骆驼队驮着货物而来;跟惠安馆的“疯子”一起玩;妞儿跟秀贞母女相认后却被火车撞死;“我”发烧昏迷差点丢了性命;参加开学典礼;遇到小偷险些被骗;笑口常开的兰姨娘和母亲聊天;宋妈回乡下;父亲去世……许多情节在梦中浮现,虽然我不是英子,但还是会有跟英子一样的情感,一起哭,一起笑。
醒来,枕边一片湿。妈妈急忙问:“不舒服吗?还是做恶梦了?别怕别怕!”
我擦了眼泪,把梦里的事一五一十地全说给了妈妈听。妈妈笑了笑,打趣地说:“你真是个小书虫呢!”
看来就像伏尔泰说得一样:“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
你好!
几年前你跟你爸爸妈妈到我家看望奶奶,我们两个玩得很融洽。可一天后你就走了,我们已将好几年没见面了。我非常想念你,常常在睡梦中梦见你。你有没有音信,我只好给你写信了。
我现在已经升上五年级了,是副班长,我在xxx学校读书。我们是一个56人的大家庭,班里有四大金刚、五大天王,还有一个皮贼小队,每天皮贼小子们都要闹出一两个小笑话,在紧张的学习之余给我们带来欢乐。我们的学习很紧张,一天七节课,你那边怎么样?我最喜欢上语文课了,我们语文老师讲的绘声绘色,既负责又和蔼。我们还有一年一度的'运动会,你们有吗?
我搬了新家了。这里环境优美,楼前面有一座青山,一年四季都青松挺立,特别是下雪的时候,银装素裹、分外妖娆,每到这时,我就到阁楼上堆雪人,把鞭炮放到雪里引爆,既好玩又刺激。
你还记得奶奶家的院子吗?我们那会还摘小梨呢,青青的小梨酸不溜丢的,我们咬了一口就扔了。现在这个院子仍是我和弟弟的乐园,春天我们放风筝,夏天我们踢足球,秋天可以摘果子,每看到满树的小梨,我就会想起你的笑脸。
记得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现在我依然喜欢下围棋,一有空就下。周日还去围棋班,虽然现在要学习第一,围棋第二,但我还是一有空就和弟弟***一盘。我现在还很喜欢看书哩,不能下棋,我就会拿起一本书,有滋有味的“啃”起来。
好了不说了。希望你还能再来,我还要和你pk一盘围棋奥。
祝你:学习进步
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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