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像亲人一样亲,又和仇人一样恨的人,你们知道是谁吗?没错,那就是我的同桌。
当我和同桌是仇人时,我们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整蛊对方。他对我的整蛊方式很简单,就是移凳子。每当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时,他就会将凳子移开,让我坐个空。可我知道他这种小伎俩后,每次坐下时,我都慢慢的用手摸一摸,如果没摸到凳子,说明凳子是被同桌拿走了,我先半蹲着,看起来像坐着一样,接下来再使劲踩着他的脚。因为是上课时间,所以他不敢发声,只能忍着。到了下课,这场无声的战斗,就会转化成震天撼地的厮***。
我们也不是总是仇人,有时候也和亲人一样。没有战斗的课间,我和他会在一起玩耍,一起写作业,一起聊天,一起讲笑话……记得那天课堂作业特别多,我写得差点要哭出来,后来他给我辅导,给我解题思路。十分钟后,我就将这些作业全部写完。后来就上课了,我都没来得及向他说声谢谢,但我觉得我们的友谊在教室中无声地回荡。
我这个阴晴不定的同桌呀,我喜欢!
“叮零零”上课的零声刚响起来,老师踏着铃声走进教室,仔细一看,我看到老师的手里拿着试卷。
很快试卷发下来了,我先浏览了一下试卷,发现试卷上的题目都是我之前做过的,心中暗暗窃喜,我拿起笔,飞快地答起题来,笔沙沙地在纸上划动着,写着写着,我突然发现笔芯没水了,写不了字。怎么办,怎么办,我急得团团转,跟同桌借吧。我心里闪过这样一个念头,但是我上个星期刚跟他吵过架,就因为我不小心摔了他新买的钢笔,他推了我一把,我差点摔倒,于是我们爆发了激烈的争吵————————那之后的一个星期,我们开始了冷战。现在我跟他借笔,他会借我吗?就在这时,同桌竟然把笔递到我面前,我犹豫了一下,拿起笔,飞快地答起题来。“佳灿,我们还做朋友吧,好吗?”同桌小声地对我说。听到这句话,我笑着冲他点了点头,我其实早就想跟他道歉了,他竟主动地提出和我做朋友。下课后,我把笔还给了同桌,还真诚地向他道了歉。我们又和好如初。
这次的经历,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友谊的可贵,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与同桌之间的友谊。
诸位看官见此题目莫要惊慌,且要绝对相信,这个世界是和平的哦!称为“世界大战”,是夸张化了我与同桌间的摩擦而已。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那天上午的第四节课,语文老师“外出”听课,让班长看着我们抄东西。正抄着呢,同桌吴越峰动了一下胳膊,把我写的“永驻人间”改成了“永驻大间”。我十分气恼,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竞一脸“无辜”地问:“怎么了?怎么了?”
“你看你!”我边说边指了一下本子,他忙不迭地伸过那大脑袋,看到“永驻大间”时,笑得前仰后合,其形态犹如被人点了笑穴一般。班上的同学被这爆笑声弄得莫名其妙,齐刷刷地看向我们,班长也意欲前来“掺和”一下。
没办法,只得先压下由气恼“恶化”成“气急败坏”的情绪,暂时“熄火”。
一会儿,整个教室再次沉浸在一种安静的氛围当中。我寻思着“报仇”,看到桌子歪了,顿时“计”上心头。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吴越峰的本子,见他写了十多个字后,猛地一拽桌子,由于他的反应不够快,笔在本上划了一条“优美的弧线”。这一招,就是温顺的羊也会愤怒的,何况他还没有羊那么好的脾气。果然不出所料,他在课桌底下使起了“连环脚”,本人白色的鞋子立刻“破了相”。我岂肯善罢甘休,一面使出“乾坤大挪移”,一面不失时机地“回击”……
我们打得“热火朝天”,斗红了眼,丝毫不知讲台上的班长正“虎视眈眈”。最后,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班长将我们交由老师处理了。
历史上,世界大战的最终结果是和平,那我与同桌呢,是否也会化干戈为玉帛呢?
中学生的社会不足,却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又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财物,打架斗殴。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难题时,只相信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长者的劝阻。喜欢“先动手”,“后动脑”。直到发现闯了大祸,才惊慌失措。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
下面我讲个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故事。王彬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是班干部。有一次,他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呢?他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我们要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新世纪的栋梁之才!
有一次,数学老师看快下课了,出了几道题,要求写在信纸上,同桌没有,便向我借,见她那可怜巴巴的样子,我不禁心头一软,就给了她两张。过了一会,我写错了个字,向她借改字液,没想到她连忙收起来,说:“我还要用呢”,说什么也不借给我。“嘿!”我就纳闷了,这孩子懂不懂什么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呀,可她只是一味的笑,我这才明白什么叫“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了。第二天,数学老师又出了题,要求写在信纸上,哈!老天有眼啊!正如我所料,她又向我借,哼哼!小样!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没?农民上过放羊娃的当,还会再上当吗?这次,“日本”只好认栽。
就这样,短短的几个星期内,就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嗨!不知道这无硝烟的战争会打到什么时候……
同桌是福,他会给你带来无尽的快乐;同桌是祸,他会给你带来无限的琐事,同桌究竟是福还是祸,看完这个故事,你,就会明白的。他是我六年以来最讨厌的同桌,他皮肤很黑,有点儿像非洲人,尤其是穿上“红白蓝”后,白色让他的“黑”特别明显。黑不是问题,但他的啰唆和爱唱歌的习惯简直让人抓狂。一次美术课上,老师要求我们画建筑,当老师讲完要求后,他居然吐出这样一句话:“万一你忘记了怎么办,我再复述两遍吧!”天哪!要求这么多,再复述两遍,那还让我活吗?我悄悄地拿纸巾堵住耳朵,不一会儿,见他嘴巴停了下来,呼!耳根终于清净些了。我把纸巾拿了出来,谢天谢地,他终于没吵了。
“喜羊羊、美羊羊……”咦?这个让人想吐的歌声从哪儿传出来的?呃,这……这不不就是是我左边的那位唱的嘛!等到下课,我终于把所有怒火喷了出来,一手指他,紧皱眉毛:“上课就上课,啰嗦什么,再说了,刚才是美术课不是用来唱歌的,你!已经让我忍无可忍了!”我一口气说完,本以为狮子吼能压住他,没想到他居然扭起来,一下子站起来,撞到桌子,自作自受!他一手叉腰,反驳:“我唱歌又用不着你管,啦啦啦我就唱,我就唱,哼!”哼啥哼,这张我记下了,你等着吧!他咧开嘴,露出他那又黄又不整齐的牙齿,再次跳起舞来。望着他那张令人厌恶的脸,心中泛起一阵恶心,大声喊出了三个字:“你!很烦!”在我心里,形容他的名词只有讨厌。他是我不想接近的人,更不想与他同桌的人,他就是杨国威!这个同桌是祸,他让我的耳根得不到休息;这个同桌是祸,他让我原本烦躁的心变得更烦;这个同桌是祸,他让我失去我应有的快乐。我觉得——他真烦!
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同学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老师上课。忽然,一位男生大煞风景地跌坐在地,他捂着屁股,叫苦连天,一边一本正经地站起身来,一边扭过头去朝大家做了个鬼脸,结果一个不小心,又被书包带子绊成了“重伤”,这下,他全身“挂彩”,终于肯安分了。
哎哟,提起这家伙,那可真是大名鼎鼎呀!他就是我的同桌——吴同学。
好像是五年级吧,我就与他坐在一起,人家都说我们俩像周瑜和黄盖,一个愿唱(打),一个愿和(挨)。每当我教吴同学作业时,他一旦分神,我就会用笔杆敲一下他的手,不过往往我敲一下,他就回过神来,紧接着来一句令我哭笑不得话:“没听懂!”于是乎,我只好很伤脑筋地再为他讲一遍:“圆的面积用S表示……”一语完毕,我望着他那涣散的目光,仿佛看见他的心思从昨天玩的电脑游戏,飞到了南美洲,再从南美洲出来,绕了赤道三圈……
吴同学不仅听我说话时,精神涣散,而且唠叨的功夫不是一般的绝。
一次考试,吴同学有一些题目不会做,便探过头来,想看我的试卷。我抽过笔盒,“啪”的一声盖上试卷。他立刻碎碎念起来:“不带这么玩的啊!坑啊……”我立刻失去了做题目的兴趣,拨拉开笔盒,从书包中找出一本更大的书盖住了考卷。吴同学的脖子伸得更长了,两只眼睛放出光来,贴在额头上的一缕卷发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果然,如我所料,“啪”的一身响起,紧接着是语文老师“亲切”的“问候”:“吴某某,你在看什么呢?这么好看呀?”
吴同学大概还在纳闷呢:“谁打了我一下?”可他一回过头去见是老师,就像老鼠见了猫似的,一哆嗦,立刻安分了下来,老师一走,他的叨叨像死灰复燃一样,又开始了,直到我投降……
这位同桌真是让我又好气,又好笑,不过正因为他这个“活宝”,让我的校园生活增添了更多乐趣。谢谢你,同桌吴同学。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用担心树木被一些想赚钱的商人乱砍乱伐,导致泥土流失,沙尘暴不断了。《森林保护法》的第六章告诉了我们,如果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森林,我们不仅仅是不砍伐树木,还要保护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时的拨打火警,不让森林严重烧毁。
1994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这个法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权利多着呢:消费者可以享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卖家卖个我们的.东西不好或者是假货,我们是有权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广告法……陆续公众于世。最近,国家又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2007年6月1日,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个法规约束了我们不去歌舞厅,网吧,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多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这个保护法也约束了我们不能喝酒、抽烟种种坏习惯。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种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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