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设定理论认为目标本身就具有激励作用,目标能把人的需要转变为动机,那么人有了需要就能使人们的行为朝着某个的方向努力,并将自己的行为结果与既定的目标相对照,及时不断的进行调整和修正,从而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据美国心理学家弗隆(V。H。Vroom)的期望理论我们可知,人总是渴求一定的需要得到满足和一定的目标能够达到,这个目标对于激励一个人对我动机具有很大的影响,而目标价值(效价)和期望概率(期望值)的乘积决定这个激励力量的大小。所以可知,一个学生把某种教学目标的价值看的越大,那么能实现的几率也就越高,也就是说该目标的激发动机就越强烈,焕发的内部力量就越大。学生垒球课的'学习过程中,学生本身的期望概率大的话,期望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期望自己在学习一年以后能变成什么样,这种内在条件能决定学生能学习到什么程度。
能对学生产生激发力量的目标激励艺术,在大学体育垒球教学中有以下几种主要方式:一是素质目标激励,包括柔韧目标、力量目标、速度目标和灵敏目标等。每项素质目标应有具体内容、数量、考核标准。二是能力目标激励,包括运用专门术语讲解的能力目标、运用;教法能力目标、指挥;调动队伍能力目标、制定;编写文件能力目标、组织比赛与裁判工作能力目标。三是技术动作目标、单元动作目标,每个动作都有严格的规格要求,并有具体考核标准,这些目标对学生各方面会起整体激发作用。实施目标激励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目标对学生是可望而又可及的。比如在考核目标中垒球掷远这个项目中,可模底测验一下,在我们制定及格或者优秀的标准时,得考虑大多数的学生,如果目标定的过高,经过努力也达到不了,就会使学生产生挫折感、失去信心,如果目标定的太低,无需耗费多少力量也能达到,则难以调动学生奋发的激情,不能起到推动和鞭策的作用。第二,目标激励要具有一定的层次性,比如将垒球传球技术动作目标分成几个步骤,每个步骤分成几个技术动作,每个动作分解成几个部分,小步子简单易行,能够提高学生的期望概率,在实行小步子的过程中,不断的鼓励和表扬也有利于动作的固定,同时小目标也便于通过信息反馈,检查落实,从而客观有效的定向控制,逐步将学生导向既定的总目标。第三,目标激励应具有充分的调适性,有的学生对某种目标的期望估计过高,结果出现伤害事故,而有的学生对某个动作目标的期望值估计过低,甚至怀疑自己是否能够完成这个动作,由于信心不足而产生畏惧情绪。在垒球测试中全垒跑的过程中,我们按照男女性别的不同定了不同的标准,因此,教师应对不同学生完成动作的要求有所不同。当然,教师也应注意不要让学生轻易地调整目标,频繁的变化,应相对稳定地维护目标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
(1法律与政体的联系:首先政体如何与有无法治直接相关。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君主政体虽由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不待说是有法治可言的。其次,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共和政体下,“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在实行贵族政治的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在专制政体下,则无所谓立法权。此外,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也有重要意义。
(2法律与自由的统一。在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自由不是可胡作非为而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3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作用,甚至认为这种作用具有决定性。他认为,在拥有广阔平原的亚洲不能不实行专制,“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严酷的话,便要迅速形成一种割据的局面,这和地理的性质是不能相容的。”“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和保国不是格格不相入的。”
炎热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使人们懦弱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相反,贫瘠的土壤和寒冷的气候能磨炼人的意志和性格,使人勇敢、坚强而一心捍卫自由。所以,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首先要考虑这些因素。
(4法律与其他事物或现象的关系。孟德斯鸠在分析法律与居民谋生方式的关系时说:“一个从事商业与航海的民族比一个只满足于耕种土地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范围要广得多。从事农业的民族比那些以牧畜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要多得多。从事牧畜的民族比以狩猎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那就更多了。”
《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它出版后当时被译成多种文字在欧美风靡一时。本世纪初期它又被译成中文,在中国资产阶级旧民主革命中发挥了启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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