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很小,质量也轻,但有巨大的吸引力。我不知道牛顿会怎么想了,我被吸了进去,由雾里看花开始,进而成了摇旗呐喊的参与者。的确,这是一项惊心动魄的运动,无常的'结果让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哨响之后人们立即转换成两副面孔,几家欢喜几家愁。因为这个黑白相间的尤物,巴乔的忧郁、地中海的湛蓝都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素不相识的球迷,可以在瞬间结为同盟.把标语旗帜摇得铺天盖地;或是怒目相向,仿佛不共戴天的仇敌。几年前我觉得那一幕幕***乱很荒诞,过了几年之后,我竟激情澎湃地扮演了剧中人,时至今日,我觉得这实在很荒唐。
是呀,我为什么要做球迷呢?它很美,当看客就足矣。没有统率三军的能力,我并不能为球队指点迷津;没有寒来暑往的历练,我无法体验摧城拔寨的狂喜。以自己的“地方主义”,说服自己留守在电视旁看省队比赛;仗自己的“侠肝义胆”,在BBS上大放厥词,对“舜天”评头论足,俨然行家里手,却忘了自己在生活中也差强人意。评价别人总是很舒服,但一直关注别人实际上就是逃避自己!这不是青春在体育中勃发,而是志向在足球边沉沦!
足球是一种爱好,就像临街的窗帘一样,精美雅致让人禁不住想多看几眼。但天亮了,不管窗帘如何精美,也得把它拉到一旁,我们还得拥抱窗外的整个世界……
足球是一本值得品读的书,但像练气功一样,不慎走火人魔是危险的。与驰骋赛场的球星不同,与伶牙俐齿的节目主持人不同,球迷不是一职业,而只是绿茵场上永远的配角。我爱足球,但我还是想揭开那层矫情的面纱。明知自己的呐喊并不会改变球的方向,却“无怨无悔”,是不是做球迷比做学生更安逸呢?观赏几场赏心悦目的球无可厚非,但成球迷就似乎是一种病态。如果你真的想用实力改变生活的话,就请停止球场上的吵噪,回到自己的天地里大刀阔斧地干一番事业。
我喜欢冬天,喜欢那种一尘不染的感觉;喜欢白色的精灵漫天飞舞;喜欢在空旷的雪地上席地而坐,双手抱膝;喜欢在清晨拉开窗帘那刹那的惊喜,一片纯白的世界。轻轻的用手抚着树干,因为覆雪的冰凉使我手心微微一颤。我把悲欢离合刻进了树的皱纹,喜怒哀乐渗透进树的年轮,然后,我一身豁达,无比轻松。
洁白无暇的雪花,一如纯洁率真的我们,坐赏冬的素净。
一年年花开花落,一年年春夏秋冬,人生的风景不断更迭,我们享受着置身于景的愉悦,品读人生的韵味。
它总面近六十万公顷,地跨盘锦、营口两市,这里是东亚和澳大利来鸟类迁徙路线上的大“驿站”。
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子号称“世界第二”。这里还有……斑海豹?(原来是从北极来过冬的)。
每年到了夏入秋时,是最好看的时候,芦苇荡因盐碱变红了!但也不单调,盐碱的多少,确定了红的程度:红的、过渡地变淡绿、又突然变得很红,中间冒出一圈、一簇、一团葱绿的苇荡,风吹来,此起彼伏。红色中看出一圈绿色,淡绿中又透出一股诱红,反反复复,却不全一样,最后红绿一同缓缓消失在淡蓝中,——那是海。
那时我坐在游船顶部,任凭海风的摆弄,头发“蓬蓬”立起来,随风舞动,不管是别人照相还是自己照相,都那么中看——因为后方耸立的、在上的、无边的红海滩——让我变帅了,真爽!
下船之后,走红海滩栈道,远望的雄壮,细看不到,但细看的精美,则远远超乎想象。看见一株株红色的小东西,一根主干,地上长的不大,根部因盐碱不得不扎深。
最有趣的当属滩涂蟹了,人不在时横来横去觅食,一有风吹草动,立刻“飞”进洞里,但只要在旁边等一会儿,它们照觅食不误。我用一根芦苇杆逗它,它抓住了,我慢提上来,它刚看到我,钳一松,掉下去了,背朝地,没摔死,翻了半分钟,翻过来了,逃回洞里捡了条命。
在芦苇荡子里,蟹并不是它们的.“正宗土特产”,鸟蛋特别是野鸭蛋、鹅蛋才是,中午我就用俩咸野鸭蛋下了一大碗高梁米,很好吃。只不过我拿鸭蛋时蛋上面还沾有野鸭屎,难闻至极,闻者必晕。
在那遥远的地方,在那神秘的盘锦,在那海风的气息下,在那由珍惜动物构成的生态环境下,在那被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的与海面交错的红绿峥嵘的“地毯”下,美丽的景象还在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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