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说时尚的文集。如作者所言,并不是传授穿搭要诀的,是探讨时尚相关的理念,态度之类的。如何可以穿得好看,成为穿搭高手。我几乎每看一本时尚达人的书籍都想从中探求答案。这本书也说了:多买多试。(有问过不同的的达人,大家几乎对这个问题都是一致的看法,多试多穿。)
笔记一下书中有意思的点:流行即是美,因为风格皆美。(只是流行的东西和自己契合度的问题,流行的衣物能不能衬托自己?)不存在以一当万的衣服,哪怕小黑裙。决胜的是质量而非数量。设计,剪裁,面料,细节处理都要够大牌。总有需要一件不那么张扬却考究够范的衣服撑场面的时候。比如约会完美男友,商务派对。时尚是一门生意,时尚是主流眼中的非主流。不太同意作者的地方在于她对KateMoss日常穿搭的看法,她认为KateMoss擅长穿出穷范儿,穿什么大牌都像是Topshop.
我认为KateMoss选的衣服尺寸,廓形,比例什么的都很讲究,包括妆容,都没有用力过猛这回事,非常适合自己。有时候还能重复穿搭,并不一味靠流行和最新服饰取胜。你可以把她套入法国女人,虽然她其实是英国人。
关于她的广告硬照我也看过,最佩服她的是她能把衣服所描述或者暗示的人物性格背景等等状态表现出来。这一点在她和其他模特一起的广告中特别明显:哪怕其他模特中有比她高,有比她脸蛋漂亮,或者比她身材好,比她年轻的,一眼看过去,你还是被KateMoss吸引住,忍不住盯着她看。我猜为什么Kate不拍电影电视。拍广告按小时算,这种表现力只是集中几个小时内,而拍电影一般几个月,加上台词,强度太大了。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妇人》像我们诠释着童年的美好,爱与牺牲的精神,每个人读了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书中主人公们乐观的心态,勇于付出的精神,正是我从她们的故事中领悟到的,书中处处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乐”与“得失”,教我们如何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生活。
有一个牧羊人,整天赶着羊群在草地上放牧。每天天一亮,牧羊人就从他那破旧的房子里走出来,拿着羊鞭走到与他的房子仅一墙之隔的羊圈里,将羊群赶到草地上,直到傍晚,再将羊群又赶回家。他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着。
这天早上,当他赶着羊群出去放牧的途中,远远地看见一队贵族的车马走过。那些马匹个个长得膘肥体壮,皮毛油亮,像绸缎一样光滑;那些马车高大华丽,每一辆马车都罩着五彩缤纷的篷,篷上的丝带在风中飘着,真是好看。牧羊人看呆了,连他的羊群已经走远了,他都没有觉察到。
整整一天,牧羊人一直念念不忘早上看到的那般情景。他在想,那坐在马车里的人该是多么享福啊!他边想边看着自己眼前的一切,觉得十分伤心。
天快黑了,牧羊人又赶着羊群回家。他看着争先恐后往前走的羊,好像它们一个个都变成了马似的,他好像还感到了眼前有马车,马车上还有篷……
这天回到家,牧羊人一躺到床上就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穿着华丽的衣服坐在舒适的马车里,车垫是用鹅绒铺的,柔软极了;特别是那车篷,是用锦缎做的,篷沿上缀满了闪亮的金片片,四周悬着丝带不停地摇摆着。马车的'两边还有乐队在吹奏着悦耳的曲子。他撩开车篷的小窗朝外一看,车队长着呢,马匹拉着许多华丽的篷车,实在是又威武又神气!他觉得自己再也不是一个牧羊人了,而是一个有钱有势的王公贵族。
他正坐在马车中恍恍惚惚欣赏着乐曲,不知是哪个乐手吹错了调,乐曲变得杂乱起来,曲子越来越不好听、越来越刺耳。他不耐烦地拍了一下车座,喊了一声,忽然,一切都消失了,原来是场梦。此刻,天早已大亮,太阳都升起来了,羊圈里的羊都在不耐烦地“咩咩”直叫唤哩。
牧羊人不切实际的幻想,事实上只能是空想。其实没有必要去羡慕那些虚幻的奢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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