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自我才无枷锁的作文

先有自我才无枷锁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1-07 08:26:21
先有自我才无枷锁的作文

先有自我才无枷锁的作文【一】

看到很多朋友都在列今年的书单,虽然我这一年里也在孜孜不倦倦地读书,不过作为一个“老大补名著着”的人,我的“书单”是羞于拿出手的。在脑子里把这一年里看过的书过了一遍,只有一本是我特别想要郑重地拿出来说说感想的,那就是毛姆的《人性的枷锁》。

忘了是哪位大神的名言,阅读就是在书里寻找自己的碎片,那么,迄今为止《人性的枷锁》是我找到自己的碎片最多的一本书。更为巧合的是,我找到的碎片正好是自己现今的样子。读这本书的过程,像对照着一面破碎的镜子,看着自己的影子拼图一样呈现,觉得既诡异又心酸。

本来写了两大段谈菲利普的跛脚和爱情,这是套在他身上最沉重的两个枷锁,写完又删掉了。我也有这样的枷锁,经过这么多年的挣扎,虽然大抵也看开了,但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脱。我知道终有一日我将从中脱身而出,享受宝贵的自由,我直觉离那一天已经不远,我期待那天能够坦然平静地谈起它们,而眼下,只能沉默以对。

那么,唯一可谈的只有理想了。菲利普的理想是环游世界,为此,他选择学医。他是在经历若干波折浪费了无数金钱以后才想到学医的,对于这项工作,他谈不上多么喜欢,或者多么擅长,但是他知道,它有助于实现他的理想。一旦拿到医生执照,他就可以拎着一个药箱行走世界。

菲利普是勇敢而果决的,虽然他并非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兴趣和志向所在,但是他起码在每一次抛弃自己所不要的东西时从不拖泥带水,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当你能够继承家业成为一名地位尊崇的牧师时,你绝不会选择去德国毫无前景地留学,当你沉浸在艺术之都巴黎的浪漫怀抱里未来可能成为传世画家时,你绝不会愿意回到家里去当个苦逼医学生,而他都做到了。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尝试多种职业的可能,有的是因为没有那个资本,有的是因为没有那个意识。能够将自己的理想与职业完美结合的人寥寥无几,不幸的我也在这条路上苦苦挣扎着。人到中年我才确信写字大概是我这辈子唯一一件自己喜欢并且做得还不错的事情,然而,以我的修为和功力,无法凭这件事情养活自己。我需要像菲利普那样去学上一门在这个时代里能够赚到生活费的技能,然后支撑写字这个理想。所以,今年我打算学一门手艺,希望能够学有所成。

菲利普虽然算是出身上层社会,但他的人生无疑是贫乏的,父母早逝,伯父自私冷漠,除了伯母,很少有人给他亲情的抚慰,求学求职几度曲折,爱情之路更是坎坷不平。他为了摆脱贫乏作出了各种尝试和努力,去学艺术,读很多书,企图周游世界,但是这些并没有一点意义。如果不是伯父的死使他得到一笔遗产,他的人生无疑将宣告完蛋,在伯父行将就木的几年里,这个对人一向善良仗义的青年天天盼望着得到伯父的死讯,因为他已经深刻地明白,他在人生的前三十年里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比不上一笔钱来得管用——这才是人生的真谛。

如果是在早几年,这本书我应该是看不下去的。冗长细碎的平淡情节,喋喋不休的人物心理,主人公身上既没有什么美好耀眼的光芒,又缺乏跌宕起伏的经历,真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将其奉为经典。

如果是过几年再来看的话,也许我又会嫌它过于郑重其事了。愚蠢的人类啊,不就那么点儿道理嘛,谁会不懂?值得洋洋洒洒写上那么多字翻来覆去地阐述吗?

我庆幸在最合适的年纪读到了它,完全无障碍地与人物平行前进,与他一同抵达终点。

看过书的朋友们都知道了,这本书的主题就是“人生是无意义的”,这恰巧也是我多年以来思考最多的一个主题。然而,“这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我当然不是英雄,也不想做英雄,但是我同意菲利普在历遍沧桑以后所作的选择。是的,人生无意义,所以,你应当专心专意使自己好过。

先有自我才无枷锁的作文【二】

《人性的枷锁》是作家毛姆最负盛名的自传小说。因为篇幅过长,断断续续读了快两个月。翻到最后一页,开始依依不舍。

于是,合上书本,回忆和它第一次接触的心情。那刻的心情好像听到了召唤,秒间还原出初见的感受:一阵浓浓的悲情,扑鼻而来。这种感觉好像闻到一种过浓的味道,味道太过强势,势必导致你无论香臭,都无力呼吸,以至几乎窒息。

一位年轻貌美却虚弱不堪的妈妈,躺在床上,等着抱一抱7岁的儿子。儿子半睡半醒地紧缩在妈妈的怀抱中,静静地看着她。他脸上挂着浅浅而满足的微笑,微笑中传递着孩子简单的幸福,就像无数次缩在妈妈怀里一样。如果可以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可这次的拥抱,却是命运给予的'最后一次温情。7岁的菲利普永远不明白,那时候的妈妈已经病入膏肓,哪怕是给他一个吻,都用尽了她半生的力气。小小的他,怎么能读懂妈妈的温柔微笑里,掺入了不舍和泪光。他也不知道,他被抱走后,妈妈怎么痛恨自己无力再握紧他的小手。就这样,他失去了妈妈。就这样,妈妈装着对他的牵挂,追随他的爸爸而去。他们无奈地放开了菲利普的小手,和他的跛脚,永远地离开了只给他们家冷酷到底的世界。

菲利普得知妈妈过世后,爬到妈妈的床上,抓着妈妈的衣服,枕着妈妈睡过的枕头,埋着头小声地哭泣。因为不懂,不信妈妈永远的离开,因为害怕陌生的未来。哭着,哭着,直到哭累了,在泪水中睡着。这种情形将会伴随着他成长。他,天生残疾,无父无母,生活穷苦...... 可以料想,未来的孤单寂寞,冷嘲热讽,欺凌侮辱,对他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艰难的人生,既然有开头,势必有结尾。

这位不受命运眷顾的主人公,开始了他跌跌撞撞的人生。这大概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这本书完整地展示了一个伤痕累累的少年,一瘸一拐地长到中年的人生过程。从他的人生经历中,许多人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因为跛脚,他刚进学校,就被大孩子欺负。他们模仿他走路,强迫他把有缺陷的脚展示出来。他一开始拼命拒绝,后来却屈服在了别人的铁拳下面,伸出了那只残缺的脚。他用尽一生的屈辱,满足他们一刻的好奇。欺凌的风暴平静下来后,他在黑夜里躲进被窝静静地流泪。他痛恨自己对恶霸的屈服,反省自己性格的懦弱。后来,一切太痛苦了,他回忆起妈妈,感觉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很多次,他都通过这样的幻想,游离于现实,从想象中攫取安慰。想象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和救赎。

时间就是这样,虽然步子迈得很重,但它还是会走过每一段历程,或喜或悲,或甜或苦。但菲利普的成长,真的是苦多甜少。因为苦难总来凑热闹,他性格中的外向开朗便一一离去。好不容易他也成了学校的大孩子。别人对他的脚不再好奇,他求学的日子开始好转。因为酷爱读书,所以他的学习成绩秒***其他同学。别人能不能拿奖学金还得看他的选择,如果他去申请,其他人机会渣子也没有。这成为他骄傲的资本。他掩藏不住对他们浅薄的蔑视,他开始对学习心不在焉,提不起兴趣。最后,他急不可耐地辍学,跑到德国去深造。放弃了几个月后唾手可得的奖学金,和如探囊取物般容易得到的剑桥大学入取通知书。

这件事,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我总是忍不住想,如果他能规规矩矩地完成学业,也许以后的路途就不会那么辛苦,不会波折,不会几次半途而废。因为终点都是一样。走到终点的时候,他终于学会了正儿八经地生活。他选择了父亲曾经的职业。中途因为经济原因,辍学两年的时候,他生命唯一的目的和希望就是重新回到他学习的医学院,完成学业,拿到医师执照。想想,这个行医资格曾经不过是他4次生活尝试之后的替补和将就。

曾经疯狂的文学梦想,痴迷的绘画理想都成为了过往。恰如逝去的青春,它看似不温不火,却是个抑制不住暗流涌动,而绚烂的梦。他,历经折腾,最后不过就想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一个健康美丽的妻子,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但是,因为当初的叛逆,他绕好多弯,一瘸一拐,才终于靠岸。他的经历,丰富,沉重,但真实,强烈。如果听从别人的建议,而不是遵循内心的呼唤,他可以轻松地生活。却不会如此深刻而肯定地明白“生活的意义”:就是没有意义。这并不是一句幽默段子,它是作者花掉整个青春,挥霍父母所有遗产,经受住身体心灵四面八方折磨才得出的人生真理。

最后,我们大概都会忍不住对菲利普说声谢谢。因为,他身体力行地去探索了人生的意义,并且毫无保留地分享给了我们。读者们,读来,总是感同身受,却省去了岁月的蹉跎,以及无法承受的疼痛。

谁的青春没有在循规蹈矩地读完10几年书后,意犹未尽地畅想着辍学的生活。

谁的青春,没有自以为是地相信自己具有某方面的天赋,而时时刻刻认为自己是天才,想要抛弃所有,追逐所梦所爱。

谁的青春,没有爱上一个让你卑微到尘埃里,还开不出花来的人。

谁没有假设过,用部的身家,甚至是全身的血液,去换爱人的一个热吻。

只是,我们很多人都不够勇敢,不够浪漫,最后我们通过计算,选择抹平心里那股幻想的波澜。虽然我们表面乖乖地,可心底,仍然会情不自禁地发问,如果当初选择另外一种生活,自己该会是什么样子?

先有自我才无枷锁的作文【三】

往事中夹杂着浓烟和烧焦的味道,每每想起,指尖就会有一种灼烧的疼痛感。微波炉会带来的危险,要是当时懂得运用知识保护自己,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我又在望着天边的云彩出了神,在无限的静谧中,云彩不停变幻模样,似柔软的棉花糖,似甜美的糖果,又似挤着巧克力酱的蛋糕。巧克力酱,我擦擦嘴边的口水,猛地翻身起来望向自己珍藏的巧克力,对了,微波炉可以加热,就用微波炉做巧克力酱吧。

我一蹦一跳地拿起两块巧克力就向微波炉奔去,微波炉加热后的效果应该和太阳烘烤过的效果是一样的,即使外面有包装纸也没问题。这么想着,我毫不犹豫地将没有拆掉塑料包装的巧克力扔到微波炉的托盘上,按下微波一分钟的快捷键,便站在旁边等待。一圈,两圈……我心里默默地数着,一边盯着托盘上冒着屡屡白气的巧克力,满脑子想的都是应该怎样享受这份美味。

突然,一股焦糊的味道冲撞着鼻子,我一抬头,星星火光映入眼帘,巧克力的包装纸着火了!火光如一头贪得无厌的野兽,以肉眼捕捉不到的速度吞噬着包装纸的表面,不过一会儿。巧克力都成了这只野兽的饵食火焰越烧越旺,“嘶嘶”向我发出示威,我的脑子一下子就混成了一碗浆糊。“怎么办?着火了,我得把插头拔下来!”手与思想同步进行,还未碰到插头,指尖就被泻出微波炉的热浪灼伤了,我猛缩回手,站在火光前捧着手干跺脚,“天啊,我会不会死在这里……”目光转向一旁,忽的想起了正在洗衣服的爸爸。“爸,微波炉——着了!快来!”爸爸闻声赶来,关闭了电闸,微波炉停止了对火焰的加热,火焰却足足燃烧了10分钟。

我自责地望着烧焦的巧克力低下了头,听着家人不停地唠叨,我才明白,不按要求使用,微波炉也会出现安全隐患。微波炉中的“微”机四伏是我缺少常识的后果,我心里默默嘀咕:“没文化,真可怕!”这次可真是有惊无险。

先有自我才无枷锁的作文【四】

看到很多朋友都在列今年的书单,虽然我这一年里也在孜孜不倦倦地读书,不过作为一个“老大补名著着”的人,我的“书单”是羞于拿出手的。在脑子里把这一年里看过的书过了一遍,只有一本是我特别想要郑重地拿出来说说感想的,那就是毛姆的《人性的枷锁》。

忘了是哪位大神的,阅读就是在书里寻找自己的碎片,那么,迄今为止《人性的枷锁》是我找到自己的碎片最多的一本书。更为巧合的是,我找到的碎片正好是自己现今的样子。读这本书的过程,像对照着一面破碎的镜子,看着自己的影子拼图一样呈现,觉得既诡异又心酸。

本来写了两大段谈菲利普的跛脚和爱情,这是套在他身上最沉重的两个枷锁,写完又删掉了。我也有这样的枷锁,经过这么多年的挣扎,虽然大抵也看开了,但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脱。我知道终有一日我将从中脱身而出,享受宝贵的自由,我直觉离那一天已经不远,我期待那天能够坦然平静地谈起它们,而眼下,只能沉默以对。

那么,唯一可谈的只有理想了。菲利普的理想是环游世界,为此,他选择学医。他是在经历若干波折浪费了无数金钱以后才想到学医的,对于这项工作,他谈不上多么喜欢,或者多么擅长,但是他知道,它有助于实现他的理想。一旦拿到医生执照,他就可以拎着一个药箱行走世界。

菲利普是勇敢而果决的,虽然他并非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兴趣和志向所在,但是他起码在每一次抛弃自己所不要的东西时从不拖泥带水,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当你能够继承家业成为一名地位尊崇的牧师时,你绝不会选择去德国毫无前景地留学,当你沉浸在艺术之都巴黎的浪漫怀抱里未来可能成为传世画家时,你绝不会愿意回到家里去当个苦逼医学生,而他都做到了。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尝试多种职业的可能,有的是因为没有那个资本,有的是因为没有那个意识。能够将自己的理想与职业完美结合的人寥寥无几,不幸的我也在这条路上苦苦挣扎着。人到中年我才确信写字大概是我这辈子唯一一件自己喜欢并且做得还不错的事情,然而,以我的修为和功力,无法凭这件事情养活自己。我需要像菲利普那样去学上一门在这个时代里能够赚到生活费的技能,然后支撑写字这个理想。所以,今年我打算学一门手艺,希望能够学有所成。

菲利普虽然算是出身上层社会,但他的人生无疑是贫乏的,父母早逝,伯父自私冷漠,除了伯母,很少有人给他亲情的抚慰,求职几度曲折,爱情之路更是坎坷不平。他为了摆脱贫乏作出了各种尝试和努力,去学艺术,读很多书,企图周游世界,但是这些并没有一点意义。如果不是伯父的死使他得到一笔遗产,他的人生无疑将宣告完蛋,在伯父行将就木的几年里,这个对人一向善良仗义的青年天天盼望着得到伯父的死讯,因为他已经深刻地明白,他在人生的前三十年里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比不上一笔钱来得管用——这才是人生的真谛。

如果是在早几年,这本书我应该是看不下去的。冗长细碎的平淡情节,喋喋不休的人物心理,主人公身上既没有什么美好耀眼的光芒,又缺乏跌宕起伏的经历,真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将其奉为经典。

如果是过几年再来看的话,也许我又会嫌它过于郑重其事了。愚蠢的人类啊,不就那么点儿道理嘛,谁会不懂?值得洋洋洒洒写上那么多字翻来覆去地阐述吗?

我庆幸在最合适的年纪读到了它,完全无障碍地与人物平行前进,与他一同抵达终点。

看过书的朋友们都知道了,这本书的主题就是“人生是无意义的”,这恰巧也是我多年以来思考最多的一个主题。然而,“这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我当然不是英雄,也不想做英雄,但是我同意菲利普在历遍沧桑以后所作的选择。是的,人生无意义,所以,你应当专心专意使自己好过。

先有自我才无枷锁的作文【五】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认认真真的想了想,我是如何开始喜欢上毛姆的。这是无意中我的同事跟我提到了《月亮与六便士》,她说:“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说道这里她突然问我:“如果是你,你选月亮还是六便士?”我并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我在思考。

正因为我俩无意中谈到的话题让我对毛姆产生了极大地兴趣。于是我买了他三本书回来慢慢看,《人性的枷锁》是我了解毛姆的开始。

一篇关于格非的文章,《文学在读者中寻找认同》,引用里面的一段话:从最根本的意义来说,文学是一项寻求认同的事业——作者通过写作来寻求理解,寻觅知音,而读者则通过阅读(有时候还需要借助文学研究和批评),来发现作者与他们建立认同。我之所以爱上阅读也是因为想要在作品中找到与作者有共鸣的地方,在迷茫的时候在书中寻找答案,然后学会思考,学会反思。小说中的主人公菲利普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真实、纠结;既不安于现状,又没有能力改变未来。我又何尝不是自己想的美好,可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但我永远比不上菲利普的一点是,他一直在不断地尝试,不断奔波,他有一颗无处安放的心,他在不断寻找生命的意义,而我却没勇气迈出哪怕是一步,只好不甘心的安于现状。

当菲利普发现自己的跛脚被别人嘲笑的时候,他好像感受到了生命的苦涩。他幼小的心灵模糊的意识到这种不幸与痛苦可能会和自己终生相伴。他开始变得敏感,不合群,在小小的学校里,默默忍受孤独。中学时代,他拥有了他认为最好的朋友罗斯。但他渴望只有他一人拥有罗斯的友谊,所以当他看到罗斯和其他人玩的时候,他会愤怒、不安,好像被抢去了心爱玩具的孩子一样无助,终于因罗斯受不了他歇斯底里的占有欲而离开他。最后就算他可以有机会进入顶端大学,可他还是急于逃离了那片让他发疯的地方。这一时期,菲利普的性格养成对他今后的生活和人走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包括爱情。

他去了德国留学,到法国学画画,然后又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从医,直到他找到生命的意义,最后终于知道自己要什么。

他放弃进入顶端大学的机会,非要这么折腾,哪怕别人说他当画家失败,当学徒失败,但他说他不后悔。对啊,为什么要后悔呢?如果所有的东西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的话,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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