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大家都喜欢读书,因为书本能使人获得很多知识。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叫黄禹舜,三年级小学生。我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有《怪物大师》,有《冒险小虎队》,有《八戒》等等。但我最喜欢《怪物大师》,这本书共8册。要说:布布路、赛林娜﹑饺子和蒂奇雷顿,四人和他们的怪物一起冒险的故事。
第一部说:布布路和赛琳娜在思考村里人为什么的得绿色脓疱时,摩尔十字基地消失多年的送信蛇突然出现在布布路的面前。从地狱归来的信使全身伤痕累累,嘴里吐出布布路父亲带来的留言……
第二部说:物质系里面最著名的怪物之一 ——“泰坦” 传说已经消失数千年。全世界最珍贵的“泰坦原石”就是从泰坦取下来的,听说这种神秘的原石只有会移动的城市—魔都奥古斯。奥古斯的居民竟然住在垃圾场里!这座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到底怎么?……
第三部说:一夜之间,干旱入侵大陆西方的多雨国家—卡加兰。炎热,干渴,绝望,这片曾经丰饶的土地陷入死亡气息。卡加兰的救命之水就掌握在布布路四人的手中……
第四部说:千百年过去,在这里的人们都不记得这猩红森林的外貌,只有祖先时刻的提醒着晚辈:“我们是猩红森林的守卫者,世世代代与盘踞在这片森林里的毁灭魔王斗争!”
第五部说:全世界最优秀的美食怪物大师—“至尊厨师团团长”萨兰秘密的召见布布路四人帮他找彩虹草!布布路他们踏上有去无回的死亡之路,前往神秘的方—极乐园!这里是神的后院,也是贪婪者的殉葬场!
第六部说:精英小队和布布路为首的吊车尾小队,两支队伍的对决即将在封闭多年的迷魂岛上举行!谁也不知道,一双无形的眼睛正在冷冰冰地注视着一切!
第七部说:考古界的奇迹—蓝星上唯一被称为帝王的卡桑德兰大帝的战甲重现人间!传说只有光明神的人选才能使用这套盔甲,而且战无不胜!
第八部说:传说鱼龙是蓝星上最古老的物种,和人类、鱼类、龙类的祖先,他们生活在云海上的龙宫里。但是古老歌谣中描述的世外桃源—恒空之都真的存在吗?
我真的希望大家会买更多的书!
落告诉我,我们俩高三分到一个寝室那会儿,她是从夜晚的“卧谈会”上将我和大家剥离开的,无非是说话比较有趣。
诚然这个女孩子言谈里也有十分不错的觉悟,于是我们开始了友谊之旅。因为是同样的文学爱好者,高三时间又少,所以即使在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也是没什么时间交谈的。
于是我们开始写信,一天两三封。写着写着就给彼此带去了一些新的知识和思想,觉得挺不错的。她每次署名落,说是笔名叫幻落。于是我也想了一个,叫羡鱼。江湖之鱼,悠游自在。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什么叫“不若相忘于江湖”。
落问我,是出自“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吗?孟浩然的功利心太重,一心想走捷径,与我不和,但我的确“徒有羡鱼情”。这个关系理不太清楚,于是不再细究,她在信里昵称我为小鱼儿。
这个笔名,其实我只和她通信时写过。之后我都是随便翻书找个名字用,逐渐就用在了各种需要昵称的地方。
等我收到的信已经厚的能装订成册的时候,终于毕业了。我去热带上大学,她在本地找了个速成技校。在她工作后而我依旧上学的时间段,我知道我和她在逐渐远离。
她总是说我,你什么时候把我的小鱼儿找回来还给我?我笑说,也许回得来也许回不来,我尽量。可我也在心底偷偷问,你什么时候把以前的落丫头还给我。
环境的不一样会给我们新的东西,这让我们言谈间不再是摩擦,而是分歧。我无视了这种分歧。
如今我已经毕业三年了。找了份文案的工作,工作里还有编撰杂志期刊的内容。为了不让整本杂志署名都是我一个人,师傅让我多想几个笔名。其中一个,我写的是,何羡鱼。何必再去羡慕那些等待被钓的鱼,何必再去羡慕那些已经相忘于江湖的鱼。
看到这里,你或许会以为我和落是个渐行渐远再无往来的故事。只对了一半。我们再也没有什么交流,却抬头不见低头见。
她再度成为了我的室友。毕业后因为在家中无立足之地所以自己租房子住,那时候她在深圳,因为公司发工资特别不准时所以想换工作,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只是比以前略淡了些而已罢了,说要一起住还是没问题的,于是她直接打包来了广州,和我同居。
她来的时候,身无分文,我买了日用家居,连续交了半年房租,每天打扫卫生琢磨提高生活质量,折腾的心力交瘁,然而那时我也是刚出社会薪资保底的小可怜。我和她的分歧越来越大。以我们从前的关系,也许她没有把我当外人,但我很难把她当内人。
我愿意做这一切是我的道义,但我不喜欢别人将我做的一切当成理所当然。就算是特别好的朋友,这些基本礼仪也是要具备的。我是脸皮薄的人,她不缴费不买任何用品我不催,她不扫地不收拾房间我也不催,她衣服随便扔我的东西随便用我也没说话。
但我知道,我很难心无芥蒂的去面对她。何况我还试过去告诉她我的意见,只是她无法做到和坚持而已。柴米油盐果然是谋***感情的极好方式。我很惋惜,但我不后悔,我并没指望自己成为以直报怨的圣人,我只是想过我想要的生活。
于是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说的话却屈指可数。而我,从来没有听她再叫我小鱼儿,甚至她一直没有叫过我的名字。我叹息,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
我活了二十三年了,一直都很淡漠,得到过的东西很少,所以也并不太想付出什么。可我知道,十七岁那年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子,用了从所未有的热情。我很在乎她,就像谈恋爱一样的在乎。人生难得一知己,所有我没有说出口而她已经懂得的默契,所有我说的典故思想她都知道并带来新思路的愉悦,的确是很美妙的体验。
我还记得我们信里无所不谈,那些过去和未来,还想过要一起考去新疆,可以说,我想要远行的想法,都是她激发出来的。有一次不知道为了什么闹了矛盾,信里她言辞激烈,看完后我整个人有一种担心和委屈的情绪,我不愿意被她误解,数学老师站在我身边讲试卷,可我光明正大的在写信,我只想快点解释清楚尽释前嫌,不在乎会不会被老师批评了。幸而,老师看到了,但并没有说我什么。
那是第一次,我深切的感受到我是如此在乎这个人。这种情绪前所未有,并且在之后也没有再有。想来拍拖也不过如此。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们两个人都很骄傲,但我们并非一体,我们有很多隐藏的分歧,可我并没想这么多。
那天周末,我去超市扫荡了一圈零食,回来的时候她在床上看书,我递给她,她也接了。于是我偷偷舒了口气,这场风波算是过去了。
她念的大学只需要一年时间,拿到技术资格证就可以工作。那时候她给我写信,和室友们处的不好,和导师们关系还可以。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人,我也是不善于和人相处的性子,所以只是勉励。
所以才造成了今天的样子吧。我们都没有沟通过具体的生活问题,活在理想国里。当初她要来之前,我就问她细节,她总是不愿意多谈,我想着到了再谈也好,可是,并没有然后了。她一直不表态。人情往来,家长里短。我顶不住家里的压力。也不愿意原本计划好两个人的事,最后只有我一个人在做。感觉好像一厢情愿。
十分的失落。然后逐渐习惯。我从前总是和她说我凉薄,实际上我们都是一样的。骄傲,凉薄,矜持。这么久了,我也不再执着于真相和想法什么的了。没有人会一直陪着你走到最后,人生的旅途总是一站一站,有人上车,自然也就有人下车。
我发心情说,小鱼儿已经回来了,可惜她已经美人迟暮。
不再有飞蛾扑火的勇气,不再天真,也不再是小时候那个想要什么,不敢说也不敢要也不敢失去的小女孩了。我如今算是勇敢的大人了吧。逐渐把物是人非和渐行渐远当成了常事。
只是,到底是曾经难得的知己,我也不愿意这般难看的不上不下。想要谋个干脆的结果,我从来不喜欢中立。既然分歧无法扭转,裂痕无法修复,还不若一刀两断,各走各的路,省的天天相对心里的疙瘩越来越大。
我不会忘记我们共同经历过的那些过去,只不过是无法一起走到未来而已,反正这个未来,也不是我们曾经构想的那个。
有时候还会想,我如此不适合和别人近距离生活,想来还是不要轻易考虑婚姻这座围墙。
所以我不再用羡鱼,也不放弃羡鱼,我只是加了个字,变成了何羡鱼而已。师傅问我,何羡鱼?为什么要叫羡鱼呢?我张了张嘴,发现这是个太长太长的故事,贯穿了我整个转折期。于是我说,你猜?师傅白了我一眼,你猜我猜不猜?
我们都笑了。
但愿有朝一日,尽可一笑泯恩仇。即使我也说不上哪里有什么恩仇。或许是偶然遇见的时候,轻轻巧巧的说,你好,再见。也好过我母亲总是问我,你那个同学每次遇到我们都不打招呼的?我支吾半天,最后放弃,嗯,那你们也不必打招呼了。
假如我变成一朵云,我会去动物园看老虎,狮子,鸽子……自然忘不了最喜欢的“大灰狼”,你看,那狼正在睡觉呢,要不恶作剧一下。于是,我变成了一只超级大的狮子,那狼立刻被惊醒了,吓得连忙后退,一点也没草原大王的威风。
假如我变成一朵云,我要去没有去过的地方,好好的畅游一番,转眼我已经去过世界各地,只剩下非洲﹑威尼斯﹑泰国和德国。我先来到的是德国,刚进德国,就闻到扑鼻的花香,看到大街小巷上的每户人家都把花放到窗台上,那花团锦簇,姹紫嫣红。带着花香,我来到了威尼斯,看一只只小船从楼房之间穿梭,听着圣马可教堂的钟声,看着鸽子在广场前飞上飞下,流连忘返,有点儿不想走了。接下来是去往泰国,在去泰国的路上,我还在留恋着德国的天竺葵。我想着想着就来到了泰国,正赶上泼水节,看到那激情四射的泰国人泼着幸福的\'新年水,骑着可爱的大象,真好玩,慢慢的我又飘到了马戏团,看见马戏团里猴子与熊的舞姿,引得我哈哈大笑,。
转眼,已经晌午了飘到了非洲的上空,我还没有看到景色就感到身体被融化一般,此时我才想起来原来我是一朵云。云见到太阳会蒸发成水滴。我无奈的想“嗨,早知道就不来非洲了”。可是许许多多个“我”要落地时,一个个盆子接住了“我”,那些人说:“终于等到比较干净的水了。”我听完立刻改变了想法,我哪也不去了,就在这为非洲人造雨!让土地不再干涸,让粮食不再紧缺,让饥饿的儿童吃饱饭!
假如我变成一朵云该多好啊!
——题记
团队精神是个常说常新的话题。无论你做什么,无论你在何处,你都会有一个属于你的集体。离开这个集体,你会感到无比孤独,无比失落,仿佛一个人突然失去了生活的目标,生活的动力。我们,这群活力四射的年轻人,共同生活在一个集体里,就应该凭借自己的集体去打拼一片天地,去竭尽所能共创集体的辉煌。一个巴掌有五根指头,把手指一根一根地拿出来看,你会发现每一根都有不同的作用,都在履行职责,帮助主人干想***事。
可有时一根手指做不成事,你把五指合在一起,握成一个拳头——一个力量无穷的拳头时,就可以攻破所有屏障,闯过所有难关。这个拳头,须五指齐力,缺一不可——这,就是团结的力量!
波斯军队横扫地中海,所到之处哀鸿遍野,途中没有遭遇强烈抵抗,因为自从他们打下第一个国家后,后面的国家早已溃不成军。唯有斯巴达,这个自古以来就以出色的战斗力闻名于地中海地区的国家,当波斯的使者来劝降时,斯巴达的勇士们一口回绝。因为这里,有他们的亲人,有他们的战友。波斯王彻底愤怒了,一路打到这里,还没遇到过如此顽强的抵抗。他派遣大批的军队进攻斯巴达。然而斯巴达的`300勇士阻挡了波斯几万大军的进攻。勇士们牺牲了,但他们打动了议会,议会终于同意增派援军阻击波斯军队的进攻。300勇士成功了!
300人阻击30000人,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斯巴达的勇士,不正是凭借集体的力量,创造了以少胜多的奇迹吗?因为他们坚信,每一位斯巴达的勇士都是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都是紧握成拳的一根手指,你就是他的后背,他就是你的护盾,并肩作战,用300人集结在一起爆发的能量,保护了亲人,捍卫了荣誉。
如果他们中有一个人退却,换来的将是整支队伍的溃败。可他们没有!因为他们坚信,五指握成拳,总能爆发出无法想象的力量。这种超能的力量,又让我想起了火海中的那团蚂蚁。
那是一片茂密的森林,生态完好。可是,一声霹雳之后,森林里飘起了青烟,火蛇的蔓延速度超出了所有动物的想象,当它们发现那梦幻一般的青烟竟然是森林大火时,已来不及逃跑,无情的火海吞没了它们。
只有一群蚂蚁,它们的探路蚁及时发现了险情,早早地通知同胞逃离森林。蚁群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去寻找新的家园。就在这时,前方出现了一条宽阔的河,河的对岸是生存的希望,可蚂蚁不会游泳啊,它们进河的唯一下场就是死亡。然而后面蔓延的火海,马上就要烧到河边,它们必须做出选择——过河或者被无边的火海吞没。时间就是生命,蚂蚁们没有犹豫,一部分蚂蚁咬在一起,拼成了一座可以到达河对岸的蚁桥。这些蚂蚁漂浮在水面上,死咬着前一只蚂蚁不松口,拼尽最后一丝力气,让大队的蚂蚁带着蚁后从自己身上过河。搭桥的蚂蚁在蚁群通过后随着湍急的河水漂走了,留下的,只有那震撼人心的奇迹。为什么搭桥的蚂蚁会这样做?因为它们相信,那些存活下来的蚂蚁会将蚁群发展壮大。
这就是蚂蚁的集体主义精神,虽然没有人给蚂蚁讲团结和奉献的道理,但蚂蚁天生就知道,当蚁群需要的时候,奉献出一份力量,保住蚁群,才能保住自己的种族。五指握成拳,渺小的力量也能聚成奇迹,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只能依靠团结来攻克。
斯巴达勇士的呐喊声犹在耳际,火海中逃生的蚁群犹在眼前,站立在一个团队里,我们就是团队里的一名勇士、一只蚂蚁,我们不放弃任何一个人,我们不藐视任何一份力量,我们的心向着一处,我们的力用在一起。每个人都是手指,握紧,变成拳头,我们就会凝聚成势不可当的力量,突破重重困难,创造人间奇迹。
最近,老师叫我们写海底两万里的读书笔记,我只好去买这本书来看,一开始我只是打算随便看看的,可当我一打开这本书,我就被吸引。
《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在深海旅行的故事。故事的起因是发生在1866年的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不少航行船只都在海上发现一个大“海怪”,并有船只遭到他的袭击。在公众的呼吁下,出于对航船安全的考虑,美国派遣一艘战舰对“海怪”进行追逐。阿龙纳斯教授接受邀请,参加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海怪”的战舰反被“海怪”追逐,并遭到’海怪”的猛烈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两位同伴不幸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跟随“海怪”周游四海,在海底航行两万里,探索海底秘密,经历种种艰辛和风险,最后,他们因不堪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设法逃走,返回陆地。
《海底两万里》,给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
这次要不是因为写海底两万里的读书笔记,我还没有机会接触到这本书呢,真谢谢老师。
洛阳城里秋风习习。这时,诗人张籍漫步在河畔边,走着走着他望着路旁的枫树,枫树全红了,不时飘下一片片火红的树叶。一阵风吹来,张籍感到阵阵寒意,路旁的小花也弯了腰,张籍揪了揪脖子。他抬起头,看见天上南飞的大雁,说到:秋天来了。
过几天就是八月十五了,望着那凄凉的景物,张籍想起了去年在家中与亲人一起过节的情景:去年的中秋节,我与家人一起赏月,吃月饼,乐此不彼。老母还在家中帮我缝制衣服,孩子还与我一起嬉戏,妻子帮我煮粥,现在不知老母身体可好,哮喘病可曾在犯,孩子长高了吗?妻子身体可好?老父健康吗?
当年我临走时母亲嘱咐我要多加衣服;妻子给我备好了一袋干粮,老父嘱咐我一个人出门在外要照顾好自己。
张籍太思念自己的家乡,他就急匆匆的想写一封信给家中的亲人,一言难尽,他不知从何说起,手中的笔犹如一块巨石有千斤重,他沉思了一会儿
才落笔。到了第二天,送信人来了,当送信人要出发时,张籍叫到:“等等。于是,张籍又补充了一些内容,这次送信人出发了,张籍望着送信人的背影,心想:要是我能回家那该多好,张籍不禁流下了眼泪。
他在洛阳城中作下了一首诗: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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