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的酸甜苦辣,付出的汗水和努力老师和同学都看在眼里。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努力依然没有白费。
高中的新生活,新学期就快到来了,我满怀铿锵热血准备迎接高中生活的到来。我相信在这里我的梦想会绽放绚丽的般的花朵。暑假中我准备了许多关于高中的课程,虽然并没有太多的深入,但是可以学习这课程的基本结构,想要有好的开始,必须要建立一个初始体系。就如建筑工程师一样的道理,一栋房子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支架,才能建造好的房子。这样的基础在任何理论上都非虚无缥缈。
我知道新学期当然就是有新的生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在这里才是新的开始。
善交好友很关键,大家都知道新学期里大家都面面相觑,一言不发。大家互不相识。这时想要给大伙留个好映像就得热情大方。让人觉得你是个号接触的人。有些新同学因害怕交流而导致一个学期都很少与他人交流。我的身边很多这样的例子。
我的理想就是在新的集体中可以有个质的飞跃。希望可以当个班长什么的。(呵呵为接下来的学习生活提高质量。
新学期,新气象,新生活,新未来。
为接下来的学习努力吧!!!加油!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中国的成语,读了狄更斯的世界名著《远大前程》后,证明了中国成语在英国也用得通的。
书中主人翁皮普在墓地上碰到逃犯,虽然逃犯对他很凶,可他还是千方百计为他送去了吃的和锉刀。以后他得到了逃犯的帮助,成了一个绅士,改变了他穷困的命运。这不是善有善报吗?
哈维沙姆小姐,受到伤害后,孤独冷酷,存复仇之心,乔的妻子,暴虐成性,两个人最后都死得很痛苦。 罪大恶极的奥利克和康佩森,最后都不好的结果,这不是恶有恶报吗?
哈维沙姆把自己的报仇的种子播在了逃犯女儿的埃斯特拉的身上,使埃斯特拉几乎变成了第二个哈维沙姆小姐。这不是种瓜得瓜吗?
皮普在暗中帮助赫伯特找到了工作,又暗中帮他得到了一份遗产,后来赫伯特帮了皮普不少的忙。这不是种豆得豆吗?
皮普的姐夫乔是那样的爱皮普,当律师来带走皮普时,乔哭着说:“把我最喜欢的皮普抢走,我会觉得比死还要难受,如果对他有利的话,我绝不反对。”他原谅了皮普到了故乡时不来见他,他在皮普生重病,失去一切财产时,护理了他,还把自己省吃俭用,用于筹办婚礼的钱,代皮普偿还了债务。皮普已很善良,可是他对乔说:“我跟你们的善良比较。”善良的乔和善良的比迪结合成为伴侣。相信吧!善良的人总会有好结局的!!
有人说,“人贵有志”!也有人说,“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这两句话不禁引起了我的深思:什么是志向?与理想有很大的区别么?……数以千计关于志向与理想的问题在我脑海里游荡。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心智的成熟,开始渐渐的寻找起了答案……
志向,是指一个人终身的远大目标,并向这个目标奋斗,使其实现方能称为志向。但志向通常指比较远大、高远的目标或奋斗方向,例如,自己想干一件什么事啦,今后做一个什么普通职业的人啦,上什么大学啦……都不靠志向的边儿,都只能称其为愿望或理想。自古以来,成大事者必先立其志!反之碌碌无为。项羽年方十二,却吐露出了“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远大抱负;武昌首义革命先烈在清政府与日本帝国主义的剥削下,表明了“天下未发我首发,无人敢为我敢为”的决心;司马迁饱受宫刑后,更加坚决了“点明春秋,挑明历史”的决定——这就是志向,一个人一生的伟大目标……
综上所述,理想相对来说更空洞一些,只是一个人对于他今后人生的一种规划或愿望,期盼今后的人生怎么怎么样的一种合理的想象,表明的决心是没有立下志向那么强烈的,可能会实现,但更有可能化为泡影。但实现理想往往要比实现志向更容易的多。理想与志向虽然都可以理解为一个人终生的奋斗目标,但是实现志向与实现理想可就要另当别论了,毕竟志向是比理想要远大的多的,不然可就——“名不副实”了。至于平日里人们谈论的只不过是他们对理想与志向的.认知错误罢了……
哎,理想与志向,虽在字面上差别十分细微,可实际意义却是天壤之别。虽然我年龄还不大,但我深知有一点是不变的——要想成就一番大业,就得有志向,光夸夸其谈是不行的;有了志气才会有向往,人有了志向将其实现才是成功。而不然,一个人只是说说相当国家总统,干什么大事,可实际却没付出心血,嘴动行不动,那能说他有志向吗?不、当然不能。
要想成就大业,不只是嘴上说说自己有什么志向,实际行动才是最重要的;况且,志向不一定要跟别人说呀!自己奋斗才是最强的。虽说是“年贵有志”可也要“远志力行”啊!
我想,将来肯定会多次用到“再度”,或者在我写过的文字的标题里,也会再度看到这个标题。因为我肯定会不断重看下去,不断地去重看这些我从小就看过的文字,不断去重温,和汲取新的养分和力量。
这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也叫做《孤星血泪》,匹普。早晨还跟妈妈说,这样的好书,永远也看不厌,每次看,都有新的收获,真是好东西啊。
前阵子又重看了电影版的《悲惨世界》,下面也许还偷空重看《我们共同的朋友》。这部片子太早了,反正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看的。还有《巴黎的秘密》,这个是很好的片子,操刀鬼就是从这里而来。我第一次去灌云的时候,虽然老提醒着自己不要太沉湎于这些东西,做出点正经样子,但怎么也忍不住不去瞄电视里的情节。当时看得支离破碎的,现在重新收拾了来好好重看一遍吧。
写到这儿老妈同志叫我吃饭,是早上剩的酒酿稀饭,红烧鲫鱼,清炒四季豆。吃鱼的时候,妈妈在看一个电视剧,有不是很坏的坏人,我问妈妈,如果这世界上没有坏人了,是不是很无聊?妈妈说,大部分人是,你会是么?也是,我什么时候都不会无聊,永远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做。
或者坏人都在电视剧里、书里,现实生活没有坏人,如果这样呢?我们往往说,书里很美好,现实很丑陋,如果掉个个儿呢?
书里的美丑非常鲜明,坏人好人都清清楚楚站在太阳底下,连影子都在说,是好的,还是坏的。可是生活里,没有那么明确,太阳不会告诉你,影子也不会告诉你。所以看了最终的结果,真也是由衷地畅怀。坏人都遭了报应,好人都得了善果,每个人的安排都那么恰如其分,我心甘情愿地在狄更斯的手上颠倒。
现在夜里2:16了。看完《我们共同的朋友》。看完,真让我感动。这么好的片子,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情节,这么好的美,——如果你们去看一看,就会看到这些,从狄更斯写出来到现在,我想已经感动了无数无数的人。据说这是他最后一部小说,用这样的作品结束一生,是多美妙的事。
这个片子让我心怀仁慈,让我觉得我应该再对自己好一点,对别人好一点,仅我所能。
夜空如此宁和与洁净,我会心怀感恩去睡,和期待明天。
非常幸运,我们赶上了一个美好的时代。祖国繁荣昌盛,我们的.童年生活因此而甜蜜,因此而欢快,因此而温馨,因此而阳光,因此而多姿多彩……
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营业员。我有这个理想是因为以前我读了语文书上第三单元的几篇课文,我也想为人民服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的妈妈也是一名营业员,虽然算不上特别优秀,不过在我心里妈妈永远是最棒的!由于妈妈是营业员,所以我也经常去妈妈工作的地方分发点发票,帮忙输输机,帮忙做做放笔或放水的盒子等。只要有我能做的事儿,我都会去做。我和那里的阿姨,姐姐,哥哥们的关系非常好,他们没事的时候就和我聊天,我也很喜欢这些朋友。这个工作虽然很累,但是我在妈妈的商场里这个小小的团队里很快乐,妈妈应该也很快乐吧!
这天,我梦到了自己的未来:“把这个拿出来给我看看呢!”“好,请稍等!小姐,您真有眼光!这是才到的新款,您可以试试!”“好!我试试!”“恩。。小姐,我个人认为您带这个不好看,不如您看看这条。”“咦!这条是好看一些啊!”“恩!这虽然不是新款。不过,您戴着好看!再者说,我们买东西是为了戴着好看,还是看那个贵呀?”“当然是戴着好看的好了!”“对了!您看这天又贵,您带着又不好看,咱们就不要了。您买当然要买又便宜又好看的了!物美价廉,您说呢?”“好!就要这条!开票吧!”
为了我的理想,我要努力学习。要大方一点,上课积极发言。在我的努力下,我的理想一定会实现的!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达到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爱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己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己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可以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不过是一个***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后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悲剧,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该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同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己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情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心有琴弦,纵然客去茶凉,仍有小曲缓缓响起,仍有满树桂花知音化为酒香。
——题记
我躺在你怀中,恋恋不舍地看着你。终究死神还是夺走了我最后一口气息,我放下所有的思想,风轻云淡地闭上了双眼。
在尘世中,第一次看见你时,我还只是一只小小的幼鸟。你站在泰山脚下,我仰望着你那股娇娇者之气,让人感受到你身上充满了希望之光。你闭上了双眼,轻轻地抚摸着阳光,阳光洒在你脸上,照得白白的。长长的睫毛浓黑而茂密,好看的侧脸飘着几缕青丝,你穿着一身青衫,看起来十分赢弱。你久久地伫立于山下,终于,你又向上攀登。我则被这一幅画面震惊住。看着你的步伐,才恍然大悟。然后,我紧跟你的步伐。汗水顺着发丝从你的脸上滑落下来,你筋疲力尽地坐在石头上,虽感到失落,但却十分开心。倏尔,你的汗水干了,风掠过你的脸庞,你甚感凉爽。你爽朗地笑了笑,眼又望向那群峰之首,若有所思地说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下。”望着你微笑的表情,我再次沉醉于其中了。从你的话语中,我听出了你的志向:“致君尧舜上,再使民风淳。”你站起了身,背向泰山而去。我已知自己深陷爱情的旋涡中。恍然间,你的背影化为一粒豆粒。我急忙向你身后飞奔着,大声地呐喊,希望你能驻足停留。但我终究只是鸟儿,你听不懂我的语言。
第二次见你,已是十几年后,我还是那只鸟儿,只是经过了岁月的轮回。我望着你那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深思着:你的面容较为苍老些了,但还依存着几分当年的韵华。那漆黑的头发夹杂着几丝白发。你的身体不复当年那么健壮,更加瘦弱。深邃的双眼透露着几分忧伤,让人心疼。我这么多年,一直都是你的追随者,我一直寻找着你,我仍是爱你如昔。还记得吗?我就是那只向你唱歌的小鸟。你坐在客栈里,穿的还是一身青衫。我悄悄地在邻边的屋顶上伫立着,偷偷地看着你,你可知我一直想念你,来到这里,只为与你相见。“河南,河北已经被唐朝收复了,被唐朝收复了。”店小二欢快地喊着,巴不得这镇上的人都听得到。“真的吗?”
人们不约而同地叫着。“是真的呀!”店小二自豪地喊着。人们情不自禁地跳地起来。你喜极而泣,脸上是你发狂般的笑颜。你终究不改爱国之情,依旧执着于少年那份志向。想着,你又消失不见。我又无处寻觅你的足迹,只能泪流满面地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
最后一次见你,仍旧隔着遥远的年代。你在那样一座破旧的茅草屋里坐着。雨水一直漏入你的屋子,屋内的物品都湿透了。你脸上布满皱纹,衰老的身子佝偻着,让人感受到你饱经风霜。我窜入你的房门,一直认不出你。直到你抬起了双眼,你的眼睛像黑洞一样深得不可预测,都分明装满了哀伤。即便如此,你依然吟唱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土俱欢颜”的美好期望。寒冷的天气让我年轻的身子失去了温度,我痴痴地唱起了歌,你看见我微露几丝惊讶。然后以微笑代替,把我搂在怀里,你的怀抱让我感受到了几分人间的温暖。死神狰狞地向我伸出了双手,不过,让我能在你怀里安祥地死去,这是最值得庆幸的。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大声歌唱着当年的我们。
杜甫,你的一生中有着一个不曾改变,不曾动摇的志向:为国解忧,为百姓谋利。尽管命运如此捉弄你,你还凛然面对着。这一生中,就是因为这个志向,才让你在茫茫人海中由平凡变得伟大起来。你追随着自己的远大理想,未曾动摇,我追随你的爱情矢志不渝。我的一生,因为这一插曲而不平凡起来。
壮士不必多,也不会多,他们无意叫人追随,却总是让人震动。而是正如这所述。
今世的我又化作一缕多情的风,继续寻找你那双眼,继续鸟儿与诗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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