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光的照射下,一缕微风轻轻拂过,慢慢地,阳光洒在那个男孩的脸上。他,就是我最钦佩的人。
他有一头亮靓的秀发,下巴尖尖的,眼睛不怎么大,嘴唇厚厚的,左耳朵上挂着一个助听器,脸上总是挂着一丝微笑。
他是我们班的学霸,虽然戴着助听器,但丝毫不影响他对学习的热爱。那天早上,他匆忙地赶到教室,把助听器落在了家里,上课时,老师讲课他听不懂,他就拿书本复习前面的知识点,他背诵的是那样津津有味。下课铃刚刚打响,他就拿着书和本子以迅雷不及掩耳飞奔到老师面前,请求老师再讲一遍今天的知识点。
他除了热爱学习,对待生活他也非常乐观、积极向上。那天下午在我和他去班级的路上,有一位低年级的小孩跑来问他:“哥哥,你的耳朵怎么了?是听不见吗?”我以为他听完小朋友的问题会选择躲避,不去面对这个现实,可他却非常耐心地回答这个问题。
还有一次,我见他在校门口被高年级同学欺负:“呦,小兔崽子,原来你是‘聋’的传人啊,哈哈……”他还是没有选择躲避,更没有气恼,而是淡定地面对自己的缺陷,并对他们说了句“谢谢”。
他是我最钦佩的人,钦佩他对待生活乐观、积极向上,钦佩他面对别人指出的缺陷所表现出的平和心态和淡定的态度……
人人都有敬佩的人,他可以是陌生人,可以是你的左邻右舍,还可以是一个在对你无私奉献的人……
今年夏天特别热,骄阳似火的一个中午,连树上那些原本嫩绿的叶子都被晒焉了。路上一位一双丹凤眼,淡淡的眉毛,瓜子脸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天中午,我拿着二十元钱,提着袋子,准备下楼去买十瓶水,我一开门,一股热气迎面而来,整个世界就像一个巨大的烤火炉。我独自走在路上,路上几乎没什么人,但是小区里的清洁工李阿姨拿着一把似乎附着魔力的扫把,与一个铁垃圾盒,凡是它俩走过的,垃圾全都会被一扫而光。它们每天都不离岗位。
这个时候,一个端着一碗粉的人走了过来,被小石头绊了一下,将碗里的粉洒了一地,李阿姨请那个人把地上的粉清理干净,可那人瞪了李阿姨一眼,就扭头走了。李阿姨叹了一口气说:“哎,现在的人一点都不珍惜我们的劳动成果。”李阿姨无奈的从箱子里拿了一块布,又去找了一个铁桶,打满了水,洒在地上,把腰弯下去,用右手使劲地擦拭地上,把地上的辣椒水擦干净了。
这时,我悄悄地走到便利店,从便利店买了一瓶水,把水摆到了李阿姨的后面,然后就走了。等李阿姨把地上全部清理干净后,扭头的时候发现了那瓶水,李阿姨看向远处的我,我转头过去点了点头,又把手指向了我特意给李阿姨买的那瓶水……
那瓶矿泉水里就含着我对李阿姨这位清洁工的敬佩。
在我们班中,有一位同学真的可以称得上是”天才”般的存在!他因为一种病,在初一下学期时连着好几天没有来上学,但是,在期末考时,他如约到来,谁成想,他竟然在期末考前几天在学校只复习了两三天,却是班中的第一名!
在初一上学期时,他也是时常请假的同学,我一度想:“他请假这么多天,耽误了那么多课程,他就不怕成绩滑下来吗?”在第一次月考时终于有一个能认识大家成绩的机会了,我觉得他应该不会考得好吧,耽误那么多,月考成绩下来时,第一名的位子让他给占了!我大惊,想:“他不会是天才吧?自带学习好的“buff?”当我闻他如何在请假期间继续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时,他只回答了我两个字“自律”!
他在学校中很爱帮助同学,我也时常请教他一些问题,比如:“如何在课下(校外提高各个科目的成绩”他会说:“多背诵,多看辅导视频,要从心而发!”听得出来,以前他请假的那些日子,一定也是依此方法学习的,但对于我来说,课下自己学习,我一定“不会自律”,只是在他人约束下学习才能走心地学习,与他相比较,我就显得有一些太“低等”了!
我们其实一定要学习他的精神,那一种“***在闹市中读书”单纯来说,就是不论在任何地方要都能学习的一种毅力!正如陶渊明所写的《饮酒》中的“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我住在现在的小区已经整整六年了,这小区里的风景在变,人在变,房子在变,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位总带着一条狗到处做垃圾分类的老人。
那一天,烈日炎炎,我又看见他牵着他的狗在地上忙活着,那看着像一个花甲的老人了,却总迈着矫健的步伐。我认得他,他从我读一年级时就在这了,也不是穷苦的人,他只是在做一件他觉得有意义的事情:垃圾分类。他现在正戴着老花镜,眯着眼睛,仔细地把垃圾放到一个个袋子里去,在这种大热天里他累得大汗淋漓。但从他的微笑中能感觉到他忙得不亦乐乎,我走上前去,问道:“爷爷,我帮您吧?”他听见我的声音,转过头笑着说:“好孩子这个重,你拎不动呢!”我试着拿起袋子,一次一次使劲,却怎么也拎不起来,只见他轻松地拎起了两个大袋子,迈着轻松的步伐,走向了垃圾场。有了他每天早晨清理我们小区的垃圾,还把它们分类,我们的共同家园变得格外干净。,虽说是共同的家园,也不见得有人像他这般爱护,而且他数年如一日地坚持着这件事情,我上学的时候,他便开始忙活,我回家时,他仍在忙活。每一天都做着有意义的事,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让自己的一生充满价值与意义。
老爷爷是我所敬佩的人,他做着常人做不到的事情,他坚持着,一步步地,把生活过得精彩。同时,他保护了我们的环境。我要向他学习,不管在什么样的年龄阶段,都能让每一天过得精彩,不管什么时候,都不浪费一点一滴的时间,做有意义的事,绽放自己的光彩。
十年前的这一天,你生下了我,带着我,用爱陪伴着我度过了十个春夏秋冬。没错,你就是我妈妈,是我最敬佩的人。
你是一个辅导我功课的老师。刚上小学时,我不太适应学校学习。于是,你就帮我辅导功课,慢慢教我做笔记,复习功课等。
有一次,我回到家,对你小声地说:“妈妈,明天就要考试了,我好害怕!听说考不好还要补考什么的……好可怕……”而妈妈却对我说:“要考试了呀?别害怕,妈妈带你复习。”那天,你带我复习了好久,到了10点多你才开始工作。第二天,我取得了95分的好成绩。那年我一年级。
你也是个关心我的妈妈。我很伤心的时候,你总会安慰我。有一次,我心爱的粉色水杯被别人拿走了,回到家很伤心。妈妈说:“没关系,别伤心了。没有了,再买一个就行了。就一个粉色水杯嘛,哪儿都有得卖,对吧?”说完立马带我去买了一个全新的。我高兴得又蹦又跳。那年我二年级。
回忆起往事,我心里一片温暖。妈妈,你真是一个万能的妈妈,你是我最敬佩的人。
酒杯里,他看摇摇晃晃的红尘;酒杯外,他看寻寻觅觅的众生。他是李白,身处大唐盛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题记
他在人间流浪,带着微薄的行李和丰富的自己。古剑难平阡陌恨,大鹏易至蓬莱岛。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这就是李白,三分豪气,七分醉意,绝世的风流潇洒。
他所在的地方叫盛唐,风花雪月,聚散离合,都在诗与酒中疏疏落落。灯火下的大唐,是太平盛世的模样,那里,有杜甫与王维,有王昌龄与孟浩然,以诗为名,构筑了一个新时代,就是在这样的时代气韵里,李白过着自己的人生,快意却也萧瑟。
他将生命放置在路上。走得不卑不亢,便自成风景,哪怕是流浪的模样。若无人经过,便自斟自酌。对春风桃李,对夜雨江湖。开元十二年,李白离开故乡,仗剑远游,并非游山玩水,而是为了建功立业,实现他治国安民的伟大抱负。后来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这样写道:“以为士生则桑孤蓬矢,射乎四方,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南穷苍梧,东涉溟海。”大丈夫生于尘世,理当纵横于天下,不能安一隅。带着这样的铿锵之声,李白上路了。二十四岁,有书卷气,有豪侠气,甚至还有几分仙气。
几番春秋,几番风雨,新途成了旧路,憧憬成了过往,异地红尘在模糊中清晰。四十岁的李白,仍在人生的路上求索。尽管多年漂沦,他从未以黯淡来定义人生。事实上,不惑之年的他,还有几分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为君谈笑静胡沙,人生,未必飞扬恣肆,未必笑傲众生,但定是轮廓分明,清白坦荡。李白若是低眉顺眼,不狂傲,不坦荡,那便不是千年后人们景仰的的那个诗仙了。可惜,风雅狂傲的李白,只落得一杯萧索。如今西风残照,那是李白自己,也是所有乱世哀叹者的孤独身影。
人生困顿,他活得足够尽情。
他去了,很沉默,但千年以后,仍有回响。
世界苍白而喧嚷。总有芳草,于野径荒原倔强地长出。
那是一种叫诗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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