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常常期待某种事物的到来——
生日到来,我们就可以吃蛋糕了!
暑假到来,我们就可以痛快地玩儿了!
新书到来,我们就可以尽情地阅读了!
在生活中,也有一些“不速之客”并不那么受欢迎——
台风到来,给大家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
感冒到来,学不好吃不好睡不好。
家访到来,让我们惴惴不安。
……
请你联系生活实际,以“_____来了”为题(请将题目补充完整,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作文。
可能有些人喜欢小溪,因为可以在小溪里戏水;有些人喜欢黄河,因为它是母亲河;有些人喜欢瀑布,因为它急湍;但我却喜欢波澜起伏的大海。大海虽然没有瀑布那样急湍,小溪那样流畅,但它可以为我们送来许许多多的瓶子,有愿望瓶、求助瓶等等,统称漂流瓶。
不仅如此,海滩的风光也很美。有闪亮的贝壳,有舒适的椅子,有嬉戏的人们……哦!还有那海螺的音乐,那音乐正在帮大海传递信息给我们呢!
瞧!还有幼龟往海里爬呢!哈……海鸥正朝乌龟飞去,但我不能为了救乌龟,违背自然规律。只好让它们演一场“猫抓老鼠”了。
海边的风光美得像一幅画,没有一个画家能画出如此美妙的图画。这里的风光不仅美,而且很自然,还有“猫抓老鼠”、乌龟入海、海螺唱歌,还有贝壳纪念卡呢!
海滩,有着美不胜收的风景,不论什么时候,什么季节,都会有迎接的派对等着您。
星期三,我们全家人要去日照海滩玩,这是我第一次去海边,我非常开心。我们全家凌晨五点半启程,中午十点多到达了日照海滩。
我们来到海滩,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海水是蔚蓝色的`,汹涌的海浪有两米高,海浪扑向海边,冲向沙滩,“哗——哗——”。到了海边,变成了一排排洁白的浪花,浪花一排接一排冲到沙滩上。海滩上有许多贝壳,我捡了一个贝壳,里边还有一个小贝壳儿,非常好玩。我们跳海水里,海水凉凉的,我们在里边抓小螃蟹。一开始,我一个也抓不到,后来爸爸教我怎么抓螃蟹,我一下子就抓到一个小螃蟹。我把小螃蟹放在水桶里,看着小螃蟹爬来爬去,我非常开心。
我喜欢日照,更喜欢一望无际的大海,这一次日照旅游让我难忘。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啊!美丽的海滩。这是我游览厦门一片无名沙滩后,不禁发出的赞叹。
那时我走进沙滩,第一眼就看见金灿灿、黄澄澄的沙子和碧蓝的大海,我飞快地跑过去。这里的人很多,如果是夏天八成会“超载”。
我看见很多人在建沙堡,所以我也去建了一个。我故意把它建在海边,等浪潮上来它就会被水冲走。于是,我便使用“狗刨式”使劲挖,突然一个空前的大浪冲来,把我的衣服也打湿了。建好沙堡后,我想出了一个新游戏——“踏浪”。每当浪冲上来时我就使劲跳,如果下来时浪没退,我就惨了,因为衣服、裤子都会湿。
我在岸边拾起一个大椰子,把它当成了大铅球。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把这个铅球扔进海水中,然后看着它被冲回来,我再扔,它又回来,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我却乐此不疲,玩得不亦乐乎!
玩得正起劲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我只好离开沙滩,离开了这个快乐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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