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诺贝尔化学奖尘埃落定,恭喜两位本杰明利斯特和大卫麦克米伦。
他们得奖的原因是促进了不对称有机催化的发展。不对称有机催化是个啥?就是原子组成分子,分子组成物质。其中一个相貌平平的碳原子,他们想搭积木一样拼起来就可以组成各种各样的物质,这种含碳的物质,绝大部分都是有机物。这种搭积木的过程就是化学反应。
通俗一点就是说我们的左右手,长得一样吧,但是仔细分析又有点不一样。类似这种就叫做手性有机物。像把一个生香蕉给它变成熟香蕉,用一个熟苹果就可以完成,这个办法叫做手性催化。催化能改变化学反应的速率,可以让它变快或者变慢。手性催化就是可以控制想要的那一方。手性催化就是让一样的`东西变的不一样,不对称了。那为啥就他俩得奖了呢?那是因为他们的工作极大地推动了这种不对称有机催化的发展。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催化剂。
最常用的手性催化剂有两种,一个是酶类,本杰明研究的,个头大,用的少,容易坏,不稳定。另一个是金属类大卫研究的,它难回收,不环保,还有毒。虽然他们催化效率不错,但是缺点太多。后患无穷。于是他们盯上了手性有机小分子催化剂。
手性有机小分子催化剂,环保,稳定,容易造,还便宜,效率高,催化好。在医疗领域差不多一半的药都要用到它。材料领域,液晶屏,传感器都需要。环保领域,垃圾讲解。
现在想想厉害不,都是身边的,人家发现了,我们还蒙在鼓里,为什么,因为我们没文化,不懂道理,所以还是多读书,读好书,领会其中奥秘。
佛常说舍得之道,又有多少人懂得这一含义,不舍,如何有得?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人们最想不劳而获,天降横财,可是在茫茫人海中,我们只是一粒尘埃,这等好事,怎么会轮到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不劳动而收获的道理而言,即使是伸手摘个苹果,也需要我们付出力量,万事应由自己通过努力争取。用汗水浇灌出来的`稻田,收获才是最美满的。同样,付出了最大努力收获的汇报也是相当大的。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舍去自己的金钱,时间,汗水与努力,还会得到秋天丰收的果实么?还有得之言么?放眼古今,有哪位伟人不是舍弃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换取了后来最伟大的成功:韩信的胯下之辱却让他后来成为了一代名将;莫邪的纵身铸剑,成就了史书小说的佳话;万户的舍命腾飞,开创了人类探索蓝天的历程。哪一位不是放弃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乃至生命,却成就了他们最美丽的画卷,在历史上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今天,我们还在为自己的得失斤斤计较。如果能够退一步,舍弃一些我们可有可无的。那么舍弃的仅仅是那么一点小事物,却得到或挽回了许多我们不可再错过的东西。这样做又有何不可?
今天,我们还在为自己的前途忧心忡忡。如果我们能投入更多的学习精力与努力的汗水,舍去的一切辛劳将会在一场又一场的考试中返还丰厚的回报,只要我们舍弃掉玩耍,看电视的时间,那么得到的可能将是一生受用不尽的财富。那好比种下了芝麻,长出来的却是西瓜,浇灌的营养不同,那么结出的果实自不相同。
佛常说舍得之道,不舍又怎么得?
这话着实不错,人生在世,哪能个个活得辉煌?不如活得平凡些,活出随性来。
要想活得平凡,活出随性,就要能抗拒名利的诱惑。当楚王诚挚地邀请,当百臣投来艳羡的目光,面对高官厚禄,位极人臣的诱惑,他坚定地拒绝了!有人嘲笑他不懂审时度势,让荣华富贵轻易地从手中溜走,却不知富贵于他不过云烟耳,还不如野外的一束鲜花来得娇美,不如田中的空气来得清新,他是想活得平凡,活得随性。他说:“吾愿曳尾于涂中。”在他眼中,自然的一切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最终,在众人的惊愕中,他化身成为一只空灵的蝴蝶,飞离了俗世的樊笼,飞向了他所向往的平凡、随性的生活。
庄子,因其拒绝了诱惑,得以超凡脱俗,活得自由随性、平凡洒脱。
要想活得平凡,活出随性,就要能耐得住寂寞。当人们沉浸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时,他却逃离了这一切,回到寂静冷清的小屋子中。他是寂寞的,与世隔绝,生活清苦,但他却不曾后悔,更不曾向往喧闹嘈杂的.都市生活。他要与自然融为一体,他写远山,他写飞鸟,他写所能看到的一切。最后,他写瓦尔登湖,写湖水的清澈,写湖周围的景色,他用心把自然写活了。
梭罗,因其甘忍寂寞,创作了旷世奇作,让无数尘世中空虚彷徨的心灵找到寄托之所。
要想活得平凡,活出随性,还要能忘记过去的辉煌。季羡林是当代文学大师,但是却不以曾经的辉煌成就自傲,终身笔耕不辍。莫言是中国第一个诺贝尔奖得主,但他却说:“高兴五分钟就够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居里夫人两次获诺贝尔奖,但是却把奖杯给孩子当玩具。
他们都曾有过辉煌的过去,但他们能忘记过去的辉煌,随意才能屡创新高,登上事业的顶峰。
相反,曾经提出牛顿三大定律的牛顿,因为骄傲自满,晚年没有什么重要的研究成果;曾经有过两千发明创造的爱迪生,也被曾经的辉煌蒙蔽了双眼,晚年没有什么重大的发明。
当今社会,人心日益浮躁,越来越多的人向往辉煌,梦想辉煌地活着,却不知,辉煌岂是每个人都能得到?与其痛苦地活着,不如放下执着,活得平凡些,活得随性些。
滚滚红尘,姹紫嫣红;茫茫人世,灯红酒绿,而我,一箪食,一瓢饮足矣。平凡,随性。
P18 大多数演唱者都想让人记住他们自己,而不是他们唱的歌,但我不在乎这些。对我来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记住我唱的歌。
P28 世界被炸得四分五裂,混乱像拳头一样打在每个新出生的人的脸上。
P31 路对面有个穿皮夹克的家伙正在给一辆积满雪的黑色水星蒙克莱尔车铲去冰霜。他后面,一位身着紫色袍子的牧师穿过敞开的大门,快步走过教堂的院子,赶着去履行神职。不远处,一个穿着靴子的光头女子使劲背一个大洗衣袋往街上走着。每天纽约都发生着一百万个故事,只要你愿意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们身上。这些故事一直都在你的眼前,混合在一起,但你得把它们分开,使其具有某种意义。
P34 我唱的民谣绝不轻松。它们并不友好或者成熟得甜美。它们可不会温柔地靠岸。我猜你可说它不商业。不仅如此,我的风格不合规则,无法被电台简单地分类。而这些歌曲,对我来说,比轻松的娱乐要重要得多。它们是我的感受器,指引我进入某种与现实不同的意识中,某个不同的境界中,某种自由的境界。
P43 她说:“有些人你永远都赢不了,就让它去吧——让它自己慢慢消失吧。”
P60 现在我注视着这间屋子,目光穿过后窗,看见曙光正射进来。消防出口的梯子上积了厚厚的冰。我向下看着走道,然后又向上看看一座一座的屋顶。又开始下雪了,覆盖了铺着水泥的大地。如果我在营造一种新的生活,那真是不是现在我看到的样子。我不想过旧的生活。如果有什么是我想要的,那就是我想要理解生活里的事情,然后摆脱它们。我需要学会怎样去浓缩事物和想法。事物往往太大,无法一次看清全部,就像图书馆里的所有的书——一切都放在桌子上。如果你能正确理解它们,你也许就能够把它们放进一段话或一首歌和一段歌词里。
P68 哈里是那种罕见的能散发出伟大气质的人物,而你希望他的气质有一部分能传染到你身上。这个人值得尊重。你知道他从不挑容易的路走,尽管他可以。
P70 民谣是难以琢磨的——是生活的真相,而生活多多少少是个谎言,但这就是我们想要的样子。如果民谣是另外一种样子,我们并不会感到舒服。一首民谣有超过一千张脸而如果你想演奏这首歌就必须认识所有这一千多张脸。一首民谣会有不同的意义而且每一刻都会不同。这取决于谁在演奏和谁在聆听。
P83 我不能准确地用文学表达我的追求,但我开始从原则上搜求它,就在纽约公共图书馆里搜索。
P102 整个城市都在我面前摇晃。我很清楚所有的一切都在哪里。本来没什么可担心的`。它已经很近了。
P112 我有妻子儿女,我爱他们胜过这世界上其他的一切。我竭尽全力为他们奉献,不让他们受到什么困扰,但最大的麻烦是媒体总把我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是一代人的良心。这太可笑了。我所做过的就是唱歌,这些歌直截了当,表现了巨大的崭新现实。据说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代人基本没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我离开家乡不过十年,没有大声表达过任何人的观点。我的命运就是随遇而安,这与代表任何一种文明毫不相干。真实在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
P127 有时候你会想到一些你曾经遇到的事,从你生命的瓦砾中捡拾出一些陈旧的记忆。
P160 一首歌就像是一个梦,你努力想将其变为现实。它们像是你必须要进入的陌生国度。
P195 万物在夜晚生长。我的想像力在夜晚总是更好用。我不再对事物抱有偏见。有时候你会在错误的地方寻找天堂。有时候它就在你的脚下。
P218 对他(迪伦之父来说,生活就是艰苦的劳作。他那一代人和我的价值观不同,所欣赏的英雄和音乐也不同,他也不敢肯定真理能让任何人自由。他注重实际,经常提些模棱两可的建议:“记住,罗伯特,在生活中,什么都会发生。即使你得不到你想要的所有东西,也要对你得不到也不想要的东西心怀感激。”
最后不免要说说这本书的翻译。全书由两人合译,一人译了前两章,另一位译了后三章,后三章分别有三个人来校译,但还是留下了不少遗憾,尤其是后三章。稍作摘录:
P19 “其中有一本还是笛福写的,《弗兰德斯情人》的英语作者。”“英语作者”应为“英国作家”。
P68 “从来没有一个表演者像哈里这样跨越了这么多的界线”。
P123 “真相是我脑子里所想的最后一件东西。”完全直译,却把原意译没了,实际上是说:“我最不愿意考虑的就是真相”。
P111 “戴着钢盔的警察用棒球拍殴打学生。”打棒球当然得用“棒”,而不是“拍”。
P145 “很多首可能仅仅被人唱过一次,就是录制唱片的那次。”什么叫“被人唱过一次”?就是迪伦自己嘛,这是对被动语态处理不当。
P147 “我不得不像个疯子那样集中精力”。很不自然,实际是指拼命集中精力。
P168 “他就像老电影中的那些男人,比如一个赤手空拳揍一只老鼠,然后强迫它忏悔的人”,中间那句,怎么读都不合适,“老鼠”应指的是一种人。
P246 “我不知道她一直是个真正的孤独者”。猜得到“孤独者”原文是“loner”,是指“独来独往的人”,不一定就“孤独”,经常见有人这样形容自己。
上了初中后,接触的知识更广了,知道了诺贝尔文学奖。只可惜中国文学史上,太多文豪与它擦肩而过,心中不免有些惋惜,便立志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每每沉寂在梦中,心中万分高兴,幻想着自己获奖的情形。
这之后,便开始计划着怎样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首先,考上北京大学的“汉语言文学系”,因为那是中国最好的院校。毕业后,自己要像三毛,高尔基一样,用大量的时间去流浪。风餐露宿也好,饥寒交迫也罢
。把这些经历写成一本书,那样才够真实。朋友不只一次告诉我:“那太过辛苦,以你的体质根本无法去流浪。你也就只是说说而已吧?”我不以为然,继续做着我的梦,还嚣张的告诉她们:“你们不用担心,就算自己要去天堂,也要等自己获得了诺奖之后才会去。”
我还在做着自己的梦,可现实终究是现实,幻想终究是幻想。不久,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传遍了中国,自己也在《新闻联播》上看到了,心中除了悲凉还是悲凉。梦,就这样碎了吗?
自己有些愤恨莫言,因为他打乱了我的'计划,把我从幻想中拉回到现实里。在全国上下开始疯抢他写的书时,自己则不屑一顾,仍旧读着平日里的小说散文,鸿篇巨着,徜徉于文学殿堂。
直到学校文学社选拔新社长时,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么荒穆。带着种种想法走进了考场,写在了试卷上。
也不知是哪一位阅卷老师,特意圈出作文中的句子,在试卷旁写着:“诺贝尔文学奖不只有一个,成功永远属于永不言败的人!加油!”
是的,诺贝尔文学奖不只有一个,自己何不继续坚持自己的梦想,为国再添一份荣誉。那时诺贝尔还有没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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