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作文万唯(万唯满分作文小学生3年级)

六年级作文万唯(万唯满分作文小学生3年级)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1-08 01:11:33
六年级作文万唯(万唯满分作文小学生3年级)

六年级作文万唯【一】

骆驼中也有王子?骆驼中的王子怎样生存?当你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问这些问题。是的,骆驼中也有王子,而这位王子也有他的生活!

我假期所看的书就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文中主要写了一个野骆驼群的生息与破碎,在这个故事中,主角就是一批骆驼王子!

野骆驼群中共有五匹骆驼,两匹公骆驼、两匹母骆驼还有就是那位骆驼王子了。作者与骆驼的相识就是在沙漠中,作者和向导从雪豹口中就下了他们,因为骆驼群中都是老幼无力的几匹骆驼。就这样,作者取得了骆驼的信任,同时也看到了骆驼群与骆驼王子的生活。四匹老骆驼总是宠着小王子,他们之间不分彼此,可以说王子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他们给他的爱是同等的。可也就是这份爱,毁了骆驼王子。

在做这就下他们,过了很久,骆驼们再次遇到了那两只雪豹,这次作者可是爱莫能助了,因为雪豹也要生存,就看骆驼们能不能顺利脱险了。结果在与雪豹搏斗中,骆驼首领死了,而另一匹公骆驼也受了重伤。在搏斗中,骆驼王子却懦弱的躲到了一边,这让其他骆驼很气愤,也开始排斥他,就这样小骆驼无家可归了,作者和想的决定收留他,就让他驮行李,没想到,他竟然很顺从,这让作者伤透了心,因为他太懦弱了。

其实,这也反映了很多被溺爱了的孩子!所以我也想多一些家长说,如果爱孩子,就应该让他们去闯,而不是过分爱他们,让孩子做一只鹰去飞吧!让我们自己去闯吧!

六年级作文万唯【二】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六年级作文万唯【三】

我读了《骆驼王子》后,觉得这是一本特别是富家的家长、孩子必读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成年骆驼在三只中年骆驼的溺爱下,虽然成年,但心灵却还未成熟,最终导致了一只中年骆驼的死和另外两只相继离去的悲惨下场。

的确,现在溺爱孩子的现象越发严重了,什么事都包办,代替决定,使孩子逐渐养成了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等不良的心理。记得书上曾经写到过:一位母亲与丈夫离了婚,孩子判给了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但这其中的爱却是溺爱。这位母亲一直以孩子为中心,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一天,富裕的丈夫将孩子接去他所在的城市上大学。终于有一天,那位母亲尝到了溺爱的恶果&&她为孩子送去保暖的衣服,他的孩子见到她后,认为自己现在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要求她做地下妈妈,否则,就不认她。母亲知道后嚎啕大哭……

是的,如果像这位妈妈一样,那么,孩子肯定会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自然好,但也要是正确的爱,错误的爱只会适得其反。

爱,也是一门学问,只有把握火候,适度的爱,才是健康,正确的爱。

六年级作文万唯【四】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了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跟骆驼成为了朋友。骆驼王子的发情期到了,渐渐的疏远了骆驼群。有一次,骆驼王子看到了一个雌骆驼,想跟它远走高飞,可又怕遇到危险,没人保护,于是就又回到了骆驼群。骆驼王子一个人到悬崖上逛,碰到了一只的狼,狼本来是不敢吃骆驼王子的,因为骆驼王子身体庞大,可是,骆驼王子一步步往后退,最后骆驼群来了,把狼吓跑了。首领遭到了死亡,是因为被老虎吃了。本来首领死不了,可是,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首领才遭到了死亡,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其他骆驼都不想跟骆驼王子做朋友。最后骆驼王子遇到了沈石溪。

我的读书笔记是: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不惜一切代价和骆驼王子成为了朋友。(除了生命)这里表现了他们二人的勇敢精神。最后,他们二人收留了骆驼王子,表现了他们和骆驼群真正的友谊。

六年级作文万唯【五】

收到喆妈公益阅读社寄来的《不老泉》后,我欣喜若狂,很快我被这本获奖无数的经典小说所吸引,惊叹于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和插图画家&娜塔莉·巴比特的想象力,更为书中所蕴含的生命哲理而感动。

刚开始我为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而觉得她很幸运。心想:假如她喝了那泉水,会让她长生不老。那么,她永远都停留在快乐的.童年,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11岁,她真是幸运的小姑娘。要知道这可是多少人们梦寐以求的事呀,可是继续往下阅读,特别是读到了塔特一家人的经历和遭遇后,我的观点彻底的改变了。

善良的塔特叔叔,为了让温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了让她保守不老泉的秘密,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道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要经过生长、变化,一切有生命的动物、植物都要经历生与死的轮回,这个轮回就像一个旋转的轮子一样,转的永不停息。神秘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让她明白,如果人们不遵循这个规律,都去喝那能长生不老的泉水,那么世界上的一切都会停留在原地不动,万事万物也会没有一切生机,那是多么可怕的永远停留啊!

书中的主人公温妮把杰西给她的一小瓶不老泉水给了自己受伤的好朋友蟾蜍喝,让蟾蜍永生不死,自己却放弃了长生不老,放弃了活在无忧无虑的11岁里。我想:她一定也是不想一直为了隐藏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也不想让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生命就像一支笔,用铅书写自己的人生,享受书写过程中带来的乐趣!直到这支笔用完,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比如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将来是青年、然后是中年、最后是老年、死亡,接下来又是新生……要是我们长生不老,光阴就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不再是生命之轮的一部分,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多可怕呀!

我不要喝不老泉的水,我不想长生不老。我要经历时间的磨砺,享受成长的每一点滴!我也会更加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六年级作文万唯【六】

在暑假里,想看动物小说《狼王梦》,我嚷嚷着要妈妈买。终于借这个读书征文活动的机会,去书店买了一本《狼王梦》,我激动坏了。

买了《狼王梦》,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有名。

这本书十分有趣,看了令人回味无穷。内容写的是母狼紫岚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成为狼王的故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在故事中我真切的体会到母狼紫岚对她自己的孩子的爱和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独领风***为万狼敬仰的狼王时付出了许多的心血,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感受。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紫岚付出了许多的精力、感情、时间在培养自己的孩子,感受到她深深的舔犊之情,让我对爱有了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它是一匹优秀、慈爱的母狼。

再来说说狼崽,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前三匹是公狼,媚媚是母狼。我最喜欢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它抢到了一块羊胎,随后却被一只叫黄犊的幼狼给抢去了。黄犊比蓝魂儿体型要高半个肩胛骨,但它并不逃避,而是向黄犊发起了挑战。在战斗中它被咬下了一只耳朵,而黄犊则被咬下了一大截尾巴。蓝魂儿虽然失去了一只耳朵流血不止,但一点没有罢休的念头,死命地向黄犊冲去。黄犊见蓝魂儿这么不要命的架势,那还管得了那块羊胎啊,转身就逃。蓝魂儿打败了黄犊,叼起羊胎向母狼紫岚奔去。紫岚看到蓝魂儿得胜而归心里可高兴了。从这里我可以看出,蓝魂儿十分勇敢、不畏强暴、勇于拼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紫岚对自己的孩子十分关爱,她每次捕食回来总是让自己的孩子们先吃,等到它们吃饱了才自己吃,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朝思暮想地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停地培养着自己的孩子;她还是一匹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说到做到的母狼,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并没有成为一纸空谈,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的孩子要成为狼王该怎样努力,一步步向前进。但她的孩子在一个个离她远去,黑仔被金雕捉去;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丧失了生的可能;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的战斗中战败身亡,孩子一个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她难道不悲伤吗?母狼紫岚当然悲伤,但她心里一直在对自己说:死去的,再悲伤也无用,而是应该让活着的更好,更有价值!她是一匹深明大义的母狼。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看书、多阅读,增加阅读量和课外积累,使自己学得更高、懂得更多、知识更广!

六年级作文万唯【七】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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