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西方经济学圣经译丛》之一《赋税论》,本文结合爱尔兰的现状及社会问题主要阐述各种税收类型的性质职能,同时也在行文中穿***其他税收的相关概念。
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名著,如以1882年上海美华书馆印行《富国策》[英国经济学家H.福西特(1833~1884《政治经济学指南》(1863年中译本]为开端,迄今为止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回顾这段不算很长然而曲折的历程,不难看出它同中国社会百多年来的巨大深刻的变迁密切相关,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思想界特别是经济思想界潮流和走向的某种折射和反映。单就建国以来对西方经济学名著的翻译出版来说,窃以为明显呈现出各有特点的两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几十年间,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著作不仅数量较少,而且其宗旨在于提供批判的对象和资料。对于出现这种局面的不可避免发生及其长短是非,人们的看法和评价可能不尽一致,但此种局面不能再原封不动地维持下去已是大多数人的共识。改革开放以来,对西方经济学著作的翻译出版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短短二十多年间,翻译出版数量之巨,品种之多,速度之快,影响之广,均前所未有,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这是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的进步,主流无疑是好的;但也难免有选材不够精当和译文质量欠佳之嫌。
华夏出版社推出这套新的《西方经济学圣经译丛》,可谓正逢其时。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随着中国经济学队伍的建设和壮大,我们需要更多更准确更深入地了解西方经济学;而以往几十年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所积累的教训,也正在变成宝贵的财富,使我们将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名著这项事业,得以在过去已有成就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们会以实践为标准,比以往更恰当地把握选材范围和对象,尽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西方经济学的优秀成果,将各历史时期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著作纳入视野;我们对译文质量会以人所共知的“信、达、雅”相要求,尽力向读者推出上乘之译作。我们还会认真听取广大读者和学者的任何批评和建议,在分批推出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在西方经济学迄今的发展中,涌现了数量不少的重要著作,其中亚当·斯密《国富论》(初版于1776年、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初版于1890年和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年,是公认的三部划时代著作。 《国富论》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奠定了基础;《经济学原理》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作,为经济自由主义做了总结;《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则标志着经济自由主义的终结和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开端,故将它们同时首批推出。其他名著将陆续问世。
《论快乐》的读后感是语文的期末考察题,本来想在网上随便复制一份交差,但仔细想来,钱老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如果真这样做,想必我自己也不会感到快乐。记得初中初涉《围城》的时候,就深深喜欢上了这位睿智的老人,高中时又将它认真细致地重读了一遍,加之年龄的增长,就愈加能从他的幽默洒脱的文笔中领略他的个人魅力。随后看了他夫人杨绛写的《我们仨》和汤晏所著的《一代才子钱钟书》更为他照相机式的记忆力,淹贯中西古今的博学,滔滔不绝的口才,浓郁的机趣与睿智,澹泊宁静毁誉不惊的人格所倾倒。
《论快乐》也是这样一篇充满他智慧的小短文,广博深湛,俯仰拾掇,字字珠玑。文中对“快乐”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诠释。首先说它是易逝的,“欢娱嫌夜短”;再说“永远快乐不但是渺茫地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地不能成立”;接下来又向读者阐明快乐是人生存下来的催化剂;然后又说明快乐其实是精神层次上的感受;最后作者坚定地认为“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这里前面的“快乐”意味着物质上的享受,而后面的“乐观”这个精神意义上的涵义才是作者所认为的真正的快乐。而这句话也是文章的主旨。
快乐是什么?这个不知问和被问过多少遍的问题如今仍反复出现在我们面前。钱老有他的解释,我也有我自己的理解。当然他总能给我带来许多新的启迪,并使我受用终身。
虽然他在文章中也没有给快乐下明确的定义,但是他说了这么一句,“一切快乐的享受都是属于精神的。”他反对将“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并且认为“这是最糊涂的分析”,由此就递进得到了“人生虽不快乐,但仍然乐观”这样一个论断。正如他所说属于精神的,快乐其实是一种心理感受。要不要快乐由你自己决定。懂得快乐、善于快乐实在是一种智慧、一种气度、一种气魄。有人说,快乐有时就像在天上飞的风筝一样,虽然有时你看不见它,但线在你手中,它不会飞远,只要你愿意,快乐就会随时围绕着你,直到永远。拥有了一颗快乐的心,你就知道,快乐是无处不在的。有人说痛苦。
其实痛苦和快乐原来是一对孪生兄弟,不同的只是在于你的选择。就好像冬天和夏天一样,如果你选择夏天,认为夏天会给你带来快乐,然而冬天定会来临,它并不会给你带来不幸和痛苦,只是你选择了夏天而拒绝了冬天,所以才有不幸和痛苦的产生。其实,不管是夏天或冬天,对你来讲都没关系,不同的只是你的感受。
对于我们这代80年下的蛋,对快乐的感受一定和钱老所在的年代大不相同。当我终于理解父母的指责源于他们的爱时,我会快乐;当得知自己暗恋了好久的心上人同样也暗恋我的时候,我会快乐;当和朋友通宵聊天喝酒狂欢的时候,我会快乐;当找工作处处碰壁突然有人告诉我“你被录取”的时候,我会快乐;当上网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帖子或博客点击率大增的时候我会快乐……其实快乐很简单,就在于你会不会满足。人家说,知足者长乐。
Aman’s wisdom is the source of pleasure。(智慧是快乐的源泉。)之于我们学生来说,这句话更是至理名言。我们在不断努力的求学过程中,既丰富了自己的内涵,又把握住了自己快乐美好的人生。你就会感到生活原来如此美好。
读完《论快乐》这篇文章,让我对快乐这个平时看来很普遍的名词又多了一份认识。
有人从字面上直译快乐,就是很快的,值得我们高兴的事,的确是这样。在很多场合上我们会对自己的亲人,朋友发出诚挚的祝福,祝他们快乐,而且是很贪婪的希望他们每天都快乐,但现在看来,也许这真的只是一种愿望,快乐是一种奢侈品:“‘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也终于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毫不怜惜地把‘快乐’这个词大方的送出去。
快乐,每个人都经历过,只是那种感觉太短暂,有时候会让我们忘记在那段时间里的我们,只因为她短暂,让我们还来不及享受,只有回味的权利。也是因为短暂让我们觉得我们没经历过,所以会有很多人抱怨上帝眷顾自己,因为自己不快乐。其实快乐和机遇是一样的,在每一个人的手里握着,只是有的人把握得住,所以他们觉得很快乐,而有的人不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总是埋怨别人的不是,老师给自己制造苦恼殊不知,快乐已经和他丢弃的时间一样溜走了。
再者,快乐在不同人的眼里也是不一样的,对名利看中的人在自己得到更高的权利时,会觉得这是快乐的时刻;对成绩看中的人而言对自己取得高分就是一种满足,一种快乐;对于唯利是图的人来说,哪怕得到一丁点好处也会沾沾自喜;在无私的人看来,能帮到别人那就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快乐并不是完全褒义的,有些人的快乐并不能为所有人所接受。
快乐的确是好东西,他会让人们去不断追求,在追到并享受之后,又会去找寻新的快乐,与其说是一种继续不如说是一种弥补,弥补之前未能好好拥有,但是,人们却未发现其实每一个快乐的过程我们都享受了,只是因为太短促,会让我们觉得我们好似没有珍惜,也许这就是快乐存在的意义,他让人们不断拥有又不断追寻,让人们对它变得贪婪,就好像是一种人生目标,当我们实现一个梦想时,会很快乐,但无论什么样的梦想都回过时,所以我们会重新加快脚步,寻求下一个理想,换句话说就是寻找下一个快乐。
在我眼里,快乐真的是很容易很简单的,和朋友在一块聊天,和家人一起吃饭,一直存在的就是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时候哪怕得到别人的称赞也会觉得很快乐。由此看来快乐是很容易得到的,所以在我的快乐观里,快乐其实是很容易的,只要你有积极的生活态度,遇到不幸的事不要一味的去想,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去获取人生的真谛。
一个人的.快乐与否大部分决定于自己,只有少部分在别人手中,所以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把握好自己手中的那一份让自己快乐的活着,这样不仅会使自己快乐,在你操纵自己手中的这份权力的同时,你也把别人在你手中掌握的快乐给散发了出来,自然而然,他们也会由被动为主动的去操纵去参与快乐。
快乐是简单又不简单的东西,其主动权在每个人的手中,所以我们要努力的去寻求而不是一味的抱怨。
约翰·密尔的经典著作,看之时感悟颇多,虽然都是些琐碎的杂感,但也不妨写下来看看。
密尔的观点其实不多,粗略的整理一下也就如下: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概而言之,密尔认为思想不应该被禁止,无论好坏与否,所有人都应该有自由思考的权利。少数者的主张也不应该被打压,要允许他们有说话的权利。个人自由不应该伤害到他人权益,否则社会有权利剥夺个人的自由。
个人很喜欢密尔关于自由的阐释,在书中作者不断的在思辨,在讨论自由和自由的限度究竟何在,该怎么划分等等。言自由,其实最想讲的是密尔所言的自由精神,中国缺的就是自由的精神。之前看奥威尔的现代经典《1984》,看过的人都知道,那是一本伟大的政治预言性小说,奥威尔想说的或许很多,而我们能从其中得到的也很多。极权主义是真实存在着的,且在每时每刻压迫者我们,只要我们追求自由的脚步不停下,只要是走在走向自由的路上,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是自由的。我喜欢那句话:不踏出第一步,你永远都到不了远方。
密尔在书中反复的思辨着个体自由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到底该怎么界限,他认为当个人自由不侵犯到别人的权益时,集体或国家就无权干涉该个体的自由;而一旦个人自由侵犯到他人的话,国家就有权利剥夺该个人的自由。我们的承认密尔的伟大,我私底下认为这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的秘诀。我们有自由,但我们的自由不该伤害到他人。国家有权利,但是也不能平白无故的伤害我们。密尔认为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而言,个体是应该受社会的管制的。而此种特定情况只出现于当个人的一些行为影响到别人,或者说伤害到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之时,社会才有资格对该个体进行管制或惩处。除此之外,社会是无权干涉个体的自由的。即就是说,当个体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时,社会便无权干涉个人自由,个人自由应该得到保障。这个和卢梭的那句经典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生而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密尔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假使全体人类减一执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持相反意见,这时人们要是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是人类沉默更为正当。与这一句相同的是这样的:如果发现有些人在什么问题上成为举世明显一致的例外,即举世是居于正确方面。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是可能有其值得一听为自己辩说的东西,而假如他缄口不言,真理就会有所损失。这是一种完全站在少数者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的思维,一个合格的知识分子所站的立场我想就该是如此,当整个社会陷入到一种集体固式思维之时,密尔的这种观点就看来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且是必不可少的。当我们不再用经济的巨大发展来掩盖我们制度的虚弱,不再用集体用国家用民族来淡化个人的个性的时候,那才是自由国度的开始。
王小波有一篇杂文叫做《沉默的大多数》,大概就讲了一个主旨是为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要说话,不要沉默。他认为沉默者是没有话语权的弱者,而我们应该为他们说话。密尔也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不仅应予以宽容而且应予以鼓励和赞助的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适居于少数地位的那一个,因为那个意见当时代表着被忽略了的利益,代表着人类福祉中有得不到分所应得之虞的一面。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这个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的借鉴,如果有很多人都这么想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的进步总是有希望的。联想到现实,现在很多人觉得中国的改革无望,进行了一些尝试之后,然后就是各种失望,灰心丧气,由热血青年马上成为一个犬儒主义者,要么就彻底的垮下去了。问其原因,莫不过是现实残酷啊,生活困难啊什么的。好吧,我承认这个是很难,但我们总该多坚持些时候,少年一场,最重要的还不是这根骨头。
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妄想着要改变一切,等到被生活的锤子锤了之后就嫣了,再也想不出什么古怪的想法,做不出什么伟大改变了。还好,我现在还年轻,没挨过生活的锤子,骨头还硬朗,我至少要撑到我撑不住的那天再说放弃。
王小波在他的书中写道: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的到来。现在,我也去守着这个荒岛,等着春天黎明的到来。
《论自由》成书于1859年,100多年后再读此书,仍然觉得很有启发,很多观点用在当下也毫不落伍。如果说,真存在所谓符合社会规律性的言论,那《论自由》中的某些观点应该也可以归入这类言论。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专政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专政、暴政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作者约翰·密尔认为,在统治者与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国的“宪政”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即“自由党派竞争的时代”。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政府只当它是另一场暴*而已。而当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立之后,“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政府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我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记得有位哲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知识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曾长我们的见世面。例如,在日常生活中,与人相处,沟通也大有裨益。在三国时期,诸葛亮就与高雅之士,徐庶元直,结交挚友。也不乏言诗作赋,讨论天下大事。人生之幸事,乃有一知己,便足以。
读书可以使人克服一些艰难险阻,实现人生的理想。我最敬佩的花朵,就要数冬天的`梅花。自古就有赞美他的诗句。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又怎会不使人心生敬佩,怜悯她,垂爱她。宋代大文学家,宋濂正是如此。他从小刻苦读书,借书记录。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都没有阻挡他嗜学的真心,可谓志坚不移,好男儿就要胸怀大志,报效国家。
说到这,使我不禁想起方仲永来。想当初仲永天资聪慧,几岁便能作诗。赢得乡人称赞。可那又怎样,天意弄人,他不注重后天教育。最后,一切一切都付诸东流。使人惋惜伤感。历史是一册厚厚的电影剪辑带。不断启发我们,严律于己,自强不息。
培根也曾写出这样的文章,其言我就不一一道明了。总而言之,一些获得成功的人,都建立在文学之上。书籍,似辽阔的大海,凭我们跳跃;似蔚蓝的天空,任我们飞翔。因而你会绽放不一样的精彩,不信,你就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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