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个大数据处理的时代,一个网络发达的时代。足不出户,手捧手机,眼望电脑,便能了解到这个社会前进的方向,了解到当今时代所需要的物质。但,网络传递的信息就真的是千真万确吗?面对网络上的种种新闻,我们应全盘接受吗?莫被网络蒙蔽了双眼。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它的好处,也有它的弊端。网络是新时代科学家们研发出来方便人们生活、丰富人们知识的新产品。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各种新闻和新鲜事物。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今天的成就完全得益于互联网。可以说,互联网成就了马云,马云创新了互联网。显而易见,这是网络对人有益的表现。反观材料中的小女孩,因梦想着当练习生,年纪轻轻却想着离家出走。可见,网络对当今青少年的负面影响颇为严重。看着舞台上风光靓丽的明星,自己也幻想着能够踏上该舞台。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多数产生在当代青少年的思想中。可他们知道,现实世界中这些所谓的练习生也有艰苦奋斗的过程,饱含多少辛酸的眼泪才有如此成就?网络使他们的眼光变得狭窄,完全偏离正道。假若这两个小女孩出走成功,换来的又是一对父母的痛心和可惜。
网络既能成就人生,也能使你堕入深渊。当今社会,绝多数工作者都梦想着自己能成为网红。他们都认为网红赚钱容易,又不需要努力工作,只需要拍拍视频就能出名。这种想法在当今社会来看,并不出奇。游手好闲的人整天捧着通过“某音”来刷小视频,并且看得津津乐道。日复一日,所剩无几的上进心也被消耗殆尽,幻想着高额的收入和轻松的工作。殊不知,网红也需承担外界舆论的压力,稍有不措言辞和不正当行为便会被“封***”。表面上的轻松实则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成败之举仅在一瞬间。
网络只是一个给我们了解世界的工具,并不是所有事物都是万能的。正确辨别网络是非,莫让网络遮蔽了双眼。
从故宫萌物系列文化创意产品,到人见人爱的故宫猫保安,再到令人忍俊不禁的《上新了,故宫》,都表示着故宫告别了正襟危坐的形象,给人一种年轻了的形象,而且网红是故宫,更是吸引到了年轻一代人参与到故宫产业的生产中来,既提升了故宫经济化建设的发展,也让年轻一代的人们放下手机接受中华传统文化的熏陶,这些优秀文化是古代留下来的瑰宝,拥有巨大的文化底蕴,是用金钱衡量不了的。年轻人一般都不太喜欢看书,也不想去认识那些枯燥乏味的历史,枯燥乏味的知识。因为有故宫创意产品的出现,让年轻人们更有好奇心的去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由此看来,网红是故宫未尝不可。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生活质量也越来越高,年轻人在网上购物社交,但是两个人面对面交谈的机会是少之又少,年轻人这一代对于电子产品手机的依赖是很大的,快餐式的阅读也越来越广泛。然而人们在空闲时间能够手捧一本书,或者是去博物馆,故宫等具有古老传统文化的地方去参观的情况是屈指可数的。大多数人在空闲时间手捧的往往是手机或者电脑或者其他电子产品。如果大家都迷恋上游戏的话,那么我相信这个社会最终会沦为懒惰的,自私的一个社会,将会停滞不前,中国的强大也将覆灭。所以我们在空闲的时间需要放下手机,放下手中的劳务,去看一看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接受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这些都是古代留下来的瑰宝。
而网红是故宫,比以前正襟危坐的故宫更加年轻了,成为了清晨的故宫,吸引了青年一代参与到故宫产业中的生产中来。文化创意事业有了新的突破,年轻人喜欢什么,我们就给他献上什么,故宫负责人是这样分享故宫正青春的理念,其实网红式故宫,也未尝不可。
在现在这个电子产品铺天盖地、网络神通广大的时代,一个新兴职业蓬勃升起——网红。
这群有着搞笑的本领,姣好的面容,出从的上位水平的人。他们每天只需要在网络上随便发一条消息,便会引来世人驻足观瞧。有了群众基础,便有了阅读量;有了阅读量,便会有一大群拿着钱请他们做代言等一系列的金钱交易。网红这一职业,有钱有名有光环。于是许多人便挤破脑袋的想钻进这一行业,为此不惜伤害自己来引起世人关注,无下限的博出位,甚至是触犯道德与法律。
“网红”这个新兴职业代表了信息网络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但无下限的博关注来获取利益,让原本光鲜亮丽的职业染上了黑色。这种被沾染了的网红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这种网红注定是会快速消亡于网络世界。只有带着正能量的网红,能真正给网民带来欢笑的网红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
网红内容可以是积极参加慈善,或是运动,甚至可以仅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这些没有丝毫营养价值的东西不知道任何人的关注,这些仅仅是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广。
我支持正能量网红,我愿意为他们点赞。对于无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网红,我只想说:人重在有羞耻之心。
我是一个喜欢网红的人,我喜欢像papi酱那样能带给我们能量的网红,我喜欢像艾克里里那样能带给我们欢笑的网红……我喜欢网红,我喜欢能让我觉得值得的网红。
即使你有在彪悍的出位水平,并不能让别人真正的欣赏你喜欢你,那么,你成为网红的意义何在?人并不能只追求利和益,而要追求做一个快乐的自己,自己喜欢的自己。
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就是我的人生意义。我不是网红,但我喜欢真实的自己。
有人说,这是一个“红生万物”的时代。随着网络的发展,催生了网络红人,出现“网红”产业,兴起“网红”经济。很多青少年,甚至竟将“网红”定位为将来最期望的职业。
客观地说,“网红”也不是洪水猛兽。这个时代,站在互联网风口,猪都能飞起来,何况是有看点、有炒点的“网红”呢?社会原子化、娱乐疯魔化,价值的多元、舆论的分野……给了“网红”勃兴与风靡的最佳土壤。三观正、有节操,“网红”也可以“最美”;可一旦陷入眼球经济的“名利场”,这个时候,资本只要稍稍抛个媚眼,“网红”经济就容易走火入魔。
当下,“网红”乱象丛生,涉毒、涉暴、低俗、色情、骗局、谣言……,难以言尽,尤以网络直播为甚。2016年,中国网络直播迅猛发展,境内各类网络直播平台已达400余家,一些大型网络直播平台注册用户过亿,月活跃用户超千万。然而,低俗、色情等内容屡禁不止。8月27日,央视以 “网络直播的‘黄’与‘黑’” 为题进行了长达十五分钟的专题报道,猫扑、映客、熊猫TV、虎牙等著名直播平台因传播低俗色情内容,以及弄虚作假存在利益捆绑等黑幕赫然在列。为了红,真是蛮拼的:法律的底线不要了、道德的底裤也不穿了,少数“网红”以网络技术为引擎,将文明社会向后逆转数百年——要么身体诱惑、要么疯狂飙车、要么猥琐搭讪,各自在贩卖三俗的路上越走越远。
当耻感成为流俗的笑点,“网红”带坏的,就不只是小孩子的职业志向。一来,它无情消解了这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与正能量。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早就表达了对这种泛娱乐文化肆虐的警示与忧虑。如果一切都被“网红”文化解构,是非界限含混、美丑面目不清,怎么开心怎么玩,怎么“出位”怎么博,那网络狂欢就成了另一种精神层面的金迷纸醉。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1]网络红人分成三代: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
“网红”这个新兴职业代表了信息网络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但无下限的博关注来获取利益,让原本光鲜亮丽的职业染上了黑色。这种被沾染了的网红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这种网红注定是会快速消亡于网络世界。只有带着正能量的网红,能真正给网民带来欢笑的网红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
网红内容可以是积极参加慈善,或是运动,甚至可以仅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这些没有丝毫营养价值的东西不知道任何人的关注,这些仅仅是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广。
我支持正能量网红,我愿意为他们点赞。对于无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网红,我只想说:人重在有羞耻之心。
要理解为什么网红崛起,代表了市场的互联网大变革,就要理解商业未来最重要和根本的趋势:从B2C到C2B。消费者成为一切商业行为的起点,他们要求个性化、实时关注、随时消费……毫无疑问,C2B的变化将推动市场的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改变,及其带动的改变将会是多么“根本性”?简单回顾一下历史即可找到答案。现代工业经济体系,除了大家熟悉的流水线大生产之外,大品牌、大流通等都与之紧密结合在一起。它们是同一个系统的不同组件,配合联动。
工业时代第一个成功的品牌是宝洁的象牙香皂(Ivory Soap),它打出了第一个全国性的广告,时为1879年。广告和品牌之所以在那个时间点出现,是基于铁路网的大流通,使全国性市场成为可能。而全国市场一旦建立,销售规模呈几何级数放大,非现代化的流水线生产不能满足。全国性市场的另一面,是对大品牌的需求。因为商品要超出一个地方性的销售区域,传统的信用背书鞭长莫及,品牌就变得很重要。接着,品牌催生了媒体和广告紧密结合的商业模式,这在当时是跨时代的创新:媒体通过内容获得海量用户,再通过广告,获取收入。品牌商通过媒体做广告,再通过渠道销售商品,这是工业时代基本的商业范式。传统市场是从B出发,从厂家出发去推一个事先想好的品牌形象,如寻找气质与品牌相契合的明星代言。一条10秒钟的广告,有明确的信息传递,通过反复沟通,媒体高强度覆盖,在消费者脑中形成品牌认知。
简单总结一下,市场,是工业时代最大的商业创造之一,也是最基本的骨干,与媒体、渠道、生产紧密咬合,形成了B2C的'基本范式。牵一发而动全身。牵了市场这一骨,B2C渐变为C2B,将带动如何规模的商业巨变?
网红崛起,品牌运营模式和市场已从根本被改变。网红的典型运营方式,是以C为核心构建社群认同。在社区中,B、C不再割裂,而是融合为一个共同体,服膺共同认可的价值观。网红本人,则是社区价值观的人格化表现。
同时,网红又利用互联网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低成本、全方位、立体、及时地展现自己的方方面面,以及背后想要表现的价值体系。视频、微博、直播平台……生活中各方面的分享,都是用低成本、高科技的方法,更丰富地构建一个社区,让目标人群产生认同。
社区本身并不凝固。网红和粉丝的互动不能停顿,也不能有过重的表演痕迹。互动,是网红、粉丝之间不停进行的双向选择——在价值,远非区区价格层面双向确认。
这是比传统品牌效率高得多的一种品牌建立方式,也是效率高得多的B—C互动的方式。它建立在互联网大发展的基础上。万物互联,互动的手段越来越丰富,成本越来越低,时效性越来越高。所以,网红是移动互联网平台上产生出来的native citizen。没有移动互联网,就没有她们诞生的可能。
网红的进一步演化,不仅仅会从根本上摧毁传统媒体的生存方式,也将摧毁传统的品牌广告模式。所以,在网红经济下,大家最直接感受到的就是对明星代言商品的冲击。因为一方面,网红产生的门槛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明星代言的商业价值,又快速转移到了网红所营造的社区。这是一个双重打击。
一提到网红,大家所想的,一定是什么楚楚动人的姑娘,可是卸妆后却是个大妈;什么美味无比的食物,实则难以下咽;什么清荣峻茂的天堂,却只是门前的水沟……这些网红其实是“网骗”,其背后的原因令人不耻。
前年冬天,我们一家人在武汉游玩时路过一家名为“秃师傅”的蛋糕店,我马上回忆起这不就是爆红网络的那家蛋糕店吗?网上的主播都在吃这种蛋糕,都在说如何如何好吃。于是,我进店,买了一个“招牌”起司蛋糕,品尝后,全家骂娘。这什么吗!明明就是去了皮的超大号达利园小蛋糕吗!这样的骗人经营一定不会长久,不出所料,下一年,此店果然关门大吉。
回家后,我马上把父母手机中的抖音卸载。
有次和同学聚会,在一家网红餐厅,聒噪的口水歌,人头攒动的吧台,只有我一个人面对悲剧般的“食品”。同学在那拍照,他们东拍拍西拍拍,我顿时明白“网红”只是一个面具,给自己戴的面具。
这个面具是什么?是商业的炒作。店家会给“网红”们好处费。人们都来吃,是一种攀比,“网红在吃,大家在吃,我和他们有什么区别,我也吃!”这便是人们吃“网红”食品的根本原因。因我吃,故我在;因我吃,故我红。这全是虚荣心在作怪。
出现以上情况,是人们没有正确的批判思维,“大家都说好吃,一定好吃!”“我觉得不好吃,大家一定会笑我不懂,我也得说好吃!”这样,屎一样的食物成了抢手货。这可不是嘛!燕窝好吃嘛?鱼翅好吃嘛?鹅肝好吃嘛?不用说,不好吃。人云亦云,商业炒作,以讹传讹,人云亦云,这样“网红”食品,深入生活,却毫无营养,可是,人们还在上演着以讹传讹的闹剧。没有人说出第一声“不!”这时便需要一位英雄,挺身而出,大骂“网红”,揭露他们对社会的误导作用。
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一块小小的.“起司蛋糕”竟引出如此大的哲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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