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好少年 作文六年级(新时代好少年作文1000字五年级)

新时代的好少年 作文六年级(新时代好少年作文1000字五年级)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1-08 11:41:56
新时代的好少年 作文六年级(新时代好少年作文1000字五年级)

新时代的好少年 作文六年级【一】

她绑着马尾,脸上有一些痘痘,很高,你难以想象11岁就164cm;她很有趣,明天都跟我们说很多有趣的笑话,她那滑稽的表情太像暴漫里的姚明了!班长是个女汉子,我从来没见她穿裙子,但她也不像别的女汉子那么坏,她和男生关系很好,和女生也一样,从来都是公平的:女生骂男生,她劝解,男生打女生她拦架。我和她可是好朋友,明天她都跟我说她画的新画,她懂的新题型,和我聊的不亦乐乎。她还经常帮助别人,不是帮小朋友倒垃圾就是教同学练习,帮老师做事,我非常敬佩她。

有一次,那件事让我对她更敬佩了。那天,我和她一起在学校操场玩,我们全班女生都在。我们在玩单脚抓人,玩了好久,才发现一个同学不见了。“××去哪了?”“我都没见她抓人?”我想:她会去哪呢?办公室?图书馆?回家了?“我去找吧!”班长突然站起说。班长二话不说就跑去找了。之后,她回来了,“马上去办公室拿急救箱来,××她去洗手间时腿被玻璃划伤了。”我们赶紧急急忙忙跑去办公室拿急救箱。我们到班长那时,看见班长那手巾擦同学的`伤口,还安慰她。班长看到我们来了就拿酒精给同学消毒,不过同学的伤没有我们想象中的严重,之后老师也来了,班长还在同学旁。过了一会,班长和老师把同学的伤包扎好了,班长才站起来去洗手。最后还是班长背她到学校门口的。同学的妈妈接她回家后,我发现班长的手被划了一道口子,刚才就是去洗伤口的吧!“你的手。”“没事,我拿创可贴贴上就好了,我去找老师拿创可贴了”我还记得同学走后班长脸上的笑容。

班长,我的班长,不管怎样,我真是太敬佩她了。小学生活渐渐离我远去,我不知还会不会见到你,我相信班长一定会成为我的一个美好记忆,我也要向班长学习!

新时代的好少年 作文六年级【二】

读了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非常佩服,对文中的“我”能有如许的儿时同伙而感到非常雀跃。少年闰土非但聪慧,活泼,而且知识雄厚,给人们留下了难以消逝的印象,使我对他发生了佩服之情。

少年闰土非常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亮堂堂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存在屯子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边的习俗。还可以晓得,他的怙恃非常疼爱他,要不然,怎样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慧,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刻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如今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季,气候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水,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山河酿成了粉装玉砌的天下。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旷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索一拉,鸟就被捕住了。另外,他还了解很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炎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风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晓得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兔脱了。……我读到这里,宛若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全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显露的机灵大胆,使我更为佩服他了。

闰土知识雄厚,我和他一比,真是惭愧,我成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认识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缺少。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陋,我应当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效的好门生。

新时代的好少年 作文六年级【三】

读完《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后,我想到了自己……

从前我家离学校不远,放假时也可以去找同学玩。当时,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后来,我搬家了,搬到了杨家坪九龙坡区,这里离动物园很近,妈妈说从窗台看过去能看到动物园里面,刚开始,我挺高兴的,可是慢慢我觉得自己很孤单,就像儿时的鲁迅一样,被困在、约束在小小的家里,像一只失去自由的小鸟。十几岁的孩子最想干什么?那就是玩!

我希望自己和闰土一样,可以迈出家门尽情地玩,像自由的小鸟,像无忧无虑的白云一样玩!

以前,老师说我写得很好,想象力丰富,那是因为有题材,如果没有题材,那我写出的作文能有什么?所以我希望全世界的家长能让我们这些可以说是假日时足不出户的孩子像闰土一样有外出的自由。闰土是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开心、快乐的孩子,假如把闰土锁在家里,那他会是见识广又拥有快乐的人吗?不,我只能说不!世界上有几个人足不出户又拥有快乐?没有一个人是这样的。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机智勇敢的人,相信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都像少年闰土一样,那就让他们多出门吧,多学知识吧!

新时代的好少年 作文六年级【四】

细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少年闰土》,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和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呢。这是初遇闰土的第一天。闰土很高兴,他和我不停的述说着在城市里看到的东西。少年闰土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

然而,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的,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这篇文章,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 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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